2004年,年仅50岁的瑞典作家Stieg Larsson因心脏病猝死,留下了三部半的手稿和一份未公证的遗嘱。
出版商整理发表了这个“千禧年”(Millennium)三部曲,不想竟一炮而红,目前在全球已卖出6500多万本。
但版税收入却不能如Larsson的遗愿捐给他支持的政党——因为立遗嘱时无见证人;也分毫不能留给他同居多年的女友——因为Larsson怕被激进分子报复而未与其结婚。
2009年,瑞典版本的电影三部曲相继出炉,好评如潮,次年索性被改为6集小型连续剧在电视里播放。
一年后,好莱坞终于坐不住了,请到黑色内敛的惊悚大师David Fincher,开始打造自己的Lisbeth Salander。
应当说有着小说和瑞典版的珠玉在前,想有大的突破已不太现实。
但凭借对悬疑剧情和心理惊悚题材的出色掌控,Fincher还是拍出了新意和特色。
简明紧凑是最大亮点:举手投足间就交代了人物关系,只言片语内就介绍了案情背景;140分钟始终扣人心弦,却又不至于透不过气,不愧是刚刚拿过奥斯卡的剪辑班底。
影片沿用小说中“两位主角的线索前半段并行后半段交织”的基本架构,除了破案外,特别保留了Lisbeth被迫性交易和复仇的一段,使人物性格更加突出,也加强了主题——Larsson创作此系列的缘由就来自于他15岁时曾目击过一名叫Lisbeth的女孩遭性侵犯,遂从此竭力揭露女性在社会中的不公待遇、控诉大财团的腐败与罪恶、警示瑞典纳粹主义的滋生等,这些都在本小说中有所体现。
不过话说回来,Larsson写得似乎过于黑色了一些,毕竟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中立国,瑞典的社会还是比较清明的,这种变态的连环强奸虐杀犯几乎不会存在。
看了豆瓣的一篇影评,得知电影对小说的几处改动,挺有意思:原书中Blomkvist被告知小时候曾被失踪的Harriet抱过,电影略去;原书中Martin暗示自己也曾被父亲虐待,电影略去;原书中救助Harriet的人没死,电影中安排她死于车祸,并让Harriet用她的名字继续生活。
Daniel Craig延续007的风采,中规中矩;Rooney Mara的表现更是惊艳,一举获金球奖和奥斯卡双料提名,虽然都最终输给神一般的梅姨,但也不枉她正面全裸加动真格穿了鼻唇眉乳环。
两人已确定出演后面的两部续集了,但Fincher还在犹豫。
话说小说的三部曲是越卖越好,瑞典版的三部曲却明显走下坡路。
不知索尼的这个系列在未来几年能否与华纳兄弟的福尔摩斯一争高低?
1、沙兰德决定黑阿姆斯壮的是因为阿姆斯壮把一个孕妇摁到水里过,电影删掉了这个细节影响沙兰德形象的完整性。
2、原著中沙兰德是被一个假阳具虐的,电影上成了被真枪实弹干了,我在沙兰德复仇的过程中多次按下暂停并调整亮度观察,那位死胖子的工具并不硕大,甚至无法造成痛感——这不科学。
以上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妈的我也纹身、抽烟、喝酒、说脏话,但我知道我是好姑娘。
真正的婊子喜欢装无辜、装清纯、喜欢害羞、喜欢穿粉色衣服。
男人肤浅,都只看表面........为什么我和我的经纪人没有收到制片方任何口头/书面邀请?
没有我的出演,这部电影注定是失败的。
Lisbeth无疑在某种程度上被奉为女权主义某些方面的代表,至少不少女影迷是这么认为的:超酷的为人处世态度,一身黑皮衣,骑黑色摩托,拥有超凡技能,一不小心没准儿还是个lesbian...可是当她和Mikael上床的时候大家开始疑惑了;她最终因为Mikael和旧情人在一起的温暖画面表现出“似乎被伤害所以伤心”的迹象时,很多人开始在内心摔椅子拍桌子,把她抛弃了。
这些安排真的是因为作者男权主义作祟所以终落俗套吗?
作者Stieg Larsson在15岁时目睹一个女孩儿被侵犯,从此对向女性施暴和虐待的行为深恶痛绝。
据说Larsson永远无法原谅自己(没能帮助那个女孩儿),他的小说深受此经历影响。
他的妻子曾称他为女权主义者。
这样的作者貌似很难给小说的核心人物做男权主义的阉割处理。
我想,我们抛弃了Lisbeth大概是因为我们不太了解她吧。
据Mikael推断,Lisbeth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Asperger syndrome,简称AS)--“一种泛自闭症障碍,其重要特征是社交困难,伴随着兴趣狭隘及重复特定行为,但相较于其他泛自闭症障碍,仍相对保有语言及认知发展”。
结合Lisbeth待人冷漠及被性虐的历史来看,Lisbeth对性也许十分困惑,她认为所有男人需要她其实想要的事儿都是一样的。
她可以在酒吧里randomly pick up一个女孩儿回家过夜,据说原著中也写到她会主动而随意地带不认识的男孩儿回家。
Mikael和他们不同,他尊重她,平等温和地对待她,甚至给她泡咖啡。
虽然这些行为对于Mikael和我们来说是最平常不过的事儿,可是对于Lisbeth来说,这个男人和那些男人似乎不同,于是她选择用她认为Mikael会喜欢并且渴望的方式来和Mikael交流。
之后就有了我们看到的那一幕:她程序化地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儿,关了所有的灯,冷冰冰地走到Mikael床前。
第二天早上,她只是简单地说了句:I like working with you. 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于是我们开始怀疑这只是她与男人女人bond(建立任何感情连接)的一种方式。
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的她不知如何与人建立任何感情连接,而她的过去又注定让她选择用这种方式作为自己的出口。
她不爱他(至少现在还不爱)。
她只是信任他,而这种“信任”的感觉对她来说十分新鲜。
而她又偏偏把信任和爱搞混了。
她面带浅浅微笑地告诉自己的监护人老爷爷:“我交了一个朋友。
”导演David Fincher在谈到Lisbeth的性取向时说:"[Lisbeth] Salander’s sexuality is less of a[n] ambidextrous thing than it is something that she has to act on. I think the tragedy is that friction is not a problem for her; intimacy is a problem for her. I know that, to me, was the important thing to show." --“Lisbeth不是性取向模糊不定,而是她觉得她必须对它做些什么。
我认为她的悲剧在于冲突对她来说不是问题,亲昵反而是她所不能处理的。
对于我来说,这是最需要展示在电影里的。
”(影评作者自译,自译粗糙,欢迎大家指正讨论)至此,我们是不是又接纳了Lisbeth?
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2011)
导演:大卫·芬奇主演:丹尼尔·克雷格、鲁妮·玛拉类型:惊悚悬疑💭源于瑞典推理小说名家斯蒂格·拉赫松《千禧年》三部曲的第一部
“ May I kill him ?
” 🖤 观察力敏锐的记者Mikael受到Henry Vanger的委托去调查失踪少女Harriet,装扮冷酷的Lisbeth的加入让案件逐渐明晰。
丹尼尔·克雷格、鲁妮·玛拉之间的互动相当精彩,双线合并也自然流畅,从连环杀人案过渡到Harriet失踪案,一步步地揭开这个扑朔迷离的事件,直指凶手Gottfried 、Martin。
最后结尾高频率的剪辑,Lisbeth协助Mikael获取信息资料,搞垮Wennerstrom公司,形成首尾呼应。
Lisbeth的repellent + vulnerability与Blomkvist的理性与成熟。
还有悬疑般的配乐与开篇动画都很精彩。
- 连环杀人案与《七宗罪》风格太相似- 性,暴力,强奸,宗教,惊悚,悬疑,犯罪...
美版[龙纹身的女孩]通篇看下来就一个字:酷!
从NB的片头开始,场景、配乐、剪辑、男女主演无一不酷劲十足,这是芬奇擅长的题材和风格,他对影片的控制力使得这部翻拍片走出自己的特色,作为没看过原著没看过瑞典版的观众来说这样一部片子足够high了。
其实故事方面这次芬奇做的不是很好,158分钟的正片时间前半段分开讲男女主角,铺垫案件的细枝末节,在中间部分男女主角相遇天雷地火的破案,最后再把男主的麻烦事一锅解决。
流程说起来简单,重头戏破案部分更是拍摄的有点简单粗暴,芬奇用镜头来点拨观众破案,可利落的剪切没有给观众足够时间去消化较大的信息量,结果是好几十年的案子嗖嗖几个镜头两下就破了,多少让人感到摸不着头脑,有点时间不够赶快结束的意思。
[龙纹身]不像[十二宫]是个末了都无解的悬案,叨叨3个小时没个结果观众也没意见,这次的问题在于影片先白乎人物性格,再一股脑的破案,有点割裂,如果能像[七宗罪]那样在破案过程中一点一点讲圆人物性格最好,当然咱也是业余的给专业的瞎支招,也就是盼着侦破过程能更酣畅淋漓一些而已。
故事上的弱实际上是在影片强烈风格下被进一步放大的,影片的主色调是冷的白和酷的黑,暖色出现时反倒都是一些危险时刻。
利索的转切镜头,妖冶电子的配乐,流畅的动作场景都把风格做到最大,即使案件破解的有些苍白,依旧能让观众看的澎湃看的心痒痒。
同理,角色也在最大程度上撑起了影片酷的风格,身为Daniel Craig的粉,我看完电影后除了更耐叔以外也拜倒在Rooney Mara妹子脚下。
Craig这次的角色没有007那样能打(反而还怂得很),也不是[夹心蛋糕]那种道上的混混(更是一点都经不住人家唬),Mikael是一个尚属圆滑的正义记者,除此之外他也就一居家大叔,做个三明治养养流浪猫,所以面对Vanger家的烂事儿也只有Lisbeth才能帮他查清楚。
这妹子太酷了也太苦了,作为黑客她能通天,可同时作为一个被政府监管的22岁姑娘她身上又有着太多的纠结过往。
Rooney Mara完美的诠释了那种冷酷带着点柔弱的感觉,让人折服妹子的酷同时又心疼她的伤。
相信Mara经过此片在好莱坞会走出自己一片天空,能豁出自己为角色的演员,一定能成功。
至于DC也再次证明了自己可以跳脱糙男007,戏路还是很宽滴。
个人认为相较于去年的[社交网络],[龙纹身的女孩]这样的罪案题材才是芬奇最擅长的,才是观众最爱看的,所以芬奇快点拍后面两部吧,群众们等着呐!
(下一段为花痴矫情聊情感时段,很剧透,还没看片子的就不要往下拖了)好吧,让我露出真实面目放下端着的正经架子来歪歪叔和妹子的感情:妹子头22年过的不好,除了政府安排的监护人以外她没有亲人,特立独行的外在实际上藏着孤独的魂。
和叔的纠葛从Vanger家委托调查开始,光凭书面材料她已经知道这是一个好人,叔成了一个从未谋面的最熟悉的人。
而叔生活在另一种世界里,除了因为最近一篇报道倒了血霉外,他的世界波澜不惊。
两个生活完全不同的人第一次见面,妹子见惯了操蛋的男人,被这个一上来很直接不拿自个儿当外人还塞给自己一汉堡的家伙反而弄得有点不知所措;叔见着这个怪模怪样快比自己还了解自己的妹子其实心里挺惧的,可还得装强势充气场,可句句话都被妹子戳穿完全没了面子。
喜感十足的初次见面,这时候妹子应该已经有点喜欢叔了吧。
妹子性格这么强硬,看着叔受伤后叫个不停的渣样不腻歪反而毅然决然的将其推倒,自己每天就是方便面可乐度日,可她给叔做了“那一晚”后清晨的早餐;妹子以往下手都不带思考的,却记得问叔一句“may I kill him”;她微笑着说她开始与人交往了,她摘下身上那么多环打扮起来偷偷帮叔解决问题去了,她给叔买圣诞礼物,认真的写贺卡……这可能是她22年人生以来第一次做这些,可结局只能是看着叔挎着情人离去的背影。
叔不是无情,叔是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份“情”。
这个笨蛋根本没来及深入了解妹子,他或许以为与妹子不过是相互满足欲望罢了,没料到会有爱情这种东西发生。
岛上的case结束后他也就重回自己的生活轨道,他甚至都不知道是妹子帮他解决了官司。
我相信叔心里有妹子,只是他自己都还没感觉到罢了。
这就是onna说的相互了解的不对等,这一方太了解另一方,而另一方还没完全开始了解这一方。
妹子的心跟着圣诞礼物一起被扔到垃圾箱里,叔浑然不知,他美滋滋的和情人约会时,身后有个黑衣冷酷的妹子把柔情托付给了他却又被狠狠甩下,红了眼眶,扭头重新回到黑暗中,头也不回的。
如果一直都在查案该有多好,妹子从叔过来摆弄电脑都要马上闪开一段距离,到要求叔“put your hand in my shirt”的这段过程,叔根本不知道,妹子变了多少。
如果叔能接住妹子递过来的那根烟狠狠吸上一口,跟着妹子走该有多好。
如果能一直停留在两人对望的温存该有多好。
可惜没有如果。
(我去本来想写的轻松点的,结果搞得跟琼瑶奶奶二代似的,对不住了各位,此部分请观者尽情拍砖,本人先去补补血槽。。。
)
【恩,那个,有不太关键的情节透露,还是慎看的好】虽然抱着很大希望去的,但是看了开头以后我真的很怕这部最好的就是开头了【这是表扬吗?!当然我这是完全错误的,接下来的两个半小时就是我的表情就从o.o一直变成O.O的过程。
很抱歉没看过原著,导致写长评有点力不从心。
但是我要说这全是瑞典版的错,那昏昏沉沉的两个多小时真是我这辈子不堪回首的悬疑剧经历,看完以后我一点都不想翻原著。
而且我在看瑞典版的时候,不仅完全跟不上思维,甚至压根儿就没打算跟上。
而这里,就算被导演牵着鼻子走来走去,这种心甘情愿上当受骗【喂】的感觉和瑞典版念经一样的叙述也是有本质上的差别的。
所以在调动观众情绪上,芬奇版本真的很好,让观众蹦一蹦能够抓到案件的思路才是推理剧最有意思的地方。
而相比之下,一味铺陈和故弄玄虚的瑞典版真是弱爆了。
在一些情节上导演对于瑞典版做了较大改变,这些改变让看过老版本的人在惊讶之余,更多的还是感到惊喜。
首先是对丽思贝丝与麦克感情线的地位的提升,原著是怎样的我不清楚,在我看来,这条感情线从原版里一个从属情节提升到这里面一个几乎逼近主线的位置,对第一部来说是增加情节和丰满人物性格,但是对后几部的意义将远大于此。
对于马丁审讯麦克的过程简化与弱化不能说是改良,倒更像是芬奇与瑞典导演不同着眼点的体现。
瑞典版重在规规矩矩讲故事,每一部都隔离开来有自己独立的高潮,芬奇版的看上去更像把三部集体统筹,有一个共同的中心,然后其余部分都以一个相对原版更加暧昧的方式逐步道来。
而本由马丁口中说出的父亲虐待女儿的情节改由harriet说出,也让这看上去更像一个迷人的故事,那是它本来应该有的模样。
值得一提的是布景,马丁迷宫一般的家、范耶尔集团如同货仓一样的图书馆都在情节上带来了很好的效果,尤其马丁的地下室的布置,相对瑞典版的手术室模样,它更像一个使用很久的私密空间,更像一个有故事的地方。
演员方面,我特么想表达一个导演的经验真的要从选角上来看出。
不过不自然的带入瑞典版时候会发现,瑞典版最好的部分恰好是芬奇版最差的部分,就是对于丽思贝丝扮演者的选择。
鲁尼马拉太清秀,除了人工的穿孔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伤痕‘感,反倒觉得是个无事生非的叛逆少女。
当然我这纯属鸡蛋里挑骨头,我想导演也很头疼,角色本身的沧桑若非真正受过那样的伤害实在是很难达到,所以我一直认为瑞典版苦苦撑完了三部曲大部分靠的是神选的女主。
丹尼尔克雷格勉强过关,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这货彻底瘦成了猴子,那因消瘦而瘪下去的腮帮子也确确实实给他增添了那么一抹子的沧桑感正义感孤独求败感。
普卢默爷爷当然没有不适合的角色,任何角色与人物之间的违和感都是导演的错【脑残粉可以选择性赞同】。
至于harriet,这位曾经扮演过亨利8最后一位妻子的姑娘,她的中产阶级感给予这个角色一个恰当的表象性的伪装。
至于重不重口,反正一些相对重口的情节就算大屏幕下看着,我也觉得没有特别的不适。
好的电影就是有着自己鲜明而独特风格,能够让观众在多年以后仍就能够记起某一情节或某个细节处理。
大卫芬奇就是这种能够使他的影像沉浸在观众脑海之中的导演,我们总是在不经意间,突然回想起他的电影。
他的风格一脉相承,尤其是这种犯罪题材的黑色电影。
首先突出表现在阴雨天环境的设置,无论是《七宗罪》、《十二宫》还是这部《龙纹身女孩》,阴雨天、黑夜总是必不可少的,在这种阴冷的环境里,因为人性恶所犯下的罪恶更使人感到恐惧,惊惧的心里体验和视觉感受也更为淋漓。
其次,便是光影的运用,《龙纹身的女孩》的室内戏中,大量使用侧光和底光,使得人物处于半明半暗之中,这种处理,也常出现在他的其他电影中,比如《七宗罪》的贪食案,就用脚灯、吊灯、冰箱灯等小光源来营造氛围。
虽然,《龙纹身女孩》已有瑞典版在前,但大卫芬奇的这次翻拍总体上而言还是比较成功的。
在内容上,瑞典版在前段的铺陈较为冗长,人物形象也比较呆板、单一;而芬奇版则加入了许多小细节来丰满人物的形象,比如,萨兰对前任监护人的关怀,安装窃听仪器等,这些细节,表现了她冷酷的外表下一颗柔软的心及她的聪明才智。
影片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男主角去找萨兰帮忙调查案件,最开始她全然不感兴趣,当男主角说这是对女性的谋杀时萨兰才同意加入,这点小改动,表现了萨兰强烈的女性意识;而另一位主人公,布隆韦斯特,瑞典版中废柴一般的人物,芬奇对他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将瑞典版中男主角正在和凶手毫无戒心一起喝酒被袭击,改为了男主角潜入凶手房间被发现,进而被袭击,芬奇将男主角的智商提高到了与女主角相平等的地位,使得剧情相较瑞典版更为紧凑,毕竟,两条线平行发展共同发现凶手,男主角在明知凶手的情况下潜入凶手大宅,这种心理上的刺激可远非瑞典版的废柴男主角可比的。
在逻辑的发展上,芬奇版也胜过瑞典版。
瑞典版常常逻辑、剧情发展较为跳跃,很多点没有铺陈到就直接越过,容易造成剧情层面的断层。
由于瑞典版前半段的拖沓,导致高潮段落不够高潮,氛围又不够惊悚。
芬奇版,在我看来,高潮段落强于瑞典版,只是,高潮段落所带来的激动与振奋还是远远不及当年的《七宗罪》或《搏击俱乐部》。
说到女主角,我还是比较欣赏瑞典版的,肌肉、酷劲儿,都让它看起来更T更帅,这种夺目的气质超过芬奇版,如果非要说说瑞典版的女主角有什么问题的话,那应该就是以她的年纪去扮演24岁的女孩有点偏大。
总体而言,两部同题材的电影,还是大卫芬奇的版本更为精彩一些。
其实我比较好奇千禧年第一部并不如典型犯罪小说悬疑快节奏的闷开头加上一个少女式的出走结尾。
芬奇大爷准备拍出怎么样的电影。。。
还有。
这个美版的12月才上映== LX那么多评论瑞典版的豆瓣都是穿越党吗 囧rz
《龍紋身的女孩》:David Fincher vs Niels Arden Oplev差點忘了作觀影報告,已重看瑞典版《龍紋身的女孩》(導演是Niels Arden Oplev),邊看邊拿David Fincher的版本作比較。
結論是瑞典的版本好過Fincher的版本太多了。
Oplev能呈現法西斯父權的猙獰面貌,還讓觀眾有足夠空間作如此思考,而這也是原著作者要表達的關懷,相信這也是作者Stieg Larsson要表達的。
原著作者Larsson生前工作之餘,還投身反法西斯主義的活動,由於長期致力於揭發瑞典極右派組織的不法行動,多年來一直受到程度或輕或重的死亡恐嚇與威脅。
相信Larsson也是因此而招來殺身之禍。
Fincher的版本反而淡化了這種關懷。
Oplev以冷峻和乾淨俐落的手法與節奏說故事,既有空間讓觀眾投入抽絲剝繭的查案過程,也可讓觀眾思考法西斯父權的可怖之處。
可是Fincher卻光以型格影象與音樂快速推進故事,主客枝節比重失控,反而讓觀眾迷失。
尤其在最後十多分鐘,即使已看過Oplev的版本,也早知道誰是兇手,但是看Fincher的快速解釋,反而不明箇中破案邏輯,越看越不明所以。
Oplev的版本呈現了歐洲的深厚人文關懷,但Fincher卻只是把Larsson的文本來一次好來塢式處理,卻把原著的人文關懷過濾掉,且拿捏不準,說不好這個故事。
說句實話,我對Fincher非常失望。
不明白Fincher為什麼珠玉在前還要如此獻醜,唯一可能的解釋是,泡好來塢文化中成長的觀眾不會不大會看Oplev的版本,以致Fincher和電影公司可以來個偷天換日,「騙財騙色」。
和米粒、D君合译的字幕:http://www.douban.com/note/197327157/读了原著,又看了两版电影版,发现有许多的差别,两版电影都对原著进行了改编,鄙人不才,来对比一下几版的不同。
首先说原著。
原著的叙事手法运用了双线叙事,一边是布隆维斯特对海莉之死的调查,一边是莎兰德的生活以及对布隆维斯特的调查,原著作为三部曲之首,展开很慢,在书的近三分之二篇幅处两位主角才正式碰面,合作揭开了海莉之谜,并最终解决了温纳斯壮腐败案件。
自两位主角见面之后的剧情可谓急转直下,揭秘又快又狠,篇幅很小。
同时,书还囊括了当时的瑞典金融现状,以及布隆维斯特试图揭露温纳斯壮金融腐败却反遭起诉的案件,以莎兰德的角度披露瑞典女性被暴力虐待的不堪现状。
书可以说是囊括了犯罪、政治、新闻等众多因素,用悬疑的线索串起作者的社会关注点。
不惜笔力的“社会派”的现实主义批判,使这本书充满了人文关怀,这也是书获得较高声誉的原因。
再来看瑞典版,瑞典版几乎删除了书中百分之40的内容。
细节刻画与不重要的人物直接删除,布隆维斯特与温纳斯壮的对决一笔带过。
电影将中心还是放在寻找海莉的悬念上。
不仅如此,瑞典版还修改了原著中多处重要的情节,这在下文中会一一指出。
因此瑞典版的翻拍更加注重了悬念的设置,却忽略了重要的原著的精髓:对社会现实进行深刻鞭笞。
而芬奇的版本,于保留小说的内容无疑优于瑞典版,原著中大量细节都被原封不动地搬到了银幕上,不仅保留了布隆维斯特和温纳斯壮的案件始末,以及用非常帅气的高速剪辑把莎兰德最后巧妙斗败温纳斯壮的智勇双全一展无遗。
剧情上虽然有几处改动,但是却是为电影服务,剔除了冗长的关于温纳斯壮开皮包公司诈骗政府资金的金融故事的铺陈,布隆维斯特作为自由记者对金融腐败抨击也相对弱化,亨利范耶尔对于范耶尔家族的庞杂陈述也大量简化,电影反倒是将布隆维斯特和莎兰德的感情线凸现出来,为故事增添了一点浪漫情节。
芬奇续用了《社交网络》中的那高速的剪辑、紧张的渐进式回响配乐,气氛营造十分高妙,观影过程让人目不暇接,故事讲述得扣人心弦、满满当当,总体来说的确是非常成功的改编。
三版的具体对比和区别如下:1:首先在选角上,美版布隆维斯特和莎兰德的选角都很不错,克雷格符合布隆维斯特的外型要求,当过兵、有魅力,完胜瑞典版。
鲁妮-·玛拉和瑞典版的劳米·拉佩斯各有千秋,但是鲁妮-·玛拉在外型上更符合原著,毕竟原著中她身高只有1米55。
而范耶尔的选角美版也完胜瑞典版,因为根据原著,他是个很瘦很高但矍铄的老人,瑞典版的显然不太符合。
此外几个小配角如毕尔曼那个变态监护人、瘟疫等人的选角我倒觉得瑞典版的选择更符合原著,但是毕竟是配角,所以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2:书中详细介绍了温纳斯壮开皮包公司诈骗政府资金的始末,也交代了布隆维斯特听取了一位友人的建议而大胆撰文发表却遭到暗算的细节,瑞典版和芬奇版都将这段大刀阔斧地删减了。
3:书中布隆维斯特是被判罚三个月的牢狱之灾加上十五万克朗的损害赔偿,瑞典版保留了牢狱之灾,美版则为了缩短时间线将牢狱之灾免除,并将罚款数额增倍,直接增至60万克朗。
4:书中布隆维斯特第一次接到弗洛德的电话他身在办公室,而美版布隆维斯特是在家里的圣诞派对接到电话的,插入了Nokia的小铃声以及对布隆维斯特的家庭和女儿有信仰的描述,公开了布隆维斯特有家室还和爱莉卡保持长期肉体关系的恋情,这一片段将原著中的几处描写合在了一处,而瑞典版则没有把这个偷情关系表达出来。
5:书中的范耶尔陈述海莉事件的时候告诉布隆维斯特其实海莉在他小时候照顾过他,但是布隆维斯特那时候太小,不记得了。
瑞典版直接设定为布隆维斯特不仅记得海莉,还对海莉葆有感情。
而美版的设定则是直接将这段删除,布隆维斯特寻找海莉的原因只是好奇心和利益驱动。
6:范耶尔对他的家族进行了十分细致的陈述,并引入数十位嫌疑人,家谱繁之又繁。
瑞典版和芬奇版都对这进行了删减。
但芬奇版对于布隆维斯特整理范耶尔家族家谱的照片墙给了更多特写,几位疑犯也在故事陈述过程中慢慢揭秘,显得更加扣人心弦。
7:书中描述了莎兰德的上司阿曼斯基对莎兰德的复杂感情,瑞典版直接剔除,芬奇版进行了简化,以阿曼斯基之口直接陈述出来,并暗示莎兰德的经历很坎坷,而瑞典版直接把莎兰德童年弑父的经历演出来了。
8:莎兰德电脑坏掉,书中说是因为别人倒车压坏的,而她在地铁站里的事则只是有个乘客摸了她的头,她痛踢了那个人。
瑞典版改为电脑是她在地铁站里与人争端弄坏的,同时增加了地铁站莎兰德与几个痞子的恶斗,以显示莎兰德的极端个性,芬奇版改成了莎兰德的电脑被抢,她机智地抢了回来,以显示莎兰德的智慧果敢。
9:原著中,基本到三分之二的篇幅莎兰德才和布隆维斯特真正见面。
瑞典版让莎兰德在监视布隆维斯特的时候就频频现身,而后来又安排莎兰德主动帮布隆维斯特解决了日记里的五个数字串的谜题,莎兰德戏份陡增。
芬奇版则更符合原著,谜题由布隆维斯特的女儿提示,由他自己揭开。
但是美版的设定是,莎兰德为布隆维斯特指出游客也拍到过海莉,而非原著中布隆维斯特自己发现的。
10:原著中,西西莉亚是个很重要的角色,56岁的她和布隆维斯特不仅有过数次偷情,也是布隆维斯特很长一段时间的怀疑对象,并且她长时间受到家暴虐待,这个角色丰满了小说对于部分瑞典女性残酷社会地位描述。
瑞典版和美版对都这个角色进行了弱化,估计是觉得布隆维斯特和她发生关系本来就很诡异, 而且布隆维斯特在原著中也太花心了。
11:莎兰德在原著中报复毕尔曼律师戏码十分精彩,莎兰德通过侦查和黑客手段对毕尔曼的生活了如指掌,报复也非常果断凶狠,显示了莎兰德的智慧。
而瑞典版则是暴力有余,智慧不足。
美版稍微多保留了一些莎兰德的对白,并且增加了莎兰德回访毕尔曼的一场戏,更突显了莎兰德的个性。
此外,美版把莎兰德在毕尔曼肚子上纹身的五行缩减到三行,是为了在大银幕上更加一目了然吧。
12:美版布隆维斯特手机老是没信号,这符合原著的前段描写,但是后来布隆维斯特去马丁的房子前打莎兰德的手机打不通并非没有信号,而是莎兰德在查阅资料的时候不想被人打扰而关机了。
13:书中布隆维斯特发现马丁杀死莲娜安德森之后去马丁的房子找他,马丁却已经在那里等他了,瑞典版改为谜题由莎兰德揭开,布隆维斯特被马丁用酒迷晕,瑞典版里的男主显得太弱了。
而美版只改动了一个地方,即马丁并非在屋子里等布隆维斯特现身,而是打完高尔夫回家时检查了布隆维斯特的房子,然后回去自己的屋子劫持了布隆维斯特的。
这个改动绝对是神来一笔,既比原著中繁冗的莎兰德检查摄像头和记录交代经过显得简练干净,高尔夫球杆也正好符合后来莎兰德顺手拿走的武器。
14:书中马丁劫持布隆维斯特后对他进行了毒打,之后更是解开他的裤带,吻了布隆维斯特,并且通过他的自述,让大家了解到马丁被自己的父亲强奸的过去。
瑞典版统统剔除,美版则剔除了毒打和同性亲吻,估计是觉得观众可能接受不了吧。
而之后莎兰德挥杆打倒马丁,书中其实也是狠狠打了四杆,而马丁驾车逃窜,其实是撞上了卡车,瑞典版和美版都对这进行了改编。
15:书中对于莎兰德和布隆维斯特的性描写,并未十分细致,而美版则为了突出两人的肉体关系,增加了戏份,更有噱头,也表现了莎兰德的强势性格,更重要的是暗示莎兰德对布隆维斯特的感情。
16:书中布隆维斯特仅在马丁之死之后才找过一次安妮塔,而且通过窃听安妮塔的电话找到了远在澳洲的海莉。
瑞典版则省略了这个内容,直接让阿妮塔死掉,通过莎兰德的留言让布隆维斯特找到了海莉。
而美版则采用了掉包计,在伦敦的安妮塔即是海莉本人,估计是预算不够不想去澳洲,或者觉得改编亦可吧。
17:关于最后对于莎兰德巧妙拿走温纳斯壮的钱的那一段潇洒的复仇,书中写的很细致,瑞典版则一笔带过轻描淡写,仅保留最后一个莎兰德的金发笑容,看来噱头十足,实则味同嚼蜡,莎兰德的聪明智慧一点都没展现出来,而美版则延续了原著中的细节,而且飞速的剪辑加快了节奏让人目不暇接,十分精彩。
18:书中很强调的一点:莎兰德一直觉得马丁不是个仇恨犹太人的人,他只是个憎恨女人的人,这符合书的原名《憎恨女人的男人》,而且表现了莎兰德对于女性地位不公平的意识觉醒,以及她自强的性格。
可惜两版电影都没能好好把握住这个精髓,芬奇版最后的莎兰德的悲凉转身,不如书中那般决绝镇定,多了好莱坞浪漫爱情片的感情震撼,少了一位独立依附于男人之外的坚强女性。
或许女人总是绕不开一个“情”字,但至少书中的莎兰德还是会痛定思痛,大声喊出“莎兰德,你这个可怜的笨蛋!
”然后把猫王扔进垃圾桶,头也不回地潇洒走掉。
尽管如此,美版的改编还是十分让我满意的,不仅将原著中并未讲得出彩的悬疑故事讲得精彩绝伦,叙事功力深厚,更是把原著中的细节一一搬上银幕,远胜瑞典版,让原著迷十分感动。
而最好的是,美版依旧抓住了小说的不少精髓,大背景很有震撼力。
有人说美版肯定是拍不出北欧的萧瑟气氛,我倒是觉得这版拍得很有韵味,银白的厚雪丝毫不亚于瑞典版,而且原著也并非是一本格外精彩的小说,芬奇改编出来的故事倒是讲得满满当当,已然很不错,只不过故事讲得太满,留给观众思考的空间就少了一些。
总评:四星半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278491/?start=100#comments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278491/?start=200#comments
超长版mac广告。。。。
看到最后原来是爱情故事啊
还是瑞典版的看着有感觉
其实想给三星半,无兴奋无失望
很一般啦。
这是带刺玫瑰的回礼,在斯德哥尔摩的风雪夜,站在街角边,默默沁出了泪。
坏人进了密室为什么总是不锁门呢,以及感情线真是够混乱的。龙女前半段很酷,但是自从跟大叔乱搞之后魅力全无,自降身价。何况这段爱恋无非是飞蛾扑火,没有结局。
主线也没交代清楚,副线也让人看得很莫名,是为了强调这女的牛么?但从整体来看也不是,那些暴力场面让人看得很莫名,把它们拼成预告片倒是蛮夺人眼球的!
像极这个杀手不太冷。一样的大叔,一样的萝莉,喜欢里面的三个镜头,太美。
是哪位给我说很难看的??害得我买了好久的碟现在才开始看,MD,真是很精彩嘛~~
查資料那段不錯~其他純粹耍酷
无法不爱的女孩儿
片头MV是亮点
龙纹女渴望关系进展,却发现对方依然眷恋旧爱,一气之下把礼物扔进垃圾桶。克雷格的记者肯定不是渣男,否则也不会被高冷厌男的她心生好感主动投怀,但肯定更不能是碟中谍5中的靓汤,风度翩翩智勇双全主导进程!大卫芬奇拒绝以男主作为核心,拒绝以浪漫回报冒险,真正的英雄,不!英雌,注定落寞孤独。不过一个明显问题,故事主线被“陈年疑案”牢牢占据,更释放了强烈的克里斯蒂式孤岛谋杀的类型预期,最终却没能以与之匹配的复杂与惊奇去回馈观众,早早就聊起了纳粹魔影,折腾到最后也还是那点事儿?于是整部影片更像是,只以龙纹女那条支线就足以宣导主旨的中短片,硬揉进了一个长片的神秘故事,可又不想观众沉迷逻辑舒缓情绪,不愿花费更多心思在布设谜团。芬奇的佳作,往往产生于超越类型(七宗罪)而不是蔑视类型(心理游戏)。本片更像是后者。
四星半+1。虽然没讲出什么大道理,但大卫芬奇这次绝对发挥了顶尖的导演功力,而且丝毫没有娘炮的气息。片头出字幕那一段绝对是天才嗑药后才能做出来的东西。整个故事非常饱满圆润,有一种永远不会结束却毫不拖沓的气氛。想到他凭The Social Network 拿到小金人奖真觉得有点冤。
就是来看这女孩扮酷的,所以看得心满意足(男主角早在我高中看古墓丽影1枪版碟他当配角的时候就先见之明地成为脑残粉了)。案件本身不够有意思,还拖这么长。结尾台湾偶像剧有木有。想起之前某人说这个角色之前找过章子怡,真是匪夷所思。。。
女主很像娜娜嘛。一张碟好像看了两个故事,雾水…还是个悲凉的结尾。
挺有名的,但没看出什么好来,倒好多的植入广告
就这么条线索要讲两个半小时嘛?结尾那个狗血的剧情是为什么啊啊啊?
片头是酷,可是感觉女主没瑞典的带劲,电影也比瑞典的拖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