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很多人一样,起初看这部片子都是因为张根锡。
因为了看了美男,所以也对他的戏追了一把。
这部片子好就好在根本不想快进,就这么一直被勾着看到了最后,甚至还仔细分析着检察官所做的陈述。
一直到中间,我一直认为是皮尔森杀的人。
因为他回答检察官问题的时候太无所谓了,毫无激情,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心理巧妙的掩饰呢还是他曾经作为黑社会帮派分子养成的冷酷习性呢。
而ALEX一开始就很鸡冻的指证是皮尔森的杀的人,皮尔森则一贯冷冷的不回应,除非检察官问他是不是凶手,他才简短的回答。
我没杀人。
开始让我产生凶手另有其人是ALEX的那句。
当凶案发生当场的目击者一个个来作陈述,证词对ALEX越来越不利的时候。
休庭期间,ALEX当着他爸爸说了这么一句话:早知道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他爸爸听到这句话也一呆。
这马上让我联想到ALEX拿着刀的样子。
但是判定他无期徒刑的时候,他又开始鸡冻了。
好像多冤枉他似的。
当剧情到最后20分钟,突然转变说证据不足,说嫌疑犯进厕所(凶案发生地点)前未予调查等等,ALEX当场无罪释放。
我觉得很奇怪,导演不觉得这里有漏洞吗。
前面难道调查目击者的种种证词难道不是嫌疑犯金厕所前的调查证据吗?
怎么就叫未予调查?
或者说是证据不足?
看到最后,我所能做的猜测就是两个人都是杀人犯,只是谁主谁从有待考察。
看来ALEX和皮尔森必将背负真相过完余生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韩国的法律。
因为无法判定两者其一谁杀的人,就可以两者都无罪释放吗。
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共犯?
就因为怕冤枉了其一,就可以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吗。
而且美国法律还规定同一个人还不能被起诉两次,即以后真相出来也无法起诉两个嫌疑犯。
这是法律的漏洞还是法律的悲哀呢。
法律真的有所谓的公正吗。
那么大胆的推测,以后谁杀了人,只要推到一个同在凶案现场,并且唯一目击者的身上(那个目击者明显不会承认自己杀的人),那么互相推脱的话,大家都无罪释放吗?
显然,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法律规定了除非证明你自己无辜,不然就是有罪。
记得美国屡屡攻击中国的人权问题时,中国人只会嘲笑。
而当凶案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还笑得出来吗。
法律是否公正不是看终审,不是看国情,是看公民道义。
再写一下文字之前,我首先捋一下这个事件发生的一个时间线。
首先这个发生在梨泰院的杀人事件发生在1997年。
在当时的判决中,皮特森背叛毁坏证据罪只判刑18个月,而他的朋友另一位嫌疑人艾利克斯被判无期徒刑。
但在之后的再次判决中,艾利克斯又被判无罪。
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嫌疑人当中,一个从有罪变成了无罪释放,另外一个只判了18个月的刑罚。
而18个月的刑罚又在特赦之后,在1998年出狱并逃回美国。
而这部电影却是在2009年拍摄上映的。
在电影上映之后,韩国警察再次调查审判此次案件,才重新定罪,凶手是之前被判刑18个月并逃回美国的皮特森。
那么问题来了,导演拍摄这部电影的时候并不是以一种肯定的态度或者一种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去定义这部电影的凶手是谁?
也就是说导演在拍摄电影的时候并不确定,或者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讲,并没有真正的凶手。
反观这部电影,首先皮特森在电影中由张根锡扮演,从种种的眼神演技行为来讲,都透露出他是一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人,或许还有一些黑社会背景。
而另外一个嫌疑人艾利克斯则表现的是一副憨憨的样子,甚至有些容易让人误解他是一个很无辜的人。
那么这样的角色定位或者是说情节设定,都是导演自己所安排的。
而最后重新去审判的结果就是这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皮特森才是此次杀人事件的真凶。
那么我的问题就是这部电影拍摄的导演也好,编剧也好,究竟拍这部电影的目的是什么?
是讲述他们所认定的凶手还是说对当时审判机构作出判决的一种讽刺。
就是我一个平民都能想到谁是凶手,为什么当时你们的判决判决不出来?
而事实证明,这部电影所描述的人物的特点,确实和最后的真凶露出水面是相符合的。
当然我觉得有人会说,也是我对这部电影存在的一个疑点,是导演是不是真的将两个嫌疑人很明显的去定义,就是皮特森如此冷静的面对警察的质问,以及对于事实案件的陈述这样的一种表现,会让人觉得他就是凶手。
而对于Alex则营造出的一种形象,是憨憨的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
只是在最后的结尾,艾利克斯对女友说的那句,我带你去看一些刺激的东西。
像是在于凶手作案前的语言,做一个相互的呼应。
是不是说两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只是最后的结果是皮特森。
反正我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真的从电影的情节和一直的信息引导上来讲,觉得凶手就是皮特森。
除了对凶手的猜测和最后的认定,我来讲一些其他这部电影给我的一些感触。
一个讲的前提就是这是一个跟现实世界改编的电影,也就是说他所表现的内容是真实曾经发生过的,虽然可能有在情节方面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总的总的来说,他陈述了当时发生在离泰院的这个杀人事件,这个对于陌生人无差别攻击的这样一个杀人事件。
可是我看完这部电影比较大的感触是,我并没有觉得什么悬疑,而是我面对这个整个的审判过程,觉得一种非常的无力感。
从我的角度来讲,在这个涉案事件中,不管是警察还是检察官,或者是律师三方面来讲,他们并没有足够呈现出证据来证明凶手是谁,而只是根据两个嫌疑人相互的只认,所根据这些陈述所想象的事实是什么?
要说这部电影里面所讲述的案件的证据能看到有几个切切实实的证据,只有受害者身上的几处刀伤的位置以及先后顺序是肯定的。
而对于最初判定凶手是比受害者,要高要强壮的,这一个设定也是警察以及法医人员的一种猜测。
甚至是说在刺伤受害者的时候所用的半蹲姿势,也是当时在庭审中检察官与律师相互之间的一种猜测,究竟这种猜测有没有事实根据,非常明显,就是没有事实根据。
除此之外,究竟受害者血液喷射的角度以及喷射的受力情况,没有在故事中非常明确的下一个判定。
哪怕是到了案件庭审的焦灼时期。
带着两个嫌疑人去现场指认的时候,其实我觉得也没有一个明显出的结论,第一埃里克斯在靠近洗手台的位置,身后都不能有一个其他人通过那么爱丽克斯所陈述的,当时自己没有杀害受害者的政策其实是不成立的。
皮特森也是如此,他所陈述的受害者,伤口的位置是相辅的,但是对于他推受害者的那一下,究竟是朝哪个方向跌倒又是不相符的。
并且当时两个嫌疑人都在一个狭小的厕所内,无论说真凶是谁,刺伤受害者的方式方法,两个人都是可以看到的,也就是说在这方面判定上,根本就不能够去作为判定谁是凶手的标准。
就相当于我们做一个抢答题的时候,三个人都在现场,有一个人场外的人说出了正确答案,场内的三个人谁听到了,谁先说出了答案可能他就获胜了,但这个答案是这个说出人真正自己所知道的吗?
不是它可能只是在同等环境下三个人一起听到场外答案的时候,他最先做出的反应。
回的案件中,在当时的密闭厕所内,无论谁是凶手杀害受害者,另外一个人有可能非常仔细的看清楚了作案的过程并依靠着自己的记忆力和沉着冷静去记下所有的细节,甚至这样的记录是远比凶手记录的更清楚。
那么这样的一个案件重演,其实我觉得意义是并不大的,只是看谁的失误更大一些,谁将自己的谎言更容易被戳穿的表现出来。
而最让我无法去正视这部电影的一个方面是检察官的人物设定究竟是什么,最开始他怀疑皮特森是凶手之后又非常坚定的皮特森不是凶手,而埃里克斯是凶手,没有每次有一个新的猜测出现,他就会改变自己的立场,而他自己其实根本就不确定谁是凶手,或者是说他只是想要去认定他所想象的凶手就是凶手。
故事里面检察官和另外一个检察官一起讨论的时候,另外那个检察官对他说,你干脆不知道谁是真凶的情况下就去猜至少猜测的正确率有一半儿。
我觉得这个主角检察官就是这种态度,他并不完全确认谁是凶手,没有一个理论支持来巩固自己的观点,所有的猜测都是根据每次出现的假设去改变的。
而他要坚持己见的,认为自己所想象的是正确的。
而作为对手的律师,当然就不必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做了艾利克斯的律师,自然会相信艾利克斯是无辜的,这又不是什么偶像剧正义的律师。
所以在这部电影里面,作为检察官,警察或者律师三方面,其实都没有办法去,肯定谁是凶手,因为没有证据去证明谁是凶手。
而是在十几年后当电影重新上映了,检察院再去调查此案件,才能去调查出谁是凶手。
多么讽刺!
一个案件的真相要靠一个电影去推动,倘若不是此次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轰动效益。
又怎么能够让最后的真相得以浮出水面?
一个凶手逃脱了,十几年后才被重新定罪。
不能说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要侦破,或者必须有一个完美的结束。
但是这样的案件或者这样的未解之谜,在韩国之中却是屡见不鲜,而韩国电影有热衷于此,总是对于曾经轰动一时而又无法解决的案件,想要从电影的角度去重新阐述,引起关注。
这可能也是韩国电影的一大特色吧。
正义不够电影来补。
写于2012-09-29 上一次想写这样的一种真实影片的影评是要追溯到好几年了,那是记录约翰纳什的那部片子《美丽心灵》,这次的《梨泰院杀人事件》和上个片子有个小缘分,两个嫌疑人恰好落入了著名的“囚徒困境”,并最终按照“纳什均衡”的理论得到了最好的结局。
《美丽心灵》的主人公,就是提出了纳什均衡的约翰纳什先生。
先给各位想看本片的一点点提示,请大家先去看一点儿关于梨泰院一些背景资料,长篇略去,我只简单的描述一下梨泰院这个地方,这是一个各国人都有的地方,尤其是美国人居多,那是美国驻军韩国时主要的一个聚集地,有着各种娱乐场所 ,这里催生了大量的美韩混血儿。
也因此,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在微妙的政治关系下,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故事是真实事件,1997年4月份的一天,一名叫做赵重弼的韩国大学生在梨泰院的一个汉堡店身中九刀,重伤而亡。
事发后,居然在检察官还未到场的情况下,现场就已经被清理,致使检察官只能靠警察拍下的现场照片在自己的脑海里还原现场。
嫌疑人也马上被确定,是一个叫做Pearson的墨西哥人和韩国人的混血儿,十八岁,听不懂,也不会说韩语。
因为他是美国军方的家属,所以美国军方马上派人来调查,Pearson表示认罪。
但是同时,他也描述了当晚发生的一些事情:几个朋友喝了酒,甚至还服用了违禁药品,他和一个叫做AJ的韩国男孩儿互相打赌,说能不能杀人,他说:“I w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两人一前一后的进入了男厕所,死者赵重弼此时正好在小便。
毫无任何反抗痕迹,赵重弼就被残忍的杀害了,心脏还被捅了两刀。
但是很快,那名叫做AJ的孩子也被抓到了,这时的Pearson竟然反口说人不是他杀的,他根本没杀过人,人是AJ杀的。
俩人迅速的进入的“囚徒困境”,无论怎样的单独审讯,两个人就是一口死咬说人是对方杀的。
由于当时案发现场只有三个人:两个嫌疑人和死者,目击者也只有那两个嫌疑人。
所以根本无法判定谁是凶手。
AJ的父亲和政治界有着很深的渊源,AJ也是一名ABK,韩国的法律是遵循美国法律,只要证据不足,是不会对一个人判刑的。
在审讯过程中,两个人的证词漏洞百出,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着这两个人说的似乎都不是实话,检察官和律师也开始怀疑自己的想法是不是错的。
模拟现场时,AJ的位置清楚的表明了他在说谎,而Pearson竟然冷静熟练的用刀子比划杀人的姿势等。
最后裁定,Pearson是协同杀人,判刑一年,AJ判终身监禁。
由于AJ家人的努力,不久之后,AJ被无罪释放。
理由是:证据不足。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最简单的一条:谁主张,谁举证。
在法律上没有足够的证据链证明杀人,那么法律上来说,两个人都没有杀人。
赵重弼的母亲泪眼婆娑的说,既然他们都无罪,那么,我儿子是谁杀的?
都说法律的是公平的,可明明凶手就在眼前,却偏偏不能绳之以法。
还由于两名嫌疑人的身份,致使两个人最终逍遥法外。
说个花边新闻,在网上看到说,本片导演在筹备本片期间,收到两个嫌疑人原型的恐吓,让他不要拍。
而我又在网上搜到了另外一条新闻,由于本片的上映,激起了韩国民众要求严惩凶手的民愤,在13年后的2010年,韩国外交部要求美方交出Pearson。
其结果却搜不到了。
无论怎样,一部电影能有这样的影响力,足够了。
再说说本片触动我的一些地方,首先是Pearson的态度,他过于冷静了,完全不像一个18岁的孩子,一开始我认为凶手一定是他,因为他冷静的像是等待什么,他一脸茫然着对着用韩语骂他的警察,表示自己听不懂,到AJ来的时候,他似乎又有了一点兴奋。
当我认为凶手一定是Pearson的时候,AJ竟然没有通过测谎,而且他描述的很多东西也更有问题。
此时我的却认为人还是AJ杀的,Pearson只不过是无奈:他只不过是个美国人身份,在韩国的地盘上,还是AJ的家里更硬气。
当法庭上检察官和律师为了一个男人小便姿势的问题争论不休的时候,被告席上的两个孩子竟跟看戏一样兴致勃勃,检察官还听到了一声冷笑。
这冷笑应该是来自Pearson,可是,Pearson不是听不懂韩语么?
最终,哭泣的死者家属欲诉无门,AJ无罪释放,AJ找到律师道谢时,无意中把那句在案中反复出现的“I w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的口头语带了出来,并且饶有兴趣的给女朋友讲述着那晚发生的事情,随着电梯的缓缓下行,律师的表情和心情可想而知。
Pearson来向检察官道别时,检察官正要调离。
检察官说了句,我虽然不是一个好的检察官,可我救了你一命。
此刻Pearson用流利的韩语还用的是敬语回答到,我知道,您不是一直都相信我没有杀人么!
检察官震惊的问,你会说韩语?
Pearson马上改用英语说,我是在监狱里学的。
然后脸上浮现一丝诡异的笑容。
最后一个镜头也是让人回味,封死的男洗手间的门后面,死者坐在黑暗冰冷的地板上,真相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可是,死者却不能瞑目。
我想说,看完此片为什么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可是片中的一切就在说明,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把杀人当过取乐,而且没有丝毫悔意,过了若干年,他们也许还是丝毫没有悔意,因为当时他们年轻,他们是迷失的一代,两个人甚至都拒绝自己的韩国身份。
AJ认识Pearson那么长时间,竟然不知道他会说韩语。
就像当年川岛芳子在中国受审的时候坚决不说中国话一样,Pearson完全否认自己的韩国人身份,没有那份归属感,也注定了他不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要说本片的不足之处,一是如果不看背景会觉得本片无趣,或者惊悚程度不够,二是可能由于电影时长问题,对白经常是韩文和英文的对话,致使观众有些混乱,以为大部分的美国人都是能听懂韩文的。
除却不足,这依然一部非常深刻的片子,演员们表演非常出色。
因为《美男》知道张根硕,因为他去看了这样一部有深度的片子。
本来不知道本片是拍在美男前还是美男后,可是在网上搜到张根硕为这部片子去做宣传的图片,分明就是黄泰京的样子。
能从阴暗的杀人犯,到帅气的黄泰京,小帅,继续吧,从这部看的出来,你的演技是在你的样貌之上的。
最后,有谁能告诉我凶手到底逮到没有?
接下来会是一系列韩国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了,今天看的这部杀人事件特坑爹的就是,打官司感觉都会被坏的有钱的那一方收买,改变各种跟以前不一样的证词。
而且现实中这两个人居然因为证据不足都无罪释放了,这尼玛的就很坑爹了,而且中间还用测谎仪测过了两个人都没有撒谎,那我感觉肯定是两个人都去捅了几刀子,但是都认为自己捅的不足一致命,所以都撒谎都说人不是自己杀的。
都说是对方,这样就不会改变心率。
不管怎样,突然感觉法律还真是一个有利有弊的东西。
且不说影片怎么样,单单想到这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真实中的两个人都被释放了,就觉得社会真的很阴暗,美国真tmd,电影 最后留给观众的线索,应该是两个人一起杀死的被害者,因为之前两个人证词都有不合逻辑的地方,应该是两个人一起杀死的,我个人猜测应该是一个人先捅了被害者几刀,另一个人接过刀又捅了几刀,如果假设成立的话,两个人都应该判以死刑。
最可怜的是被害者的家人,两个人都无罪释放了,此仇怎么报何以报?
看到他们痛哭的样子,想到无辜的受害者含冤死去,最后两个凶手逍遥法外,牙根都痒痒,心也沉甸甸的。
“人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
”我看的一版是没有字幕的,所以我并没有去分析影片中两名凶手嫌疑人证词的疑点,而是更多地叙述我所感受到的东西。
梨泰院杀人事件是由真实事件改编。
这个事件就完全像是“囚徒困境”理论的反例。
两人杀人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句“I w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当时我看到的时候感觉很荒诞又不切实际,但是一想到这是真实事件改编就会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还有一点令人更加心惊,两人杀了无辜的大学生赵,最后审判结果居然是一个人被无罪释放,一个人因为携带凶器而只坐牢一年!
”两个人都是无罪吗?
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
“这是已故大学生赵的母亲说的话。
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影片最后赵的家人们在听到审判结果时那绝望的哭泣。
事实上,我也有看到很多影评说反转再反转的剧情让人有些烦燥,而且影片最后也没能点明凶手是谁。
但是我认为这样的开放式结局更能引人深思,同时因为其大部分遵照真实事件来叙述,所以这种凶手并未落网的结局更添可悲性。
我认为这部电影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其艺术层次的意义。
是这部影片引起了韩国舆论的轩然大波,使得案件可以重审,使死者家人等待多年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什么是电影?
”我想这部影片给了我一个新的答案。
电影不仅仅是通过讲述一段故事来向观众传递一些深奥的价值观念,电影也不是仅仅只有艺术层面的价值。
电影也是受众广泛的传播工具,社会中完全可以通过电影这种形式来对社会形成巨大的影响。
尤其是这种现实向的影片,披露出这样赤裸裸的现实更能抨击人的内心,更能引人深思,从而促进人的改变与完善。
附:有一件事我必须要说下,当初的我是因为张根硕才去找了电影看的,而且我也看着主演中张根硕是第一位。
但是!!
为什么?
为什么那个法官出现的频率都比张根硕的高啊啊啊啊啊啊!
我也听不懂韩语,就只能干看着T^T不过根酱的演技是真不错,真的很好地展现了Pearson的冷漠麻木的形象。
这并不是一个悬疑剧。
至少我这么认为。
导演想通过影片展现其实善与恶的距离没有想象的这么远。。
心中存有正义的人却因为世事的种种羁绊走向罪恶。。
而纯洁的孩子却因为大人们大人物创造的世界缺乏自我认同感和归属感而作恶。。
之所以觉得莫名的悲伤..或许是因为觉得世界本应该不是这样的。。
这种催人作恶的源头到底在哪里呢。。
人民或许就是国家间和政府间的牺牲品吧。。
谁又为无辜的人们伸张正义呢。。
即使知道事实的真相在自己的利益与正义之间到底选择什么呢。。
面对一个无辜的生命和伤心欲绝充满疑问的母亲。。
社会向他们提交了什么样的答卷呢。。
虽然不是很清楚当年的案件,但导演把电影拍的犹如当年事件的纪录片。
在法律面前很多时候被害者是无奈的,法律并不代表正义。
它只是人们用来管理社会的工具和程序。
既然是程序就必定有bug。
两个都有嫌疑的年轻人,肯定有一个杀了人,但是谁呢?
当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前提下,张三有理,李四也有理。
于是张三因为持刀罪服了一年的刑期。
而李四因为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那么谁杀了被害人??
外星人吗?
好吧,我个人觉得是这两人联手干的。
这两个都不是什么善良的家伙。
一个亦正亦邪,是西班牙某流氓组织的成员。
一个是外表痴傻,但实质心狠手辣。
这两个人,觉得最无所谓的就是把罪责推到另外一个人的头上。
所以一审再审,另案情越来越复杂。
对于导演用什么手法去呈现事实,作为观众也只有被动的接受。
嘛,这片子毫无娱乐性,所以在豆瓣的评分并不高吧。
虽然我也只给了3颗星。
若是改片是作为纪录片推出的话,可以达到四星。
关于张根锡的演出,的确是个亮点。
玩味的表情,充分引起人们对于他诠释的嫌疑人的猜测。
他因此片而提名大钟奖最佳男配。
虽然最后没有获奖。
探寻真相的漫长过程虽然到头来是一场空,但影片最后升华得好——真相被永远封锁在那堵墙后了,两位律师(被这俩孩子玩儿死了)都对自己的坚持和道德感产生了深深的质疑。
因为不能证明有罪,所以法律也不能执行最后的公正。
这电影若是在中国,是不可能被允许公映的吧?
能够向民众展示法律也无能为力的事实,本身也是一个国家对于公正的向往。
虽然是冲着张根锡看的电影,看了之后却发现演员的表现确实可圈可点,整部影片基调略显沉闷,基本上是律师大叔一个人在那边狂飙心理戏,两个嫌疑人的互相指证,P无辜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神情,模拟凶杀时脸上却露出疯狂凶残的表情;对于凶杀情节记的异常清晰确在关键时刻又失误。
AJ看似憨厚老实,却又时不时露出凶狠狡诈的神态;模拟凶案现场显而易见的失误让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凶手。
两人都指证对方才是凶手,最后却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
不论历史上的事实如何,就电影而言,我注意到四句暗示含义很强的台词AJ从洗手间带着一身血渍对黑人朋友说:“We did it,,,,,”AJ对父亲说: “我想有必要提示他们(证人,也就是他们的朋友)一下”AJ 对女朋友说: “I'll show u sth. cool, come with me”P用韩语和律师大叔道别时说 "I did learn from Jail"hmmmm SO 我觉得是他们两个人协同作案,互相指证最后获得最大利益。
张根锡的表演给我留下蛮深刻的印象 最后的蓝衣造型也很帅 ^ ^(虽然带着诡异的笑容....情节需要 情节需要 -.-) 真相一直存在,真相一直被掩盖,历史在它显露仁慈的一面时会让你偶尔窥探。
感觉细节描述有点不够啊
这海报怎么换啦..- -
因为没有答案、所以更加压抑、
Pearson真带感!罗生门啊!
这片儿其实还不错,就是一些细节的处理上比较粗糙。
根据1997年4月在韩国梨泰院发生的某汉堡店杀人事件真实故事改编。在当年的真实故事中,一名驻韩美军家属与一名美籍韩人联手在梨泰院用凶器攻击韩国某大学生,最终这名大学生抢救无效死亡,但涉及案件的两名嫌疑犯最终都因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引起韩国国民极大的愤怒。
浪费时间
皮尔森去年一月判了二十五年,AJ还是无罪
字幕太烂,没看得下去……下次再看过吧。
看了解说的评论之后才觉得还行,要不然看不懂啦~
似笑非笑的邪恶像~依旧帅!你的英文不很地道哟~
垃圾..
结局是毛啊!
故事有点乱..但是那胖子和黄泰京的演技却是让我眼前一亮``当然还有那个警察...
完全不行啊。。
拍个纪录片就行,拍什么电影啊!
海报不错
看电影之前就知道这个案子了,而电影促进了重审还是挺难得的。其实本质上这个案子的关键从来都不是谁是凶手,而是强权干预了正义。
“囚徒困境”这个很长知识呢……
囚徒困境里不是这么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