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杀戮黑帮枪杀,这种事不是每天走在街上都能撞见的,然而片头一老一少两个疯子硬是陡然把平静无聊的故事带入了血腥的场景,生活化的motel里,老板一家惨遭毒手,和观看的我一样,他们谁又能想到随着老头在镜头里的一出一入,不过一个长镜头的时间,两命呜呼。
小马仔,进去打水,随随便便,丝毫不在意面前躺了两具新鲜尸体,也不在乎指纹啥的。
当小女孩出现,也是稍作镇静,果断拔枪。
但是下个镜头一转,另一个寻常百姓人家的姑娘跃入眼前,讲述着关于怪物👹的噩梦,而温情的老爸在一旁安慰。
但是谁能料想,老爸非亲生,战斗力还远远超过片头两个看似牛逼实则逗逼的炮灰。
是的,小姑娘不是长了阴阳眼而是第六感超群,旁边那个看似温柔的男人就是梦魇中的怪物,怀揣者不可告人的秘密。
无论是片头的不幸还是此刻的平静都在默默暗示关于暴力的不可测和普遍潜在性,当然本片大大夸张了暴力的不可测和潜在可能。
随着两个逗逼被干掉,一家人的平和急转直下,组合家庭的真相浮出水面,V叔的身份也渐渐浮出水面。
校园暴力,只是个为了引出家庭暴力的幌子。
V叔一巴掌,正太好伤心。
V叔一发情,老婆不知如何是好,爱恨交加。
暴力从外蔓延到了这个本就是破碎凑成的家庭内部。
脑补剧情,不难得知,三年前V叔独自一人来到印第安纳小镇,遇到孤身一人的单亲妈妈大婶,以异乡人的成熟暖男气质辅以强劲的床上马力吸引到了寂寞已久的大婶。
组合家庭,大龄单亲妈妈和外地身份不明的男人,这个家庭本来就是不稳定的。
突发的暴力时间恰好渗入了这本就存在的裂缝里,生发蔓延。
矛盾的是,V叔为了保护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家庭,不得不将自己身上的暴力最大化。
家庭这个本来应该漫溢温暖的地方又怎么容得下这个沾染暴力的男人?
故事越往后,猛料越多。
原来,V叔在这世上并非孤身一人,而且有黑帮头目为其亲哥。
V叔本来也是杀人如麻的暴徒一名,而且cao人无数,常年被人怀疑神经不正常,活脱脱就是片头两个逗逼的翻版,于是开头那个神来一笔的镜头一转突然觉得非常有说服力了呢。
V叔因为挖了组织里辈分比他高的人的眼睛,导致哥哥地位动摇,自己只好远走他乡。
他万万想不到,当自己已经重新做人,以为会得到哥哥的原谅,哥哥竟然要他的命。
血缘之亲为了权利,可以如此,情何以堪。
情何以堪,于是杀之。
于是本片与上面👆相对立的一个命题出现了:黑帮这种需要营销暴力的生意到底是容不下亲情的。
于是血亲,家庭这些都成为了可以松动的概念,暴力恰巧成为了助推的一股力量。
暴力本身无罪,有罪的是驱动的欲望,普通稀松的有性,有凌驾物质和他人的权利,也有无因的为所欲为。
以下可能为过度解读:如何消化暴力?
答曰:信仰。
V叔一直带着十字项链,杀了长兄后在湖边清洗自己,以及回到暴风雨后的家里参加晚餐时餐桌上妻子合十的双手,他忏悔的眼泪,我坚持认为是有意强调宗教意味。
不只是孔夫子讲“礼”,强调家庭观念。
圣经旧约里面那些繁琐无趣的聊血缘关系,和儒家文化下修宗祠,写族谱一个道理。
推己及人,从小家到天下一家,善的信仰能带来sulvation。
V叔捍卫“家人”,杀兄长,这其中爱已经成为暴力的动因,但只有以暴制暴。
餐桌旁的他,像野兽一样舔拭伤口,如此孱弱,暴力只有在真爱面前才会显得孱弱不堪,爱却不能包容不必要的随处寄生的暴力。
只有善的信仰能消弭一切罪恶暴力,但相比简单的欲望和暴力,爱与信仰都是如此虚无飘渺。
今天看了这部电影。
首先说一下题目,第一眼看去,通常会翻译成:暴力史。
刚才翻豆瓣上的评论,多有为这题目生发出来的讨论,有人认为这标题恰如其分,因为影片展示了各种暴力并且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完全可以叫暴力史,而且比中国革命史,西方哲学史什么的好看多了。
也有人认为这个题目起得太大,故事完全撑不起这么个大学问。
我要说的是,看完以后我发觉这是个误解。
History这个词在英语里,是有“过去”的意思的,并且完全可以用在个人的身上,比如说A和B过去曾经有一腿,就可以说they have a history. 基本上我觉得A History of Violence用的也就是这个意思:男主人公TOM当了好几年小镇优秀市民,有一天在小店遭到暴徒抢劫时奋起反击成了英雄,不料也把一群费城的黑帮招了来,他们坚持说他不叫TOM而叫JOEY,是个特别会杀人的恶魔。
开始大家都以为是搞错了,后来才发现他真的有那么一段过去--a history of violence.一部很好的片子,好到即使声称就是一部“暴力史”也完全可以当得起这大题目的程度。
暴力源于何处,如何不断延续,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什么样的后果,还有更重要的:如何对暴力作出道德评判,所以这些,都溶在生动的故事里,而没有牵强的理论图解。
而且结构很干净,结束得尤其好。
影片的开场是两个歹徒,一副杀人杀得倦恹恹的样子,有人评论说颇像昆汀的风格。
然后他们来到一家小咖啡馆继续他们的暴行,却没想到店主的身手超利落:TOM结果了两个歹徒后又把枪对准了第一个歹徒倒下的门口--是他的行动比他的意识还快所以杀了人还不知道,还是妨后手的职业素质?
原来,那两个看似很酷的歹徒属于“第2次华山论剑”之流,而这个TOM才是我们的男主角。
要我说,这个开头不是很昆汀,倒是有点象金庸的“侠客行”或者古龙的“萧十一郎”。
然后TOM就上了报纸头条。
面目狰狞的费城黑帮也随之赶来,口口声声叫他JOEY。
他们一步步的紧逼,终于导致TOM的反抗。。。
真惨,TOM一反抗,被他打的人的脸就没法看了。
当然,黑帮也不是吃素的,来的人又多,TOM料理了几个可还是被那个独眼打在地上用枪比着了。
独眼说:JOEY,你在费城的时候真应该杀了我。
TOM说:是啊,我在费城的时候真应该杀了你。
这是他第一次承认,他以前就是JOEY。
这时枪响了,死的是独眼--TOM的儿子端着双筒猎枪站在后面。
这个儿子也是比较有意思的。
开始的时候是个非常隐忍的小男生,学校小流氓因为打球输了欺负他,骂他"punk bitch", 他回说“shouldn't that be little punk ass chickenshit faggot bitch?" 搞得小流氓没脾气,架打不成恨恨离去。
后来那小混混又来惹他,他就动手了,结果跟他老爸一样,把人打得很惨。
回到家老爸深怕儿子重蹈自己的覆辙,教训儿子说 “In this family, we do not solve problems by hitting people!”结果儿子反唇相讥:“No, in this family, we shoot them!” 儿子气呼呼跑掉后就被黑帮抓成人质带了回来,父亲把儿子换下来,让妻子回屋看好女儿,然后就发生了上面那一幕。
结果父亲溅了一身别人的血,儿子端着枪,都有些怔。
没有什么台词,父亲走过去,两个人慢慢的拥抱在一起,他们中间那段紧张的距离终于被暂时消弭了。
这拥抱代表什么呢?
代表父亲的暴力天赋在儿子身上的遗传吗?
还是对迫不得已时的暴力的道德可接受?
父子俩抱在一起,父亲的手臂揽上来,那管枪筒又出现在画面一角,让你知道这父子关系中已经因了这枪的存在而永远的改变了。
妻子并没有听到TOM承认自己是JOEY的话语,但是她看到了自己的丈夫怎么活生生的变成了那个传说中的杀手。
尽管在小镇探长面前她帮忙掩盖,独自面对老公时她却无法接受,她恶语相向,想要拂袖离去。
TOM情急中一把卡住了她的脖子,两人在楼梯上扭打起来。
当然TOM并不想杀她,想的话简直太容易了,于是这场扭打就演变为做爱。
回想起前面对妻子这个人物的set up,你就开始怀疑,虽然她理智上不能接受这个杀手老公,可是这么多年来保持她对他的着迷的,或许正是他潜藏的杀手气质,那种利落,果敢,和象动物一样的无所畏惧。
暴力的过去已经无法回避了。
深夜时分,TOM回到费城见他的兄弟。
这兄弟看见他,先上来闻了个够,然后又顶脑门贴脸蛋,让我一时间还以为这大哥曾经性骚扰自己的兄弟有暧昧过去呢。
结果证明完全是老大玩酷的方法--这种地方就有点象昆汀了。
老大说:当年老妈把你从医院带回来,我就想把你掐死在摇篮里,我想每个孩子都这么想过吧。
(呵呵,我还真听说过。
)结果证明玩酷的最终逃不过可笑的下场,(这里有又想起了杜琪峰,不过老杜是全部人物都玩酷,LOSER们玩酷成了笑话,那是因为英雄们更酷!
)先是他的手下被反抗的TOM打了个桃花满天红,老大气急败坏的不可置信:"How do you fuck that up?" 然后他自己呢,还掏着密室的钥匙呢脑门上就被喂了一颗花生米。
在这个过程里,我不断地觉得TOM的行为真的很brutal,但是又不断地反驳自己说:可是都是别人先想杀他的呀!
豆瓣里有个高人,引用了萨特加谬雨果等人关于为了崇高目的是否就可以让自己的手变脏的讨论来诠释这部电影,非常的一针见血。
真的,我看到了暴力的困局,我没有答案。
影片的最后,TOM一身疲惫的回到家中。
这个sequence整个没有一句话。
一家人都坐在厨房里吃饭,失踪一夜的老爹回来了(或者还有一白天,因为好像吃的是晚饭,不sure),谁都不说话。
面对这个宁静的家庭,他却不敢贸然就座。
小女儿,唯一一个对所有发生的暴力一无所知的人,起身为爸爸拿来了盘子和刀叉。
那一刻,TOM和妻子都绷到眼泪的边缘了吧。
他拉开椅子坐了下来,儿子将餐盘拉到父亲旁边。
妻子还是没有做什么,但是,那对抗的张力消失了。
一家人重新完整了,这就是他用3年时间忘掉过去,企图重生所追求的平静幸福的生活。
黑下。
●通常以奇技淫巧显身手的加拿大电影大师大卫.柯南伯格交出了不一样的作品,但即使放弃了具有象征意味与后现代特征的视觉变形,沉稳、犀利地讲了一个看似寻常的犯罪故事,还是风格化得诱人、理念化得骇人,暴力活化成黑暗中的怪物。
暴力对于生活的秩序,对于各种不同处境的人,如何在亦正亦邪的界限徘徊?
汤姆(维果·莫特森 Viggo Mortensen饰)是小镇上再平凡不过的一家之主,开着一间小店谋生。
某日遇上前来抢劫的歹徒,为了保住伙计的生命,汤姆奋而干掉了这帮不速之客,他的英勇神武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也把汤姆一家赤裸裸地放置在公众视线里。
这件事到底是改变了原本的汤姆,还是让汤姆回到本来的自己,这个谁也说不清——因为,汤姆的过往随之而渐渐浮出水面。
黑道老大带着手下找上门来,这意味着汤姆将不能再隐藏自己曾经跟暴力亲密接触过的身份。
妻子艾迪(玛丽亚·贝罗 Maria Bello饰)得知丈夫的秘密,非常生气;更糟糕的是,汤姆看到暴力的阴霾正渐渐笼罩上自己的儿子;暴力又一次彻底地潜入本来风平浪静的生活。
①第78届奥斯卡金像奖 (2006)最佳男配角(提名) 威廉·赫特 最佳改编剧本(提名) 乔什·奥尔森 ②第58届戛纳电影节 (2005)主竞赛单元 金棕榈奖(提名) 大卫·柯南伯格 关于本片而言,暴力终究的影响也是大卫•柯南伯格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
维戈•莫特森所扮演的爸爸在隐姓埋名后关于自个的曩昔简直大多否定,尤其是关于暴力持一种彻底否定的情绪。
这一点,表现在他关于儿子的严格上可见一斑。
可是终究,在意外的暴力呈现以后,爸爸杀死了强盗,遭到赞誉,这在耳濡目染中对儿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直接致使他在校园里用暴力处理了与同学之间的恩怨,也是他后来直接用枪处理掉艾德•哈里斯扮演的黑帮分子的潜在动力。
在必定程度上,儿子的这种显着的暴力趋势也在证实着爸爸努力地失利,也是大卫•柯南伯格在进一步印证人道中暴力赋性使然的一个证实。
相对而言,妈妈这一人物则在对待暴力面前的情绪显得有些不流畅。
从一开端关于老公击毙暴徒的认可到终究关于家庭面对危机的惊骇,她是彻底站在一种关于本身和家庭的担忧上来对待全部事情。
在暴力简直近于无法控制时终究也变得几近失控。
不过,影片的一个细节却仍然在暗示着这个女人关于暴力的含糊情绪。
这一段令人张口结舌的场景中想要表达的其实仍是一种人道中最为初始男关于女人降服的暴力状况,主要的是,女人在这一段场景中没有更为剧烈的抵挡,在必定程度上乃至可以以为她是享用这种暴力。
这一点关于本片中女人人物关于暴力的情绪有着极强的暗示效果,也是影片终究这个家庭“和好如初”的一个主要原因。
可是,真的是终究“和好如初”了吗?
大卫•柯南伯格不想制作一个终究暴力可以处理一切问题的结局。
影片中,维戈•莫特森惶恐不安的做到饭桌旁,儿子和老婆都没有语言,只有不谙世事的小女儿在帮助他。
这么的结局,形似看起来现已康复正常,却其实是一个永久难以康复正常的暗示。
尤其是在老婆和儿子的心中,这种暴力带来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日子和状况。
关于这个家庭而言,想回到本来的那种平淡却又美好的中产阶级的日子中去,现已是不可能的了。
大卫•柯南伯格在通知观众,暴力的影响一旦发生,就难以遏止,并且,在暴力之下,问题尽管得到暂时处理,却永久会改动太多的东西。
。。
在大卫·柯南伯格的作品序列中,《暴力史》大约是最具好莱坞风格的电影了,其戏剧式的结构,其环环相扣的冲突,其守卫家庭的主人公,其元素明确的类型归属,都使得本片的观赏价值在柯南伯格的作品中要算是比较靠前的。
然而,它依然渗透着鲜明的柯南伯格个人风格,那就是犀利的主题旨归,开放式的不确定结尾。
其片名已然透露了影片的主题指向,那就是对暴力的探讨。
它表达的是在高度发达的西方文明社会中,暴力这颗社会的毒瘤依然如影随形。
人与人之间的恶意是催生暴力的温床。
男主作为一个温馨家庭中的温和父亲,他努力的想要做个循规蹈矩的守法公民,然而由于他前黑手党的经历,他努力维持的中产阶级生活不断面对挑战,岌岌可危。
过往的黑历史搅扰着现在的他难以和平度日。
至此,影片表达的另一个主题是:过去的历史塑造了你我,历史并不会随着时光而远去,它依然会暗搓搓地甚或明目张胆的影响一个人的命运。
它没有提供一个廉价的大团圆结局,开放式的结尾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信息。
他的未来何去何从?
他能否被他的中产阶级的家庭成员所重新接纳?
他是否要重蹈过往刀口舔血的黑手党生涯?
一切都是未知数。
从类型上说,它是黑帮片和剧情片的混搭框架。
它既有细腻的家庭和工作的场景展示,又有血花四溅的黑手党火拼。
特别是那种突如其来的暴力场景,将人性深处的凶恶的一面展示在毫无心理预备的观众面前,既有出于商业考量的目的,又能够起到传达主题的作用。
柯南伯格的作品一贯的特征,硬朗,直来直去,较少的配乐,不去刻意交代人物背景和关系,而是随着剧情自然呈现,还有多多少少的性,以及痛痛快快的暴力。
这是一部在开篇十五分钟内就让我喜欢上的电影,富有层次感的剧本更是让观影体验步步投入。
演员表演非常出色,真的可以从汤姆的眼睛中看到乔伊。
表面上是一人分饰两角,实际表达的是同一人面对两种生活的选择,当现实逼迫时,就无从选择,只能依靠自己。
《暴力史》确实牛,太好看了,影片的一开始就让我感到很爽,有点像《杀出个黎明》的开头,但显然不是那么激烈,片子的整个进程深仇而舒缓,特别是演员的表演和说话的方式非常有质感。
影片在各方面都做的很好,甚至两场并不重要的很短的激情戏都很牛,这即是一部很爽的CULT电影也是一部关注内心的电影。
我在看这个片子的前半部分时候完全讲自己置换了男主角内心充满恐惧(我多么渴望拥有这样一个家庭啊完全不能承受它遭到破坏)。
这部片子肯定可以列入我最喜欢的电影的前20名。
我想了想如果我来处理这个片子,会改两点,一,始终不透露汤姆是否就是乔,二,加上讲述汤姆和他老婆相识的过程。
那样的话,这部片子讲是一部让人痛苦不堪的片子。
(但金球奖和奥斯卡的评委是否会喜欢这样的电影我表示怀疑)
必须承认的是,与《苍蝇》中几近恶心的画面,《录像带谋杀案》中诡谲的情节,以及《冲撞》中对非常态的性的表现相比,《暴力史》差点儿让人以为不是Cronenberg的作品。
他不仅将那个神一般的中土之王化作一尽显老态的中年男人,还用类似“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俗套故事制成个大大的圈套,不怀好意地笑着看你自己跳进去。
暴力是个泛泛的概念,并不是它本身的含义有多抽象,而是它早已融合进极其广大的人类生存范围中,以至你无法觉察到其存在。
美国人开到伊拉克去的坦克,人与人之间的拳打脚踢,乃至藏身于语言之中的暴力,都是极表象化的;隐藏着的,更像是一种解决问题看似可能的途径,等待你选择:你本人欺侮了怎么办?
你遇到不公怎么办?
你的生存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
……即使你不选取暴力,只要它在你脑中浮现过,便始终有可能成为外在的表现。
Cronenberg便在片中探讨了暴力产生的原因。
不少人认为“A History of Violence”这个名字取得太大,其实Cronenberg既然在这个普通家庭中讲述暴力的产生,便使得其具有了普遍性。
Cronenberg借用片中各色人等(都不算太大的人物)为暴力展开了一幅全景图:两个劫匪对财物的疯狂追逐,不择手段;汤姆出于自卫将两个劫匪击毙;校园小霸王青春期荷尔蒙过剩,见不得比自己厉害点儿的人物;儿子终于不堪受辱,现出另外一面;黑帮人马对汤姆展开的报复;汤姆为了保护家人又唤醒早已压下去的本性;埃迪发现真相无法承受开始对汤姆恶语相向;汤姆找不到诉求对象死死将埃迪压在楼梯上,下一个场景Cronenberg极不厚道地现出埃迪裸露背部的红色4淤痕……令人惊异的是,每一处暴力都是由于其它暴力产生。
暴力产生的根源竟然是它本身,它像那个鸡生蛋蛋生鸡的恶性逻辑一般停不下来。
似乎为了从更深处挖掘暴力的潜在性,Cronenberg又制造了不少隐喻。
小女儿梦中的魔鬼,以及店员口中女朋友梦中的攻击行为,颇有弗洛伊德梦的解析的影子。
暴力是潜伏在人的大脑中的,而且是容易被唤醒的。
另一个更具隐喻性质的情节支线,儿子第二次受到挑衅时表现得与第一次截然不同,如野兽般暴戾,分明是父亲当年状况的真实再现。
从儿子身上看到的是老子,暴力便是可遗传、可继承的,一代人的暴力被唤醒,又顺着血脉传递给下一代人。
暴力莫非是人类又一大笔遗产?
可是Cronenberg一开始就没打算给暴力一个解决的答案。
就像片尾围坐着吃早饭的一家人,小女儿仍然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儿子虽然对父亲有所憎恶却终究把麦片递给了他;埃迪对汤姆的存在及其敏感,她的整个身体都在诉说内心的失衡,可她与他的相视,又强饰出镇定与漠然,始终是茫然不知所措的。
这基本便是凡人遭遇暴力的三种常态,没有一种状态能与暴力均衡对等。
看完片子我正纳闷Cronenberg干嘛突然变规矩了,第二天就出了这么个事。
某人把我的CD机砸坏了,却摆出一副决不赔偿的姿态,我头脑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是去把他的什么东西也砸了,接下来很快想到《暴力史》,似乎Cronenberg在空中不怀好意地笑着观看一场新的暴力行为的诞生。
我想,他在片子里讲的都是对的,但他知道我们仍然对暴力无能为力。
这时你已经跳进了Cronenberg的套子,陷在暴力的沼泽里,越是挣扎就越往下陷,没办法出来了。
这一次,Cronenberg变温和了,他搬了面镜子在你面前,让你看见自己的窘态。
居家男是不好惹的。
记得英国一家科幻杂志评选过英国民众心中最具特色的虚构人物,人皇大人名列前茅,解说词是这么讲的:阿拉贡他的伟大之处在于既要假装自己是个要饭的,还要保持王者风范。
嗯,大概洪七公也是这个范儿。
气场决定角色,大概没有哪个白痴观众看见一个壮男扎起围裙就会以为这是个纯种家庭主夫,让这帮身手不凡的家伙锅碗瓢盆才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
像文·迪塞尔那样笨拙的挂一身奶瓶子不算专业,让克里斯托弗·沃肯跟约翰·特拉沃尔塔唱情歌技术含量也不是很高,所以小食店老板的设定我看还差点,最好维果大哥就是个全职先生,每天给孩子把尿喂奶,收拾卫生买菜做饭。
最近发现的经济适用男数量很可观,大多都是维果这一型阴暗的好好先生。
有稳定的工作,不出去乱搞,会做家务,会带孩子,在外面惹了什么天大的乱子他都能轻松摆平,最重要是壮,身体好…最不济手头缺钱了还可以让他出去干几票,反正我不介意杀人狂,BTK本人在社区里就是个公认的模范大好人。
那个开车给人送货的Jason也不错,他还会跳脱衣舞…他家儿子也不错,不愧继承老爸的优良基因,看着像个弱小受,干起架来还真有他爹的风范,最重要的是该出手时就出手,面对气场不输给他爸爸的埃德·哈里斯,眼也不眨就把人家美大叔给崩了。
呜,我一直在纠结,其实埃德跟维果长得很像啊,为毛不让他演哥哥捏?
哪怕是安排成“二少爷,大少爷噶屁了,您回去主持大局”也好啊,可惜教父家里的钩心斗角堪比皇宫,所以,小西西里,小敖德萨的二少爷们,为了您的身心健康,还是出来当居家男吧!
PS:玛丽亚·贝罗长得真漂亮!
血债是汤姆的前史,这是汤姆暴力成瘾的原因,其实不该归咎于生理性的“瘾”,当仇家如冤魂般纠缠着汤姆,前史将汤姆拖拽进入不得不以暴制暴的情境,柯南伯格在这类情境中设置了许多威胁生命的紧急时刻(极端情况),这时,当暴力手段作为迅速处理问题的唯一解,这才造成了一种汤姆无法摆脱暴力的局面。
在父亲的社会关系网中,置身其间很难不受到污染,言传身教下,儿子也逐渐习得暴力。
在各式佐证观点的材料中,我不认为儿子用暴力解决校园霸凌问题这一行为,要因基因传递一说,向隐姓埋名的父亲追责,校园暴力冲突时有发生,也是各类型片的滥招,有时忍气吞声,有时以暴制暴,在冲突发生的现场,我认为方法的取舍是受到当下情绪推动的结果,看不出基因的影响。
然而,在目睹甚至亲身体验父亲的暴力示范后,儿子最终持枪杀了人,我认为直到这时才算完成了暴力实践课程,这是一种家庭教育模式,是儿子成长环境中的劣根,而非个人基因层面的复制。
阶梯性爱戏或许意在消除暴力与性爱在语言学分类意义上的界限,文化规制下暴力与性爱之间的隔阂很容易在各种情绪与冲动交织的混乱中被撞破,但只能说是或许,因为暴力与性爱的结合在类型片中不足为奇,我也不太愿意在一部叫做《暴力史》的电影必然会携带的重构暴力的语境中强加一种诠释,也就是说,我知道影片叫暴力史,但这不意味着我应该把一切影片中关于暴力元素的展现,都视为一种对“暴力论”的阐释,毕竟在异性亲密关系之间,从暴力过渡到性时所承受的潜在的伦理制约是最小的了,而影片也没有更多关于破除伦理方面的深入探讨。
样本量有限,只是发现05年的《暴力史》和06年的《局内人》都设定了一个隐藏了犯罪事实隐姓埋名多年的主角,不知道那时北美发生什么事,只是发现唯二看过的两部柯南伯格《变蝇人》和《暴力史》都有对记者职业和烂脸特写的执着,一部分关于作者的简单印象持续关注下
这是2005年上映的电影。
汤姆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他一家在美国一个小镇上平静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俩劫匪要抢劫餐馆,并企图伤害餐馆的员工。
汤姆无奈之下果断出手,杀死了这两个劫匪。
于是他被当作英雄受到大家的赞扬。
照片也登上了媒体。
没想到节外生枝,费城的黑道老大从照片上认出了汤姆就是以前的仇人乔伊。
找上门来报仇雪恨。
除了迫在眉睫的危险之外,汤姆还受到警察的怀疑,以及妻子儿子的不信任。
汤姆用暴力解除了危险,可是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和家庭的温暖却再也回不来了。
在影片中,每个角色的关注点都不一样。
对于黑道人物来说,我就是黑社会的老大,说一不二,只有我欺负别人的,没有人敢在我头上动土。
对敌人向来是睚眦必报,哪怕过了多少年,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
只要让我知道了,肯定要找上门去。
对于警察来说,维护一方平安,维护法制是职责所在,对汤姆的怀疑,对傅格迪的警告,当然也是必须的。
对妻子伊蒂来说,家庭幸福儿女平安,有一个“最好的男人”陪伴身边,夫复何求?
可是,一旦这种平静被打破,一旦发现这个男人曾经是个人渣,那种感觉被欺骗后的气氛和对家庭对丈夫割舍不下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无计可消除,只有祈祷上帝了。
而对于汤姆自己,告别他厌恶的过去,“乔伊已死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是他唯一的选择。
一旦有人阻止他这样做,他只能做出绝望中的最后一搏了。
影片中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只能这样去做,也应该这样去做。
然而这种于自己的“应该”却并非是别人所能接受的。
影片就是反映了各种“应该”中的冲突,以及各色人等如何设法去化解这个矛盾。
如汤姆对所有人的彬彬有礼,是为了彻底抹去过去;警察山姆小心翼翼的询问汤姆,并声严厉色的警告傅格迪,这些都是他的工作,同时也不希望得罪任何人;伊蒂要汤姆对她说实话,实际上是暗自希望她所看到所感觉到的都不是真的;傅格迪上门找汤姆复仇,同时对所有人包括汤姆和伊蒂都保持了足够的高雅风度,他只是轻声的对伊蒂说:“我向你先生要的东西会影响你,也许会改变你的一生。
”口吻中充满了同情和惋惜;奇瑞在动员汤姆“乖乖领死”前,反复向自己的亲兄弟说明这样做的不得已,是“应该‘的。
所有这些,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人们本来就是生活在这些选择、无奈和挣扎之中,虽然许多时候并不一定诉诸暴力,虽然许多时候不得不诉诸暴力。
从表面上看,汤姆足够强大,身手实在不凡。
他战胜了所有的对手。
可是当他自己丑恶的过去被揭露之后,最大的失败者不就是他自己吗?
他曾经力图用老老实实的做人,勤恳踏实的工作去洗刷自己的过去。
他也知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黑道早晚会找上门来,所以十几年来他小心翼翼担惊受怕的生活着,寄希望于侥幸。
可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厄运终于找上门来。
即便自己想洗心革面立地成佛,也远非想像的那么简单。
人一旦做出了选择,就要准备终生为这个选择付出代价。
曾经那么美好的家庭,现在却充满了猜疑。
妻子对他说:“我不相信你。
”儿子说的更加直白:“你是躲在衣橱里的黑道老爸吗?
如果我抢了商店,不让你分一杯羹会被罚吗?
如果我向警察检举你,你会把我做掉吗?
”可以想象,在汤姆今后的生活里一直会弥漫着这种不信任,他也只能在这种生活中忍受煎熬。
这或许就是他的命吧?
影片名为《暴力史》,我以为所探讨和反映的是人类暴力的历史。
看了之后才知道,编导只是告诉我们汤姆其人暴力的过往被揭示之后发生的故事,是汤姆个人的“暴力史”。
于是也自然会使观众去思考这样的问题:暴力是存在于每个人性格中的自然属性还是后天环境所培育出来的恶习?
这又引发了很宽泛的关于人类性格中暴力特征的探讨了。
我个人认为,暴力倾向是后天形成的。
源自于每个人成长的家庭和接触到的环境,不经意的语言和行动埋下了暴力的种子,如汤姆教育儿子打人是不对的,儿子立刻反问道:“打人不对,那么杀人呢?
”在他的心目中,无论是持刀抢劫还是见义勇为,都是暴力。
偶然的事件又触发了这种暴力。
影片中,女儿的噩梦、儿子的被挑衅,乃至劫匪的横行,都是暴力的触发点。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无论暴力是先天还是后天的,能够触发暴力的机会会越来越少,这才是文明的标志。
由此想到一个题外话。
现在时兴的是“暴力美学”。
我不知道这指的是现实生活中还是艺术作品中?
也不理解暴力“美”在何处?
是实施暴力的过程还是暴力的结果?
是欣赏周润发躺地双枪射击或李连杰的蜈蚣鸳鸯腿,还是满地尸体上血肉模糊的身躯?
如果这就是美,那么我宁可去欣赏蓝天白云轻歌曼舞鸟语花香。
为了赏心悦目,也为了不把中午那顿饭呕吐出来。
我的观念实在是太落后啦!
本人评分:6.5。
在没有字幕的情况下 看完 不太喜欢这电影 太冷淡 故事情节单薄
一般。绝对是中规中矩的剧情
躲不掉的过去
原版武侠
boring me to death
三星半。男主撑起整部电影,个人的角色完成度200%,和儿子妻子敌人的对手戏更是十分了不起,他不是那种以自己的一贯演法面对所有戏份的演员,他在调整,他在判断这场戏看的是什么,需要什么和最重要的我和我的对手演员在表现什么关系以及对手演员的能力如何,包括导演会怎么拍,这是一个全面且难执行的判定,你要瞄准那个空间缩身进去再堂皇亮丽的表现出来,他很好,将暴力以不“暴力”的方式演绎的全面且深层次。
以暴制暴
美式中国侠客片……
除了托雷斯毫无亮点
20120317 武侠美国版 身手好的有点假
影片的第一幕即揭晓了谜底:暴力永远发生在画外,我们所能见证的唯有暴力之阴影。对暴力的渴求与厌弃如衔尾蛇一般循环不止,首为罪孽,尾为解脱,无辜的表情背后隐藏着一闪而过的邪恶、凶猛与兴奋。想要摆脱暴力?如想要放弃生命一般荒谬。
名不副实,剧情简单老套
他不要了的过去,不死不休地缠着他。他选择杀死他们来重获生活的平静。可他失去了儿子的尊敬,妻子的信任。难以劝服平息和平衡的,是内心。如果他选择做证人,象警察第一次询问的时候提到的,结局能更好吗?不知道。所以这部电影只是抛出问题,没有解决问题。唯一确定的是,过去无法割裂。
套用下:"不在沉默中爆发,那就安静的消失吧!"
愛他就把他娶回家吧,大衛科南伯格ಠoಠ
我抽屉里有个电影集合的碟,里面就有这片儿,不过我现在是在网上看的。我觉得这部电影充其量不过是电影集合碟里其中一部的那种水平,单拿出来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种,实在用不着因为导演的大名而过分拔高。另外其实我觉得《武侠》更好看。。
漫威导演制作完成后让柯南伯格吐了一口气覆在上面。
【A-】看完本片,愈发觉得柯南伯格功力之深厚,全片几乎没有一个废戏。开场一段长镜头,主要人物的登场,物件和背景在画框内的跳入和延展,以及画框外事件的发生,这一段的节奏把控简直完美。随后的第二段室内镜头跟随杀手,通过精妙的安排,我们发现了另一位被杀死在桌下的无辜者(这个镜头跟《血色将至》里那段石油公司内的合围有异曲同工之妙)。结尾的设计更是精彩,没有任何语言的存在,在暖色调的空间内,暴力最终被消解,在“爱”之下又重回正轨。
David Cronenberg难以捉摸,风格不定
很难理解导演为什么要用100分钟去讲这样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