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完葬礼的老年作家突发奇想,开始计划一场说走就走的林中漫步。
尽管妻子屡次劝阻,调侃嘲笑,找来各种传染疾病和被熊袭击的案例供其参考,依旧没有改变作家的决心。
作家一一邀请通讯录上的老友,结果老友们全部谢绝了这个疯狂的想法。
正当犹豫之时,几十年未联系的老友忽然打电话来,询问是否可以加入他的计划。
不得不佩服作家,看到老友一瘸一拐的走姿和各种疾病困扰的身体,还是选择和老友一起上路,开始这场未知的旅程。
旅途中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有趣事情,先是遇到了一个话痨女,不堪其扰,两位老人在翌日清晨特意早起先行离开,硬是拖着年迈的身体加速前行,最后使用计谋甩掉了话痨女。
二人到公路上搭便车,拦到新婚夫妇的酒驾汽车,幸运的是安全抵达目的地旅馆。
旅馆只剩两张床位,胖老头还要睡上铺,结果床塌了😂,胖老头压在作家身上。
崩塌的床铺不同年纪,有不同的艳遇。
虽然不服老,可确实体力不如年轻人。
两位老人一直靠着毅力,撑过暴风雪,走过水中石,最后摔下悬崖峭壁被路过的年轻人援救。
这场旅程让两个人收获了很多感悟,看着两位老人聊天,仿佛享受着一场智者的谈话。
虽然作家原本只是想单纯享受这场远足,但是在收到老友的明信片后,决定还是记录下这场有趣的旅程。
这部影片让人觉得十分舒适。
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
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1、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
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
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
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
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
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
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
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
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
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
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
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
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
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
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片名似乎应译成“行山”,会更加贴切。
行山,是欧美人的一大喜爱。
美国所有的国家公园原来都是免费开放的,现在也只收很少的门票钱。
公园入口处提供免费的等高线登山地图,沿途有各种露营基地。
对徒步登山者非常友好。
在香港,每天也都可以看到有很多手持登山杖,背着背包、水壶,结伴去行山的中老年人。
周末的时候人更多,有很多是全家带着孩子一起去。
在香港这个只有1100平方公里的国际大都市,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土地都保留着良好的植被。
走出家门不远的后山上,就是那些遍布香港的行山径。
最著名的有四大行山径:港岛径是最短的一条,全长50公里。
可以在太平山顶俯瞰整个中环与铜锣湾。
最有野趣的是大屿山的凤凰径,全长70公里。
最著名的是从屯门到西贡,横穿新界的麦里浩径,全长100公里。
还有贯穿南北八个郊野公园的卫奕信径,全长78公里。
遗憾的是,在大陆这些稍有好山好水的地方,都被所属的生产队圈起来作为收费的景点。
为了把这些切割成小块的景点连接起来,一些地方的国资委陆续把原来由私营单位承包经营的景点收归国有,收费也要比原来更高一些,而且只能乘坐景区的游览车,对徒步登山者很不友好。
真希望在国内也可以有这样拥抱大自然的机会,希望祖国的青山绿水能够真正服务于所有的大众。
童话故事里,森林里住着各种动物,故事里的兔子愿意耗费两天和乌龟赛跑,猴子愿意去捞月亮,黑猫警长抓老鼠却不为了吃掉它......小时候的森林是个有不停歇故事的宝库,即便长大后不再有童话,你会不会好奇森林里有什么?
《林中漫步》,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最开始是被电影海报吸引的。
俩老头站在岩石上像聊天、像争论、像两个人要闹翻了、像一个在慷慨陈词另一个哑口无言......对,是因为好奇。
俩人失足滑落被救起后结束旅程,在回程的路上有一段对话,很精彩:“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喜欢胖老头说的这段话,他乐观地说出了一些捉摸不透的道理——你为什么要远行?
电影开始,布莱森说他想“探索自然、寻找自己的根”,真实的是因为自己的作品被媒体轻浮地挖苦,因为参加老友的葬礼的尴尬言论,因为他搬回故土却又种种不适应。
他的远行想回避也希望找到生活方向。
这也同样是大部分人的远行起因。
故事里最大的抗争是老头们夜晚遇到了两头熊和最后失足滑落无奈等待被救,当然老头们没有走完全程,甚至没有走完一半。
俩人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分开二十年各自的生活,也开玩笑也像顽童也老夫聊发少年狂......摄影机安静地呆在一旁,记录没头没尾的谈话和自顾自说的回忆(对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不用先入为主地赞同谁的观点)。
被风雪大自然洗礼后,在等待被救的夜晚,一个想起了从不缺席的集市一个想起了爱了二十年的妻子,俩人明显不是在对话,是在自己的情绪里,说给自己听。
旅途或许没有答案,但一定有关于答案的线索,不是吗?
电影走到这里,是极具共鸣的。
我停下来回想每一次远行,很多人事都模糊了,可是记得累到崩溃继续爬山的兴奋,记得深夜闹情绪窝在沙发里不睡,记得和朋友聊很久聊出的坦然,记得自说自话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记得我说过我要忘记要有改变......所有的所有在后来潜移默化,我总有改变。
看,每一段经历都有意义,是不是很神奇。
长大后,我们不期望森林里有很多瑰宝,只希望看到一棵枯树旁长出了新芽,看到小路尽头有人走的脚印,看到黑夜里除了熊出没还有微光......或许,这是远行的一种意义。
也真的是凑巧。
昨晚看了单人徒步PCT的《涉足荒野》(Wild),今晚看的电影刚好也是说徒步的,这次徒步的线路是跟PCT一起同属美国三大(变态)徒步线路之一,美东的阿巴拉契亚徒步径(Appalachian Trail)。
AL在住宿条件、自然环境友好程度等各方面的条件远胜PCT。
比《涉足荒野》的狂野颓废的西部风格不一样,显然《林中漫步》比较接近轻喜剧,基本上可以当风光片来看。
论硬核程度,两部片不相上下。
《涉足荒野》的女主毕竟年轻力壮。
而《林中漫步》的主角是两个老头子,老帅哥Robert Redford,还有胖老头Nick Nolte。
Redford饰演的是一位叫比尔·布莱森的游记作家,本作正是根据同名畅销书改编。
1、Coming through.借过。
2、你不能相信罪犯,而且他很蠢。
3、We've come too far to give up who we are.4、Bryson:Nice guys.I hate them.好孩子,我讨厌他们。
5、Katz:I'm above the details.I'm big picture,Bryson.我不注重细节。
我看大方向。
6、Mary:Hello,again.How can I help you?Oh,I'm sorry about that.Here,come with me.Yeah,it's family owned and operated.For three generations,if you can believe it.83 years.Yeah,we um..we added the restaurant 10 years ago.Yeah,somebody's got to do it.It's not so bad.I get to meet interesting people.Oh,I wasn't talking about you.Sorry,could not resist.Yeah,yeah,me too.This is you.You must be exhausted.I..I gave you a couple extras.Enjoy your shower.Do you need anything else?Okay.Well,you know where I am.All right.(bye waving)7、Katz:Real dramatic.Christ if I don't already regret it.Bryson:Ha!Ain't that life.8、Bryson:I should just have retired.Catherine was right,what the hell am I trying to prove?9、Bryson:Nice fellas.I love those guys.10、Bryson:Maybe you're right.11、Bryson: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you just can't put into words.
每个人都有自己活在当下的方式,最好的就是追随着内心,去做想做的事情,去做喜欢的事情,回避异样的眼光,抛弃别人的看法,此时的你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而接下来就是迈出这重要的一步。
有些事情,未必等到老的时候才觉得重要。
有些事情,到老才发觉是自己想做的。
关键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当下的你觉得自己需要做什么做什么可以让内心愉悦。
很多人总是在后悔后悔当初,后悔曾经,其实与其抱怨过去,不如好好把握当下,把每一个当下想做的事情做好,走过的每一步,你就不会有怨言。
未来,是由许多的过去组成的,在不同的阶段我们的内心会有不同的需求,就好像电影的里的远足梦想,有些人,喜欢年轻的时候去尝试,有些人,或许就在年老的时刻才会有远足的梦想。
一切都不重要,只要你,此时此刻,想做,就去做,立下目标,开始行动。
就像电影中的两个可爱的老头,不管是曾经的梦想,还是突发奇想,他们不惧年龄,无畏家人反对,一起走出了这一步,长达2000多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留下他们的足迹与回声,他们一起畅谈过去,回忆往昔,经历了风雪,遇到了黑熊,滚进了河沟,摔在了斗坡下……就算最终他们没有完成全部的路程,但他们完成一段心灵的洗涤之旅,
这一段时光,是极其珍贵的,没有经历,是无法体会到,远足归来的幸福与喜悦。
那么问题来了,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呢?
Walk in the woods,为何会看这部电影.去年一年才去了影院看一次电影.临近放假,客户也都处于上班但走心得时间了.干脆自己也落个逍遥自在,在确认款已付到帐的情况下,开车到图书馆,翻翻书.临走前翻了本户外杂志,其中有提到这部电影.好象是在介绍一本国人写的徒步书<从大都到上都>人文旅行内容.回的早看到居然视频网站有免费资源,真是稀缺啊.电影看着,心在想着,我到那个年纪还能背得动包吗?刚开始工作时,国内开始第一波徒步潮,那些年也走过大大小小的山,还去过一些当时很热门的还有点难度的徒步线(十天),在这项运动初期,这已经算很有挑战的路线.但其实很国外成熟的徒步活动比,这还只能算小儿科.记得看LP提到美国的徒步路线,很多居然是要一个月,起步就是1,2千km。
当然是希望能有机会去走,只是担心那时还能不能背得动包。
开始这项运动时,仗着年轻多重的包都自己背,能不找背夫就自己背,一个可以显摆,另一个还省钱。
换现在会不那么坚持,在路上就好,不在乎什么形式。
另一个发愁的是当真的那么老了,还能找到愿意和自己一起走的人吗?
上路就好,尽管现在路上偶遇的人绝大多数都不记起来,也是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喜欢路上搭讪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想去哪,就上路吧,在国内去一个少一个地方。
因为好地方消失的太快,而消失的更快的是和你一起走过的人。
//最后喜欢这个电影的一点。
在看完后,发现“作家”原来就是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大河之恋”的导演“ Robert Redford,年轻时应该是个风流倜当的帅哥。
查简历出生在LA 的圣莫妮卡。
一位性格内向的作家遭遇“老年危机”,在参加完一次葬礼后,决定要做点什么。
因为多数作家的命运结局,不是拿酒精麻痹自己,就是扣动扳机(参考海明威)。
他步入一座小树林,观看一条穿越的小径,顿时有了主意。
阿巴拉契亚步道(Appalachian Trail),全场接近3500公里,是美国东部贯穿14个州的徒步登山之路。
纬度高高低低,一些地方比较平坦。
如果只是偶尔周末,行走个半天一天,是不错的运动。
在北美生活过的人,应该都不陌生,算是种生活方式。
可换作已年逾古稀、平时“宅男”的男主比尔(罗伯特·雷德福),打算从头到尾走一遍,就难怪妻子(艾玛·汤普森)和朋友们种种反对:“疯了不是?
简直活得不耐烦。
” 讨论过后,结婚四十余载的妻子,看比尔心意已决,打算各退一步,坚持让他找个人同行。
果然是维持长久婚姻的明智之举。
作家的朋友,多数估计也是宅男。
最后,有个意外失联许久的人,前酒鬼史蒂芬(尼克·诺特)进入了视线。
去专业徒步店,在营业员忽悠下,买下外套营帐等一堆装备。
营业员举起一个橙色的小塑料铲子,“别忘了ee后,请自行清理。
”美国环保法标准严格,公民普遍素质高。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
这是部盎趣丛生的小制作“公路电影”两位演员,一位79,一个74,想不给人家点个“赞”都不行。
如果老年人全都有这劲头,国家制定养老退休计划,再无困难。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可惜,意愿所好,执行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才走出一里路,这对老基友,已经气喘吁吁,不断被年轻人超越。
他们开始心里打鼓,“我们做这个,是不是太老?
” 这个主题性的问题,是电影探讨的所在。
被年纪体力拖累,被有经验的嘲笑他们业余,被两只熊仔威胁。
他们聊着,前行着,并未动摇。
然而,真正的挑战,尚未来到。
一个男人筋疲力尽,离家千里,就容易产生非分之想。
在一个汽车旅馆小住休息的时候,史蒂芬顿时和来洗衣服的肥硕女人,眉来眼去。
而比尔的“出轨”则显得克制内敛。
他边吃着午餐,边用眼光追随着私家旅馆的女老板。
这种事情,但凡摊上某软弱的时机、地点、对象,换谁不一定保证晚节可保。
摆脱诱惑,他们发现三个月餐风露宿的结果,是——他们才行走了1/3。
史蒂芬打算租车,开到路尾,也算有个交待。
那是在作弊!
于是,老基友差点闹出分裂。
可当两个人摔落悬崖,上下不得时,他们发现“自己真的老了。
”差点留下遗嘱,等待弹尽粮绝后被晒成干尸。
先前他们所拒绝过帮助的年轻人,成为有些讽刺的解救者。
“回家”半途而废在这部电影里,却是种胜利。
尝试过之后,作家比尔回到温暖的家里,投入妻子的怀抱,解决了身份危机,还有了本新书。
酒鬼史蒂芬,也对折磨自己一生的——酗酒做了了断。
他们,如许多经典的演员一样,成为看似最不可能的一对知心朋友。
盛佳标注。
以下内容全部出自个人公众号“姚出美”,感谢关注!
向燃烧的黎明致敬,对着夜幕降临欢庆,请允许我一路漫游,直到死神带走生命。
——罗伯特·塞维斯《滚石之歌》(Rhymes of a Rolling Stone)你为什么要旅行?
因为世界这么大,而我充满好奇?
因为我想通过探索自然、感受人文来寻根?
因为我骨子里是一个爱冒险爱挑战的人?
因为我想给自己施压,不想生活波澜不惊,最后死于一事无成?
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比尔·布莱森绝对称得上事业成功、婚姻幸福、家庭圆满,然而,有一天,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告知家人及朋友一件事——他要在阿巴拉契亚山道进行一次路程2118英里的远足。
阿巴拉契亚小道(The Appalachian Trail)是世界上最长的步行山道,全长3000多公里,它起自美国东北部缅因州的卡塔丁山,向西穿过阿巴拉契亚山脉,蜿蜒伸展至乔治亚州的斯普林格山,最高点在大雾山的克林曼山(Clingmans Dome,海拔2025米)。
该小道纵贯14个州,经过105个城镇,通过8座国家森林、国家公园系统中的6个公园、60个州立公园和野生动物保护区。
有人说“在那些徒步旅行者心中,这条路不仅是最长的一条路,同时更是洗涤心灵的一次旅程,还是最有效的一次减肥挑战和最有故事的一幅美丽画卷。
”据说每年平均有1200人试图走完小道全程,但只有不到200人能在一个季节内完成此行,而多数人只是利用周末或假期进行一两天或较长的远足。
不出意料,布莱森的家人一致反对,他们认为这个想法实在荒唐、糟糕,因为布莱森已经不年轻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健康人要在五个月内完成五百万步的远足都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开车去呢?
而且他的户外徒步经验非常欠缺,山道里充满了各种未知的危险。
因此,妻子卡瑟琳为了打消布莱森出行的想法,特意搜集远足者受伤或遇难的新闻给丈夫看,后来又提出他不能独自一人远行。
布莱森向很多朋友发出邀请,但没有人愿意,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同行者斯蒂文·卡茨,布莱森却在机场发现这个很久不见、主动联系他的老同学走路一瘸一拐,而且卡茨一个小时就得吃点东西防止癫痫的发作,显然,这样一个肥胖多病的同行者会拖后腿的。
但不管怎么样,布莱森和卡茨还是出发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房……可他们没有轻易放弃,二人也很少抱怨对方,一开始是友善的沉默,而后来的真诚沟通让布莱森和卡茨的友谊增长,他们对彼此更加了解。
因此,比起阿巴拉契亚山道那壮美又迷人的风景,比起二人所遭遇的困难,布莱森和卡茨在远足中的谈话更有意思,而有三次对话可能会让你印象深刻——一次对话是落水后在岩石上休息,卡茨问布莱森:“你拥有了一个男人想要的一切,然而你在这儿,和我跋山涉水,说实话,你是怎么想的?
”布莱森引用了约翰·谬尔的一句话来回答——“有的时候男人就应该拿上面包,扔进麻布袋里,翻过后篱笆。
”卡茨认为布莱森在篱笆院里的生活太完美,可以看到生活的尽头,但他其实像一个笼中困兽想重回森林,而卡茨袒露自己之所以要远足,是因为他不想在监狱度过余生,害怕没结婚而被逮捕或类似的理由。
第二次对话是二人见识了大雾山的美景之后,卡茨在山顶对布莱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多年来因为酗酒而产生的痛苦。
而第三次对话则发生在他们被困在半山腰的悬崖,两人感慨自己所经历的大半辈子,卡茨感激布莱森:“你是唯一一个我甘愿为其付出生命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在无路可走的时候能带我走出困境的人。
”如果按照“有志者事竟成”的编剧原则和观众期待,布莱森和卡茨应该走完整个阿巴拉契亚山道,但是导演和编剧并没有这样做,他们被年轻人救上来后本可以继续行走,背包里有牛肉干,水杯里也还有四分之三的水,但他们想家了……最终,布莱森和卡茨放弃看卡塔丁山,也未能走完全程,他们或许没有尽力,也有些遗憾,但是,他们的收获已经很多了,正如卡茨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整体而言,《林中漫步》更像是一部真实而温暖的散文电影,没有紧张激烈的情节冲突,没有让你过目不忘的大场面,但电影对日常生活的细腻表现却让你觉得亲切可信,布莱森和卡茨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邻居一样,开心或忧伤会写在脸上,有优点有缺点,富裕或贫穷,成功或失败,但他们都努力地生活着、思考着。
不过话说回来,《林中漫步》虽然没有表现主人公对远足的狂热信仰,但这次徒步给了一个机会让布莱森和卡茨反思自己过去所经历的一切,对生活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使得他们能够调整好心态,微笑生活,继续前行。
或许,这就是旅行给人带来的一种意义吧!
因此——如果你想旅行,请不要错过《林中漫步》。
如果你爱旅行,更不应该错过《林中漫步》。
拍得很出戏………景色的镜头也就那一点点。很多镜头想起涉足荒野
是预算很少吗,小景别好多PD也很廉价...导演实在不行,off-colored jokes有点太多,Nolte还是很亮的~笑得很开心,路上风景和走山径的文化还蛮有趣,科普性质的游记书本来就容易流水账,看看笑笑得了~~有些地方真的有点让我想到Butch&amp;Sundance,感慨唉...Bob没能跟Paul一起演真是太遗憾了。
不会退休的精英只会泡妞的底层两个老人开启2118英里远足甩掉话痨女逃开抓奸男遇到黑熊才要批帐篷摔下悬崖还要数星星倒光酒克制自己离开车证明自己写下这段旅程只要行走就能走出自己的精彩
看完后也想走一遍
风景镜头满分,让我想起《断背山》。可惜剧情太过散乱,完全get不到影片想要传达的内容。
两个可爱的老头。看来结不结婚不重要,还是得有个可以一起旅行的好友啊。
碎碎念念
无聊啊
真是一路嫌弃一路前行,远足这事无论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
回答了一些人开始接触徒步的原因,skin deep.
【non-theatrical】讲述比尔和他的朋友卡茨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径的故事❌讲述比尔和他的朋友卡茨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径未遂的故事✔️
徒步是在行走中感受自己生活与灵魂的过程,想想都非常的愉悦与放松,希望六七十岁的时候还有能一起去爬山去户外活动的朋友。看完真的很想去爬山了,爬那种安静到只有蝉鸣鸟叫的山哈哈。
看似琐碎的言语和调侃,却轻松而自在
硬塞进了很多桥段
两个老头历险记。还好但自己没到那年纪很难引起共鸣。
廉颇老矣,尚能穿山越岭。故事还行,电影一般。(引)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电影其实相当一般,就跟迄今唯一读过的那本比尔·布莱森的书一样。但当初看了《涉足荒野》之后就想去走Pacific Crest Trail,看了《朝圣之路》之后也想去走同名步道。如今这部看完,又想去走Appalachian Trail了。日子越过越少,清单越变越长。叹气……
好基友一起出生入死互相嫌弃但又一起玩什么的最有爱了
根据比尔-布莱森的《偏跟山过不去》改编,改了第一部分,感觉是把书浓缩起来演了一遍,一般,确实很难做到书里描绘的画面感和趣味性。演布莱森的演员和作者形象差太多,老让人出戏。
比书差的有点远,电影拍的干了,会给人一点莫名其妙拍这个干啥的感觉。书真的很好看,当年地铁上拉着扶手不敢笑出声而笑到身体摆动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