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看到这样震撼的电影了。
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样无法无天的地方,无论男女老少所有人都提着手枪吸着毒品,站在大街上随时都有被子弹击中的危险。
看多了战争片里血腥的屠戮,也见惯了黑帮片里凶残的仇杀,只是在那些镜头之外都能感受得到些许情义的温暖,男女主角也总要面临一点人性的挣扎。
而这部片子的镜头剪切之快令人瞠目,就像是汇集了这座城市所有枪杀镜头的纪录片一样,无论是片中的角色还是片外的观众,头脑里都来不及进行任何悲叹和反思的停顿,只能跟着一个个不断涌现的黑帮人物而不停转动。
忽然想起情节有些类似的《两杆大烟枪》,但是毕竟黑色幽默的成份多了点,远比不上本片那种司空见惯的烧杀掳掠令人不寒而栗。
一开始磨刀杀鸡的镜头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隐喻,意味着这个城市里所有人的性命都像待宰的鸡一样不值钱,只要李斯等人一高兴,就能随时开枪要了去。
其实在六十年代,“温柔三人组”虽然也肆无忌惮地进行抢劫,但是还恪守着不杀人的原则。
到了李斯这一代,什么“盗亦有道”都已抛诸脑后,一个个如同嗜血成性的恶魔,动辄拔枪就射,把杀人与被杀当作了理所当然的生存方式。
讽刺的是最后李斯也是被一帮相当老大的孩子所杀,黑帮势力代代相传,非但愈演愈烈,而且有日渐年轻化的趋势。
拳王尼也是个很值得玩味的角色,他原本是个老实本分的市民,但女友被强奸,叔叔和弟弟被杀害,为了复仇加入胡萝卜一党与李斯对抗。
开始时还罔顾着“不可滥杀无辜”的原则,但出于自卫的本能而不得不下杀手,常规中出现了例外,例外逐渐成为了常规,真的是一入江湖就身不由己,这个泥潭陷了进去就难以自拔了。
最后他死在了为父报仇的孩子抢下,所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样的因果报应不爽当真不是说说而已。
更令人震惊的是政府和警方的态度。
从一开始那件劫案发生后,警长妄想把赃款夺回放入自己腰包,就可见端倪了。
他们不但纵容各种犯罪的发生,还试图从中获取利益。
他们为黑帮提供枪支弹药,还收取各种贿赂,在这样的“管制”之下,这座城市真正成为了“无主之城”,李斯等人的肆虐丝毫不值得奇怪了。
他们不但公开地进行犯罪交易,还为自己的照片能够登上报纸的头条而洋洋得意。
我忽然想,我们这个地球不也是一座“无主之城”么?
世界上好多地方为了民族和政治偏见暴力冲突不断,而某些国家打着维护和平的旗号,表面上充当着世界宪兵的角色,暗地里却为他们提供着大量的战争资源。
一具具布满弹孔的尸体令人触目惊心,但法治的空白、怜悯的缺失才是这一切无序的根源所在。
我们只能但愿每个人在拔枪之前都能象火箭那样,用心底的良知克制住原罪的冲动,无论生存如何艰难,也能保留住那一点最后的良善,坚持住那一丝基本的理性。
之所以看这部电影,是在看了《美国往事》后,豆瓣上推荐有类似电影,于是忍不住找来看。
看到有人拿它和《美国往事》做比较,因为里面都有黑帮兄弟之争。
但是,《上帝之城》里的小黑帮并不是故事的中心,黑帮更新换代延续不断,里约热内卢的混乱命中注定般地在延续着,一代小黑帮成长为大黑帮,然后被更年轻的小黑帮取代,新的小黑帮继续成长为大黑帮,混战、杀戮、流血、无序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仅仅停留在故事的本身是远远不够的,影片结束时显示了一行字“The movie is based on the real story ”,它意欲引导我们关注故事反应的现实世界。
里约热内卢是巴西的一个大城市,而巴西是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人们对巴西关注过多的也许只有它的足球,而对它本身的状况兴趣甚少。
影片里的小孩子们有好几种皮肤,显然来自不同的祖先,看了介绍,才知道,巴西历史上有过好几次大的移民潮,其中有着本地的土著、白人殖民者的后代及与土著的混血、非洲奴隶的后代,居然还有25万中国人!
而生活在城里的基本上都是白人,贫民窟里则是五颜六色,“巴西的种族隔离政策和发生在贫民区的暴力犯罪”的根源倒底何在?
现实的政策究竟如何,是否急需改革?
这是我急切地想知道的。
巴西的国徽上有绿色和黄色两种主色调,绿色代表森林,黄色代表黄金。
在殖民者、当代发达国家的掠夺下,不知道它的黄金山是否也早已变成了空山?
也许,是该关注美洲的时候了。
突然想起了《拉丁美洲被切开的血管》一书,它现在仍在滴血。
上帝之城是上帝转手交给你们的城市。
看这个电影让我想到我青少年时期的生活。
高中没杀人,没抢银行也没有白花花或者黑乎姑娘让日也没有人死。
但还是让我想到了就像阿炮跟小霸王合体一样当年的我。
1---这个片死的人太多,可能死亡也就不提神了。
但最后看到小霸王死球了还是挺伤心的。
还有班尼。
班尼死了是觉得最完美的一个人死球美好没了。
小霸王死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在学校当混混时大哥被揍了。
支柱坍塌了。
再就是阿呆死的时候我心惊了一下,可能是这货死的较早,又与众不同。
2---小霸王死球的时候立马想到阳光灿烂的日子上说小混蛋被几个想取代他的小混混扎死了,原来世界各地能上电影的混混终将被不成名的小混混整死。
几个小霸王小混蛋小麦考倒下去,几百个小飞侠小超人小白兔站起来。
生活还在继续。
3---万事低调,班尼你这下明白如果偷偷私奔没准就能当吉姆亨德里克斯了吧……4---大彻大悟的阿夹去了教会,其实他只是换了一个寄托或是庇护所。
可能这次他换的比较对,让自己更勇敢,也许这样会更安全。
5---阿炮这个文艺青年靠少年的老本跟混混的虚荣心捞了个大果子,恭喜他;其次那个白人女记者好老啊,阿炮这次找到更有经验的,不知道他会不会更开心。
6---其实我蛮喜欢红毛,感觉他应该挺聪明挺招人待见。
更有可能是因为他长得像昆丁。
7---小霸王只有班尼一个好朋友。
小霸王不是给。
8---无论嚣张跋扈的小霸王,正义复仇大神帅奶徳,还是人见人爱的笑班尼,红毛,阿呆最后好像只有阿炮保住小命儿实现了理想。
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当混混,更不要在有很多混混的地方当混混,老老实实做一个文艺青年,要是当够了混混再想当文艺青年请偷偷的写首再别康桥然后偷偷的撩。
9---小霸王小时候很招人爱,长大了好像跟小时候一样。
没啥进步。
本以为他会长成他跟班尼的合体。
10---小霸王挺帅啊,又有钱。
为神马阿炮说他丑,为神马他没有妞。
八年了才看这久负盛名的电影。
挺好看。
上帝之城便是千万贫民窟中的一个。
与其说某个人是这部电影的主角,不如说上帝之城才是真正的主角。
电影借着叙述者Rocket的视角讲述了整个故事,通过一代人的成长和衰落来展现了这个贫民窟的全景。
“犯罪”是这里主基调。
然而,说这个贫民窟中的人们为了维持生计而去犯罪,似乎并不太恰当;在这个微型的社会中,暗含着一种“犯罪文化”,在人们背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以帮派为载体,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纽带极强(即使不在帮派当中,也有可能有家庭成员在其中;就算并非如此,也或多或少会有利益与情感的牵连)。
其中一个镜头便是这种联系的佐证——Shaggy在被警察追杀时,情急之下敲一家人的家门,这家人就将其藏匿了(而这家人并非是帮派成员);帮派成员之间的纽带之强则更无需赘言。
然而,中老年人与女性并不太支持家庭中的年轻男性参与帮派(并且实际上帮派也完全建立在这些年轻男性之上);相比之下,他们更崇尚一种“合法”的方式(如教育、打工、从商等)来逃脱出上帝之城,无论是自己还是后代。
电影中,无论是Rocket的父亲教育Goose,还是Shaggy的女友对Shaggy的劝解,都是如此。
然而,帮派中的“犯罪文化”渗透到年轻男性群体当中如此之深,以至于一个孩子很容易在上学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对这种文化的强烈认同。
更大一些青年(帮派的主力军)的行为对这些孩子的耳濡目染,甚至一些部分的参与(如Little Eddy给trio看门),都导致了这种认同。
然而,帮派并非靠继承而延续——事实上,很多帮派仅仅存在于一代人之中;代际间的更替靠的更多是对抗、流血与兼并。
Little Eddy便是电影中这一代帮派的开创者之一。
他在孩童时期就杀了Goose,并开始了和Benny两个人的犯罪生涯。
以这两个人为核心,这个帮派逐渐壮大;而Little Eddy也变成了“小霸王”。
同样地,小霸王的帮派解体也来自于这样一次流血事件——新一代帮派的雏形“小鬼头”们将小霸王无情射杀。
他们甚至建立了一个要杀者的黑名单,我们甚至可以想见他们将每个人爆头时脸上露出的近乎纯真的笑容;这笑容也曾经在小霸王脸上出现过无数次。
帮派通常不会一直杀人;选择一种违法品来经营(如毒品、枪支等)才应该是帮派的常态。
在鼎盛时期,小霸王是禁止手下杀人的;这个时期他们通过经营各种毒品来获得了经济上的巨大成功,也建立了对上帝之城的绝对控制。
当然,这里并非只有这一个帮派,“红毛”领导的另一个帮派也同样在上帝之城当中有着一席之地和自己的产业。
多帮派是一种常态。
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往往始于和平,终于斗争。
和平时期,帮派之间通常是合作关系,并且互相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同样也没有恩怨过节)。
然而往往一些摩擦、利益冲突,会导致双方都互相想吞并对方,这时候就会陷入无休止的斗争。
影片也以小霸王帮派的衰落作为结局。
对于个人而言(即那些普通人而非帮派领袖、成员),在这样一个整合度极高的社会中,可以说隐私是很难存在的。
每当有人为生活所困(而这正是贫民窟的常态),加入帮派便是一个回报率极高、反馈极快的一种选择;同时,帮派也需要不断扩充力量,因此他们也会极力地招募这些潜在的人选。
影片中的Ned便因为私人恩怨被红毛招募了,而这之前他是一个社会底层兢兢业业工作的一位公交乘务员。
由此我们也能看出帮派对个人的影响之大。
然而,影片最令人内心绞痛的并不是无休止的犯罪和令人发指的杀人事件,而是一种深入灵魂的绝望感。
整个上帝之城有着一种“阶级再生产”的特点。
帮派从萌发,到积累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到处于顶峰实力,再到流血对抗,最终到衰落,并伴随着怀着仇恨与激情的新的一代的形成。
周而复始,个人毫无冲出这层循环的可能。
Benny尝试做出这种改变(虽然是个人层面的),但也仍然以悲剧告终(Benny之死真的非常令人悲痛)。
所有人解决恩怨,最终诉诸的是一把枪;而当你举起枪,射杀面前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之时,帮派就已经形成了。
此后,每次解决问题时,枪就成了首选。
你可以不承认自己成立了帮派,但你所有做法无疑是帮派的做法——流血与犯罪。
这便是自由的窠臼;法外之地,人同样也被某种枷锁束缚着。
与英国“小子文化”不同的是,小子文化虽然排斥教育,但崇尚的蓝领工作是合法,且在当时社会中是强盛的;而犯罪文化是排斥所有合法让人获得利益的方式,无论是教育这种长期投入,还是做工等即时投入。
所谓上帝之城被上帝抛弃,实际是被政府、被主流社会所抛弃了。
他们排斥的东西,实际上也是他们很难获得机会的发展途径。
然而,这种根深蒂固的对合法性的排斥,以及极端的贫困,使得社会愈加不可能再接纳他们。
即使政府想改革,对资本垄断的保守势力也将成为一个坚硬的阻碍。
这使得社会中各方势力都在向自己的极端发展,社会完全是分裂的。
因此,阶级再生产这一事实也就并不奇怪了。
然而,这个事实只能更加剧内心中的无力感。
电影本身非常优秀。
看完电影,我的第一反应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帅奈徳加入黑帮,是因为女友被小霸王强奸,家人被小霸王扫射,他要为所受的屈辱和伤害报仇。
有一个小男孩,加入黑帮是要杀死杀父仇人,为父亲报仇。
电影中他们二人是为了复仇而加入黑帮的代表,最后小男孩死掉了,死之前也把杀害了他父亲的帅奈徳枪毙了。
还有许多人不是为了复仇,在他们加入黑帮时做的“调查问卷”中,有的人单纯是为了让别人怕自己而杀人,而加入没有尽头的血拼。
这也是小霸王最初杀人的原因。
当时他还是小豆子,与少年三侠一同作案时,他只被委派了把风的任务。
人小鬼大的小豆子气不过,在三侠抢劫时照着窗户上打了一枪,又进入宾馆向他看见的人一一开枪。
这时他的表情是欢笑的,是满足的。
他的潜台词肯定是,让你们瞧不起我,看我多厉害。
他射出每一颗子弹,都更增强了自己的信心,增强了自己的威力,增强了自己的欲望。
小霸王很聪明,知道抢劫没有钱途,知道最够本的是贩毒,因此直接把有名的毒贩都杀掉,自己做起了老大。
就这样,无数人命为小豆子铺垫了走向小霸王的道路。
倒是在小霸王一统“天下”时,上帝之城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太平盛世。
因为没有小混混抢劫了,想吸毒就找他们买,警察也收了好处不来找事,人们安居乐业。
真是讽刺!
最贫穷最混乱的地方居然叫做上帝之城,最安稳最太平的生活居然是在黑帮老大的看照下。
最后一次血拼前,人们聚在一起向上帝做祷告,许多人的身上也会带着十字架的装饰。
片中有两个独树一帜的角色。
一个是小霸王的好伙伴班尼,他在小霸王还是小豆子时便同甘共苦。
他心软,大方,不下狠手,得饶人处绝不害人。
因此他也是最有人缘的混混。
在他金盆洗手之日被误杀后,他的朋友、小霸王的对头红毛对误杀他的小混混说:“你杀了上帝之城最酷的混混”。
虽然最终还是落在混混上,可是这个评价也不低了。
另一个则是整部电影的主线,阿炮。
他的哥哥便是混混头目、少年三侠之一的阿呆,可他是为数不多的在上帝之城诸多混混中全身而出的,不参与混战,很少吸毒,只为男女之情牵绊过,却一直没有误入歧途。
他唯一一次想要杀人,是当小霸王在一米之外背对着自己,而他手边就是一把手枪。
他知道小霸王杀死了自己的哥哥,不过他也知道想要报仇不会只是拿起手枪向小霸王射出子弹那么简单。
最后他参加工作,在超市做理货员,在报社当送报工。
偶然一次为小霸王照相的照片为报社刊登在头版,因为没有记者能够进入上帝之城,而他正是来自那里。
天时地利让他有了飞上枝头做凤凰的机会,敏锐的第六感促使他在小霸王被抓后没有就此罢休,而是飞奔着追上警车,在暗处目睹并用相机记录了警察向小霸王收贿的过程。
小霸王拼进了全部身家,在其他小鬼围过来时,先是丧气地大喊“拼什么拼!
帅奈徳被杀了,我破产了!
拼什么呀!
”,之后又鼓舞士气般展开宏图“咱们先抢劫,有了枪之后再做毒品,之后又是我的天下了”。
小鬼头还没有听他说完,每人都举起手枪对他一通狂射。
就像当年的小豆子一样,他们杀人时也没有丝毫的恐惧和不安,反而是带着笑容,带着欲望——“以后是我们的天下了。
”此时的阿炮却闷闷不乐,他手里的照片足以使他名声大震,可是警察收贿的事情一旦被他戳穿,他也势必会被警察盯上,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再三权衡之后,他选择了小霸王被射得像马蜂窝一样的照片。
以前他觉得当记者太酷了,可是经历了这些,他发现也不过如此。
剧中还有几个细节很值得回味。
1. 帅奈徳在加入红毛派之后,与红毛定下规则,不滥杀无辜。
第一次抢劫时,他用这条规则救了一个在红毛枪口下的人。
第二次抢劫时,一个人举枪对准他时,红毛先杀了那个人,于是有了“规则的例外”。
第三次,当一个人企图反抗时,他毫不犹豫地举枪杀死了那个人,于是“例外成了规则”。
2. 帅奈徳最初是为了报仇,是他与小霸王的个人恩怨。
加入红毛派后,红毛派与小霸王派展开拉锯战,许多小鬼头也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加入进来。
一年之后,人们抢更多的钱,买更多的枪,打更大的仗,打完仗后继续抢更多的钱。
恶性循环一经形成,便好似没有尽头。
3. 阿炮和好友发现好人从来没有好报,下定决心做坏人抢劫,在公交车上想抢售票员时发现售票员是个好人,在面包店想抢店员时被娇媚的女店员吸引还留了人家的电话号,遇到有人问路想要劫车抢劫时却聊天聊成了好朋友……当一个人已经是好人时,想做坏事很难。
4. 在小霸王的好友班尼金盆洗手的派对上,小霸王尝试着邀请女孩跳舞,可是人家知道他长得其貌不扬却不知道他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简单一句我已经有男伴了便把他甩在身后。
平时小混混们都怕他,哪有人敢如此顶撞他。
在受了挫折之后,小霸王再次拿出他最强有力的武器,枪,指着女孩的男伴让他脱裤子受人嘲笑。
上帝之城从来不缺少主宰,而主宰不是上帝,却是一茬又一茬的混混。
先是少年三侠,接着是小霸王和红毛,最后是一群还没有长成的小鬼头……政府没有良策治理,警察只要更多的钱就可以收买,居民都过着自己的生活。
黑帮的头头都死掉了,可罪恶的土壤还在。
在看本片之前,对里约热内卢的印象大概是美丽热情的城市。
然而美丽背后隐藏危险与罪恶,所谓的“上帝之城”不过是犯罪之都、法外之邦。
在贫民窟里,滥杀无辜与贩毒都随处可见,与其说是上帝之城不如说是上帝都管不了的地方。
本片不算纪实片虽然一切看上去都那么真实,更像是黑帮传记,在长达2小时时长的电影里出现了许多鲜明的人物,除了本片的主角,他们的命运都与犯罪有关。
小豆子,可以说是贫民窟的缩影。
他几乎从小就野心勃勃,为少年三侠策划了旅馆抢劫案,却在他们抢劫成功后将旅馆的人全部枪杀。
凭着这种心狠手辣,小豆子和同伴班尼一起抢劫、贩毒拉帮结派“飞黄腾达”,成了贩毒黑帮的头目、贫民窟的小霸王。
我们几乎看不到小豆子的心历路程,就像为贫民窟应运而生的,他只知道除掉一切威胁。
他的同伴班尼则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带点浪漫色彩。
当物质达到满足他更注重精神的追求,喜欢爵士乐,追求爱情,被人称为贫民窟最酷的兄弟。
所以小豆子和班尼之间开始产生矛盾。
在这个小孩子都犯罪的贫民窟,总有更多的“小豆子”想取而代之,他们都没有长久死于枪杀。
主角走上了和小豆子不一样的人生,因为他胆小,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受过教育上过学。
他的哥哥让他不要碰枪好好上学。
当然,生活在贫民窟很难靠着读书找到好的工作,他也萌生过犯罪的念头。
在他和同伴准备抢劫公交售票员时,对方善意的给他们两人中一人免费车票,劝他们好好上学离开贫民窟,让主角打消了念头。
后来准备打劫便利店、问路的路人,最后都没有动手。
他靠着在贫民窟拍摄的照片最后成功找到了喜爱的摄影实习工作。
“胆小”使他走出了贫民窟,有了不一样的人生。
作为新闻从事者,胆小也使主角或者新闻社并没有将小豆子和警察勾结交易的照片公开,如果警察管不了也参与犯罪,新闻也无法真实披露,那么确实上帝也管不了。
在干掉小霸王之后,贫民窟的孩子们讨论着杀人就像讨论天气一样,他们向往着成为贫民窟新的小霸王,上帝之城和他居民的命运就这样一直陷入了循环往复,小霸王的人生就是他们大多数人的人生。
很多年前,一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让我刻骨铭心地记住了那个叫做“西西里”的地方、那种叫做“玛莲娜”的美。
很多年后,一部《上帝之城》,又让我刻骨铭心地记住了一个叫做“上帝之城”的地方、一群魔鬼见了也要叹息着转身的少年。
也许可以这么说吧,这是多少年来仅有的两部,以个人私心愿意给满分的电影。
“上帝之城”一说,源自《圣经》,据奥古斯丁诠释:天下万国,虽宗教、风俗各异,言语、衣冠不同,但归根到底无非两个“城”。
一个是世俗之城,由愿意依肉欲生活的人组成,他们背离上帝而为肉欲所奴役,他们爱自己以致轻视上帝,他们注定要毁灭。
另一个是上帝之城,由愿意依精神生活的人组成,他们服从上帝从而能够支配肉欲的生活,他们爱上帝以致轻看自己,他们终将成为上帝的选民而得救。
可是,这个两“城”之说,不对。
至少,在这部叫做《上帝之城》的电影里,出现的是另一个“城”,既非背离上帝也非服从上帝,因为大家从来都不认识上帝、上帝也从来都不认识大家,当然就谈不上背离or服从。
没有上帝的地方就没有魔鬼,只有人,而在一个只有人的地方,你要么就是杯具,要么就是被侮辱的杯具,二者必居其一。
爱煞这部电影的叙述方式。
凌厉、迷幻,不夸张、不含蓄,不感伤、不立场,一如电影开场时那把在反复磨砺中寒光闪闪的匕首,貌似每一个镜头、每一张面孔、每一寸土地乃至空中飞扬的每一粒灰尘都经过精密计算般,近乎漠然地把观影者一浪接一浪地推入窒闷、茫然境地,华丽如一篇“形散神不散”的典范散文。
还是当年电影上映时英国卫报的影评人说得好,“用跑的,别用走的去戏院,这就是我能说的。
”此外如果还有值得一说的话,就是:据说,所有参演这部电影的演员都是从真实中的“上帝之城”——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找来的,电影里讲述帮派争夺地盘时出现的黑白卫星地图,也是真实的“上帝之城”,非山寨。
据说,电影开头部分,“三人帮”乱枪抢旅馆那场戏,是在真实的旅馆里实景拍摄的,且旅馆当时仍在继续营业,以致后来有真正的野鸳鸯向旅馆老板抱怨,嘿咻的时候怎么会出现开枪的声音。
据说,尽管电影其实不是在真实的“上帝之城”拍摄,而是在它旁边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但导演事后仍不免表示,要是早知道在里约热内卢拍片这么危险,这么黄且暴力,要把自己的脑壳栓到裤腰带上,他压根就不会来拍这部电影。
据说,电影最后部分出现的,那群讨论要列一份城中“必杀名单”的小屁孩儿,在电影拍完 7年之后,真的组成了里约热内卢最臭名昭著、没有之一的黑帮“红色命令”,真的有一本“必死名单”……
就连《中央车站》这么温情的片子,都有当街杀人的镜头,可见巴西里约热内卢的暴力泛滥到了什么程度。
《上帝之城》、《菁英部队》和《人类之城》三部片子分别从黑帮分子、警察、平民三个不同的视角对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做了展现,综合起来就是一副动荡不安的底层世界全景图。
不得不承认,在这巴西三部曲中看到的,完全是一种我们经验以外的生活。
暴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不管你身份如何,不定哪天就横尸街头,犯罪是一种生存方式,生活是一场冒险。
如果可以选择,没有人会愿意过这种朝不保夕、危机四伏的生活。
里约热内卢山城里的贫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们必须在那种荒唐、荒诞、粗砺的环境中过活。
按理说,在这样的人间地狱里,每个人脸上都应该写满绝望,自杀成为家常便饭,空气里都是颓唐的味道,但是,三部影片中的人物的精神状态却颇为昂扬振奋,生活态度很是自得其乐。
是什么使得他们即便在火坑中还能尽情的舞蹈?
在我看来,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旺盛的生命力拉丁民族是热情奔放的,他们有着旺盛的原生态的生命力,仿佛血液里都是阳光的颗粒,他们大多性格热情不羁,狂野率性,极尽冒险、刺激与疯狂,追求生命的盛放狂欢,他们跳桑巴、踢足球,走狗斗鸡,玩的就是心跳。
相对于那些文明传承久远,人人温文守礼、规行矩步民族来说,拉丁民族无疑是一些“野人”,然而正是有了如此不可禁锢的活力,他们才能在拉美这块动荡不安的、通行丛林法则的大地上生存下来。
三部电影中,黑帮与黑帮、黑帮与警察的的争斗,都用了许多的快镜剪切,人们行动迅速,精神饱满,山上山下、胡同里、街巷中,快速的跑动、穿插,犹如暴走竞技,有着荷尔蒙乱窜的激昂,场面虽然残酷,但是生气勃勃。
《上帝之城》、《人类之城》中讲述小豆子和班尼、瓦利斯和艾斯两对发小一起谋生的时候,没有任何煽情的、凄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小小少年,面对着这不测的世界,但他们不消极、不退缩,勇敢去闯、放手去干,脸上没有阴霾,倒是时常笑容满面,得意洋洋,最终也赢得了自己的生存。
三部片中都有歌舞场面,或庆祝生日或庆祝夺得地盘或帮派联欢,他们聚集在一起,在节奏强劲的音乐中,寻欢作乐、青春激扬。
无论争斗、谋生、找乐,他们都有着充足的能量,想到就去做,永远精力充沛,爆发力十足,不知道什么叫做疲劳倦怠亚健康,无论在多么不妙的处境,都要博得自己的一席之地,都要宣示自己的存在。
里约热内卢阳光猛烈,尘土飞扬,社会秩序混乱,是一座活火山,生命之火阴暗的人是没有机会没有资格生存下去的,只有这些拉丁人,这些生命力旺盛、生命意志强悍的拉丁人才能无忧无惧、没心没肺的在这里闯荡。
二、优越的钝感力日本作家渡边淳一说在压力丛生的现代社会生活,每个人需要一些钝感力,来减轻心理的疲劳,应对灵魂的焦灼。
钝感力意为对周遭事务不过于敏感的能力。
“钝感力”不等于迟钝,它强调的是对困遇的一种耐力,是厚着脸皮对抗外界的能力。
它仍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就像李敖说的,即使穷,也要不忘穷开心。
里约热内卢的人们除了靠旺盛生命力得以生存,还需要生活,身处硝烟之城、虎狼之地,想要生活得乐观自在,心理素质自然不是一般的好。
他们仿佛有一种天生的钝感力,每个人都杜绝了自伤自怜,在与生活的冲撞中,没有太多的思想包袱、情感重担,总是能赤膊上阵,勇猛顽强,绝望、恐惧、抑郁等极端情绪不会成为他们的绊脚石。
体力上的得天独厚,心理上的天赋异禀,让这些人能皮糙肉厚的往前闯,开创属于自己的生活。
《上帝之城》的主角阿包,是个有点懦弱的男孩。
想恋爱,人家看上的是富家子 和帮派老大;想为哥哥报仇,手枪在旁边都没有胆量拿;热爱摄影,没钱买器材;被炒鱿鱼后,和朋友相约去打劫,又下不去手;总之是一事无成,百事不遂。
他的生活中可谓充满了无奈,按常理应该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但是此人极为皮实,依然腆着脸在街上晃,用无赖的态度对待生活。
虽然没希望,依然有胆色和社会地位悬殊的警察局长的女儿一起并肩看海,热情的为她跑腿,争取相处机会;虽然怕得要死,但还是战战兢兢的进入小霸王的狼窝,为黑帮份子们拍照。
这个人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坚忍的活下去,并且不放弃希望,失业后又找了份送报的工作,并热心向报社记者请教摄影技巧,终于守得云开雾散时,因拍摄仇人被杀的照片而一举成名。
最终横尸街头的小霸王,从小就亡命天涯,也是一位不怕摔打的彪悍人物。
《人类之城》中两位男主角,瓦利斯和艾斯,都是孤儿,从小在街市上讨生活。
被人打骂追逐,那是家常便饭,他们不当回事,乐呵呵的长大了。
瓦利斯打听到亲生父亲,找上门去,遭到冷脸,赖着不走,实现了和父亲一起生活的夙愿。
艾斯妻子跑了,成了单身爸爸,这人满不在乎,还有心情在护林站值夜班的时候勾引过路女子。
这两个人如果叹命苦、爱面子,敏感而容易受伤,那么别说在上帝之城立足,就是能否长大成人都大成问题。
在《上帝之城》里,我们管中窥豹的见识到了巴西警察的无法无天,那些勾结黑帮、贩运军火的警察完美的诠释了“警察是有执照的流氓”这一说法。
不过,当我们在《菁英部队》里看到了巴西警察的全貌,对他们进行指责的冲动就会冷却许多。
在巴西当警察收入极低,政府还要求警方自负盈亏。
而那些贩毒集团的武器达到了军用标准,比警察的装备更好,毒贩们针对警察的袭击也频繁发生。
随便找找,就有这样的新闻:“2006年5月12日晚,巴西圣保罗州各地的警察局和警察突然遭到黑帮袭击,截至14日共有115起袭警事件,这些都发生在12日后的3天内,至少60名警察被打死,1名警察的女友、2名过路人遭遇不幸。
5月15日,发生在巴西圣保罗地区最大的黑帮袭击警察事件仍然没有结束,整个圣保罗地区都笼罩在一片血腥和恐慌的阴影中。
”巴西警察的境遇之惨,恐怕是别国的警察无法想象的。
经济没保障、武器落后、又时常命悬一线,在这种情形下,巴西警察内部腐败、野蛮执法、滥杀无辜,贩卖军火,收保护费,国家机器土匪化,如此乱象也并不全是他们的责任,为了生存,他们的有些不光彩的作为也是情有可原、情非得已。
《菁英部队》里的警察移尸当办案,争夺地盘,勾结黑帮,《人类之城》中毒贩们要下山游泳,会事先通知山下的警察让路。
要在这样的警察黑帮夹缠不清的情形下正义执法,那是痴人说梦。
不过当国家要对黑帮行使霹雳手段进行剿灭的时候,由没有腐败纪录,经过严格训练的警界精英组成的“菁英部队”就会出动。
《菁英部队》很大的篇幅用来讲述即将卸职的纳西蒙多上尉训练他的接班人。
菁英部队成员的训练方法,可以说是惨无人道的,长官们对学员们殴打羞辱贬损是第一课;为了惩罚打瞌睡的学员,给他一个打开了的手雷握着,一松手就会把大家都炸上天;吃饭的时候,把饭往泥地上一倒,还要求学员们把饭吃光;……这些魔鬼教官对学员们进行的地狱式的非人的训练,使得那些精英警察的心理、生理的底线一再下调,由人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野兽。
纳西蒙多上尉由于自己做了爸爸,对自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的泯灭人性、手段残忍、滥杀无辜,颇有悔意,不得不去看心理医生,但是他的继承人要胜任菁英部队的工作,必须继承他的冷血作风,所以纳西蒙多不断的在出任务的时候对两个候选继承人进行示范。
随身带着塑料袋,对嫌疑人进行套头逼供,当场栽赃逼问出幕后人,虐待嫌犯讯问情报等等。
影片结尾,纳西蒙多和马蒂亚斯找到了杀死菁英部队成员内托(纳西蒙多比较满意的继承人选)的毒贩,要当场处决他,毒贩请求不要打他的脸,而纳西蒙多命令马蒂亚斯用散弹枪朝毒贩的脸轰了一枪,这一枪使马蒂亚斯完成了最后的心灵历练,纳西蒙多成功的培训出了一个作风铁血百无禁忌的合格接班人。
马蒂亚斯,这个本来要当律师的斯文眼镜男蜕变成了野兽,不,怪兽。
菁英班的训练也好,纳西蒙多的言传身教也罢,其实训练内容有很多是为了增强学员们的钝感力,把生理上的伤痛忘记,把人格上的受辱抛开,把心中的道德律令和国家的法律条文放在一边,为了在危机四伏的里约热内卢生存下来,为了打击犯罪、完成任务,可以残酷无情、不择手段。
有了优越的钝感力,相当于给自身添加了一层绝缘涂料,可以屏蔽许多负面的思感,使外界带来的恐惧、忧虑、沮丧等带有腐蚀性的不良情绪无法渗透进来,从而使重重压力不影响人的心劲,不消解人的热情,不磨损人的希望。
上帝之城的警察、平民、黑帮份子在这层涂料的保护下,继续着他们危险动荡、热火朝天的生活。
三、柔韧的缓冲力生活在里约热内卢的女人们,完全可以按照《立春》的语法说:我不想在这座城市发生爱情。
三部影片中的爱情,也确实没有一个是圆满的。
《上帝之城》,少年三侠之一和女友逃跑时,被警察击毙;帅哥施耐德的女友被小霸王当众强暴,施耐德一家也随之家破人亡;班尼和漂亮女友要一起隐退,可是在告别舞会上班尼被来寻仇的毒贩误杀;《菁英部队》,马蒂亚斯和美女同学相恋,却因他的警察的身份暴露,两人大吵分手。
《人类之城》,由于帮派争斗,瓦利斯不得不离开女友。
在这座城市发生的爱情,极其容易遭到灭顶之灾,这是一块爱情的死地。
至于亲情,也是难得美好,《人类之城》里的亲情,酸涩凄楚、残缺不全,瓦利斯和父亲好不容易团圆了,但父亲不久又犯事被抓。
三部影片里,唯有友情被保留了下来,用来歌颂。
生命力和钝感力固然不可或缺,但这两种力量并不足以应付所有的问题,所以还需要在人际上找到盟友,既然爱情、亲情都不可靠,那么只剩下友情可以指望,确实,这座城市里的友情是经得起考验的、温暖的、深厚的。
这些被上帝遗弃的人们,在面对生活的冲击的时候,坚实永久的友情提供了柔韧的缓冲力,使他们不至于被摧毁。
《上帝之城》里小豆子身负命案,和好友班尼一起流落江湖,亡命天涯,狼狈为奸,合作无间,闯出了好大的名号。
有了班尼的调停,黑帮间还能和平共处。
班尼一死,杀人不眨眼的小霸王无比伤心,没有了班尼这个制动阀,就完全失控了,于是丧心病狂,大开杀戒,最终导致了自身的败落。
懦弱的阿包也有一个好朋友,两人一起打劫拍照工作,形影不离。
《人类之城》里两位铁哥们,相互扶持,在一场黑帮大战后,他们抛开了父辈的恩怨,一起离开了死胡同山,打算共同抚养艾斯的儿子克莱顿。
《菁英部队》里,两位发小,马蒂亚斯和内托,在警队相互砥砺,共谋正义事业,内托代马蒂亚斯送眼镜给小男孩,被黑帮埋伏杀害,无意间救了好友一命,马蒂亚斯伤心欲狂,心性大变,放弃了做律师的打算,一心为好友报仇,最终成长为凶暴的野兽刑警。
不管是什么身份,这些人建立的友情都是同样的真挚,同样的颠扑不破,而一旦失去友人,那柔韧的缓冲力不再,当事人无一不陷入疯狂,有着自毁的冲动,可见那份友情对他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如果说生命力和钝感力可以保证一个人的生存和生活,那么友情带来的缓冲力则能够深入到一个人的生命,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这种春风化雨的力量,为戾气缭绕的上帝之城平添了几许祥和,为水深火热的人们带来了福祉。
四、苏格兰VS巴西《猜火车》里的主人公,企图反抗主流社会,颠覆四平八稳的人生观价值观,拒绝过平庸的制度下生活,对生存的荒诞进行存在主义式的思考,并通过一次对友情的背叛达致自我的新生。
苏格兰阴郁的天空下,马克一伙颓唐而迷惘,走到了消极无为的极端,而里约热内卢灼热刺眼的阳光中,那些精力充沛性情彪悍的年轻人,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感性而鲜活,敢打敢拼,横冲直撞,生猛无畏,有一种青春勃发的少年精神,他们凭着生命力、钝感力、缓冲力的三位一体,在火坑中也能尽情舞蹈,他们血液里有着阳光的颗粒,他们忠于友情,他们不猜火车。
人说,评论这部电影是可耻的。
可是我向来可耻,说些粗陋的话,不差这么一回了。
班尼是文艺青年。
班尼花了大把的钱财收拾自己,让那个白人小伙子在平民区外买来新潮的衣服,炒作自己,带着90后的黑框板材眼镜,一副文艺青年派头。
就是这一身派头让他从众多的流氓中脱颖而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泡好了妞,做好了形象工作。
七十年代的文艺青年是嬉皮士吧,所以班家女人和班尼有这样的对话:我不喜欢暴力,咱们离开这里吧离开了去哪里?
咱们找个农场,听音乐抽大麻好主意咱们还是挺嬉皮的吧然后俩人热波了阵子。
继续吸大麻在讲述者阿炮的眼里,班尼是上帝之城最好的流氓,他请人喝啤酒,情人抽大麻不收钱。
他送给阿炮一个相机,虽然后来被小霸王抢走了,虽然最后小霸王把相机送给了他。
班尼也是个帅小伙子,笑的时候像布拉德皮特,不笑的时候像布拉德皮特。
在班尼死后,黄毛对凶手说:你完了,你杀了上帝之城最酷的流氓。
然而从班尼帅哥的故事中我们也能得到几个启示:1、人好看,好泡妞。
2、人潮流,好泡妞。
3、抽大麻,好泡妞。
4、流氓也有有品和没品之分,嬉皮和传统之分。
一般妇女都会选择前者。
小霸王所以成为小霸王,生活的挫折让他诉诸暴力,以获得代偿。
第一次邀请舞伴失败,小霸王让舞伴的男伴脱光衣服裤头不胜站在人群中;第二次索吻未遂,小霸王强奸了夜行女,并羞辱了夜行女的男友帅哥。
当生活事事不如意,时时不如意,那么有一把枪在手就是讨回自尊的最好方法,正好上帝之城遍地是枪。
噩梦从这里开始,当别人欺负了小豆子,小豆子举枪射击他,当别人抢了小霸王生意,小霸王率众让他变成透明窟窿。
枪械的威力让小霸王内心的虚弱有了坚强的外表,让他毫无魅力的外表有了霸王硬上弓的资本。
所以,小霸王似乎不是坏,而是迷恋枪支的魅力,让他被人敬畏的魅力。
就好像伟哥一般,力量无限。
有一个时候,小霸王的虚弱表现的一览无余,就是班尼死的时候,偌大的舞场闪动灯光,小霸王伏在死班尼身上失声痛哭,举枪鸣天。
几声枪声就是小霸王的声嘶力竭。
没有亲人,没有温暖,没有爱,没有支持,除了班尼。
从小一起长大的班尼成了小霸王最后的温存和依靠,在丢下强之后小霸王虚弱的就是一张纸,而班尼就是他的墙。
所以班尼死后,小霸王冲着班家女人大喊:都是你害的,你滚,你滚开。
就好像两个女人在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一般。
所以小霸王是真的太坏,但是虚弱的坏。
坏得悲情闪闪,温情脉脉。
每一个子弹射穿别人胸膛,好像虚弱的任人凌辱的小豆子都有了支配世界的力量,眼里闪动着泪光,嘴角微微颤动。
好像在孤独的世界,孤风中的小豆子寻找到了颠覆秩序的魔法。
那是多么的迷人,规避秩序的道路到达顶峰,这是只有在童话世界中才有的事儿。
那么上帝之城确是个童话之城了。
我最欣赏不来的类型片之一就是黑帮片,那描绘的是一个我对之并不好奇而且很难理解的世界。
或许是一种逃避,我宁愿看竖锯如何虐人致死也无法忍受古惑仔们自相残杀,毕竟横亘其中的是虚构与真实的界限。
那些看了《教父》觉得黑帮很酷的言论更是无法理解,我至今相信迈克比他爸爸更残暴是因为迈克的内心其实向往着父亲出事前平静的生活;残暴,是因为对自己生活环境的恐惧。
同样,我相信我自己如果身处黑社会的话,要么会极端暴力,要么会极端短命,因为我玩不来。
扯这么远,完全是为了欲扬先抑。
因为这部叫做《上帝之城》的巴西电影虽然隶属于黑帮片,但我却愿意极力推荐——它很奔放,很牛逼,很爽。
看完电影的结果,就是死也不敢去巴西这个国家了。
它身上可以看到很多经典黑帮片或无ZF主义片子的影子:《盗亦有道》、《赌城风云》、《疤面煞星》、《教父》,甚至《发条橙》。
而《上帝之城》之所以可以获得这样广泛的好评,不仅是因为广于借鉴,更是因为精于技巧。
凌厉的剪辑、快速的闪回和独特的叙事方式可以够诸多影迷分析半天的。
作为我个人最大的收获却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进媒体呢?
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媒体是一把权杖。
正如主角“火箭”,性格孬种,身手菜鸟,却因为手中多了把媒体的“枪”,犹如神功金钟罩护体,足以保护他在杀人如麻无法无天的古惑仔面前毫发未损地回来(当然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
由此更突然顿悟到,蜘蛛侠、超人,其社会真身都是媒体从业者……看来,做媒体真的是比混黑帮更BH。
最后墙壁缝隙间宛如《后窗》的偷窥视角与死亡的静态拍摄,或许能视为苏珊桑塔格在《论摄影》中「一如相机是枪支的升华,拍摄某人也是一种升华式的谋杀——一种软谋杀,正好适合一个悲哀、受惊的时代」的一语成谶,幻化具像成生与死、希望与绝望、宠幸与背叛的两个互立面,弥漫出的残酷却只能用安静形容
流畅纯熟的剪辑技巧和炫目凌厉的画面质感是本片独特风格的第一功臣,而一众业余演员超越年龄限制的出色表演更是不可多得。多重叙事手段让现实和虚构在相互交织中展现了宿命般的轮回。这个故事既是对特定地点和特定时代出色再现,也是对人性深处共通之处的一次探索和描摹,既不愤世嫉俗,亦不矫揉造作。
我觉得看着杀人桥段能哈哈笑出来的人就还挺厉害的。
阿毛、阿夹和阿呆是这里的“少年三侠”。看到豆瓣剧情简介我就笑了。这名字翻译的。
龇牙咧嘴,张牙舞爪
混乱欢乐颂,暴力交响曲。在资料馆放映时因故障改为单机放映,每10分钟黑屏一次,体验就像在C6看电影时插播广告…奇妙的是,有时候你会分不清哪些是故障黑屏,还是导演剪辑黑屏…
又是一部9分 我觉得很无聊的电影…首先 整个画面从头到尾都是黑乎乎的 人物也黑乎乎的。其次 剧情很无聊啊 很无聊啊!!!
剪辑炫得嗔目结舌!
十分震撼的犯罪片。混混、毒品、无序、混乱、抢劫、枪杀、枪战……在那样极端恶劣的环境下,从小耳濡目染,又有多少人能幸免呢?实在是残忍且可悲。
比起水浒传很一般吧
非常震撼。
上帝遗忘之城
真实的暴力圈里,谁也不是老大。
晃动的镜头带出了强烈的不安和写实感,但是众多的人物在类似黑帮片的叙事构建下显得观感不适,而且一些长镜头的调度造作感反而和电影本身很想营造的纪实感形成了矛盾。又一个大家都说好的电影我看了无爱
环境决定命运! 我发现 电影原来可以这样拍!!!!
这么点剧情讲了两个小时,太拖沓了。混乱的剪辑也救不了无聊的故事。而且剪辑从始至终都很快,感觉杂乱。主角人设不讨喜,又怂又屌丝,窝囊,最后还评价女记者床上活儿如何如何,真是无语。碎片化叙事感觉是为了碎而碎,太刻意了。总结:技法很炫,但难看的一部片。
片是还行,但是我看了半小时还分不出来谁是谁
1.依靠炫技的镜头语言撑起的电影,形式像极《好家伙》,出自巴西籍的斯科塞斯之手。2.无休止的残暴传承和管制腐败,剧情作用强化多于深化。3.导演就是主角原型,旁观者的胜利。4.通篇呈现恶劣却不含半点讽刺意味,假想主角是以自信口吻在介绍家乡地域文化似乎也不觉违和。8+
不只枪支,摄影也可以改变命运。血腥暴力、丛林法则以及完全不会出现在明信片上的里约。剪辑酣畅淋漓得像桑巴舞曲。据说奥运期间巴西政府对贫民窟的做法是建堵高墙眼不见为净,我...
影片中小孩开枪的场面触目惊心~大量的毒品暴力镜头真的让人感到眩晕~上帝之城~罪恶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