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有些为了反转而反转,为了突出角色而故意设计一些不那么重要的情节。
看影片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不是我们熟悉的老伦敦影片,而有点像一种新设计的风格,但是又带有一些老式传统,看到最后又更加模糊。
影片中的机场假象杀人戏份都看得不太吸引,有一种想快进的冲动。
女主是私生女。
小的时候被性侵,妈妈拿烙针扎她下体。
此处可能多次发生,有一次基本上会有多次。
自此她失去性方面的兴趣。
1.她长大了的某一天,把她妈妈灌药杀死。
杀后去剧院。
经营剧院的舅舅的带领下,认识了丹。
丹给她工作,有共同的爱好,待她很好,还带她到图书馆。
作家吃饭时,矮人摸她,她厌恶掐他,心生恶意。
2.杀矮人,可能有个原因,可以代替矮人上位。
此时作家喜欢她想拯救她,女演员喜欢作家。
作家和她约会,告诉他正在写一部剧,写好后她可以做女主角,并暗示可以娶她拯救她。
她不爱作家,觉得可以靠自己表演而出名。
舅舅有拍摄虐待女性的癖好,要她拍,她不愿意,舅舅以她不答应就让她没得在剧院演戏的名义,威胁她,她只好屈从。
一场演出,女演员陷害她,导致她说错台词,遭到犹太观众的反感。
她觉得出名无望,转而亲吻作家,正式投靠他。
3.她嫁给了作家,期间把舅舅杀害(已找到依靠,不用再被舅舅要挟),并改了遗嘱,继承了500英镑和照相机。
她用之前赚的钱养着作家,拖了很久,作家终于逼她行使夫妻义务,她觉得很痛苦。
为了满足作家的性需求(让他可以写剧本),她付钱给女演员让她做女仆其实代替她跟作家做。
在女演员和作家做的一个夜晚,她很郁闷,去翻看作家每天去图书馆的本子,发现作家没有写任何东西。
于是去图书馆质问他,作家表示已经不再想写这个剧本了。
她以作家的名义演出了那部剧,反响很差,作家觉得她毁了他的名誉,两人关系更加恶化。
她也陷入谷底。
4.杀人大概从此时开始,先是挖眼妓女,还有一个割头女,然后割阴jin犹太学者,裁缝一家五口人。
边杀人,她边在图书馆的那本书上写案件经过和内心活动。
(和他丈夫同去,她不用签名,或者女士不用签名?
女士的桌子在楼上?
)5.某天丈夫突然回来发现她没烧完的血衣物,她感觉要暴露,遂毒死丈夫,烧掉丈夫字迹,伪造他自杀的场景,同时把连环杀手罪名栽赃给他。
此处可能她准备洗手不干(丈夫已死,脱离苦海,剧本出名希望也破灭,她想重新开始生活?
)岂料女演员指证她有嫌疑(两次关键的失败都因为她,口头上说她不会杀他,又说他们关系不好,这演技也是没谁了),她被关押。
警探调查连环杀人案,找到图书馆的书,得到4个嫌疑人,其中一个是他丈夫,警探也关注她的案件,法庭上她的年幼往事也拿来作为证据,警探听后同情她想拯救她。
她把和作家交往身边的人死去的事情告诉警探,警探锁定主要嫌疑人为作家,同时找2个嫌疑人。
1个排除?
1个是马克思,历史上真的那个马克思,1个是娶了酒鬼女人的学者,字迹都排除了,还有丹,没有检查字迹。
女主被定罪,绞刑。
警探去图书馆找剧本手稿,女演员不想作家被定罪为杀人犯,也去找手稿,被发现。
手稿(作家没写过,都是女主写的)和书上,墙上字迹一致,警探赶在10点救下刑场的女主,让女主写下真相,从而得以缓刑。
女主写下的字迹和杀手一致,此处简直瞬间从悬疑片变成恐怖惊悚片,镜子里的女主吓得我头皮发麻。。。
(演技了得啊!
果然是演员)为什么此时女主要认罪?
因为一直以来,都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亲手杀了她丈夫,而是靠一些主观的判断,然后判定她杀死了丈夫,她原以为只要一直不认罪,没有确凿证据,就不会被判刑,而且很大可能判为作家自杀,谁知道法庭照样因为她的过往经历判她杀死丈夫死罪。
她的意愿是,要不就死,把她是杀人狂的名声公布在外,要不就无罪释放重新生活,她不愿意以杀死杀人狂的名义在监狱坐牢,这样她的“作品”都被作家拿去了,变成作家出名了。
而整个过程中,警探从来没有调查她杀夫的案件(连现场都没去看过),只是每次法庭去听,并没有帮她脱罪,每次都是从她那里得到连环杀人狂的线索,以求帮她减刑,这不是她的意愿。
第二次行刑时她的状态?
没有了她她觉得警探可以拿字迹证明杀人犯是她,她将重新在法庭审判,定罪,在众人面前以女性也可以当连环杀手而出名轰动,然后绞刑时,她看不到警探来,开始慌了,说她不只是毒死的罪名,可惜没有任何观众。
警探为何烧纸?
过不了自己心理的那一关。
自己一直被这个女人耍得团团转,还要保护她,杀人犯自己承认自己是杀人犯,是他作为警探最大的讽刺,他感觉自己失败了,想到那么多无辜的人被残忍杀死,他不想她得逞。
这时候他是感性的,是主观的。
如果理性客观的话,警探的职责就是找到真相,抓拿真凶,为真凶定罪。
女演员是怎么死的?
自杀,根据她死前绝然又害怕的表情。
她觉得作家不是杀人犯,爱一个人会知道那个人的性情,或许她也知道他没有写剧本。
这里有个bug,或者是为了剧情处理掉了,女演员看到字迹对照,直接说这不是作家的字迹,这是女主的字迹,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过也可能不是bug,女演员或许没看过也没注意过他们的字迹,一个家庭,总会有些单证签名的,她是文盲没留意?
可怕的疑点?
丹是知道女演员要自杀的,因为他早就穿了和女演员一样的服装。
他当时要演的是她妈妈。
或者丹知道女主的所有事情,帮女主报仇?
女演员的死前表情全是舞台表演需要?
又或者,丹才是幕后凶手?
女主和丹交往甚密,女主崇拜丹,平时就喜欢临摹字迹?
他们的字迹一样?
女主帮丹顶罪?
丹最后杀知情的女演员灭口?
帮她报仇?
也或者,丹和女主一起杀人?
他们是合谋?
1880年代伦敦的莱姆豪斯(Limehouse)地区,黑暗脏乱、浓雾弥漫,扒手、流氓、罪犯寄居于此,在这里发生了一连串骇人的谋杀,受害者皆死状凄惨。
凶手因其残暴的手法被称为Golem(戈伦):一种犹太传说中的怪物。
一时之间伦敦市民人人自危,关于凶手的流言也不胫而走。
另一方面,音乐剧演员丽兹(Lizzie)因被控毒杀亲夫而遭逮捕,整个案件谜团重重,受命调查Golem身分的警探,却渐渐发现两起案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乍看之下,《莱姆豪斯杀人魔》(The Limehouse Golem)是另一部取材自开膛手杰克的类型电影,但在悬疑氛围的表面下,所潜藏的却是女性主义的暗流。
丽兹来自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因受喜剧演员丹利诺(Dan Leno)的影响展开舞台生涯。
随着警探的介入,丽兹与丈夫的过往渐渐被揭开:丽兹的丈夫是位失意的剧作家,第一次见到丽兹时就对她的处境起了同情,进而不由自主地关心她。
这种情感是上对下的,相当古老的damsel in distress(陷入困境的少女)传统。
然而丽兹等待的并非拯救,而是功成名就的机会。
她将希望寄托于丈夫的剧作〈悲惨交点〉,以为能藉由扮演女主角为自己赢得荣耀。
然而〈悲惨交点〉在首映之日便彻底失败,之后丈夫更强迫她中断演员生涯,种种压迫让丽兹活在悲惨之中。
警探渐渐对丽兹起了同情,同时认为自己有义务为她洗刷冤屈,然而这种同情何其虚假。
剧中警探与丽兹丈夫的名字都叫John,似乎正暗示了两个男性角色的共通点:试图扮演拯救者。
电影利用警探的视角达到叙述性诡计,从头到尾,一切推理都是为了营救丽兹而展开,但丽兹并非他们所想象的受害者。
她对于自己的欲望一直握有相当程度的主控权。
在〈悲惨交点〉中,她扮演压迫女主角的男性,丹利诺扮演的却是被压迫的女性,性别的对倒不只是剧场风尚,更暗示了操控与被操控的复杂关系,当警探一开始以男性形象假想犯人时,就注定被这种理所当然的迷思狠狠嘲讽。
这是一个必须从结局说起的故事,因为唯有走到最后的终局,角色真正的样貌才能呈现在观众眼前。
惊人真相并非事件的终结,反而是角色塑造的真正起点。
就这点而言,有趣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并非全然虚构,Golem案件的四个嫌疑犯中,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和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皆是赫赫有名的真实人物,丹利诺也是19世纪末真实存在的喜剧演员。
虚实参半的人物设定,模糊了真实与虚构的界线,也呼应了嫌疑犯的暧昧处境,而一再与嫌疑犯合而为一的凶手影像,更让「凶手」的意义延展,衍生出更多层次的可能。
为什么是Golem呢?
这个犹太传说中的人形造物,由泥土或石头组成,必须由人赋予生命,当人们在它的前额贴上「emet」(希伯来文中「真实」之意)时,它便活过来,而当「emet」被改成「met」(死亡)时,它便失去生命。
Golem并不拥有自己的意志,因此也无关邪恶或良善。
剧中凶手在命案现场留下一段文字:「旁观血腥者比施暴者更嗜血。
(He who observes spills no less blood than he who inflicts the blow.)」从19世纪末一直到现在,大众对于诸如开膛手杰克等犯罪者一直有种毫不掩饰的好奇,《莱姆豪斯杀人魔》反过来指控/揶揄了这种好奇——Golem的罪恶并非单单出于凶手之手,推波助澜的大众人人都参与其中。
大众对于谋杀案的关注使得凶手一再犯案,正如无生命的Golem被人的意志注入生命。
Golem操控着大众,大众更操控着Golem。
但这就回到如何获得名声与荣耀的问题了——为了永垂不朽,一个人必须做到什么地步?
丽兹对丹利诺说:「有些人的名字被刻在石头上,有些人的被刻在冰上。
」她希望自己的演员生涯有真正的代表作,而非注定被遗忘的插科打诨。
丹利诺告诉她:「如果你想让名字被刻在石头上,你可以自己拿起凿子。
」丽兹的确自己拿起了凿子——或说刀子——但拿起刀子就能刻入石头吗?
得知一切真相的警探选择掩盖事实,这对丽兹而言无疑成了最大的嘲讽。
最后丹利诺将丽兹的故事改编成新剧,首映当日,扮演丽兹的女演员因舞台装置失灵,演到绞刑片段时,竟真的被吊死在台上。
底下观众一片哗然,丹利诺立刻冲到台前接替了女演员——彷佛一则再明显不过的隐喻,丽兹死了,就得有人代替她活下去——无论这个活下去的丽兹是否是他人再现的想象。
最后(想象中的)丽兹站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欢呼,但这欢呼所为何来?
是旁人不断替她塑造的受害者形象,或者她为自己一刀一刀划下的罪行?
她的确让自己重新活在舞台上了,但这形象何其空心。
虽然看到这一幕还是有点替她开心的,但这种开心也何其虚无。
刚刚看完整部电影,可以打四星。
很喜欢这种欧洲复古风格。
尤其女配在酒吧棕色波浪卷发,配上一朵深红色玫瑰发卡,红色绸缎蕾丝边洋装。
精致的像布娃娃一样。
服化道完全可以征服一批人。
作为悬疑片,故事逻辑性一定是第一的。
以小说改编,肯定是有保障的。
以上看,这部电影是值得四星的。
不能满分只是我自己看的时候,感觉有些地方一概而过,可能一刷不能完全发现重点。
让观众会有些不明白。
需要细品。
以下是我自己对影片几个关键点的总结,可以快速了解电影内容:一 女主成为杀人犯已经做好了铺垫。
从儿时经历的坎坷,奠定女主性格阴暗面。
到剧院的初登舞台,找到自己的存在感。
为了“成名”不惜一切。
甚至是利用老公完成“不朽”演员梦想。
而梦想被老公扼杀,她自己成为主妇,没法登台。
只能另寻办法。
二 站在道德高点的警探。
探长是个严肃认真的人,不苟言笑,专注工作,不屑于社会低俗的戏剧。
高尚的人必有高尚行为。
探长嘲讽“男人拯救弱者,把自己当成了上帝”。
反观剧中探长也是认为女主蒙冤,自己必须拯救她。
救人者反倒被套路了。
是否认清了自己过失呢?
三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无论是白骑士老公还是探长。
寄希望于他人,女主梦想还是不能实现。
而一步步剧情发展,探长被摆了一道。
女主一开始希望陪审团判决仍有侥幸,到后面毒杀丈夫仍面临牢狱之苦。
不如轰轰烈烈拉下帷幕。
最后仍没有得偿。
探长认为女人社会低微,被迫蒙冤,不顾一切挽救。
女主认为探长为了荣誉会揭发她,完成她的梦想。
女主梦想确实不是男人能帮其实现。
你所认为的人,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而剧中雷诺说过一句点睛之笔“想让名字刻在石头上,需要自己拿着凿子雕刻。
而不是其他人。
”反观全剧雷诺才是最清醒之人,似乎一切发生都不能惊扰他的事业。
似乎见惯了人间百态。
即使最后女配倒在了舞台上。
而最后一个镜头,是否想展现女主还是靠自己让人记住了呢。
ps 几句题外话:曾经看过一句话,当你不把他们当弱势群体,他们才算真正平等。
社会进步不是一蹴而就。
谁也不能阻挡历史的车轮。
大家都知道,影视作品一直被视为文学艺术领域的思想先锋阵营。
纵观今年的热门影视,从西方到东方,全球大热的代表作无论是美国《使女的故事》、《权力的游戏》、印度黑马影片《摔跤吧父亲》,还是国内刚刚完结的《那年花开月正圆》......所有这类影视剧全都诉说着一股主流的意识潮,它正代表着当代思想形态的变化趋势,那就是女权主义的崛起。
这些作品几乎无一例外地将主题聚焦于女性故事,关注女性群体的成长环境,反映女性的思想变化,呼吁女性对权力的认知觉醒和抗争。
今天给大家安利的,就是这样一部明确反映女权意识的恐怖片,名叫《莱姆豪斯的杀人魔》。
至今犹清晰记得,第一次在恐怖片经典标杆之作《闪灵》中看到,女主面对凶手抡起板斧时,我的内心油然而生对西方女性来自体型和勇气精神的双重崇敬之情。
而在这部影片中,导演大胆突破了定义女性纤弱、胆怯的传统观念,反而摇身一变成为连环杀人案的强悍凶手。
说实话,对于凶手为女性的设定,第一时间我是拒绝的,但后来反而忍不住为影片的立意喝彩。
《莱姆豪斯的杀人魔》将女权意识更广泛地拓展到了恐怖片领域,影片对凶手的刻画颠覆了我们以往对女性的认知。
影片中女凶手的杀人动机直接明了:不能名垂青史,宁可遗臭万年,总之,我要出名!
这种对名利的渴求成为表达女性意识觉醒,以及女性权力抗争的大声疾呼。
故事开始了。
1880年的英国伦敦。
一家之主约翰克里斯死了。
警探经过查找,发现死因是中毒。
由于女仆艾芙琳的不利证词,凶手直指女主人丽萨。
警探基尔代尔接手了负责这起侦查工作。
这是他第一次负责谋杀案。
而伦敦城还笼罩在此前发生的“莱姆豪斯杀人魔”案件阴影中,这起新添的凶案令公众群情沸腾。
之前杀人狂魔已经制造了五起连环杀人案。
先是在拉特克利夫公路,屠杀一家人;上星期杀了一个妓女爱丽斯坦顿;之前还杀了学者所罗门维意;杀了一名犹太人;最开始还杀了街头两个女人。
无论身份地位,还是背景信息,被杀者之间毫无联系,因此大众推测毒死约翰克里斯的会不会就是连环杀人案凶手?
不仅杀人,凶犯还在现场留言“他流出的鲜血,不比他遭受的痛苦少。
”根据这句话,警探发现它出自一本书,通过笔记排查,警探初步锁定了四名犯罪嫌疑人。
一开始,警探基尔代尔去听丽萨的法庭辩护,到处搜集证据,试图拯救女主丽萨。
他相信丽萨是无辜的,而莱斯豪斯的杀人魔才是真正的幕后凶手。
在听证期间,警探基尔代尔了解了丽萨悲惨的童年经历。
出身贫寒的丽萨缝制帆布,一次在送帆布中,被性侵。
回到家妈妈知情后,不但不安慰她,反而以为女儿自甘堕落,用烧红的针刺向她。
只因那个年代雏妓盛行。
显然,女主的这段受虐经历,直接奠定了她扭曲的心灵和叛逆反常心理。
对母亲的厌恶,对妓女的憎恨,正是这段经历带来的伤疤。
妈妈死后,丽萨为了谋生,挖了五年坟墓。
难以想象,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残忍的挖坟墓生涯会受到怎样的惊吓,看到多少恐怖景象。
他人眼中的恐怖场景在女主看来或许已经司空见惯,这些暗黑元素如同不可磨灭的印记,一步步的强化和深深烙印在女主的生命里,腐化和侵蚀着她的心灵。
大概是再也承担不来挖坟带来的精神重压,她终于来到自己向往的音乐厅,找到一份收拾女演员房间的工作,开始一份新生的生活。
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万众瞩目的女演员,还有正走红的喜剧演员丹莱诺,让第一次看到这些景象的丽萨欣喜若狂。
这本该是一段美好的生活,然而,就是这段落差巨大的经历,反而加速催化了丽萨的毁灭。
一方面,喜剧演员的地位是卑微的,另一方面,站在舞台上接受万人瞩目的闪亮感觉又令人迷恋。
找准机会演出成功的丽萨,深陷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中不能自拔。
她越来越喜欢和享受站在舞台上,她渴望当一个真正的女演员,和男人一样,得到公平的机会:只要付出努力,就会获得认可和掌声。
然而,不但有男性的歧视和打压,丽萨还遭到同性对她才华的嫉妒,一次从中作梗毁了她的舞台生涯。
为了实现梦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喜剧演员,丽萨选择了自救,她不惜用婚姻来交换自己的梦想。
约翰克里斯答应她,以她作为女主角,写一本《情人结》的剧本,丽萨渴盼通过演出这部剧,来实现自己真正的人生价值,于是答应了他的求婚。
可惜,婚后丈夫不但禁止她登上舞台,甚至连她最在意的《情人结》的剧本,也只是个骗局。
资助全部金钱,满足丈夫的心愿,到头来梦想破灭了,丈夫变成了众多破坏她心愿中的一员。
发现丈夫的骗局后,丽萨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既然无法当一名著名女演员来名垂青史,但不如换一种方式,遗臭万年也能写进史册。
激烈决绝的丽萨开始炮制连环杀人案,以求“名字刻进石头”。
然后,全片最卑鄙的男人——警探基尔代尔来了。
他对丽萨的梦想毫不关心,他只是一味地想要通过拯救丽萨,来实现自己可怜的价值感。
随着案情推进,他终于发现了杀人魔并非他以为的约翰克里斯,而是丽萨本人。
这时候,他丧心病狂,成为了压死丽萨梦想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焚烧了罪证,隐瞒了连环杀人案凶手是丽萨的事实,依旧按照杀父的罪名绞死她,彻底摧毁了丽萨的心愿。
再来看看,丽萨生活的音乐厅周围暗潮汹涌的各色人等。
有猥琐的侏儒,在饭桌上伺机伸出咸猪手占便宜;还有变态的音乐厅老板,喜爱性虐待、拍果照;这些人怎么也算死得其所。
但别忘了,这已经是丽萨最好的境遇了。
在影片中,表达女性地位不公的台词随处可见。
连历史名人马克思也出境几分钟,为弱势群体代言。
从本质上来看,这其实并不是一部关于杀人的恐怖片,它是一部讲述才华横溢、心存梦想的女性是如何被男权社会打碎梦想,被众人搞破坏,然后逼上绝路、杀人以求出名的故事。
我们不必追问,为什么要选择杀人这样激烈的手段?
影片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一半来自女主悲惨的遭遇;另一半来自社会对女性梦想的无情践踏和阴险打压。
这部影片的精髓在于向观众全面展示了:一个18世纪的女性想要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道路,究竟走得有多艰难!
艰难到足以拍出一部恐怖片。
这部片必然让我想起了致命魔术。
当然致命魔术是无与伦比的类型片巅峰。
而这部就差了一些。
如果能处理到2个小时30分钟的长度,应该可以弥补很多内容。
首先明确的是,里兹上刑场前回顾了自己第一次穿水手服登台的场景,是的,她入戏了,她想表演。
或许她打算在刑场来一次华丽的认罪宣言,然后完成谢幕演出。
但是没观众,这个打乱了她的计划,争取来的1个小时缓刑,让她不得不改变计策,把真相告诉侦探,希望利用侦探,给她谢幕演出一个机会。
但是得知侦探不会再来了,她知道玩砸了,对着行刑官说,我不只是一个投毒犯,只有一个人自我陶醉表演了一番,看来演出必须继续,“here we are again”。
正如前面说的,悬疑片的正向效果,让片子增加了观赏性,没有标准答案,大家争论各种结局和意义。
但在这里还是有一个最大bug,9月24日书上的字是谁写的?
这本书很重要,写了70年前的一个杀人案,那次杀人案,与本次的共同点就在于,杀人地点是同一处。
那个对杀人魔的粉丝来说如同圣地的地方,被一家五口的裁缝占据了,这是那个片子开始时灭门惨案的动机。
但阅览室不能借出去书,来的人都要登记,侦探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逻辑点来找寻线索的,但最后,却以一个“没人知道是谁或者是什么时候阅读的”搪塞过去了,一个女人去阅览室,没人发觉吗?
或许解释说不是强制登记的,那么侦探以这个为线索锁定4个人就很荒诞了。
这个bug或许是编剧为了推动情节发展,不得不生拉硬套上去的。
当然这本书启发了女主,可是试问哪个杀手会在杀人前,在一本阅览室的公共图书上乱写乱画自己杀人蓝图的。
而悬疑片在负面上必然会隐藏人物关系,使得该发掘的地方压抑了。
第一对人物关系,女主利用侦探,她绝不仅仅将侦探视为唯一观众,她的野心可不止这么少,那么侦探的内心戏就缺了,他的动机是什么?
他一开始就同情女主,最后也保持沉默,解释的缺位让一切说法都不为过。
第二对人物关系,可能悬疑的需要,使得女主和丈夫的关系让人看不懂,丈夫一开始被扣上凶手角色,真相揭开后,这个角色轰然倒塌,他说他在家不再感受到安全了,他那时内心真实的想法是什么,或许只是自暴自弃了,感觉前途被毁了。
如果仅此而已的话,人物形象就显得单薄了。
女主结婚前事业应该很成功了,有钱,但是难道真为这样一个剧本,息影三个月?
结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是爱情?
有可能,但她小时候的遭遇肯定让她抵触家庭生活的,后来干脆成了形婚。
所以看来真的是为这样一个剧本,息影三个月,期待越大伤害越大。
也能解释。
第三对关系,莱诺和女主共谋还是继承,回过头看完全看不出来。
这浪费本片增加深度增加内涵的一个绝佳良机。
莱诺这个人物形象应该好好利用,只有他没验笔迹,我觉得导演一开始是想搞事情的,但最后似乎笔迹和他又扯不上关系。
我觉得,如果莱诺处理成里兹的精神门徒,试想一个人用自己被吊死来达成自己最轰动的演出,那么里兹之前的演出是失败的,没人看。
在这里需要门徒继承意志。
如果最后的戏增加20分钟,把女二号吊死安排成宿命,安排成借尸还魂,重新成就里兹。
那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了。
当然,这样的话,前面需要做更好的铺垫,从里兹和莱诺共同喜爱的那本书,到《悲惨结》这部戏中戏,都要填充内容并且与现实构筑映射。
如果真这么拍成了,它是一部6星电影了。
这个片子的开头是一场舞台戏的开始,结束是一场舞台戏的落幕,已经很明显的在映衬出这部电影的主题。
人生如戏,剧终落幕,只有那些能够被观众所鼓掌所铭记住的才是演出的成功者,无论你所饰演的是什么角色,女主要做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成功者,她对于默默无闻的生活早已经厌倦。
只要能够被世人所铭记,自己的名字能够永恒的被刻在这个城市里,才是她最大的愿望我追求。
影片中所出现的这个杀人魔,我觉得并不是女主,也不是女主的丈夫,它只是一个可能被女主利用而达到目的实现永恒的机会。
而杀死女主丈夫的则是女主为丈夫雇佣的女仆,也就是她曾经的情敌,而情敌最后也在舞台上自杀了。
影片中的夹杂着大量假定推理的画面,以及女主回忆的画面,或者说着是女主编造的画面,同现实发生的情节混在一起,真真假假就如上演的一部人生大戏。
女主是无辜的,一开始她还希望能够活下来,但最后她选择了一种更好的活下来的方式,让自己的名字成为永恒,不过并没有得逞,最后还是被以毒害丈夫的罪名绞死。
结尾探长在剧院看戏,当那个女演员被吊死后,仍然有一个假冒的替代者出来谢幕,赢得了大家热烈掌声,观众所期待的永远是快乐,是故事,是以假乱真演技精湛的故事,这个时候的探长或许才真正的明白,女主向他说的那一切,以及最后给他看的那张字条,不过是一场戏和一些道具而已。
剧情分析已经有太多朋友作长评论述了,我就不赘言了。
闲聊几点:1、剧本原著里是不是也有“卡尔·马克思”,我觉得这真是神来一笔,把一个真实存在的著名历史人物映射到小说及衍生的电影里,不知道其原著作者用意何为?
当然,从电影里人物塑造上讲确确实实是照着马克思的原型蓬松发、大胡子扮的,从艺术表现手法和需要上讲,即便马克思的后人在世,也似乎无从找原著作者、本片导演和制片人打官司。
不过,片中一幕:探长把根据图书馆阅览记录调查出的几个嫌疑人照片放桌上时,剧中人物“卡尔·马克思”的照片可确确实实是真实历史人物——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德语:Karl Heinrich Marx)的本人真实照片,这在法律上有没有构成侵权?
2、有瓣友疑惑为何女主在夫妻房事方面没什么积极性,甚至在和老公克利大婚之夜,也表现出很强的排斥感。
一种说法是女主其实是个超越维多利亚时代的追求自我发展的女性,内心并不愿屈服于只作为老公发泄性欲的充气娃娃和生孩子的工具。
我觉得除此以外,还有一点恐怕是女主厌恶男女性行为(还不说是性爱)的原因——我未看过原著,不知道从原著到电影是否有原著内容的删节,但本片中女主回忆童年被母亲用烧红的长缝纫针烫虐(烫虐哪导演和镜头似乎均无意明言)的经历时,透露了丝丝情节:片子在往前倒退1分多钟,画面展示的是童年女主送缝好的帆布去码头,一阵与码头大叔的闲聊后,一位大叔便拉着童年女主的手走出人群,去往的估计是个小黑屋,编的理由是带童年女主去拿报酬,两人走出人群前,围着的这群码头大叔还有说有笑,待两人走出人群,走向镜头远端时,众人不再发声,近景下的一个大叔的面容也突然变色变得沉默,导演的这种镜头处理似乎就是在暗示女主当时随后即遭到了那个牵她的手去拿报酬的那个大叔的性侵。
与此形成呼应的还有:影片中段,警察在街头找来一位曾看到过杀人傀儡的小女孩。
他牵着她的手穿过喧闹而肮脏的马路,来到一街头拐角处与探长和请来作翻译的修女见面时,这位小女孩开口第一段非英语话(我猜是北欧地区国家的语言),经由修女翻译出口是:The child says she's not for sale.(孩子说她不卖)。
我对这段翻译词的理解是:小女孩想告诉探长——她不是雏妓,不卖淫。
同时,借这个小女孩的角色,借这种找人翻译的情节处理,其实也是在告诉观众——19世纪末的英伦,在社会底层,还是存在雏妓、嫖幼的罪恶行为,同时也是对本片前部分女主对自己童年那部分经历回忆的呼应和暗示。
所以,其实正是女主自小便是一个较早成熟并追求自我发展(早熟跟追求自我发展并不矛盾)的女性,童年那段不堪的受辱经历(或许不只一次),令其对男女性行为产生了很强的恐惧、厌恶和排斥,所以才不愿和丈夫上床做夫妻房事,改为聘来剧社的前女同行来家作保姆并充作丈夫的“填房”。
3、本片以悬疑和惊悚为主题,但为了表现剧情所处背景时代的社会风貌,以及在适当位置表现剧情,全片还是有两处裸露的情节。
情节之一是剧社当红的女演员在后台更衣间换衣准备迎接女主未来老公的约见。
女演员在更衣间内毫无遮掩地直接脱光衣物换上束胸马甲,其间她的正面全裸还被剧社的侏儒演员看到,但该女并未表现出羞涩、尖叫和排斥,只是轻描淡写地怼了侏儒演员一句。
情节之二分别用两个镜头组成:一是女佣和自己丈夫在隔间内做爱呻吟,女主似乎既有些对叫床声有些排斥,又似乎对丈夫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做着由女主自己设计置办的通奸行为有些感兴趣。
于是女主带起正在看的书本从丈夫正搞事的放门口走过,一眼便和正在骑乘位的女佣对上眼。
镜头速度和角度把握得挺好,只点到为止的让扮演女佣的女演员玛利亚·瓦沃德露出一个乳房的轮廓和瞬间的“露点”。
另一个裸露镜头仍是由玛利亚·瓦沃德完成,是在女主毒死丈夫的前几夜、女佣继续为男东家完成性服务的场合,镜头先给了玛利亚·瓦沃德一个背面全裸(实话说,此女臀型还挺不错),紧接着女佣上床偎依到男东家身边,巧妙的镜头拍摄角度加上设计精妙的物件(床架等)遮挡,刚好让女佣不出现第二次露点,只是把修长曼妙身姿表现出来,此举即符合了影片拍摄需要,又不显得过于表现情色以免侵占影片最主要的悬疑主题色彩。
就第二个裸露镜头的处理,我觉得这正是国内导演应该细细研究琢磨的地方。
英剧特有的质感,道具考究,时代感强,演员功力不俗,但是,影片节奏感不强,悬念也不够抓人,多少有些拖沓。
老马(Karl Heinrich Marx)1818年-1883年,还在片里露了个脸,有几句台词,也算英伦骄傲的特色,我大英随便一个时代的配角,就是改变世界的三大人物之一。
老马在大英图书馆蹲了些年月,码出《资本论》,虽说老马几十年如一日泡图书馆,在座位下的水泥地上磨出脚印已经被证伪,但是也从侧面印证了时代特征:异化、扭曲、肮脏。
老马是犹太人,他爹是律法师,通俗点就是律师、牧师合二为一,老马的理论要消灭剥削,消除人的异化,通向自由王国,就饱含宗教拯救的意味。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年-1870年,其实也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这位《雾都孤儿》的作者,他说了那句万金油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联系到本片,这句话也是不错的注脚。
雏妓、戏子的遭遇可见底层民众的悲惨命运。
1993年出生的Olivia Cooke演技不错,既有可爱的一面,也有人性扭曲后强悍的一面。
Olivia Cooke的彪悍人生,不出意外就是童年阴影系列,而且是单亲家庭、遭受性侵,这一切几乎是连环变态杀人犯的标配。
前面谈到改变时代的三大人物,是BBC评的,里面就有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年—1939年,他的时代晚了些,但是理论也能套用到片中。
例如,性压抑、仇母情节,甚至丽兹的性取向都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丽兹可以说是女权主义者的先驱,用一种极端的手段,去追寻自己的职业理想,但是时代却不允许她作为一个女人去这么做。
其实,这些事情可以作为励志片的背景,特别是日本的晨间剧,女性如何逆势自强,可是该片却以一种血淋淋的方式进行展现。
片尾小三被吊死,应该是丽兹事先安排的一幕,一是丽兹出资捐助剧团,二是将自己的案件作为剧本,引发轰动,小三扮演的是丽兹,死也需要是真实的,所以丽兹早先在道具上做了手脚,一切都在她的安排布局中。
英国人确实很重传统,人家辉煌的那会儿正是东印度公司风风火火,坚船利炮四处横行的年月,辉煌的背后需要付出承受很多代价,这部片子就是时代痛感的某种写照。
是谁杀了利兹的丈夫读了很多关于这部电影的解读和分析,似乎有些地方存在矛盾点,所以重新思考了一番,觉得真相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利兹的确是杀人魔,在确定了丈夫已经不再写以她为主角的那部戏之后,女主决定用杀人的方法让自己出名,而知道她这一计划的人,应该有跟女主是soulmate的丹和小三女仆。
而毒死女主丈夫的应该是小三女仆。
在影片的开始,女主愤怒的查看壁炉中烧毁的信,那是女主把带血的围巾拿回家焚烧而未被烧尽被丈夫发现后,她写给丈夫的自己的杀人日记,写信的目的不外乎让丈夫可以继续写剧本她出演主角,又或者让丈夫有证据去举报她就是杀人魔而借此出名。
但是这封信不小心被小三女仆看到了,信必须烧毁,她也要杀死女主丈夫阻止他说出女主是杀人魔,她并不想让女主成名。
然后再嫁祸给女主,这样女主被抓后她自然就有演出的机会,而她也想成名。
影片后来在图书馆那段也证实小三女仆确实读了信,知道了手稿和真相。
这样就可以解释的通既然女主想出名,为什么还要杀死丈夫灭口的这一矛盾。
那么为什么女主从一开始没有告诉侦探自己是杀人魔?
我觉得女主一直在期待侦探可以查出杀死她丈夫的凶手,把她毒死丈夫的罪名拿掉,这样也许她还有机会再次出演,但是随着事情的发展,她发现只能把侦探掌控在手里,让他乖乖的一步步按照自己给的方向摸索揭露真相,也许她也享受这种掌控男人的过程,并且接触的人越多,关注的人也就越多,最后真相揭露的那一刻,越能震撼人心,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同时她也在给丹时间,排好这一出以她在现实中主导的舞台剧。
女主一直到上绞刑台依然在强调不是自己毒死了丈夫,因为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屠杀后,也不屑于用这种方式杀人,就如她所说:I am so much more.女主和丹应该商量过了这些杀人的计划,也许丹也参与了杀人。
可以从片中看出,正是丹告诉女主给了女主启发:如果你的名字想刻进石头,你必须自己用凿子刻。
接下来小三女仆被丹杀死,一是丹想给女主报仇,本来应该以杀人魔而出名的女主却被小三嫁祸,在最后以毒死丈夫的罪名被绞死。
本该辉煌的谢幕却只能冷冷清清的草草结束。
二来,男主也是很想出名,即使不因杀人魔而出名,那么在舞台上他也想因出演“利兹”而成名,怎么也轮不到女仆小三来抢了自己的风头。
我觉得还是可以的,虽然是容易让人有些混淆但是不至于看不懂。来告诉你,什么是用生命来自导自演的女演员。每一刻,还有最后一刻都很享受。
心里的反转轮过一轮又一轮谁没有绝对的公正就定会被灰色所侵蚀
陈辞滥调,毫无意义的悬疑元素拼贴,丝毫没有一点新意,也不惊悚,还不如东方快车谋杀案。
没有认识胡斐的程灵素在伦敦
真凶不难猜结局却不经意陡然升华,哥特鬼魅维多利亚时代极宜杀人嗜血,更感慨是剧院演员生存处境女性觉醒,《低俗怪谈》亦有展现,马克思等真实人物出场颇具乐趣,有一个地方,与众不同之人能找到平静丑陋可以变得美丽异类不受到回避而能得到欣赏,那就是剧院,而看客获得娱乐后终将把小丑遗忘,
布景画面是不错,但故事情节太差!
耐心看到最后,是一出精彩的英国式的伦理悬疑剧,戏剧人物推进,情节悬念步步为营抽丝剥茧,最后看到不忍直视,非商业性的杰作。
每次看Booth都觉得他应该只演话剧 这种消遣性的电影太浪费他了
当你把这部片子当做一部纯粹的侦探电影然后开始纠结于找凶手的时候你就已经失去了观看这部电影的趣味,你也不会发现这部片子的诸多亮点。而且一部真正好的侦探电影不在于想出一个绝妙的推理,而在于讲好一个故事。
不知道说什么,节奏慢得伤感……
剧情弱了点,气氛渲染的不错。
英国的这种长篇大论和诗歌式有点接受无能。我表示这个不怎么喜欢。这种反转容易被猜到,并且里面不断的询问,不断的推翻,更多放到刻画上。
嗯 就是这么一回事
除了最后的反转,全程昏昏欲睡,欣赏不来。。btw口音真的迷人
推理的过程冗长且无趣,最后的反转老套而生硬。
挺好
好慢的节奏。
妻子是凶手
无聊,看不下去。
在心里种上一颗石头 然后心死了 石头没死 --女主角是那颗心 她的灵魂是那颗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