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现在看来当时囿于认知匮乏和阅历所限对电影想表达的母题连连惊叹也无可厚非。
不如就把当时的自己看成追霍老头的狂热粉丝罢了。
提要:一系列手法怪异且毫无动机的连环杀人案使调查一筹莫展,迫于无奈,他们只得邀请隐居的通灵神探老头子约翰重出江湖。
在追查线索的过程中,约翰赖成名已久的读取过去、感知未来的通灵能力接连遭到挑战,随着案情逐渐明朗,约翰才意识到,原来这个连环杀手有着比自己更强的通灵能力,将杀人动机与约翰痛苦的过去联系在一起,演奏着一场绝境对决。
这部电影的画面、台词与思想感情都很到位,强烈画面感的残片思绪的线索不断闪现,随剧情波动逐渐明晰;局面的复杂撑起了人与人细流的温情。
整片阅完就真的像他的片名Solace一般,慰籍。
本以为是暴力犯罪,不想竟也是温情治愈。
我最欣赏的便是,整部电影中隐藏着的绝妙手法,从画面、嘴炮思想动机等不同角度在不断铺垫、对比、渲染中呈现一场多方面斗争。
一,演员演技与精致程度客观(详情见附页)二,叙述方式:片段,意识流,标志剪影回放;恢弘巨制的案件配细致入微的刻画,看似平静却激烈的思想斗争,一切复杂难攻破但在最后决斗中清晰明了,十分快活三,思想感情:能否因预知未来左右人们的生死?
安乐死论折射两种看法,但生死的人权,应不被干犯。
画面【高贵帅气中透获着哥特式的惊悚,血液与谋杀的交响艺术扑鼻着生死论的芳香】1.开篇即是恢弘巨制的多宗相同作案手法的案件呈现:华丽的鹅绒地毯上,倒着一个目光直立腐朽的男子,瞳孔折射出诡异恐惧,撩开头发现后颈被割开长长一条血线;妖娆多姿的女子死于家中血池,但浴缸里的百合花簇与脚步跟随的盏盏烛火却通透不息地绽放着安详的美丽;活泼可爱心灵手巧的男孩一举一动都让人觉得纯洁童真,却还是突然间被杀害,难逃神不知鬼不觉的一劫;……所有案件,原因无可奉告,生者没有理由死去,甚至生前甜蜜如初;且作案者如透明人般没有丝毫蛛丝马迹留下。
仿佛一切像是运转良好的齿轮组,却在同一时间段崩了零件;在警方毫无头绪时,一件一件地爆发。
2.重出江湖的七八十岁的John面对突如其来的凶杀案,未见其人,残片似的画面感便自案件缠身的那刻起不断地重复:十字架,氖气灯管,血锈,从模糊到聚焦的清晰,再惊恐地抖动、拉远;一滴水自由落体在液面上泛起的涟漪;冰淇淋从小孩的手中跌落流开一地的一瞬间;奶瓶掉下撒铺开乳浊的浓稠状液体;蚂蚁群体嗫嚅着口器慢慢爬上火腿卷的上方…黑白镜头特写的眼睛溢出血柱,以及初见凯瑟琳就闪过的纯白中血崩蚀脸的她,不过几秒间。
这些毫无头绪的剪影,却随着剧情抽丝剥茧,渐渐显露出它们在整个局设中的归位。
来自上帝灵感的线索。
3.当乔开着车去花树笼罩的地方寻找隐居的John,沿途的风景皆成诗意;当节奏紧促时掺杂着徜徉于百合花海中,芳香与柔美安抚着神经…当John面对查尔斯看似严密的安乐死论时,他平静地回忆起金发碧眼的女儿在白榻病床上痛苦地挣扎,明亮的光线照进纯白的病房显她格外痛苦,他终是替她先闭上了眼;当一切迷局破开,John与他的妻子在阳光铺洒柔软草地的公园中,宽旷明敞。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旁人说说笑笑,他们依旧还是普通人,要经历生活,和死去,但坦然地。
台词语言【不紧不慢地论述中吐着强大的思想气场,平静的脸部轮廓下慢慢剥开饱含风霜的心】1.联邦调查局的乔对女同事抑或是古稀老人都会开一可爱的玩笑,先渲染一份宏大,领人到他的骗局里,再让别人感受这可怕的落差。
带女同事到他口中说的江湖老手的家里,一路上时不时夸赞这位神秘人,让她愈来愈紧绷神经准备任务。
下车时,他却让凯瑟琳在车里等“任务当然给我,只是带你兜个风。
” 他好不容易将John请出山林,马上说请晚餐,环境风味还有服务均是别致,不想却是在暴雨之中躲在卖三明治车的檐下啃完面包。
但他在中弹并被宣布癌症的时候,胡须间滴下了偌大的泪水,摘下氧气罩哽咽着,把遗言说完。
再不正经的人,也有他隐瞒的苦。
2.凯瑟琳与John格格不入的意见使得他们在初见开场就在波澜不惊中打了一场漂亮的嘴炮,在分析凶手心理动机时更是沉着冷静步步为营,不禁让人大赞佩服。
视工作为归属的她面对变卦的局面恼羞成怒,声声攻击John斥责他的不负责,却在他平静地攻击后失去了防护,眼前回荡起伤心往事,流下了疼痛的泪。
3.John始终在枪声刀晃下保持着镇静的面孔,无论是迫在眉睫的时刻也若无睹。
在毫不留情地抨击了该被斥责的肮脏,虽然不迅速却一字一句平静得铿锵有力后,当他终于可以缓缓地坐观晓雾将歇,他终是忆起自己夭折的女儿在癌症无情地折磨下一声声痛苦的尖叫。
心中波澜化为轻轻一叹。
剧情路线【若隐若现抽丝剥茧,雾水层层擦开,玲珑心机转为惊鸿喝彩】 这部电影的亮点在于,虽然通灵这种玄乎的东西容易让如今越来越实在的人们觉得是在扯淡,但是编剧让它服帖地行走在逻辑轨道。
面对同样是用灵感预测未来的对手,同样是布案高超的两者可以凭实力决斗,在对方的局中游走,双方都需要深度开发自己的预判能力与逻辑推理,还要有保持长时间清醒高速运作的大脑,步步紧逼真相或是达到自己的目的。
尽管剧情看起来帅气得飞起以致于跳跃,但我相信在回味之后那便是不禁令人鼓掌的设局,至少在我看来。
所以,在旁观者看来全然是一场脑力与视觉之盛宴。
理性与情感的左右相伴,也必是一大亮点。
但此处的情感毫不显得多余,完全是恰到好处的一点,作丰满人物形象之用。
如在他人口中,道出John最为深藏的——情感,让大家恍然大悟更明了这其中的关系。
本片剧情路线处理是非常细致无瑕的,或让人招架不住思维急流,但最终还是会拍手称好。
台词略深奥,因为似乎每一句都有可挖掘的地方。
结尾两大人物对决的所论也是一大亮点:安乐死论。
若是生活病痛缠身,是一刀了结,还是抱有“生命中最后的痛苦,也会是美丽的”的想法?
或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而反派的看法似乎无懈可击,但自己的生死是可抉择的人权,应该把权利,留给他们自己定夺。
这样一看,无论如何人生也尝过百滋百味;反之在端倪一刻就匆匆结束别人的生命,恐怕像是在织结各个生命的大网中随意捅破。
一切都是有秩序的,即使不是永垂不朽,也定会有代谢更替。
大概这部片子的核心思想是:人类该不该因预知了未来的片段,就应充当上帝摆布命运?
也许这种举动出于善意,也有好的结束,但多方面来看,因为世间各事均存阴晴圆缺,而成了带有人性的弊端污点?
更进一步或也是更退一步来讲,人类该不该预知未来?
本片前半部分交代得略为拖沓,高潮部分短暂,结尾匆忙,闪回很多,但略显杂乱,拥有遇见未来的超能力这种题材不算新颖,也并不够格划分到高智商电影一类。
总的来说,整体节凑还可以,在你准备打会瞌睡的时候又抓你一把,一些片段的视角运用得很好,虚拟和现实交叉,推动情节发展。
连环杀人案,受害者的共性是“身患绝症,命不久矣”。
老通灵约翰也许一开始就感应到自己的命运,所以当好友乔找他帮忙时,他就一口回绝说没兴趣,在尸检小男孩时又不顾众人反对,强行退出,因为他不愿接受这个命运——成为下一个“凶手”。
“安乐死”本就是一个颇具争议的做法,对于患者本人而言,求生欲是本能,而对于患者家属朋友而言,看到他们如此痛苦是不忍。
约翰一开始也曾开导FBI探员乔和凯瑟琳,认为凶手结束掉这些人的性命并无不妥,反而凯瑟琳一口咬定“这是谋杀!
”。
后来约翰也认定凶手杀人是不道德的,他和凶手后来在对峙时放话,不要觉得自己能通灵,就把自己当做上帝,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
但最后的最后,约翰的三观被“矫正”了,他开始接受把病患“安乐死”是对他们自己和家人的解脱了,约翰是亲手把自己的白血病的女儿给安乐死了。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凶手要自投罗网,明明凶手的通灵能力比约翰更强大,为何要自投罗网去送死,而且一定要死在约翰的手里。
也许拥有通灵能力的人,看得比常人更透彻,因为他们能看到平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就如约翰,嘴上明明说“不要把自己当上帝”,但当你真的看得到别人的未来时,你还是会自动站在上帝视角。
所以约翰明知是凶手设下的陷阱,也还是一步步走了进去。
而一切也正如凶手所料,约翰一步步转化为下一个“凶手”,或许在他们眼中,他们是“救赎者”,而非“行凶者”。
我猜想凶手自身也患有不治之症,很快就会死,所以他要找一个人继续他的使命,约翰就是不二人选。
通灵神探,有一百种方式逃出生天,但是却逃不开心灵的桎梏。
约翰的选择,大抵也是命运使然。
一系列手法怪异、毫无动机也毫无线索的连环杀人案出现,FBI的乔和搭档凯瑟琳毫无头绪,他们只好求助于隐居的通灵神探约翰。
约翰可以读取过去,感知未来,在调查中很快就给了乔和凯瑟琳两人帮助。
很快,又一起案子发生了,一个女人,躺在浴缸里,被杀死,浴缸泡满了花瓣,死去的女人如绽放一般。
约翰找到了这些死者的共同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是重病之人,将死之人。
还有一点就是凶手也是通灵之人,甚至比约翰还要厉害。
约翰自知不是凶手对手,想要退出,不过在凯瑟琳的强烈请求之下还是留下。
接下来就是循着蛛丝马迹找到凶手。
凶手看起来人畜无害那种,可是却打伤了乔,原来乔得了脑肿瘤,也是将死之人。
约翰和凯瑟琳开启追捕凶手,期间约翰和凶手还有一次正面交锋。
最终在列车上,约翰保护下了约瑟琳,杀死了凶手,自己也是身负重伤。
有时候,最伟大的爱却最难以实现以上这句是重点题,请背诵。
影片从谋杀案发现场开始,但作者所认为故事的原貌,从警探乔去往约翰(也就是片中所指“通灵神探”)大片绿地的隐居地开始。
这个片段的一个点为,约翰和妻子伊丽莎白分居了。
去的路上,乔的助手凯瑟琳翻开的照片,刻意让观众心里暗下想,约翰女儿和凯瑟琳长得真像。
约翰的女儿是这个故事的起因,凯瑟琳是故事衔接的关键。
接下来,约翰自然接受了好友警探乔的邀请,开始了与“恶魔”的对抗。
诡异的谋杀一起又一起,夹杂对好友乔及凯瑟琳命运的预知,“通灵神探”越来越被观众期待。
“恶魔”让人心里发毛,约翰必须拯救乔和凯瑟琳的命运。
行动被预知,线索是陷阱,正义的一方处于弱势,不着急,我们期待故事应有的发展:正义终将赢得胜利。
只是我们也不清楚,是通过什么赢得胜利?
既然对方和我们的“通灵神探”一样,具有预知未来的特异功能?
进入正题:“恶魔”误导破案人员追踪到了一位精神病,并让对方开始和警方对枪。
必须赞一下编剧,让所有这一切合理化只有一句铺垫——“我可以先锁一下门吗?
”“你先出来,你的房间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里,乔中弹,住进医院,如同约翰预知的一样,“恶魔”也预知到了。
乔在医院和约翰说“你知道的,我多希望还可以有几个月的时间,这样我可以教我儿子开车。
”(大概是这几句话。
)到这个时候,实际上凶手慢慢摆脱“恶魔”的印象,因为所有被杀者,他们都将面临一场通向死亡的痛苦。
在痛苦的起点,“恶魔”查尔斯提前将这一切画上休止符。
他对乔也一样,乔中弹之前,就已经是癌症晚期。
终于乔去世了,棺材上披着国旗,约翰预知到了乔的儿子因为有了特殊抚恤金(殉职)而能完成的美满人生,就像反面人物查尔斯刻意成全的那样。
如果之前全是设问的上坡,那么,注意,这里开始一路狂飙,减阀了。
酒馆里,查尔斯第一次现身,坐在约翰对面。
“我终于见到你了。
”查尔斯对约翰说。
这里“通灵神探”约翰给了我们一点信心,查尔斯没有预料到神探“ABCD” 外的G答案。
(不是e)查尔斯即将陷入险境,但还是被他设计跑了。
服务员回忆凶手样貌说,“他的左额头上有块疤。
”约翰提前赶到了下一场谋杀案的地点,等候“恶魔”查尔斯的出现。
这场谋杀的前提是:被选中的人即将患神经性肿瘤,而且他明天就要被怀上的小孩也会遗传这个会把人扭曲成怪物的绝症。
“神探”约翰和“恶魔”查尔斯开始正面较量,这个时候约翰是痛恨查尔斯的:你不懂临死之人对于时间的渴求,乔就还多想活几个月。
这种理论根基开始被查尔斯敲打:因为某些道德的原因,不终止面前这个即将患病的人的生命,因此毁掉三个人?
“你女儿的痛苦时间也是珍贵的回忆吗?
”到目前为止,影片就是“终结这些人的痛苦是不是合理”的讨论,以及合理化查尔斯诱导约翰出山的理由“你会杀了我,但是我希望你继承我的衣钵,像我一样提前结束人们的痛苦。
”“你和我是连接的,我们是同一类人。
”“不,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杀人凶手。
”“这句话你可以说7分钟,7分钟后你就会杀了我。
”原因当然是为了拯救和女儿长得很像的女主啦!
我靠,这就成为了“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啊!
不是啊,导演,这是两个问题啊!
不能说我和你穿了一样的裙子,我们就是胸一样大的美女啊~不是说我杀了你,拯救了凯瑟琳,结果我就已经接了你的烂摊子啊!
这个个人一直认为是片中的bug,但是如果提高到“扮演上帝”这个角度来看,也是说得通的~~所以就是,你说,要不要救那个长得像你女儿的人吧,救的话你就得杀了我。
你杀了我实际上就是通过预知我的行为而扮演了上帝的角色。
故事的答案在这里,约翰救下了凯瑟琳,同时,镜头回放,父亲约翰,给自己患白血病的女儿注射了一针安乐死的药。
扮演上帝,因为彻底预知痛苦而提前结束这一切。
因为一直无法接受亲手杀死女儿,愧疚感让约翰不敢面对伊丽莎白。
故事有了好的结局,约翰约了妻子伊丽莎白见面。
见面的时候他戴了一顶稍显突兀白帽子,他摘掉帽子,左额头有一道疤。
他终于和自己和解了。
绝了,这部电影只有二刷才能找到更多细节。
就是简介大家也看了很多这就不多说了,我要说的是这样的。
关于人格分裂,关于安乐死,关于懂得死亡这部电影讲了很多,也让我想了很多。
曾经家里养了一只德牧,他陪着我们度过了很长时间。
后来他老了,两条后腿瘫痪了,只能在地上磨来磨去。
伤口引来蛆虫,我不知道那要多疼,看着他吃不下一点东西,爸爸难过的问我们要不要安乐死他,我下了很大决心才把要说出口。
然后再被窝里哭了很久… 电影里说的对,痛苦是想要活下去的美丽。
我没有权力决定生死。
下面是一些我认为的细节--细节一:左额的疤,我觉得这是一个象征,象征着约翰的人格们。
在凶手暴露出来之前的一点点,考尔斯探员左额上出现了伤口,而且经历撞车,翻车之后,人怎么可能只是流个鼻血,破个额头。
所以合理分析发现,排除穿帮可能性那就是之后发生或者是说除了精神病画家杀人,开枪,飙车,一切都是约翰的梦境。
或者说人格之间的斗争。
而查尔斯和约翰就不多说了,从后期约翰左额上和查尔斯一样的疤还有查尔斯不断重复的我们是相连的都能看出来。
细节二:火车里,约翰明明伤到的地方是颧骨上,太阳穴下的位置,为什么镜头一切,伤口变成了左额上?
穿帮吗?
我认为不是,假设,约翰因为车祸住院,昏迷,那么时间梳理一下,车祸发生在查尔斯出现前,所以那时候伤疤就已经出现在约翰脸上了。
查尔斯出现时左额伤疤也就晚于约翰,加之查尔斯后来大屏幕上说,他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那么左额伤疤怎么来的?
合理解释就是,约翰在安乐死自己亲身女儿时,因为重大打击产生了人格分裂。
当时分裂出了查尔斯这个人格,而再后来预知了朋友乔死亡后,有了一个类似于女儿的人格考尔斯。
那么一切解释就通了。
为什么约翰说查尔斯矛盾,为什么约翰会救考尔斯探员,为什么约翰会从医院醒来等等。
都有了合理解释。
好了,电影里还有很多细节,各位看官去自己寻找吧。
以上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凶手与约翰左侧伤疤相同,影片中屡屡说约翰在矛盾中,最后一句see u soon等很多细节,我解释为:约翰人格分裂!
)如果人格分裂成立的话,我是这么理解的:约翰因为亲眼见自己女儿饱受痛苦,于是亲手安乐死她,与这句“有时候最伟大的爱却最难以实现”呼应,自然他自己也无法释怀,所以与伊莎贝拉分居。
那么既然能预见未来,让受难者不饱受这些痛苦不好吗,所以约翰的凶手人格出现… 凶手人格极端,要扮演上帝,控制生死。
但约翰人格却说凶手人格不了解这将死之人最后几天惜命的乐趣。
但其实他心里屡屡觉得给自己女儿解脱是无奈的。
所以影片开头就一直强调说约翰很矛盾。
其实他一直在做心理斗争。
最后女警察没死也正是因为这个极端的凶手人格被消灭,但凶手人格的某种精神与约翰融合了。
约翰也释怀给女儿安乐死的做法,并且觉得这也是给她的解脱,于是约见了妻子伊莎贝拉开始新生活。
但这也寓意着… 这个凶手人格的安乐死想法已经在约翰心中根深蒂固。
即使他不靠预见未来提前结束受害者的生命,他也认可了这种安乐死的做法。
这部电影在我眼中的核心价值争议其实与“安乐死应不应该合法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下的观点其实要么老生常谈要么就过于抽象。
这部电影却带给我新的想法。
痛苦让共情的人新的痛苦,而由于新的痛苦促使共情的人去终结这种痛苦,无形之中忽略了一种痛苦者的感受。
当然我们会认为他们的感受就是痛苦,对么?
然而却忽略了某种可能性:他们存活的本能大于了痛苦,即我宁愿痛苦着逐渐靠近死亡,但我愿意多几刻去呼吸空气,感受“痛苦”这种活着的人才独有的感觉。
通解或许是在可询问的情况下询问,不可询问下不拒绝其追求感觉的可能性。
只能说是个完整的故事吧。
由通灵二字而看,看到有汉尼拔,就更有兴趣了,再加上悬念,应该是很棒很合我口胃的电影才对。
可看完后,我觉得这只能说是一个完整的电影,太深刻的东西对于我来说,并不存在。
电影的主题,就是想说一些身陷绝症的人很是痛苦,是该人道的让他们安乐死,还是应该让他们继续痛苦的对生命做最后的扎挣?
这个其实很难抉择的,没有正确的答案。
所以这电影会让我很快就忘记的。
痛苦的活下去还是安稳的死去。
生命的宝贵。
自以为能让别人过得更好,自己一厢情愿的去“救赎”别人,从而剥夺别人的生命,这样是对还是错误的。
这个问题贯穿了整个电影,乔找到约翰时,能够预知未来的约翰拒绝给乔开门,但是他最终还是打开了们,也许是因为乔的无赖,也许是因为约翰估计他两之间的情谊。
这是电影的第一个点,这时的约翰还是跟凶手抱着同样的想法,长痛不如短痛。
这在约翰在电影结尾安乐死了自己的女儿那部分的到了印证。
到了后来,约翰意识到凶手跟他是一样的人,他也能理解凶手做这些是为了什么。
他选择了退出。
也许是害怕算不过凶手,也许是他观点就跟凶手一样。
到了后来,女主找到约翰,约翰对女主的经历一整痛述,这里其实是电影的第二个点。
女主生活可能很惨,但是她挺过来了,她现在的生活变得比以前更好了。
约翰开始动摇了。
终于在大巴车上,乔把他劝了回来,继续开始调查。
直到凶手设的局让乔得到了“救赎”。
改变了他家人的命运。
然后在酒吧就是电影的第三个点,这时的约翰已经想通。
生命不止有结果,还有过程,生命不止是有长度,还有宽度。
愤怒的约翰将酒杯拍到凶手头上,也表明,自己是站在不改变命运这边的。
小男孩不被杀死,可能他能吃完手中的冰淇淋,做出更多的泥塑,跟家人分享更多的快乐。
黑人大妈不被杀死,可能她能学完电视中正在播的菜谱,能拍出更多欢乐的照片。
年轻女人不被杀死,可能她能遇到下一个爱她的男人,或许她也能知道她的伴侣也是在乎她,爱着她的,当得知她死去的消息还是会痛哭流涕的。
乔不被杀死,或许他能跟家人流下更多回忆,或许他能教会儿子开车,让自己的生命流下更多的轨迹。
影片的结尾,凶手让约翰“强行”把自己杀死。
可能是因为机关算尽,逃不出约翰的手心。
亦或是自己也认定了约翰的信念。
珍惜生命的宝贵,再多的困难,也不要放弃生活中一点一滴的乐趣。
电影前半部分大概就是用一些悬疑来引起观影者的好奇,在中间给了大家“长痛不如短痛”的悖论,然后通过整篇电影来一点点纠正这种看法,毕竟直接灌输给你你也不一定能接受吧。
(文/杨时旸)作为一个悬疑罪案迷,看到连环杀手的设定和“汉尼拔”的脸,怎么会没有期待。
但《通灵神探》的质量足以让所有期待全部落空。
这部电影的原名直译本应该叫《慰藉》,最初还觉得《通灵神探》的译名过于狗血,没想到,这个城乡结合部录像厅气质的译名确实抓住了这部电影的神髓。
这是一个经典的,甚至有些老派的罪案悬疑故事骨架,或许,就是因为觉得它太具有上世纪的陈旧遗风,导演才特意混入了那些灵异和玄幻色彩的诡异桥段。
原本是想增添它的酷炫,结果适得其反。
对于这类电影来说,有时候,神神秘秘做得不够好,很容易变成神神叨叨。
对于这种已经相当成熟的类型电影来说,最好的方式有两个,大踏步地后撤,严格向最经典的模式行进,从质控本身精进,让人物性格刻画对冲观众对电影类型本身的审美疲劳,或者,彻底做颠覆,把重心完全转移到玄幻的那部分,击中更年轻的观众。
但《通灵神探》做出了最差的选择。
自以为是地弄出个安乐死医生版的连环杀手,再找个隐居的心理侧写大师当侦探,就万事大吉自然混搭成《七宗罪》+《沉默的羔羊》了。
我们拆解一下这部电影,看看为什么这么成熟的类型被拍得如此糟糕。
首先,一部罪案电影,被杀害的人连最基本的代入感都无法构成的话,就太低级了,无论是那个光头的男人还是泡在浴缸里的女人,都充满廉价的做作,它们特别像那种单元肥皂剧中敷衍了事又充满戏剧性的死亡,和《七宗罪》中一层层深入,整体上构成哲学思想的仪式感杀戮完全不在一个层面。
连环杀手用性命作为媒介宣扬自己的理念,这种故事基本上都要最终指向哲学意义,不然,它就只剩下廉价的猎奇。
这部电影几乎连猎奇都没有做到。
科林•法瑞尔突然出现在安东尼-霍普金斯面前,低级仿效着《七宗罪》挑衅性的自首桥段,但问题在于,《七宗罪》的设定是将正义纳入罪恶本身,产生拷问价值,而《通灵神探》的设定基本上是在讲述一个no zuo no die的心酸结局。
第二,有心魔的侦探——在冷硬派、社会派罪案作品中,侦探都变得不再完美和缺乏自制力,他们大都沉浸于某种瘾或者被困于心魔之中。
一方面,这样的设定可以增加人物的现实感,另一方面,他们自身的际遇和案件本身也互为镜像,在解决了罪案的同时,也彻底摆脱了心魔,治愈自己。
对于一种类型写作来讲,这样的模式最符合人们在心理原型上的期待。
好了,这部电影选择了这种设定,但是却莫名其妙地矫枉过正。
正面人物一共三个人,三个人竟然都有心理问题?!
最后给人的印象是,无论怎么对比,都让人觉得,那个连环杀手的心智都比这三个侦探更加正常。
当那些苦难记忆不停地夸张闪现时,总因为过于戏剧化而引发笑场效果。
安东尼-霍普金斯摆出一副遗世独立的绝望样子,还没等姑娘说完两句话,第二天自己就颠颠地飞去人家办公室门口,扮演的高冷碎成一地贱萌。
你好好合作就得了呗,还非得强调自己不care,随时要退出。
给年近八旬的霍普金斯安排这么个中二性格,到底是怎么想的?
第三.如今的探案题材已经细致拆分出很多亚型。
以CSI为导向的科学主义,排斥并嘲讽一切硬科学之外的探案方式,在这样的设定中,科学之外都是玄学;以《犯罪心理》为代表的软科学,心理侧写机制,它基于对人性的观察与分析,但它的基础仍然是科学而不是神秘主义;以及传统本格派最经典的逻辑推理。
这部电影希望走第二种亚型路线,却摒弃了其中最重要的科学精神,彻底把侦探角色变成了一个算命先生。
随便看看自己的parterner就连人家曾经意外怀孕都能推导出来,感受一下浴缸的水就知道死者的老公是gay,用手摸摸草地,就领悟到凶手把受害者的衣物扔到了哪个垃圾箱里……奇葩如此,还一口一个“我是个科学家”。
这不但是对科学界的侮辱,也是对神棍圈的不敬。
其实,如果你彻底把它玄学化,把它变成灵媒探案也完全没有问题,这种呈现早就已经有过很多,韩国甚至还将其东方化拍摄过一部道士和警察联手用法术找真凶的电影,呈现效果都比这个要强得多。
第四,表现人物内心恐惧和预感的方式有很多,但要懂得节制。
这部电影莫名其妙动不动就穿插一段突兀的脑中幻象,呲牙裂嘴的猛兽和满脸是血的面孔,这到底有什么意义?
这部电影最大的问题在于,总是自以为是地认为营造出了惊悚和神秘主义的氛围,但实际上一切桥段都陈旧不堪。
它想向曾经经典的罪案悬疑片致敬,又想引入更加商业化的酷炫模型,最终的首鼠两端让它彻底不伦不类。
从任何角度上看,它都是一部不及格的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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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飙戏,镜头语言和配乐都很赞,但比《七宗罪》更high恐怖是做不到的,逻辑性不强,结构不够精细。
科林法瑞尔大惊喜啊~~老头的演技也不是盖的~不管怎么挣扎然而命运早就已经写定,不慈悲不残忍的执行下去
作为15年的电影,逻辑幼稚到这个水平是让人接受不了的。全片就靠霍老爷子一个人演技支撑;Jeffrey is the Comedian,he laughs like he's faking it;Abbie就更可笑了,演什么毁什么,随时一副准备凹造型的样子,面瘫到你根本看不出她的情绪,好像悲伤过后就要开始窃笑了,好多人说她像妮基,或者像小K,你们把两千度的眼镜和八百度的博士伦戴上再说话;最后就是科法了,你小子这么不走心,是不是片酬没给够?再说这个剧情,Jigsaw又没那么saw,蝴蝶效应吧也没多少效应,到底是碰到肉体就有vision还是随时随地就能发作?能看到未来唯一结果的能力确实牛B,我就问你我要是看到自己会出车祸于是偏不出门会咋样?注定论什么的都是神扯,何况还不停地教育观众。6分吧,不然也太惨了。
三分半 沉默羔羊。雷声大雨点小 到后来结尾有点急促 如果有点特别手法找到罪犯就好了。最后老头给女儿灌药致死 其实说明他们都是一种人。而且我一直看到真正凶手出现在酒吧之前都以为是老人自己多重人格杀人 那样就有意思了 当然那样应该很多人都猜到了。16.1.17 18.2.14二刷
某些场景设计的非常漂亮,特别是表现或然性的几个场景,让人想起今敏(短片《早安》),甚至是菲利普·迪克附体( 尼古拉斯·凯奇演的那部《预见未来》),让这样的神棍设定获得新生(虽然这样的设定的平衡性还是非常有问题),这样的tone-setting如果发展成剧集而不是电影就好了。
留下突出印象的是画面很有美感,剧情也不错,除了通灵这个神技会让人觉得很扯之外。主题活脱脱的一个辩论题目,“对身患绝症之人,死于安乐和生于艰难,哪个才是仁慈?”,电影最终给出回答也很模糊,大约只有当事人才能给出个答案,而且也并不存在标准答案,所谓见仁见智吧。
要是后半段也尊重观众智商就好了
止于噱头的创意、整体粗糙的完成却结合了意外严肃的主题,使厌倦感之中又夹杂了一些惊喜感。视听层面缺乏亮点,霍普金斯使出六成功力,表现已在水准之上。
滚粗,吓的老子尿裤子
将所有精彩集成到预告片的典范。
花了一百分钟才发现自己看了部关于安乐死的宣传片,可惜了开头的神展开,呵呵哒。
鼓起好大的勇气才看的,希望再梦见老头儿别再是刀叉汉尼拔了✋感觉,这不就是预见未来的凯奇历经离妻丧子之后碰到个诚心找💩的小伙子,还至于都这么大个圈子,还有导演,能不能败老晃镜头了怪晕的噻
solace到国内就变成了通灵神探,差评。霍普金斯与杀手的最后对决不期望像灵异第六感来个巨大的反转,好歹能有个有意思的结尾也算说得过去,何况本身杀手的原因就中规中矩,好像再某部电影或者某个社会现象提到过。杀手自身的杀人动机缺乏心理学的考究,很难信服。还好,霍金普斯的表演值得称赞。
两个人的《预知未来》,以谋杀案来呈现显得更悬疑些,没有凯奇的那么直接,情节前面故弄玄虚,后期又匪夷所思,总的来说不咋地,艾比身材不错.......
个人的想法,其实老头就是大boss,那个小的能力没汉尼拔强,一切都在汉尼拔的掌握之中,而他”隐居”的两年,就是去杀女警在全国范围内查出来无声无息死的人了…小的超能力者自以为掌握了全局,但一直在随着汉尼拔的脚步走…
善与恶只一念之差。是个心灵救赎的故事,用略带灵异和惊悚的方式呈现让人对于情感背后的温度捕获缺失。假如那个凶手是安东尼的分裂人格,这个故事将更棒。吐槽一句,导演是拍mv出身的吗,碎剪片段的画风实在让人受到了惊吓。
霍普金斯也算是男神收割机,和他合作的演员外貌演技都不俗,虽然科林法瑞尔在影片完成了2/3的时间才出镜,但不妨碍吊诡的通灵PK,老实说,太玄幻的片段会有点跳戏,如果换成推理或者心理情节,会更适合霍普金斯大叔的发挥。看颜值即可的一部电影~~
霍普金斯一个人撑起了整个类型。比同期的《神探夏洛克》和《星球大战》都要精彩
好吧,承认看过这片子,但是讲了个啥确实没啥印象了。好像就记得这个爷爷特牛逼!
比起“通灵”,更为深刻的假设命题就是,「痛苦也是人生经历与组成的一部分」。帮别人逃避痛苦,用死亡去解脱,算是一种仁慈还是褫夺了作为生命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