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总是好的。
应该说这是一部让我比较喜欢的美国影片,我能体会到导演曾经真真切切地活过这一段时光。
不同于《猜火车》《发条橙》等片的颓废叛逆,《成名之路》的主角其实是一个有些木讷的乖孩子,对于毒品、性爱他不在行,也不感兴趣,他坚持他自己的想法。
同时,他也不是《坏孩子的天空》《莉莉周》或《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的人物,因为他还是开朗与乐观的。
影片主角的这种定位也决定了影片理智平和的轻喜剧叙事方式。
当然片子是关于70年代摇滚乐的故事,因此当时的一些激进的思潮也难免要涉及到,只是导演在叙事的时候是以一种回顾的理性态度进行的,因此纵观整部影片,总能感觉到叙事者温情的目光。
就是这种不稳不火的中性化叙述,才往往能更深入地折射出青春时代的那份隽永和回顾时的淡淡哀愁。
又想到了另一部法国影片《野芦苇》,也是把青春往事放在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中,喜怒哀乐,娓娓道来,在趋向不安的大环境中描写平淡的生活细部,在表面的动荡中求本质的沉稳,平静中让人感受到一种向上的张力。
这里可以听原声,我的电台http://www.lifepop.com/myradio.aspx?castid=85996
Almost Famous是一部淡淡的讲摇滚讲成长的电影. 电影里最好的部分是在DORIS大客车上, Elton John 的 Tiny Dancer缓缓放松出来, 车上的人们本来各怀心事, 可是听着歌曲之后,都不由得跟唱起来, 男女老少, 一起合唱, 大家都不禁微笑起来,这种场景真是十分动人, 我也终于明白Tiny Dancer是一首太好太好的歌.导演拍近乎成名的原因据说是让青少年思考摇滚是否会毒害他们的生活.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全A生, 他在毕业前争取到了为了滚石杂志写稿的机会,于是跟着DORIS一路采访STILLWATER,一支近乎成名的乐队, 他的母亲一路紧盯,担心他接触毒品、遇到坏女孩、被摇滚明星带坏,他一路和摇滚乐队同行,看到他们帅呆的表演让女孩尖叫,看到他们只会摆弄乐器却不擅表达自己的音乐思想,看到他们爱上了女孩又因打赌甩掉女孩,看到他们on drug的时候兴奋地站在屋顶然后跳入泳池,看到他们脾气暴躁喜怒无常,看到他们互相妒忌又互相原谅。
他在乐队吉他手的鼓励下,原原本本地把乐队的现状和问题写了出来,在刊登之前又被乐队成员们推翻,但是最后,文章终于刊登了出来。
DORIS继续向着前方进行全美巡演。
影片里的PENNY LANE也是一个有趣的角色,她是groupie还是band aid根本不重要,她与乐队同行,她爱摇滚也爱摇滚明星,她把doris当成home,她从来不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姓名,她就是PENNY LANE (the beatles怀念家乡的一首歌的歌名),最后她离开了乐队去了摇滚的麦加。
至少,电影里的摇滚明星都是十分可爱的,优点很明显,缺点也是,他们的生活是激流三部曲雾、雨、电,他们拒绝平庸,他们讲求刺激,他们活着的每一分钟都竭力感受鼓点对灵魂的敲打,贝司打出的强音,用吉他和撕吼把愤世嫉俗的情绪宣泄; 他们也是平常人,爱吹嘘,还胆小,在飞机遇到气流时候也会忍不住抖出许多秘密 (这一段也是电影里十分有趣的部分)。
喜欢音乐的喜欢的怀旧的人都应该看一看这部影片。
我打算多看几遍。
很多人喜欢这部电影,是因为它始终洋溢的70年代摇滚黄金年代的怀旧氛围,因为纯粹的艺术与现实的商业之间的纠结。
这些,我也喜欢。
但剧中有一段对话让我动容:(威廉在犹豫要不要真实地将Stillwater的故事写出来,打了个电话给Philip Seymour Hoffman)——因为我们都不酷,我们终其一生都会为女生所苦。
世上多数伟大的艺术品都是被情伤激发,俊男美女,他们都没有骨气,他们的艺术不持久,他们能赢得美人归,但我们更聪明,因为伟大的艺术品的主题都是罪恶和渴望,爱情打着性的招牌。
反之亦然,面对现实吧。
——很高兴你在家。
——我随时都在家,因为我不酷。
——我也不酷。
——你做的不错。
在这个破产的世界里,唯一通行的货币就是不酷一族分享的心情故事。
故事一开头,罗素说:——为什么玩音乐?
因为这样可以让我们看上去更酷!
说点儿与电影本身关系不大的事情!
记得电影中有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新的经纪人准备接手他们的乐队的时候,讲了一个事情,让他们猜他握拳的两只手里有什么。
其实什么都没有,但大家都想知道到底有什么。
要在FANS面前永远保持神秘感!
这个上升到理论高度就是尼采所说的,“宁可追求虚无也不能无所追求”当一件没有的东西,被定义,那么它就可能是虚无的,但因为被定义了,所以变得有意义了,在某些人看来,追求虚无不过是在追求一份神秘感。
摊开手心的那一刹那,发现什么都没有,那种失望的心情可想而知。
但如果,一直不摊开手心,那么你可能会一直认为这里有什么,总会想着一探究竟。
那种心驰神往的努力劲头,谁也挡不住。
理论回归到生活。
其实男女关系就好比如此。
让男人感觉无法捉摸无法猜透心思的女人,永远比一眼就看穿的女人要魅力,保持新鲜感和神秘感远比你有一张漂亮的脸蛋要重要得多吧~看看那些脸上一副“装B"死表情的女人,一脸拒人千里的劲头,倒是让很多男人想一探究竟~所以,忠告年轻的MM们,如果想让男人对你永远有兴趣,就请让他了解你的时间尽量长一点儿吧当然,你喜欢飞速进入状态、上床搞定、然后各走各的路就另当别论了~
15岁的William家里,父亲早逝,母亲是大学教授,十分严厉,就连说话口语化也不准,更不准听摇滚乐队,认为就是一群吸毒、滥交者。
姐姐Anita为此与母闹翻,于18岁离家结婚、做空姐。
William被隐瞒跳级三年的事情,一直因为太小被嘲笑,Anita临走前留下一堆摇滚乐唱片,让从小想要当律师、志向正确而远大的William爱上摇滚。
他去找著名摇滚乐评Lester,他欣赏他的才华,让他为Creem写稿黑色安息日,但也告诫他不要和摇滚明星交朋友、靠太近,只是利用你。
他似乎没有听进去,结果采访时候进不了门,结识了Penny Lane一伙Band Aids,然后想让Stillwater乐队带进去被拒绝,结果一夸就带进去了,交了朋友。
而Band Aids的名人Penny Lane也再次和Russell相逢,Russell想再和她谈,于是约定在riot house见,她带着William去见他们,本来想骗骗Russell跟他分了,退休了,不跟着追星了,结果忍不住又在一起了。
因为写稿不错,竟然被滚石约稿,他决定写Stillwater。
他看着粉丝疯狂,女Band Aids和他们疯玩,而母亲却因为他缺少联系而担心。
在第一次采访创作者Russell,他说他们的音乐只是为了cool,一开始可能有音乐的思想和内容在,后面成员就变成了结交一堆女人,赚钱买大房子,堕落了。
但没有多说,不能刊登。
Russell巡演触电,不顾合约离开,他们去下一站,母亲更伤心了。
再一次采访,Russell嫌采访太professional,结果因为乐队T恤只强调Russell其他人不清楚,主唱Jeff不满意,闹翻了,说恨Russell自我中心,Russell愤然离去,和一帮粉丝走了,去他们家里嗨,磕药,嗨了爬上屋顶说自己是golden god,粉丝怂恿他跳进游泳池,想要他的遗言是“I'm on drugs”而不是“I dig music”,并不真正关心他,结果他跳了没反应才跳下去救他,只有William关心他安全。
母亲因为William还不回很伤心,而他去往下一站。
乐队专属巴士Doris上采访Jeff,他说自己是大脑,Russell是直觉,相辅相成。
可是采访还写不好,结果在酒店他跟Penny说担心你这样跟去Cleveland被利用,几个女粉丝给他deflower。
他搪塞滚石主编说很深奥,结果竟然要给他争取封面故事。
其他成员采访,啥也说不出来。
他被抓着去克利夫兰,而Russell则想要嘲笑他的母亲,结果被他母亲严肃吓了一跳。
公司换了能干的经纪人,想让他们赚大钱,但是他们不在意,只要音乐。
结果还是换了,以后坐飞机。
结果在波士顿打赌之中,Russell打赌把Penny当筹码输了给另一个乐队,飞去纽约Penny也没飞机位置跟了,William偷偷告诉她Russell把你当筹码赌,别跟了。
可她忍不住去了,Russell却瞒着纽约的女友Leslie,不管跟来的Penny了。
Penny伤心地吃大量安眠酮自杀,幸好William跟着她叫医生救了她。
此时,他错过了毕业。
Penny醒悟,走了。
乐队成员坐飞机离开,结果遇上暴风雨要迫降,有死亡危险,全部说出真心话,多么恨Russell,Jeff和Leslie搞过,大家都搞过经纪人Dick的前女友,鼓手出柜。
而William在矛盾之中大喊他们辜负了真心粉丝Penny,利用她,抛弃她,纠缠不清。
他回家了,Russell这样一折腾说,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他啥也没有,滚石编辑很生气,他说争取一晚上把全部事情写出来,结果经纪人和乐队成员说毁了我们名誉,必须矢口否认,Russell同意了。
他不能刊登,郁闷地遇到姐姐,却只想带她回家和解,在了解到摇滚乐队的矛盾、虚伪,不能交朋友,爱他们而反叛亲人是可笑的之后他带姐姐回家。
Jeff在第一次采访说摇滚能拯救世界,口口声声chicks,多么可笑。
而摇滚乐队成员也和解了,虽然恨彼此,还是和谐地继续。
Russell放不下Penny,主动要找她,结果她给了William地址,让他们相遇,去和解。
Russell继续被采访,而他在之前也想清楚承认了报道,让报道刊登。
总之,过度追星不可取。
神化摇滚,到处追随歌星,而他们有的只想赚大钱,磕药,泡一大堆女人,利用你们,用完不爱了就抛弃,并不能代表你的未来,还是家里好。
而Russell对音乐和感情比其他人诚实一些,才让最后和解成为可能,也才继续访谈他。
一直留着没有看的电影之一,看到这么多人打的差评,毅然决然四星变五星。
建议如果真的不听不了解摇滚最好还是不要因为它的高分而逼迫自己看完一部将近三个小时的电 影。
然后抱怨说“又臭又长,婊子立牌坊,吸毒滥性还将之大加宣扬如果这就是摇滚理解不了......”这部电影可以说是给喜欢那个时代那种音乐的人的大礼。
因为太真实了 。
“贝斯手梗,主唱吉他手之争,鲍勃迪伦,齐柏林,黑安,老李和大宝...”太多令人玩味的部分了。
并没有太多浮夸的溢美之词,只是给无法接触到那个时代的人 全面的展现一个我们已经接触不到的世界:疯狂的嬉皮士,为了乐队奉献全部身心的groupie,拒绝商业却又无法抵制名利诱惑的小乐队。
stillwater可以是你喜欢的任何一个老牌摇滚乐队,因为多多少少都有他们的影子。
抛开影片里那些经典的摇滚乐不谈,这部电影看起来看起来还真TM像一部三流的言情剧,只是结局有点奇怪,两个情敌抛开了女人坐下来谈起了音乐,做起了访谈...其实生活就是如此,就像紫川中说的,我们都只是上帝导演的一部蹩脚戏剧中的一员而已。
这部电影固然很俗,他没有The Wall中的超现实主义般的深刻,但他是一部讲述音乐本身的电影摇滚电影中没有反叛元素?
音乐不够HIGH?Who care?I just like the fucking music!Play Rock just make us look cool这是罗素第一次说出的真心话,也是每一个二流摇滚者的心声在那个天才辈出的7、80年代,在David Bowie、Black Sabbath、Led Zepplin、Bob Dylan、Deep purple、Elton John的光芒掩盖下,一个二流乐团Stillwater又能有何建树?
能登上滚石杂志封面已是他们难得的荣耀了...罗素在里面无疑是个最真实的形象,他已沉沦,他嗑药 玩女人 跳到房顶上大叫I'm the golden god!但他与乐团里的其他人不同,他还会思考,偶尔还会困惑 他是乐团中最清醒的人但他已无力爬出这噬人的名利沼泽...A fan ,you know ,to truly love some silly little piece of music or some band...so much that it hurts.直到听到这句话,罗素才清醒过来,开始寻找真正的生活,只不过当年的感觉是否还在?
What do you love about music? .......everything.音乐对你而言意味着什么?
对于导演而言,音乐就是全部,如果你狂爱他的话...影片中,作为不可缺少的元素,音乐始终贯穿其中,然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次则是当全团人陷入不愉快的气氛中时,Elton John的Tiny Dancer响起,音乐穿透所有的隔阂直指人心的最深处,车上的人都情不自禁的跟着唱了起来,即使是事件的中心人物罗素也不例外,无需过多的言语,音乐即是一切...Listen to Tommy-The Who with a candle burning you'll see your entire futuer...这是威廉的姐姐给他留下的纸条,也是它带着威廉步入了摇滚的殿堂真的很羡慕威廉,15岁即有机会给滚石杂志投稿,还可以跟着乐团到处混 ,也许给我这个机会我也不一定有勇气去做吧一针见血的点评,不为世俗所俘的纯洁心灵...15岁的他,还能做的比这更好吗?
结尾处音乐再次响起,点滴宝贵记忆流过,回首看时已是一片感慨每个爱乐者心中都有自己的音乐故事,感谢Cameron Crowe为我们分享自己的摇滚心路!!
很多人都对elton john的《tiny dancer》印象深刻,出自71年专辑《Madman Across the Water》的这首歌确实是其早期的经典。
谁能告诉我,Still Water有原型吗?
有的话是哪个乐队?
Almost Famous下完了导演的剪辑版,两个多小时将近三个小时的长片一口气看完的时候已经快天亮了影片的导演是卡梅隆克劳,我所知不多,除了这部片子我还知道他的征服情海阿汤哥&蕾妮泽尔维格演的,也没有看过,知道这部Almost Famous对于导演来说是对于自己的纪念,青春年少时的磨砺与成长,当然还有ROCK,魔鬼一样的ROCK,情人一样的ROCK看了片子,能感觉到他们的热爱,那是属于他们的时代再也回不去的时代,用那个乐评人说的话,那是ROCK即将死去的年代1973年,一个彷徨迷茫迷幻,但是却真实的年代对于任何的东西我都说不上狂热,喜欢的很多,很杂,很乱七八糟的当然,或许我只是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只是我没有压抑,没有无边的无处发泄的愤怒,没有看不到光明的困惑或是迷茫如果我是那样,我或许会在1973年喜欢上ROCK,疯狂的追逐,忘我的投入,追着音乐跨过所有的界限与束缚但是然后呢,把它当作我的人生,或是在一个暴风雨里突然离开,欢迎回到现实世界来,没有ROCK,没有滥交,没有毒品,没有下一站下一站的漂泊,没有Almost Famous的巡回演唱会的巴士,然后看着摇滚真的死去卡梅隆克劳是理想的,或者说是逃避的,回忆的那个1973,尽管光怪陆离纷繁复杂,我们看的影象却绝对是单纯不肮脏的1973年,从11岁被别人嘲笑没有长阴毛的小屁孩,被离家出走的姐姐留下的摇滚唱片点亮眼睛里的光以后,15岁的威廉尽管在学校里还是被看成是怪物,但是却即将以滚石杂志记者的身份,随着新晋乐队Stillwater开始他们的巡回演唱会之旅,Almost Famous,不用再给别的乐队暖场,有了他们的第一只成名单曲——Fever Dog(果然。。。。。。
不是一般。。。。。。
)作为记者,威廉是稚嫩的,被嘲笑做enemy,提的问题也是小白的,Q:你为什么喜欢音乐 A:因为那让我很酷 Q:你在乐队里是什么样的地位呢 A:。。。。。。
我是贝斯手(倒) Q:我的意思没有你的话乐队会少些什么东西呢 A:。。。。。。
贝斯(再倒)但是他却用单纯的 没有杂质只热爱音乐热爱摇滚的眼睛,看到了这个乐队背后的东西,也看到了摇滚背后的东西,懂得了为什么摇滚会死去,就像人会死去,人的梦想会死去,人啊爱情会死去他爱了,潘妮 莲恩,一个同样热爱摇滚的女孩,在热爱摇滚的同时,也热爱着摇滚乐手,尽管她说不付出真正的感情,就不会受到伤害,相比乐队的乐手们,或许这些追随着乐队的女孩们才是最热爱摇滚,最接近摇滚的人。
这个女孩不让别人知道她的名字,或者是让所有的人都不相信这是她真正的名字,这个女孩说自己已经退休,说不投入感情,可是她还是爱了,投入地爱了,在失去爱了之后那么受伤,这个女孩说要去摩洛哥,还要在那里把自己的名字改成JANE,谁都以为她在随口说说,连威廉都是,可是她真的去了摩洛哥,坐在飞机窗边的位置。
在巡演结束时,在那一场的暴风雨中,每个人都说出了心里的话,什么是ROCK,这才是ROCK,不是说人为的分类,而是单纯的自由的真实的充满感情的,“重点不是音乐里有什么,而是里面没有的东西!
)回到家的威廉和他姐姐,都是在经历许多之后成长起来了尤其是威廉,或许他错过了自己的毕业礼,他却学会了人生
虽然不曾是摇滚迷.但是看片的时候还是能够深深感受到摇滚人的梦.美国的70年代应该是披头士们的年代吧.他们疯狂,乐迷们疯狂.直到现在仍然一样.却常常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总是有自由与家庭.梦想与现实.金钱和纯真之间的碰撞交融.威廉跟这静水在全美巡回.摇滚.大麻,女人,背叛,爱情,信仰……她母亲的严厉与慈祥.其实是每个青春期的人,每个追逐梦想的人,每个充满希望的人都要面对的吧.做自己的GOLDEN GOD就好。
就像电影中那样,你爱音乐爱摇滚的哪一方面?
-全部。
生活也应该如此吧
everybody is not cool.冗长,不要为了酷而酷,那叫装逼。好莱坞类似的装逼痕迹太重,看多就反感了。PS:封面女=美国果儿。真够傻逼。
对一个摇滚乐团的成长及探讨。
摇什么滚。都是闲得蛋疼。
这就是故事讲述者自己在回忆15岁那会儿的yy吧。能摆脱学校里学业和霸凌困扰,被一群超酷的摇滚乐手接纳并去开眼界;有个超Nice的导师辅导然后作品荣登滚石封面;被三个性感的大姐姐破了处,却心里喜欢着那个感性的大姐姐。我宁愿相信他姐姐走了之后一切都是假的。
典型的意淫片,类似于日剧开局和五个女神合租。男的意淫群P,女的意淫金龟婿,乐队意淫Beatles(说得文雅一点:贪夫徇财,烈士殉名,夸者死权,众庶冯生)。虽然太老了,但也太差了,我至少猜中了五个台词、表演、桥段。好莱坞鼎盛时期的集糟粕之大成者。
前一小时是白天看,一般般;晚上断了网关了灯看后面才觉得好看。里面的歌都真心好听。russell很萌,还是很不喜欢凯特哈德森
未来记者的采访路
please don't put your life in the hand of a rock and roll band, who will throw it all away...
尽管我如此喜欢摇滚,但rock n'roll真的不是什么崇高的东西,它也从来都不能拯救世界。什么队现实的鞭挞,什么对爱情的绝望,都可能是装出来的。之所以这部电影让我这么膈应,或许就是因为摇滚乐的真相的确龌龊,仿佛幼时看到圣洁的女老师的艳照一般如鲠在喉。
2小时40分……我滴乖,不要太长哦…………我强忍着看完了。看不下去的理由想来想去,首先,我不怎么喜欢摇滚乐;其次,这个妞我看着不顺眼;第三,滥交,毒品,自私,放纵,跟我优等生的青春生活格格不入,完全无法唤起共鸣。片子努力想拍的有深度,可惜他藏着掖着的内点儿涵义用脚都看的出来。玩儿摇滚的玩儿音乐的乃至玩儿艺术的是什么德行,怕是在现在已经很少人不清楚了吧。我始终不理解PENNY小姐扮演的是什么角色,皮条客吗?搞的那么崇高。还把她塑造的清纯的一比。我真想爆粗口。这个贞节牌坊我一点儿都接受不了。所谓团队,不就这点
一个十五岁的娱乐记者,跟着巅峰期的乐队公路大巴私人飞机巡演数月和骨肉皮们一起住五星酒店回到杂志社熬一个通宵写四千字就他么的几近成名了。才四千字啊!这就是我最核心的不满。
真心无感,就是发现Glee里那个卖狠的女老师年轻时候长得真不错!
我们总是在家,因为我们不酷
还行吧,160分钟版太长了,没必要
虽然如此可是明明就很伪
william和penny对峙那里尴尬得我实在看不下去了,男主演技差的要死,什么狗屁band aid,retired的说法傻逼的要死,groupie就groupie装什么,还各种柔光慢速打造goddess既视感,呕吐🙃各种意义上的做作和不流畅,that's not the rnr im talking about
意外的好看,导演的剧本很牛。……凯特哈德森真美,太甜了。……乐队这个东西,很有意思,总会分道扬镳,早晚的问题,本片这个乐队,马上就红了,然后就没了。
导演剪辑版的前100分钟看得昏昏欲睡 实在太拖沓 结果被最后一个小时惊艳了 可以剪得更好些
女主真是charming本人,一笑百媚生。选择作家的视角比较新颖,美中不足是结局感觉太平淡没什么印象。最近看的音乐电影都讲摇滚乐,可能再过十年要开始讲现在的流行音乐了。
脸这么方方也能当果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