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三十年,物非人非,你以为。
到头来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人还是原来的人,你发现他根本没变,变了的只有你自己。
更糟的是,他是你变成另一个人的原因。
直到最后,脚趾离开天台边缘身体由静止向自由落体运动加速的那一瞬间,一个念头模糊地击中了你:其实人是不会变的。
他不例外,你也一样。
相当带感的片子。
主角是个病娇变态的小流氓啊,PB也真是适合演这种黑化系角色。
他对弗莱迪是什么心情呢,或许有一点嫉妒,有取而代之的野心,有憧憬和憧憬被破坏之后的怨恨,想成为他却终于成不了他。
爱让他失败了。
我却成功了。
所以,为什么没人爱我呢?
明明我已经穿上了他的衣服,坐上了他的位置。
为什么他不杀我呢?
明明是我拿走了他的东西。
难道我不值得吗?
所有偏执狂都是起自这一个念头吧——难道我不值得吗?
这个名字很爆米花甚至有些中二无厘头的黑帮片,看后却久萦心中难释怀。
恕我并没有在里面看出什么相爱相杀的基情,也没觉得年轻的Paul有多惊艳(事实上个人认为他40岁后才更有气质),真正盘桓脑海的一直都是另一种奇异的力量,美艳冷峻又疏朗清透,如同已定了暗的主基调偏要配上清丽绮焕的色彩作辅却仍丝毫不显违和的高明画作,其恢宏处如于悬崖峭壁巨斧砍削的旷然于世的雕塑,大开大阖恣意铺展;细腻处如于绫罗美绢工笔秋毫勾勒的精美绝伦的风物,一提一点无不另有他意。
这力量来源于恨意。
这恨意不是普遍而言的,否则便会只有暗黑感而毫无美可言。
它伟大在于它自然,它非仇非妒,非不合非强迫,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自然流露的,如同地表汩汩冒出的石油,它太自然太真实了,以至于即使无人能道出其所以然却也不以为意。
它伟大在于它复杂,它很能造作,歇斯底里不择手段,势若争食淬了剧毒的腐肉耗尽最后一丝气血嘶吼的鸦;它也很能蛰伏,收敛锋芒明哲保身,堪比庙堂中外表中规中矩内里沆瀣一气的“精明”士族。
它伟大在于它的“献身精神”,此身愿为此意而献,此意却要超脱于此身之外,得意之时,所遇之人皆可用,所行之路皆通途,所见之景皆契合于身,所得之物皆自足于心;失意之时,金如土,权为虚,生无欢,死无惧,唯浩然伤悲与冲天愤懑久盈于市,虽身亡亦难消弥。
这恨意所以伟大,也因它来源于伟大本身。
伟大者能以有余奉天下,惕于其身有垢尘,伟大的恨意则与伟大对抗,膻腥腐臭尚且不避,何况垢尘。
然而此恨意却不拂伟大本意,伟大,只是伟大的恨意的载体,此恨意之内核所指并非载体,实为自身,自身者不完美也,或如蝼蚁尘芥久匿于地下不为人知,或如鸡鹜瓦釜虽可翔鸣却终知自惭。
此恨意,实为欲望与上进。
然而这恨意之意若只止于此,则与“动力”无差了,而“动力”总算不上是伟大。
此恨意,源于伟大而囿于伟大,抗于伟大又伏于伟大,有损于伟大却终成其伟大。
若电影中Freddy为伟大本身,而no1代表恨意,no1以死来抗争伟大,却终究成就了伟大本身,也成就了“伟大的恨意”。
或许“伟大的恨意”于某些方面永远无法和伟大相抗,但论到动人之处,则犹胜。
这里想说一下“伟大的恨意”与“妒”、“仇”的差别。
妒者,害也,所指为他人,利于自身;此恨意,虽有所害,更损于己,载体为他人,所指则为自身,若非如此,安能以身灭做赌注而相抗?
妒者仅有蝇营狗苟极尽龌龊之态,未见穷途末路孤注一掷之豪迈。
仇者,怨也,或为族辈所积,或为名利所趋;此恨意,生于自然,长于自身,听之任之,非强加也,实为人性所使,无关他物。
仇者得报,酣畅淋漓扬眉吐气,颇有英雄行侠之快慰,而此恨意之“得”,因其不知所以,疏疏落落,寒寒瑟瑟,快意与畏葸齐头,满足同惭怍并进,个中滋味,非一两语所能言表,动人之处自不可同日而语。
伟大的恨意,于外界而言,鲜有募献,鲜有侍奉,然而所以称其为“伟大”,始于其与己相较,与天相峙之伟力,现于其与伟相争,终成于伟之悲壮。
拥有伟大的恨意的人,绝非庸庸碌碌的无趣之辈,即便不敢与其苟同,却也不得不深深为之动容了。
三十年前,他踏进房间,衣衫妥帖,风度翩翩。
他问他,你还好吗,喝点什么。
你是不是害怕了。
三十年后,他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听到他的脚步声,幻想他当年的摸样。
睁开眼,他也说好久不见,喝杯茶吗。
你过得怎样。
三十年前,所有的光都投射在他身上,他是梅费尔区的屠夫,他是一切。
他为他打天下,做他身后的影子,做他所有不敢做的一切,手段狠辣。
三十年前,那天下着雨,他们刚见完Lennie Taylor,他开着车,余光瞧见对方凝聚在身上的目光,随手取下领带别针,说你喜欢这个,送给你。
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兴高采烈地扣上,羞涩地笑起来,像一个孩子。
三十年前,他跟在他身边,他总是穿一件白衬衫,红宝石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三十年后,他坐在他对面,浅蓝色衬衫,金色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他问他你想要什么,这间公寓吗,这双鞋吗,这个领带别针吗,都给你。
他一把甩开他丢过来的东西,说你疯了,我不要这间公寓,不要这双鞋,不要这破领带别针。
他口中的破领带别针,他戴了三十年。
金色的,上面还有他名字的缩写。
Freddie Mays.FM.就像一个烙印,狠狠地,烙上了他的一生,不留情面。
他在虚幻的光影中行走了三十年。
付出自己的一生,追逐,奔跑,等待。
一场空。
三十年前,他在夜总会结识了歌女Karen,他让她喊自己Freddie,他听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说他要娶我为妻。
而他从来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头几乎被Lennie Taylor杀死。
他在不远处冷冷观望,却湿润了双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复仇,带着弯刀、斧头、枪械、凿子,走出车库,进门,穿过走廊,进电梯,五楼,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拉开枪栓,打开门,射击他的双腿。
一件件脱下外套、长裤、衬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对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杀死Lennie Taylor,听着音乐。
歌声唱着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三十年后,他出狱,Karen已经老去,却尚在人间。
三十年后,他还是要娶她为妻。
他依旧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后,他约他在那间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尘不染,物件、摆设、就连她送他的订婚惊喜,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三十年后,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杀人,我极其厌恶那种感觉,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总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后,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杀当天的话语,他用她的语气,一遍遍重复着i love you。
他拔出枪赛到他手里,把后背留给他,对着窗外的天空湿了眼眶。
而他放下枪,原来的Freddie已经死了,他说我只是一个穿着破衣服的老家伙。
他迈着迟缓又熟悉的步伐离开。
走出这个房间,走出他的生命。
他是Prince,是superman,是king fuck'in kong,是No.1。
而从最早他便注定孤身一身,他的感受,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无人在意。
起初以为不过是打打闹闹的黑帮剧,带点黑色幽默,加些玉颜倩影,枪口中男人的浪漫而已。
我真是错得彻底。
即使旁白不是PB,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功力深厚,深厚到片尾的时候,响起The Good Life的时候,眼泪竟然化成一片,屏幕里翩飞的纸钞一片模糊。
他脱下西装,脱下衬衣,脱下领带,不穿皮鞋。
他把领带别针还给了他。
他把欠他的纸钞焚烧殆尽。
他点燃一根烟,把他所有给他的,习惯、记忆、情感……全还给了他。
然后跳下楼去。
我永远会记得这段对白。
他坐在他曾经的位置上,端着一杯酒,正色说道:“听说你要结婚了。
要举办一场舞会,给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锁。
不,我还没有收到邀请,别担心。
我可能去不了了,太忙,不过我还是希望一切顺利。
弗雷迪,我只想真诚的说,恭喜你。
你被放出来了,一切都不错。
然后,这是敬你的。
”而他的对面空无一人。
【FIN】
我一直羡慕时尚教父Karl Lagerfeld的优雅与一成不变的修身黑西服白衬衣,在花花绿绿的世界里,怎样才能打开自己的衣橱而不对里面的白与黑感到厌倦?
《Gangster No. 1》(终极流氓)给了我另外一种答案。
但我厌倦了港式黑帮的西瓜刀与邋遢,厌倦了美国黑帮的纹身和夸张装扮,习惯了意大利西西里黑帮的古董级羊毛尼肥大西服后,《Gangster No. 1》告诉了我英国伦敦黑帮的优雅与时尚。
我们不谈老套的剧情,来谈论一下主角的心理独白和贯穿全剧的英式优雅。
本片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个小混混跟随自己的黑帮老大,进而通过自己的欲望与努力取代老大的位置的整个过程,主角的内心独白非常的深刻且自然,赤裸裸地刻画出他的欲望,站在他面前的老大一身意大利西服,永远的白衬衣,举止永远是那么优雅,家里的装饰都是欧洲来的,大气而美观,一个街角混混从走到这个老大身边第一天起,就对这种他所没有接触过但是向往的生活充满了欲望,他内心清醒的知道自己被这种生活倾倒了,被意大利手工皮鞋倾倒了,被笔挺的西服和白色衬衣,甚至一个领带章和一对袖扣,都一一的刻在他的心里。
他迷恋并恨着老大。
我完全理解这种心态,在大多数时候,在强于自己的人面前,我们的那种仰慕和争夺心理是并存的。
我非常喜欢剧中的几场追逐戏,他们穿着优雅的西装,大步追着对手的混混,在我看来,这是比好莱坞千篇一律的飞车追逐更有美感,我甚至开始期待和好奇,这么优雅修身的西装,在打斗的时候如何施展得开身手?
一场爱情,让老大迷失了黑道气质,在酒吧中,我可以看出主角的刻意粗鲁,当他了解坐在他对面的美女只是因为错把他当成老大而向他调情时,他那种男人的尊严愤怒了,本来就一直屈居人下,再怎么学会优雅也只是手下,现在,连最好的爱情也是老大的,这一刻,注定了老大的死亡,也注定了主角的百年孤独。
于是,当有人密谋杀害大哥,小弟就顺势参与;毕竟若不能继续获得青睐,直接取而代之岂不更快?
没有人生来就是老大,而人类社会只有生来就有的老大这个位置,坐上去的,就是老大。
主角的杀气在老大快结婚的时候到达顶点,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老大渐渐忽略黑帮事物,陷入温柔乡,这让手下不能接受,另一方面,主角开始嫉妒老大的幸福。
他的一句台词我记得很深刻:“我是一个王子!
”只有对自己极端自恋的人,才会有这种心态,而这种极端自恋的人对自己追求的东西才最执着。
另一个让我久久不能忘却的镜头是,主角在杀人时,脱掉自己的西服,裤子,衬衣,领带,折叠放好,剩下一身白色的内衣,才开始恶狠狠地杀人。
我们一直在被告诫穿皮鞋不能穿白袜子,衬衣要比外套颜色浅等等绅士着装要点,却一直学不会他们的细节。
他们的绅士,永远是白色的内衣,穿衬衣里面一定有白色的背心,脱裤子会顺手按着熨烫的线条折叠成型,而朋友中最时尚最在意外表衣着的我却只会关心身上的衣着搭配而忽略了扔在地上的换洗衣服,这是东西方绅士教育文化的差异。
一个混混都如此优雅,而我们内地的混混只知道看古惑仔学古惑仔,金毛,没有设计感的纹身,恶心的非主流服饰……真的混世魔王总是优雅的坐在会所,点着自己的雪茄烟,我一直这么认为。
影片的最后,已经开始一种人性的升华和探讨,主角在当上老大的几十年间把黑帮打理得更上一层楼,而面对即将出狱的前老大,他依旧会害怕,这种恐惧是内心的,一个你偶像级的人物,即使到你上升到他更高的高度,在他面前你依旧会有压力的,因为是他,带你进了这个世界,无论是纸醉金迷还是血气冲天,他,是你的领路人。
他永远比你早走了一步,原黑帮老大在狱中获得了艺术学位,依旧爱着他所爱的人,出狱后即将举行本来几十年前就该举行的婚礼。
我们的主角慌乱了,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更强,却始终得不到幸福?
自己只是走别人的老路,拷贝别人的生活,而爱情和平实的生活幸福为什么离自己这么遥远?
《Gangster No. 1》可能不是一部最好的黑帮片,但是绝对是一部对好的绅士教育片,无论你在杀人还是在工作还是在玩乐,你都应该有自己的优雅和自己的行头。
影片最后的人性探讨也将本片带到另外一种高度,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真的幸福?
这恐怕是每个人在学会打扮自己的外表后,更要思考的内心问题。
作者:马立玄 来源:80关注网 www.80look.com
这明明是披着伦敦黑帮皮的琼瑶苦情戏。
谁要说这不是基片,俺给你咬一口本片以美型攻小弟的自述回忆为主线,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他悲情的一生。。。。。。。
一见钟情,两小无猜?
这些用到烂的桥段都滚一边去!!
我们的美型攻一开始就用精确无比的回忆展示了他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刻,就像修女梦见了上帝一样,他神迹般地被召见了!!
大哥Freddie是小攻的人生偶像,从他出来混的时候就被小弟默默达关注了,大哥还没成为大哥之前就小弟就开始暗恋了有没有!!!
像追星一样追着大哥的小弟,竟然被大哥召入帮派做为亲信!!
做梦也没有这么好的事啊于是小弟幸福的穿上和大哥一样的名牌西装,和大哥一起亲密地开展着黑帮工作。
什马叫化暗恋为暴力啊,俺们的美型攻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大哥的事就是我的事,而且我要做得更狠,长期欲求不满导致小弟神精质般的行为,大哥让他打,他就往死里打,狠狠地打,把对大哥的满腔情欲都用到暴力事业里去了。。。。。。。。。
由于不是一般的卖力,人卖的是心啊有木有,很快成了大哥的心腹,有什么事都叫上他,有一次,完事后,还和他一起去喝酒!!
这段只有他们两个坐在车里,大哥亲自开车,他从上到下,充满情感地把大哥好好看了一次,一边瞧,一边心里说,这气质,这样子,我家的大哥这么好的人才,上哪去找哇(都是旁白)(滚)结果给大哥发现了,他只好擦擦口水,转过头,大哥以为他是看上了他的领夹,马上拿下来送给他了,他连忙接过来,马上扣上,深夜开车送领夹,还一起去喝酒,于是小攻觉得这就是和大哥约会了真幸福啊哪知在酒吧给个女的搅了局,这一段很酸,酸死了,大家听听小攻的旁白,我就不说了,整一个心碎啊,恨啊,咬牙啊,吐血往里咽啊,还要强欢笑啊杯具于是他更暴力了!!
终于有一天他听说了对方的帮派要整大哥,他想,这事我终于知道了,大哥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只能我知诉他,于是他基本上就疯了,把另一个也知道这事的兄弟给做掉了,然后兴冲冲地跑去领功,这下可让大哥对我另眼相看了吧哪知在房门口给那个酒吧女拦下,情敌啊,有木有!!!
你个小婊子凭什么占着他!!!
我TM都暗恋了多久了,我连命都送给他了,就不能见一面?!!!!
这一段也很有意思,这女的可能感觉到了什么,知道小三来了,对他特别狠细节我就不说了,还最后在他已经碎了的心上踩上几脚,和他说我们要结婚了,人人都知道,但是大哥没告诉你!!!
这就太敏感了,大哥为什么不告诉他?!
估计是大哥也感觉到他的疯狂了,知道这事对别人无所谓,对他,不行,要死人的。。。。。。。
于是他就完全掉到了痛苦的地狱里面,我爱的人要结婚了,而且他还不告诉我!!!
我要去见他,还给情敌拦下,我也不能做什么。
好吖,于是他就让旁观另一帮的人把大哥和那女的一起砍了!
给自已报仇。
然后单身一人去把对方的老大砍死了,给大哥报仇,估计他这时也是不想活了,疯狂到极点的神精质。
真纠结啊这一段堪称艺术啊,把一个为爱疯狂的疯子行为艺术般的杀人手法表现的非常好!!
然后这事就了了么?
没有,什马就艺术,大师就是不一样啊,还有更杯具的在后面。。。。。。。
编剧你就把他往死里整吧。
然后大哥治好了得去坐牢,人人都认为是他砍死了那个老大。
小攻也没出来说什么,让他去坐,哼,我等你那个小婊子还和我抢不?
他是我的,一辈子都是,不管是不是坐牢!
这一坐就是二十年,没想到哇,那酒吧女也等了他二十年,神啊,更杯具的事,人家又告诉他,大哥一出来还是要和那女的结婚。
而且还是没有告诉他!!!
这还要不要人活了!!!!
他立马就疯了,把大哥约出来,把所有的事都和他说了,告诉他我就是当时瞧着你被砍的!!
小攻现在已经不抱希望了,我既然不能爱你,就让我死在你手里吧,他说了很多那女人的坏话,说她老,说她太老了不能生!!
天啊,这是什马话,你能想象一个美型攻这样说情敌的坏话么,然后就想刺激大哥一枪把自已打死这一段两人对白有很多超级心酸的细节,我就不说太多了。
编剧表示这还不够苦,于是这时大哥也不鸟他,表示,我没空杀你,然后直奔向那酒吧女的怀抱了。。。。。。。。
这里小攻完全被逼死了,他就是死了也比这样好。。。。。。。
于是。。。。。。。。。。。。。。。。
扮演年轻美型攻的Paul Bettany演技和外表一样超级一流,其他的角色也是很NB
三十年光阴流转,曾经衣衫褴褛的小混混已成为大佬,而昔日的君王也沦为阶下囚。
他从未真正打败过弗莱德,三十年来,弗莱德如恶灵般缠绕着他。
他战胜了弗莱德的肉体,夺走了他的一切物质,但始终,弗莱德的灵是给他永远无法超越的。
弗莱德是翩翩的gentleman, 他优雅,得体,是他心中完美的男人,他想成为他,他想拥有他。
但无论是成为欲望还是拥有欲望,他都失败了。
他无法成为弗莱德,他永远无法拥有弗莱德的所有一切,他也永远无法得到女郎的爱慕,他在杀戮中,扩张中,金钱中,也未找到他的解脱,他始终无法释怀,无法超越。
他也永远得不到弗莱德的服从,弗莱德改变了,看淡了,从维度上彻底抛弃了他。
全片最大的败笔就是男主的角色老年的置换,其他的角色均是同一个人出演,而男主却被替换了,这也许是导演的别有用心,从俊美的金发碧眼,成为了疯疯癫癫,邋遢的老头,气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或许这就是导演想体现出的这三十年的折磨吧,那永远无法成为欲望,拥有欲望的漫长折磨。
非常典型的英国黑帮电影,精致格调,英式暴力美学,听着最美的音乐,做出最残忍的杀戮。
男主很像David Bowie,可惜中年没有保养好,失去了清瘦感。
电影很好看,我看了两遍,但是这不是基片豆瓣很多腐女在说这个是基片,真的是很恶心了,那帮腐女只要看两男主的电影都喜欢说是基片。
真牛魔的恶心脑子里面全部都是黄色废料。
保罗贝塔尼在电影里面确实比较崇拜弗莱迪但是我看不出来是喜欢的感觉,电影里保罗贝塔尼没有找过女伴可能是想烘托保罗贝塔尼孤独感,毕竟有老婆孩子也不可能自杀了。
整部电影我最喜欢的就是保罗贝塔尼杀人的表情和杀人之前脱衣服那种,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
写于2017-01-18《Gangster No.1》吸引的目标人群似乎很明确:黑帮片爱好者和Paul Bettany的迷妹。
于是,作为一个喜欢黑帮片的炮儿迷妹……我服安利的过程相当顺畅。
影片叙事从一个黑帮头目的第一视角出发,由Paul Bettany和Malcolm McDowell分别扮演他的青、老年时期。
按理说,有了这两位来诠释,男主角该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存在。
但Bettany一定很清楚——那绝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角色。
他曾不以为然地评价自己在《圣战骑士》中的戏份:“只要你肯光屁股、被人打成猪头、再懂得用地道的英国口音骂脏话,观众就会原谅你在其余的时间是多么傻到家……”这句话用到《Gangster No.1》也合适,血浆、枪声和各种灯红酒绿的光彩一晃,人们的眼睛就花了。
故事线很简单:平凡的街头小混混有幸成为黑帮老大Freddie的跟班,纸醉金迷的生活从此触手可及。
他开始崇拜Freddie的一切——金钱、名利甚至品位,欲望逐渐膨胀到失去控制,他不禁试图取而代之。
他成功了,陷害老大入狱长达三十年。
起点瞄准了Freddie的笔挺西装、优雅举止和精致的领夹,他却觉得自己可以不止如此,从他的座右铭就可以看出:“爱情使你发胖”。
黑社会要爱情做什么?
在他眼里,那意味着一个人的泯然众人矣。
他只需要保持颀长的身材,这样穿起西装来才好看,才能永远从容英挺地万人之上。
由此摆脱不了对行头的痴迷,连砍人前都要把西装脱下来,毕恭毕敬地叠好。
可怜他把权力和威望全寄托在皮囊里,于是小心翼翼地剜了心,甘之如饴地做起了行尸走肉。
而把生命的一切基础都建立在物上是危险的。
自以为剥离了感情就能无懈可击,却走上另一条歧路,让自己置身于可怕的境地。
身处的世界像一个巨型摄影棚,他在扮演一个几乎被物化了的角色,却还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幻梦就这么被严丝合缝地封死了,他看到的变迁不再是真实的。
追逐何其漫长,可悲的是,当你以为自己终于登上巅峰睥睨众生的时候,却发现更远的道路只是被浮云暂时遮掩了,那人永远在顶端,一生也无法企及。
他觉得自己有冷静的自持,厉害的手段,连恨之入骨的大嫂都承认他长得很好(叫Paul Bettany来演真的是太阴险太有迷惑性了!
),简直就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但三十年过去,他依然只是一个机械的杀手,野心仍写在眼里,出狱的老大却自修了艺术学士文凭,爱情也没有死去,连报复都懒得了。
主角当然就崩溃了:自己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成就在对方眼里是过眼云烟,甚至血海深仇都成了轻描淡写的栽个跟头。
讽刺的主题终于浮出水面,荒诞的哀凉便沉淀到底部。
加缪说,荒诞本质上是一种分裂,产生于比较之中。
存在于他理想中的意图与等待着他的现实是不成比例的,这才造成了悲剧。
两者的差距越大,裂痕也越明显,荒诞从来也不存在于两者中的任意一方。
所以在孤身一人的三十年里,他可以坐井观天,可以自欺欺人。
但当Freddie再出现在他面前时,一切就成了笑话。
讲到这里不难发现,主角竟然没有名字。
这是空心人的宿命,没有爱人,甚至最后连仇人都不想再记得他了。
他根本不存在。
而他绝望高呼“I’m superman”之时,有的观点认为这是在展现他和Freddie间的阶级鸿沟:他只知道看超级英雄,Freddie却有良好的修养、鉴赏能力,甚至会在狱中自学。
然而假如引入权力意志的观点,超人的意味倒是更加有意思:“在他心中特殊的生命特征——蛮不讲理、说谎和剥削别人——是最明显的特征。
”他坚信更高的目的应该由自己赋予自己,于是什么都扔掉了。
他已经足够卑劣、凶狠、自命不凡,而这种“强大”却如同肥皂泡般一戳就碎。
丢掉同情心,不顾一切地自我提高,为何最终走上的是死胡同?
荒诞第一次向他演示了生活的无意义。
也在他身上复苏了一丁点理性。
这似乎开始构成了一个通往死亡的逻辑。
人生是否值得过是非常因人而异的,这是自明之理。
其实看到最后很容易想起《鸟人》,一个人与外界不再兼容时,他宁愿与自己取得一致。
对绝对的向往,对统一的渴望,悲剧就潜伏在这里。
片尾曲冷冷地播放起《The Good Life》——拿一个永远高于自己的人当镜子,映照自己的一生,起始和结尾早定局了。
有妹子讨论Gangster怎么看待freddi的。
我觉得是憧憬崇拜和对于高阶层和力量的羡慕嫉妒,加上F对他的一部分的(他觉得超乎老大对小弟的)友善,让他对自己的低位有了模糊然而F只是觉得他是非常好的一个小弟,并没有把他看成什么可以和妹子作对比的人他觉得妹子完全没有为F付出什么,然后也没有能力帮F任何,完全没有自己对于F有用。
然而F却帮妹子,然后训他。
他就。。。
说白了还是嫉妒女人能用身体得到他需要打打杀杀才能得到的重视。
感觉一先生不是变态。
他是太小市民和玻璃心。。。
变态应该是DC家那边的反派那种感觉可能还是个人意见。。
但是我觉得一先生真的不是变态。。
他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找到缘由。
(哪怕这种缘由导致这种结果会显得偏激)。
脱光是因为他重视那套“高阶层人”的皮】最后脱掉衣服是他要把一切都还给F。
之前是他还是过于看重这层皮,所以不能弄脏他,因为他还要穿而老年的G西服脏了。
是因为当时老年的G已经邋遢了,他已经不再那么在意他年轻的时候追寻的一切了,因为他已经在怀疑自己的方向了,只不过在那个小偷和他说了实话之后,和F和他面对面之后,他完全想明白了自己完全错了,一开始找的方向就错了他寻求的满足感并不能从权利里获得,因为他想要的不是权利,是上层阶级的身份。
然而他的出身品味和做人素质都没办法达到
为了不把血溅到名贵西服上男主角净身杀人那一幕太牛逼了太职业了太他妈变态了,最后男主角老无所依而从前的老大却拥有了真爱,这让他疯狂,他选择了自杀、
一直在模仿,从未能超越...这就是一个做小弟的杯具...
疯狂单相思的一生. -.-
Paul Bettany 一双眼邪魅丛生啊!
用黑帮题材讲这么老套的东西但是男同性恨
以另一种方式嘲讽了那些邪恶堕落的人
影子人的一生,无论多么残暴,猫和老虎区别就在那儿。心理学电影,不是黑帮电影。
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1250372/
我承认我一开始小瞧这个百分百黑帮上位弯恋直爱杀男同性恨BE虐恋故事了👏稍慢热但越往后越出乎意料的病态,非常非常好,起立鼓掌👏上一次看到这么直白的黑帮上下级痴恋还是《东方的承诺》。另外同为2000年问世,本片和早近半年的《美国精神病人》一样表达了对衣饰华服-等级秩序以及杀戮的迷恋,不知是不是有吸收一些影响。总之如果你也喜欢把homosocial desire当homosexual嗑,或者你也想嬤DT,那你绝对、绝对不能错过这个片。本人的年度好嗑再+1
有些人骨子里带着天生的自卑感,即使最后爬到了金字塔的顶层一样会摔下去
Look at my fucking eyes!!!
2021.10.24没啥剧情,就是黑帮基佬,小弟对老大扭曲的爱,给炮总年轻的脸和肉体打一星 @2021-10-24 18:40:26
那衬衣,那袖扣,那淡淡的gay飘香
这他娘的到底算是什么类型的电影呢?
sid闪出来笑尿了,好像还有宋飞转里的中国大龙套 ping
绝对的基片。贝塔尼这天神般的身形,居然没当过模特!!浪费阿。PS:神马叫迷离的,痴情的,颠倒众生目无他人的眼神?此片是范本哦!(也有人说这是黑帮版霸王别姬来着,哈哈哈哈)
一样的全片 阴暗讲述一个变态的心里... 汗比较没意思
有一类总是在片头说一些不易懂的话~
king fucking kong~~
英国人拍片真是要么赞爆要么闷爆,这片真心闷,看两遍全是因为炮总的颜值。反过来说,能让我把这闷片看两遍,可见炮总年轻时真是一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