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个百万富翁谋杀妻子的故事,《超完美谋杀案》是我看过的另一部丈夫谋杀妻子的电影,非常经典。
两个案件动机有一致的部分,那就是妻子出轨,对丈夫不忠。
这部片子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百万富翁克劳福德是绝对的主角,与此相反,瑞恩.高斯林扮演的控方律师威利则成为绿叶。
不得不佩服安东尼.霍普金斯出神入化的演技和强大的气场。
克劳福德是百万富翁,在航空公司工作,显然他是那个发号施令的人,可以精准找出问题所在,也是解决问题的高手,他有豪车、有豪宅,还有美丽的妻子,是人生赢家。
克劳福德应该不是一下子才发现妻子出轨的,他早有准备,从公司回家途中,他直接把车停在妻子和情夫纽奈利偷情的酒店旁。
克劳福德是个极其聪明之人,他给大都会部打电话找纽奈利部长,得知纽奈利部长今晚6点才来,确认眼前和妻子偷情的男人就是纽奈利。
克劳福德躲过摄像头,进入到妻子和纽奈利的酒店房间,把纽奈利的手枪和自己的手枪对换,这是整个谋杀案的关键,直到最后才被揭晓。
克劳福德一直等到老婆詹回家,他表达了对詹的爱意,然后点出妻子和别人出轨的事实。
“知识带来痛苦,我正在习惯它”,多么经典。
知识使得克劳福德比别人更聪明,也更强大。
克劳福德毫不犹豫地朝妻子的头开枪,詹立刻倒下,就连击中的位置都有极其精准的把控,克劳福德不希望妻子死,又想让她受到惩罚,结果把妻子变成了植物人。
克劳福德把子弹藏起,冷静地朝着传呼射击四枪,把自己的衣服烧掉,用热水洗澡,换了身干净衣服。
他故意让园丁报警,把警察引过来。
果然纽奈利过来了,他是洛杉矶警察局的人质调解员,克劳福德也算准了他会来。
克劳福德要求纽奈利一个人进来,两人放下枪,实际上克劳福德是在为换枪做准备。
他告诉纽奈利,他朝妻子开枪了,纽奈利看到家里的画知道了克劳福德的妻子正是他的情人,纽奈利愤怒不已,攻击克劳福德。
在此之前,克劳福德再次把纽奈利的枪和自己的枪对调。
当克劳福德被制服后,纽奈利拿着那把杀害詹的枪走了,他并不知情,所以警察无论怎么找也找不到那把枪。
那把枪仿佛是凭空消失了。
至此,克劳福德制造了完美的凶杀案。
威利是个年轻有为的律师,野心勃勃,他接手了这个看似简单的谋杀妻子案件,结果却出乎意料。
克劳福德不需要律师,自己给自己辩护。
之前签署的认罪书,因为纽奈利和克劳福德妻子偷情而完全不可采信。
至此,克劳福德把证据聪明隐藏起来,而且检方简直拿他没办法。
纽奈利在法庭上失态,攻击克劳福德。
年轻的威利一次又一次查找真相,甚至不惜冒着前途被毁的危险。
他决心寻找真相。
事情直到纽奈利自杀,手枪被检验出是克劳福德谋杀妻子那把枪。
克劳福德犯得最致命的错误在于他把妻子的氧气管给拔掉,妻子死亡。
这样,警方就能取出克劳福德妻子脑部的子弹。
至此,克劳福德完美的犯罪露出了致命破绽。
案件真相得以还原。
奸夫和妻子都死掉了,我想,这是克劳福德最想要的结果,至于自己进不进监狱,好像意义也不是很大了。
克劳福德的故事给我的启示:启示一:做事要讲究证据,有逻辑,不要意气用事。
威利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找到证据,还是没放弃,寻觅到蛛丝马迹,终于找出了克劳福德的破绽。
启示二:为人妻,为人夫,要忠于另一半。
好像谋杀事情总是发生在一方出轨另一方的故事中。
启示仨:克劳福德思维缜密,逻辑清晰,遇事冷静,源自于他的知识。
知识带给他强大的力量,这也是他成功的秘密。
大体情节应该没有人没看懂,但导演为了结局不落入俗套,故意没有讲得很明白,让悬疑片影迷很不爽,悬疑片影迷一般都需要一个比较确定的结果,就算是禁闭岛那种,结尾两派也都能自圆其说,各信各的,撕不起来。
这部电影明显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有罪,还是无罪?
不管选哪边,都没个确切答案。
首先很多评论里提到的认罪录音可以排除。
前面说了,导演最不想落入的就是同类型片的窠臼,而侦探去套话让嫌疑人自己认罪,这种“审死官”式的桥段别说二十一世纪的好莱坞三流类型片了,可能在上个世纪的片里就已经被淘汰了吧。
都不需要去专门提什么“毒果原则”,从根上起这个念头就是低级的。
不管是从法律性、实际可操作性、和电影艺术性上来说,这是导演最想避开的一种解决方案。
接下来说认枪的重要性。
评论区里的主要声音说:即使证明了枪是凶器,却无法证明老头是凶手,老头还是铁赢。
次要声音说:枪其实也不重要,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人受到明显外部枪击,那这个枪哪来的重要吗?
抓他丫的就是了。
我觉得这两种唯逻辑论都忽略了证据链条的概念。
何谓证据链条?
我们经常在推理小说中看到密室杀人,其中一个非要布置密室不可的理由是:如果警察和控方解不开杀人手法,即使在嫌疑人只有一个的情况下,他是无法被判有罪的。
其它诡计也是一样,如果这部电影中的高司令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手法,那即使自白书不失效,霍普金斯也会被无罪释放的。
因为我们观众其实不知道自白书上写了什么,所以让自白书无效,找凶器的重要性就更显现出来了。
那么一旦找到凶器了,在并不证据确凿(比如子弹也一样,也没有我的指纹,不能证明你说的就一定对)的情况下,是否霍普金斯还是稳赢呢?
也并不是,同样的证据链条,高司令通过已有证据的合理解释,补齐了凶器的这一环,这时候再加上之前的与死者共处一室的条件,环环相扣组成了一条完整的逻辑链,利用园丁证言和监控视频证明后者,逻辑链就有了证据链的支撑,高司令检察方就有了自己的一套能自圆其说的说法,不再完全被动,和霍普金斯站在了平等的控辩地位上,胜负五五开。
而霍普金斯有可能因为之前太想秀,真的坐实了自己与死者共处一室这个不利条件,稍微陷入了一点被动,结果变成了四六开。
但因为电影中仅有的一些信息,如持枪警察自杀,子弹没有特定指向来源,旅馆监控无法证明调包事实等等,霍普金斯虽然底牌被掀稍显被动,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打。
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高司令还是单刀赴会,霍普金斯这边反倒律师攒动,和之前霍普金斯的心不在焉对比鲜明,强弱之势已易。
如果说整部电影讲了一个年轻恃才的检察官成长的主线,那这整个弧光最后落到的就是这一个场景,电影真正的表意是在这里:我终于不靠造伪证,也不靠非法录音,只凭我的实力,抓住你的破绽,获得和你平起平坐,再公平地打一场官司的机会,不再是哪一方单方碾压,我们的对决现在才刚刚开始。
这并不是什么留白。
同样,去看霍普金斯,他的眼神带有敬意,代表他也完成了一个人物的转变:“从现在开始,我才把你看成真正的对手。
”对于以智商作为最高行事准则的人来说,这才是最大的肯定。
甚至他开头对妻子口说的爱,也远不如这种情感来得深沉。
创作者想避开的第一条被走烂的路是直接伏法,第二条路逍遥法外,也觉得太俗,于是选了中间的第三条路,这条路虽然电影没有拍完,但也是一条确定的路。
导演的确没有落入俗套,但要谈多有新意呢,也谈不上。
最后一点补充,霍普金斯的破绽很明显,不是枪的诡计被人识破,而是他意气用事将妻子拔管带来的连锁反应,他没有想到这给了他第二次上法庭的机会。
关于一罪不二审的原则,我在此个人理解是这样的:这里的罪指的是罪名而不是罪行,他拔管是在医院的合法程序下进行的,不存在什么违反高司令从哪里搞来的山寨禁令的情况,他的罪行始终只有那一桩。
但是罪名从谋杀未遂变成了正儿八经的谋杀,毕竟死亡的确是被指控行为造成的。
高司令玩了这么一出偷换概念,算是擦着边的把他送上了新法庭。
Hopkins还没有被释放,我就已经猜到怎么回事了,可惜小律师没想到。
奇怪的是警察为什么会自杀,之前的情节没让我觉得他和她感情深到要自杀的程度。
这个估计是Hopkins也没预料到的吧。
整个故事其实只有关于枪的地方有一些想法,却搞了那么多来铺垫这个故事,是为一个形容词写的一篇作文。
不得不说我非常不喜欢这部电影。
总体感觉就是情节拖沓,让人看着昏昏欲睡。
最后的结局也不是很让人满意。
老霍出场看出核磁共振都无法看出的问题,肯定是个科学大拿,开着跑车,思维严密。
直到枪杀妻子以及警官进入房间,达到了情节的第一次小高潮。
可惜,而后是无尽的过场。
先说情节:我一直不明白律师的新律师事务所的意义何在?
我一直不太理解律师的女上司在情节推动上有啥作用?
那一场庭审其实也没太多的意义。
砍掉过场戏,就是描述的小律师寻枪最后骗了老头子的过程。
老头子既没有使用其深厚的背景难为小律师,进而体现其卓绝的意志。
老头子也没有使用精湛的科学技术隐藏犯罪过程。
再说细节:老头子杀妻子后穆然向摄像头望去的那一眼,以及家里那复杂的“滚动珠子的仪器”都让我对犯罪圈套浮想联翩.....可是,可是,可是谜团并没有一层层拨开,就是小律师看到两个一样的手机,一拍脑袋,我明白了!
最后老头子就是换了把枪!
就像美女穿着制服诱惑你半天,在你面前大秀钢管舞,而后又是脱衣舞,然后,然后突然美女就走了........ 就走了.........走了.......看完之后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
这次第3次看这部片子,但是已经没有第一的那种神秘的感觉但是感受到了另一番的人生回味向前,你敢进去吗?
向后,你情愿吗?
多少你输得起?
多少你赢得来?
假如你进去了,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还是往左偏点地往右走呢?
或者 也许 不左也不右?
你头脑中一团麻……跳上一条弯弯的小路……使劲地跑……坚定无疑的跑了很远 沿途景物古怪又可笑……我怕你会一头载进一个最无聊的所在……那个讨厌的地方叫作“等待”在那里人们没完没了的等啊……等着火车隆隆驶过……等着巴士开来……等着飞机起飞……等着邮件寄到……等着大雨停了……等着电话响起……等着雪花纷飞……等着别人说“是”还是“否”等着串一串珠子 或一条裤子过春夏 或等着全是卷儿的假发或等着下一个机会飞黄腾达这段话,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好好去品味,去享受你生活中的一切,不轮胜利或者失败
长假好处就是能安心看掉一批碟。
这个。
看的时候很着急。
因为一开始就难以从那个滚珠装置中摆脱出来,那个意象如此华美,以至于我坚信不疑地认为,枪支是被这位阴谋专家拆掉了,或是拆掉了部分,并隐身于这个装置中。
去旅店则是为了确证要陷害的这位警官。
甚至到送给小伙子一套小装置的结局部分,我依然憧憬着能把我的假说证实。。
但结果我还是想得复杂了。
哪有功夫去拆去装哦。
莫非是我看枪侠罗兰教大家拆抢装枪的情节太印象深刻了吗。。。。
SIGH猜错了呢。。。
这个局设的真好。
故事讲的一丝不拖沓。
真是好片。
不多说了,直接进入主题,讨论剧情,慎入,不隐藏。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
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
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
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
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
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
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
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
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
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
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先说删掉了的激情床戏,男主角和邦女郎在歌剧院对视之后,在优美的歌剧女高音伴唱下,两个人悱恻缠绵……不过邦女郎没有漏点,可惜可惜。
这一段激情戏导演准备了2个版本,一个含蓄一些,床戏镜头不多;一个直接点,不过最后都被删掉了,哪个版本都没使用。
再说两个另外的结局:备用结局一:Ryan Gosling进入老霍的豪宅,在拿到那把枪以后,两个人一场唇枪舌战,在Ryan Gosling指出老霍和破绽和拔掉妻子的呼吸机造成官司可以从新立案以后,以胜利者的姿态,从沙发上站起,将那把枪放进了那个最大的金属转球的模型,开门离去,留下愤怒绝望的老霍,拿起高球棍,将金属球模型打的稀巴烂,拿起“废墟”中的手枪……备用结局二:和上一个基本类似,不同的是老霍显得更加痛苦和绝望,另外在Ryan Gosling离开以后,门口的警察就进去了。
似乎这2个结局都没有原结局好,这样刻画老霍最后面对失败的失态和痛苦似乎和前面对老霍的铺垫不符,虎头蛇尾,也显得Ryan Gosling过于老练,确实都不该用。
喜欢Ryan Gosling的正义和能干,小伙子很帅嘛……喜欢老霍的一如既往的牛X,好编剧,好片子。
首先,感谢豆瓣,有豆瓣真好,昨天看了《破绽》DVD,然后可以到豆瓣看到许多精彩的影评,今晚又重温了一下结尾部分。
认为《破绽》的结尾很精彩。
老狐狸太过得意了,一案不二审,是的,但再次开庭的新案件是谋杀,而不是谋杀未遂,证据有枪、拔下插头等,有枪的证据在前,拔下插头就是不合法的了,是谋杀。
许多影评认为枪的证据性还是不足,我认为可能不足,但最重要的是帅律师和老狐狸平等的坐在了法庭上,再不是毫无准备,而且这次他掌握了主动,他在开庭前对老狐狸示意扶正领带,老狐狸扶了扶自己的领带,而不是像第一次和老狐狸见面,在老狐狸的示意下慌忙扶了扶自己的领结。
老狐狸百密一疏,并非疏在策划上,输在对道德毫无余地的践踏上,正是这激怒了帅律师。
最后,感慨一下国产大片和好莱坞大片在编剧能力、讲故事能力和诚意方面的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安东尼霍普金斯的电影,对他最熟悉的是《沉默的羔羊》,他似乎很擅长这种变态的聪明人这个角色,他的表情,语气在演这种电影的时候都非常的传神。
因爱生恨,因为爱的深所以要求更加严格,不能原谅对方犯得错误,也许这也是一种对陌生的人太过容忍,而对自己亲近的人太过苛刻吧。
虽是这么想,但是整部电影过程中,总有一个声音,希望最后他真能成为局面的完胜者。
可惜最后他不是,他太过于自信也太过于得意了,在他以为自己完全成功的时候,一切却急转而下,也许这便是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意思吧。
仅仅是一个小的手脚,调换两个人的手枪,就使得其他人忙的团团转,最终无功而返,看似简单却是对整个事件细节的完美把握,从一开始他便想到了最后的结局,可惜就像很多故事一样,王子和公主最后在一切了,就算结束了,于是他在最后的之一阶段变得得意忘形起来,然而,生活中真正的较量才算是刚刚开始,而在一开始他便输了。
看得就是老安的演技~~~~
虽然是安演的,可似乎风头都被高斯林抢了,毕竟是年轻人的天下啊,,哈哈
可惜最终是“正义”战胜了“邪恶”..
affair 慎重。
演的有点过,剧情也一般。
有多少人在看到“even a broken clock gets to be right twice a day”这句台词后上网查资料了?
Ryan Gosling挺帥的
看多了柯南一定就能解这谜
DVD
在一个小破绽的引导下,造就了一起惊人的谋杀案!
一老一新对决,智力与正义的博弈,探讨高智商犯罪能否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可以说gosling太年轻,担不起这个角色吗?他对于这个角色的刻画,还没有到我想要的那种程度,不过年轻人的角色设定,一个年轻的律师,也不会有什么太多的故事。人物设定不太好。
剧情还是太薄弱
无论老少演员,表演真的是到位,但恰恰不给劲的就是剧本儿,说实话,最后的结果跟《王牌对王牌》很像。
完美杀妻
2011.10.27 演员好,剧情一般。老公说:“应该给汉尼拔更多的戏份。”
这片本身就有很多破绽
結尾太水了,三星半
法庭片里,这是比较烂的一部。
剧情纰漏有点大。。逻辑上也站不太住。。。我还以为所谓的破绽是汉尼拔故意留给高司令的现代版《控方证人》呢。。。。尤其是有沉默的羔羊珠玉在前,这个作品真的有点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