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作为主旋律得美国反恐电影,有很多都很出彩,猎杀本拉登,黑鹰坠落,孤独生还者,勇者行动等等,片子也很长,但看着惊心动魄,有让人看下去的欲望。
反观这部,前面铺垫了好一会,好不容易出发了,到了大本营闲聊一段,总算出发了,这时候我早就睡着了,后面确实有几场小规模战斗拍的还不错,就是这个骑马闯过去打坦克,咦这不是中国以前的马賊吗,难怪这么吊,唉,就算是真事我也是观感不好,给个两星半把,冲着敌方两个人扛一个炮弹去装弹太累了。
看了这部电影让我想到了战狼里那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只不过自卫反击战后中国已经多年不动干戈,所以对于现在年轻的观众来说,战狼里的这句话更像是一种带有大国威严的警告,一句豪情万丈的示意。
糖放多了容易腻,战狼太过于着重调动观众的爱国情绪,在这一点上,林超贤棋高一着,红海行动没有刻意宣传这种自豪感,而是让观众在对华侨的及时救援、先进的军事装备中去体会的,同时又通过死亡和牺牲去表达战争的残酷和反人性,从而让观众明白了国家强大的意义在于能够保障国民的和平和安全,诉诸武力只是权宜之计。
对于多年置身战火的美国来说,看这样的电影或许有着不同的感受,更多的或许是仇恨或逆反,而不是大国自豪。
因为改编自事实,所以电影故事比较简单明了。
但是,对于一部战争片来说,要么深挖战争的本质和缘起,体现战争的残酷与反人性,表达反战的思想,要么大制作大投入,简单粗暴地截取一段故事,在视觉上轰炸观众。
而本片属于两不沾的类型,只是单纯还原了这么一段历史。
而且如果不是改编自事实,有些内容简直和抗日神剧有的一拼,比如美国大兵骑马冲锋的那段。
此外,小组里除了队长和队副,其他人物都太扁平,锤哥也是一脸正气,恨不得脸上就写着爱国两字,跟上司说翻脸就翻脸,军队里最讲究服从,自己都没有纪律意识怎么带下属。
反观红海行动里对小组里每个人的性格都有简单交代,人物的平衡完爆本片。
哎,不说了,以后老美多学学我们是怎么拍爆米花战争大戏的吧。
1960年,美军取消了骑兵编制,骑马打战的时代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已成过眼云烟。
但在2001年,12位美军战士却在马背上给了塔利班人员重创,基地组织把此次交战称为“最惨痛的失利‘’。
这次反恐战争的开端大家一定都不会忘记,就是美利坚建国以来所遭受的最大一次袭击,震惊世界的911惨案。
最新影片《12勇士》(12 Strong)中,男主角米奇·纳尔逊在家里的电视上看到了双子塔被毁,他急匆匆地拒绝了升迁的机会,重回部队,担任队长,带领12位勇士,执行了一次对美军意义重大的打击任务。
主角,队长米奇·纳尔逊由雷声扮演者,锤哥克里斯·海姆斯沃斯饰演,他在影片里褪去了神的外衣,回到了陆地上,给我们呈现了那场机密任务的始末。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都有一个问题,在改编和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天然的矛盾,还有如何取舍现实事件的长度和保留那些细节,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影片的质量。
过度改编会给人遭受欺骗的感觉,而如果完全尊重现实又会令人乏味,电影的确来自现实,但是只包括乏味之外的一切。
《12勇士》最大的噱头无疑是在现代战场上重现两个时代的兵器重叠,在阿富汗的山谷中,战马居然和坦克相互冲撞,火箭炮成为了马匹冲杀突破的障碍,当美军战士在马匹上手持M16冲锋枪时,那种奇妙的混搭错觉直接勾起了观看的欲望。
另外,《12勇士》还通过美军的攻击策略,让我们一探了当时阿富汗的地缘势力情况,再现了“这里是阿富汗,许多帝国的坟场”的异域特征。
米奇·纳尔逊所属的ODA 595小队,俗称绿色贝雷帽,是美国陆军特种部队。
《12勇士》的第一幕极为简单,通过军人们与家庭的告别丰满人物,为安全“回家”和战斗的危险制造冲突,同时以911的惨烈画面树立战斗的正义性。
很快,以米奇·纳尔逊为首的12人队伍就深入到了阿富汗腹地,他们准备和当地的军阀,同样与塔利班为对手的杜斯塔姆将军进行了合作。
杜斯塔姆将军从17岁起开始与俄罗斯交战,当时已经55岁,会多国语言,在阿富汗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除了塔利班外,还有一支军事力量影响着战局,所以加上美军,一共有四支势力左右着战局,美军联合了其中两支,一同对抗塔利班,但这两支势力之间也摩擦不断,局势相当微妙和复杂。
米奇·纳尔逊12人与杜斯塔姆将军200人的军事力量需要对抗塔利班近5万人的武装。
他在给美军将军的邮件回复中这样描述:“他们每个人的AK47只有10发子弹,连狙击手的弹药也不到100发,还得忍受着干渴和饥饿……我亲眼目睹这些骑兵,翻山越岭,去攻打塔利班的据点。
冲锋时他们往往顶着枪林弹雨……”
塔利班和基地武装分子装备有30余辆坦克和70余门火炮,而他们甚至无法为12名美军战士每人提供一批战马。
力量对比悬殊,但威风凛凛的特种兵们一句话就点燃了情绪:“人数五千比一,这叫随便打,都是靶。
”当然,几百人对几万人发起攻击的壮举史上少有,温泉关300勇士,巴拉莫守卫战都以正义一方全军覆没告终,记忆中只有《三国演义》里,魏国猛将帅才张辽率领300骑兵勇士威震过一次逍遥津。
美军当然不会只依靠12位特种兵和一位有几百人实力的当地军阀,全天候制空权是他们的王牌杀器。
地毯式轰炸,来自天空的精准轰炸可以最快时间内摧毁塔利班的军事力量,所以米奇·纳尔逊一行人一开始的主要任务就是为轰炸机定位,待一阵狂轰乱炸后,杜斯塔姆将军的骑兵部队再去收拾残局。
整个任务的目的是把塔利班赶出城市,不给他们在冬天积蓄实力,训练士兵的机会,完成任务的期限只有3周,圣诞节之前回家。
可就像老斗士杜斯塔姆将军说的那样,“我制地,你制空,你们有制空权,但战争是在地上赢的。
”高潮大战中,面对死守谷地的塔利班武装,米奇·纳尔逊必须以正面突袭的惨烈方式获取胜利。
剧情在这里埋下了一个焦虑刺激的冲突,塔利班的火箭炮几乎以压制性的优势阻断了米奇·纳尔逊的突袭,骑兵伤亡惨重,而火箭炮填装一次弹药需要两分钟时间,于是高潮对决自然是骑兵冒着火炮向前进,
能够活着横枪立马到火箭炮前就算胜利,骑兵战坦克,骑兵躲子弹,骑兵胜火箭炮的“穿越”一幕就此“横空出世”。
《12勇士》虽然没有经典战争片的厚重感和反思性,但还是比较合格的在人物之间制造出了化学反应,体现了出了人物的成长和变化。
比如黑人美军士兵和阿富汗小男孩之间的相互守护。
小男孩与美军士兵如影随形,一开始让士兵反感,老练的长辈说出了缘由:一个美军士兵的生命可抵500名当地人,不是悬赏10万美金那么简单,而是如果美军士兵阵亡,美军有可能就不会再提供帮助,所以小男孩的任务是保护美军士兵,如果任务失败,他可能被“诛九族”。
黑人士兵在了解到缘由后,开始和小男孩逐渐拉近了关系,甚至形成了类似兄长之间的情谊。
小男孩好奇的吃着美国大兵带来的资本主义世界的甜食时,我们才能感到战争之外的片刻柔情。
影片最具矛盾的,其实是男主角队长和将军杜斯塔姆之间的拉扯。
两人都想获得实际的战争控制权,队长从没有实战经验的战士变成了他口中的“有杀手眼神”的战士;
而杜斯塔姆也识大局的和对手暂时保持了联盟关系,放弃了一座城市的控制权,两人都获得了成长。
杜斯塔姆的名言也令人记忆尤新,“你的天上有人,而我的天上只有神”,片尾他告诉队长,“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
美国将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如果有人离开,就是懦夫,但留下,就是我们的敌人。
”他意味深长的接着说,“他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朋友”。
2014年,杜斯塔姆将军出任阿富汗副总统,和纳尔逊的友谊保持至今。
战后,米奇·纳尔逊12人全数归家,军事战略家预计需要耗时两年完成的任务,小队三周就神奇完成。
由于是机密任务,整个小队低调回家,未受到任何英雄仪式的欢迎或公开致意。
虽然片中,12位勇士队这场任务总是跃跃欲试,眉飞色舞,视死如归的,但我们知道,战争永远不值得歌颂。
很有意思的翻译:阿富汗是帝国主义必争之地... 我看说成“帝国主义”,有歧义。
原文是"This isAfghanistan,Graveyard of many empires”, “这里是阿富汗,很多帝国曾经的坟场”。
专门看了下维基百科,阿富汗历史确实很有意思,真的是被无数帝国占领过。
历史上:波斯帝国、塞琉古帝国、孔雀帝国、贵霜王国、大唐帝国(嘿嘿)...... 本国的杜兰尼王朝、巴拉克查依王朝。
我在加拿大定居了15年,从西方和大部分国家的眼光看这场战争,是正义和自豪的。
最初的初衷当然是单纯的军事报复,但随后塔利班的恶行被越来越多的媒体报道,支持的国家也越来越多。
我记得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上,加拿大的运动员们都在电台上表示对阿富汗前线战士的敬佩和祝福,表示自己的拼搏无法和那些解放阿富汗的战士相比。
我们公司的一位经理也去了阿富汗,经常发回照片,大家都为他感到自豪。
我只希望阿富汗能真正民主富强起来。
本篇无疑把附带伤亡都删略了,虽然主旋律没有错,但是典型的英雄主义,美国人又自吹自擂了一番。
题外话,美国人是有名的自大。
我们这边的很多人都喜欢挑逗美国人。
比如我的Boss是个英国人,讲他年轻时候还在伦敦的时候,他们一堆英国小伙子在酒吧喝酒,碰到个上来搭腔的美国人,愣是用英式幽默把那个美国人搞得很难堪。
你要是跟10个加拿大人聊起美国人,估计有3个都能编出个啥故事,在什么什么地方碰到个傲慢的美国人...... 呵呵,树大招风,这个片子又是个典型的招红眼片。
《12勇士》。
7分。
尼科莱·弗格西格导演,克里斯·海姆斯沃斯、迈克尔·佩纳主演作品。
这些年,好莱坞反恐战争佳片频出,它们大多根据真实的事件改编,有一些确实深省人性,有一些也确实令人深省。
陆陆续续,我差不多也看了不少。
《12勇士》不能说非常经典,但是部好片无疑,而且这个真实的事件在当时的美国因为安全考虑并没有在官方进行表彰和宣传,反而是民间自发地为这12位深入险地击毙恐怖分子的勇士离了骑士雕塑。
遗憾的是因为篇幅的关系,或者说创作上的不足,导演并没有花必要的时间去给观众酝酿情绪,为何这支在当时声名显赫的即将被解散的特种兵小分队会在看完911事件的报道后立刻自发组织起来请求出战。
诚然,每一个人每一个队伍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作为反恐精英,他们原本就经常面对这些恐怖分子,经验丰富,驾轻就熟。
当时有专家预测,要深入腹地彻底清楚塔利班组织,至少需要大量的兵力物力投入两年以上的时间,但这支12人的小分队仅仅用了三周就完成了任务,并且锤哥饰演的队长米奇还和阿富汗新政府副总统当时的正面军杜斯塔姆将军结下了深刻的情谊,成了私交甚好的兄弟。
追击过程非常凶险,12人只得到了6匹马的资源,在无人之境的荒漠,他们成了完成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勇士!!!
但这是真的,这确实发生了。
显然,这部电影在艺术、社会和政治方面做出了一些改变,但它似乎是对故事的忠实复述。
现在,撇开真实的故事不谈,这部电影本身非常令人愉快,演员们制作了可信的士兵,地点,设备,一切看起来都不错。
我很高兴他们没有制作《孤独的幸存者》克隆版,这是一部可以独立站立的电影。
这里的其他一些评论说,他们对这是可预测的故事感到失望。
我想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就是这些人在战场上的史诗般的、坦率的荒谬勇敢,这几乎好得令人难以置信。
这是一个很棒的故事,在这部电影中讲得很好。
这部片子很好的为美国入侵阿富汗正名了!!!
大义凛然的英雄主义,搞得你不攻打阿富汗就是跟天意作对一样。
单存影片出发,拍的蛮精彩的。
战争场面火爆,几场攻坚战打的也十分漂亮,各式武器轮番上演,尤其是在山地骑马作战时的情景,太引人入胜了。
而且塔利班传说中的国宝级武器喀秋莎也重装上演,加上美军空军轰炸的对峙场面,简直要震撼到逆天啦!!!
基地组织制造的9·11事件失去了许多平民的生命,塔利班政权在阿富汗也是对老百姓犯下了滔天大罪,这样的组织就是恐怖分子。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对于残害百姓、扼杀文明、滥杀无辜的强权武装分子只能被定性为恐怖组织,必须被无条件的消灭干净!!!
对待恐怖分子的态度只有一条:不妥协,不谈判,直接消灭。
美国联合阿富汗地方武装北方联盟打着打击恐怖主义的幌子夺取塔利班政权,其实各自都有各自的如意算盘。
塔利班极端政权是该被推翻,但推翻塔利班后的阿富汗迎来和平了吗,真正做到还政于民了吗,答案是肯定的:屁,都是屁(扯淡)!!!
影片里有句话不错:“今天是盟友,明天是敌人,美国也会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
”老美推翻了一个政权,培养出了多支地方军阀,也包括建立自己的军事基地来达到自己的某些利益。
看看阿富汗的现状,军阀并起,外国势力(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干政,本国各方势力的缠斗只为自己利益,所谓政府、联盟,脆弱的就像一张窗户纸,要不是伪政府的高管们有他们的美国干爹撑腰,估计下场好不到塔利班哪里去!
唯一不变的是,百姓的困苦生活丝毫没有改变,真真是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回到影片。
单从劲爆的战争场面来说,值得四颗星,确实是震撼到极致了。
每一个美军士兵演绎得都跟魔鬼终结者似得,完全开启了战斗无敌模式,在枪林弹雨中死掉的都是阿富汗武装人员,12人在冲锋陷阵的激战情况下无一伤亡,只有一个解释,锤哥附体了,带着神域的伙伴们乔扮成美军打的这场漂亮仗(片尾说,真实事件中12人小队完成任务后悉数返回,并没说12人全在第一线战场,近乎肉搏战后全身而退吧)。
讲的是2001年美国遭到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让美国人大吃一惊,本来号称世界上最强大最富有最安全的国度,却被打了一闷棍。
一时间,美国国内的爱国主义情绪陡增。
在这种形势下,美国入侵阿富汗。
首先派出了绿色贝雷帽部队的纳尔逊上尉率12人,利用各类当地军阀与塔利班组织的矛盾,共同对付塔利班,用三周时间,打了一场漂亮仗。
影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了这一仗的过程。
可以作为一个战例来看。
这无疑是一部美国的主旋律电影。
从十二勇士的爱国热情和好战情绪,到指挥官拿出911的弹片送给纳尔逊,都是意在把士气提高到意识形态的层次,使得士兵们不光要当炮灰,还要知道为什么去当炮灰,最终要主动乐意的去当炮灰。
整个影片拍的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很烂的场景。
以我的看法,影片最可看的就是真实。
在阿富汗那地方,群山叠嶂,大漠无边。
这可苦了美国的勇士们,他们不得不抛弃那些现代化的汽车和坦克,骑上了战马。
21世纪的装备和19世纪的战场交织在一起,给影片平添了许多色彩。
衣衫褴褛的贫民,透风的茅屋,夜间的篝火,也使得爱看西部片的朋友似曾相识。
战场上,一边是接受了现代化教育现代化训练的绿色贝雷帽,一边是拿着毛瑟枪的阿富汗农民,一边是盼着打完仗赶快回家的美国大兵,一边是勇气十足漫无边际的乌合之众,战争的不对称性立马显现。
其实12勇士所担任的任务主要的并非是冲锋陷阵,而是前进观察所的角色。
根据近距离观察战场,指挥B-52轰炸机投弹。
在美军通常构想中的现代战争,B-52做为战略轰炸机,一是携带导弹或核弹远程攻击,二是对目标实施地毯式轰炸,大面积的杀伤敌人。
而在阿富汗的山地地形上,地毯式轰炸起不到什么作用,杀伤效果并不大,主要是震撼作用。
看资料,炸弹自身的杀伤力只有爆炸范围的3%。
但是它的地震效应和爆雷似的声响会使对方士兵发疯。
即使你没有被B-52投下的炸弹击中,但是只要听到声音就能使人毛骨悚然。
轰炸结束之后,地面部队再进入战场收拾残局。
影片中所描述的12勇士不顾死活冲入敌阵的场景,貌似有些夸大了。
再看装备。
美国士兵在阿富汗单兵负重53公斤,除了防护设备外,要携带420发子弹。
整个一套行头价值3.6万美元。
而给特种部队装备的一套夜视仪就价值6万美元。
这样的装备,很适合防御战和阵地战。
如果发动进攻,诸位想想,那些当兵的就像背着个一百多斤的银行保险柜去冲锋,没跑几步就只剩下喘气了。
所以地面部队的进攻速度和有效性都令人怀疑。
在影片中,与美军合作的军阀杜斯塔姆对纳尔逊这样说:“你上面有很多人,我上面只有神。
”真是一语中的。
他说出了伊斯兰世界中穆斯林们的精神状态。
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中,人们对偶像的崇拜程度有很大区别。
耶稣基督没有教人去怎样杀人,释迦牟尼劝人行善,咱们的儒教更是温良恭俭让,只有伊斯兰教比较极端,具有攻击性。
如影片中所表现的,说女人不能受教育,要消灭异教徒等等都出自《古兰经》。
同《论语》是孔子的言论集一样,《古兰经》其实是穆罕穆德的言论集。
这其中的区别在于,《论语》的受众多是知识群体,他们把孔子至多看成是“至圣先师”,在接受孔子的观念的同时,也理性的扬弃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如“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吾不如老圃”等等。
而《古兰经》的读者多数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普通民众,他们信奉的是“安拉是最高的主宰,穆罕穆德是他的使者”。
《古兰经》就是他们的精神源泉。
《古兰经》上的一句话,就是一言九鼎。
什么合理不合理法律不法律,照做就是了。
所以从罗马时代,到抵御十字军,到今天,他们对世界上的大多数族群一直是不停的反抗。
这其中,有弱者对强者的抗争,也有盲目的杀戮。
几千年來看不到任何进步。
仔细想起来,美国也一样。
911之后,美国社会上掀起了爱国主义狂潮。
美国人民中那种不畏强暴,高度的荣誉感,爱国主义和英勇的牺牲精神确实令人钦佩!
然而很少有人想过:为什么这样大规模的恐怖袭击首先是针对美国的?
是谁赋予你们美国充当“世界警察”的资格?
我不否认,在美国国内人们还是比较充分的享受着民主带来的安定自由和快乐。
然而在国际上,美国欺负人惯了,凡是不合自己口味的,便施以大棒,搞颜色革命,搞经济制裁,搞政权颠覆。
说到底,是在用欺凌他人的手段去谋取自己的利益。
这和那些伊斯兰极端主义者的行为有什么区别?
即便当了警察也没有胡乱执法的权力,当然也要做好准备由此承担的代价。
实际上,那些极端主义者所反对的,并非是美国和西方世界的现行制度,而是用邪恶的办法去惩办邪恶。
如果人们对这一点没有反思的话,那么这个世界永远也不会有安宁。
影片最后,纳尔逊用老大的口吻对杜斯塔姆说:“你做了正确的选择”。
好在杜斯塔姆除了是个军阀,还是个少有的头脑清醒的人。
他毫不犹豫的对纳尔逊说:“正确的选择?
这里没那回事。
这里是阿富汗,许许多多帝国的坟场。
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就算你们也一样。
美国将成为这里的另一个族群。
如果你们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是我们的敌人”。
最后的事实证明,美国选择了“懦夫”这条路。
影片拍摄的风光很出色,即便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拍出了“大漠风尘日色昏”的诗意。
战斗场面也拍的很好,刀光剑影枪林弹雨,都很真实惨烈。
本人评分:7.0。
看了短评第一条,为啥这么简单的问题会收到这么多的赞?
影片设定在911之后,早出发前就有所交代。
之后,在营地,平头长官威廉给锤哥一个钉子,说的是from the tower,很明确了吧这就。
在阿富汗,队员们也不只一次的说过,如果我们不能成功,那么惨剧将会再次发生在美国本土。
由此可见,这次行动的动机不仅仅是爱国主义那么简单,而是美国在911之后对基地组织首次报复行动,完全可以解释队长对将军说的“你带我找到基地组织我会告诉你什么叫杀人”(记不清原台词了)以及队员在接到任务时候的兴奋。
这就好比我们在提起侵华战争时的愤怒,不是爱国主义就能概括的,还有同胞被杀害的悲痛与后怕。
至于阿富汗战争的原因,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层面,当然要立牌坊了,证明自己的正义。
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报复这个理由在电影里士兵的立场上完全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动机。
我并不介意片子里浓浓的“超英”味道,也不介意骑马枪战的真实性,毕竟国内战争片我方战将无往不胜的还少么?
所以我还是要打五星列到年度最爱,因为它把另一个平行空间的真实世界铺在我面前,战争的残酷、恐怖分子和反恐分子行为的动机、还有算计残杀中人性依然有温暖友善的那部分,也把911、阿富汗战争的历史画卷抛给我,引导我去一窥全貌,只要有打开认知或者触碰内心的瞬间,就值得这两小时,更何况两者都有。
几个细节。
杜斯塔姆对队长说:这就是我们俩的差别,你们上面有很多人,而我上面,只有神/// 你的愤怒来自恐惧,因为在你们那里,今生比来世好,这里不一样,塔利班会消灭你所有的寄托,你的任务会失败,因为你怕死,塔利班他们视死如归,因为他们相信天堂有财富相迎/// 这里是阿富汗,许许多多帝国的坟场,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美国是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族群,你们离开就是懦弱,留下就是我们的敌人,只要记住,你永远都是我的兄弟。
不同的信仰、不同的人生观造就不同的对生命的态度,也解释了双方战争手法的差异。
在塔利班控制的区域以及更多的中东国家,女孩不能受教育,不受教育就没有足够认知,就不会用头脑去采取反抗。
看了一些关于阿富汗的书,“塔利班”一直是一个让人咬牙切齿又闻风丧胆的存在,对于这个又无知又暴力的世界很难理解,又对这里的人民充满同情,感恩自己生在和平年代的和平国家。
911事件发生的时候我还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现在也差不多)的小女孩,现在才慢慢理解到,那次事件的发生、世贸大厦的倾塌对于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格局的影响之大,对阳光自信优越的美国人民安全感和生活秩序的打击之深远。
所以也能够理解,是什么样的情绪让美国要当机立断发动战争,让片中的12勇士在一腔怒火中抛下家庭申请出战(当然也是戏剧性需要)只是,12勇士在2001年赢得了这场战役,取得短暂的胜利,但刚刚才落幕的这场战争美国是否赢了?
为什么不戴头盔!!!人物塑造太单薄,美国的手撕鬼子剧
骑兵敢这样冲锋叫你全军覆没
优化特效的美版战狼
直接关注战争本身就有点沉闷了,虽然还挺细腻的,但是全程起伏不算大比较平淡,突然发现还是那种战争副产品的题材更吸引人。
There r no right choice here.This is Afghanistan,graveyard of many empires.Today u r our friends,tomorrow u r our enemy.U will be cowards if u leave,and u will be our enemies if u stay.
哇,我看到了啥?骑马点狙,低头躲坦克,天降神罚,wow~这片简直魔法~~
三星半吧,虽然毫发未损比较扯,但这就是现实。
队长的魅力太大了,应该专门拍个传记
真人真事改编这就厉害了 为了不失去美国政府的支持 阿富汗军阀宁可损失500人也不能让美国大兵受一点伤 国家的强大可以使人与人不平等!
本以为会像危机十三小时那样,然后感觉像看了另一部电影
真实事件改编,真有身先士卒骑马冲锋吗,有的话还是有点厉害的
主旋律战争片,没有对战争和正义的反思,唯一的矛盾就是“我要打恐怖分子,为啥不让我打?”让人想起了我国17年电影中的劳模小伙子们。战斗场面主打密集轰炸,却缺乏技术细节和以此为中心的动作场面构思,骑马冲锋更是无稽之谈,最后愣整出个寥寥几骑冲向敌营的荒诞场景,真的是“目标多到打不完了”,笑话。99:20逆光拍射击姿态那个镜头好看。杜斯塔姆将军塑造得比较好,身为“帝国坟场”代言人,告诉美国佬打仗靠的是心而不是炸弹。锤子的角色完全没表现出从新手到杀手的转变,失败。
结合2021的阿富汗,讽刺满满
电影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为何要去?为何而打?人物动机只能用爱国主义来概括,发动战争的解释更像是官方报道。我并不否认电影中主角们的英勇行为,但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美国政府,十五年后的今天还将美国政府发动阿富汗战争的目的归咎于打击恐怖主义与维护正义,只能骗骗孩子罢了。
还行吧,为什么开战讲明白了,格局很大,细节很少。 类似于中国新出的金刚川,为了宣扬主旋律嘛,应该的。 槽点就不多说了
為了錘哥入場看 確實得到一些個人特寫和眼睛特寫 還是能夠遂願 然而心裡面忍不住不斷os:「為什麼這麼長?究竟為了啥?什麼時候結束?好了沒?快點啊!好無聊啊!為什麼能超過兩個小時?」需要不斷腦補雷神到bgm和特效才能看下去⋯⋯
《十二勇士》中在阿富汗的这位乌兹别克“军阀”(原型后来成为阿富汗副总统)的话让我想起《血疫》中一位非洲疫区酋长的话,充满智慧和人类的悲哀……深深触动人心。
美版战狼还不如战狼...塔利班的子弹会避开美国人
尽管和现实情况多有出入,个别地方尤其是骑兵冲击火箭车的地方太过于神剧,但还是得说有关小布什两场战争的电影我看过不少,这个电影比《拆弹部队》《狙击手》《锅盖头》什么的要朴实的多,没有过多夹带私货,就是拍一场打仗。里面塑造的英雄北方联盟领袖之一杜斯塔拉非常成功, 贺龙、武元甲、切格瓦拉第三世界穷逼国家的游击之王们灵魂附体,这个人后来当了阿富汗副总统,还被指控囚禁和性侵(?)自己的政敌,是个真正的狠角色。
战斗场面设计的眼花缭乱,因为除此之外乏善可陈。作为一部战争题材,看不到任何对战争的反思,甚至有些美利坚主旋律,让所有的人物都变一锅汤。更像是早期的西部片,英雄来到荒蛮西部,惩凶除恶杀掉印第安人,十足的无聊加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