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七月一号是首映,但是昨天是加拿大的国庆,去逛街。
所以今天我选的中午十二点,这个时候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电影院的人很少。
提前半个小时,选了最好的位置。
感觉很难说,没有很失望,本来就没有抱多大期待。
但是它也只是没有让我睡着的水平。
如此而已,只是看了IMDB目前8分的巨高分数~让我汗一把。
说老实话看电影一般都是被预告片骗进去的。
比如说尼古拉斯凯奇的《Knowing》真是大烂片。
而《Public Enemies》则只是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丁-贝尔的超强吸引力。
拜天涯八卦所赐,约翰尼-德普 成了最有型的男人。
我个人却对约翰尼-德普并不感冒,我比较喜欢克里斯丁-贝尔。
我其实一看这个电影导演,我就很失望。
因为这个导演的作品是《Miami Vice》,而且从预告片看来风格也和《Miami Vice》保持了一致,运用了大量大景深的画面,这样看起来更有纪实风格,说得难听点儿就是家用小DC的风格。
镜头一直晃个不停。
但是这些都不是硬伤,只是这该死的剧情是如此的平淡。
我简单表达一下:德普从监狱里救出几个同伙,然后伙同作案,连续抢劫了芝加哥的银行。
而后邂逅了女主角歌迪亚(去年奥斯卡影后),在受到国家通缉后,被迫和女主角分开,而后因为之前和女主角打勾勾说要照顾一生一世,所以不顾危险返回芝加哥与女友重逢,而后被打死在影院门口。
大体是这样,细节有出入。
看了这个片子,就像是把蝙蝠侠《暗夜骑士》搬到了1930年的美国芝加哥。
可惜的是德普也没有多么聪明和强悍,贝尔也没有多少高科技武装。
通篇都是白开水一般的剧情。
唯一打动我的是最后结束的方式显得很悲剧和浪漫。
如果单纯说表演来说,两人的表情也和白开水一般平淡。
德普从头到尾有就是带着圆形小墨镜,抿着小嘴巴。
确实非常帅非常有个性,但是也就是如此了。
贝尔则是从头到尾板着脸,没有嬉笑怒骂,唯一的一个有难度的表情就是憋着愤怒看着无能的同事而饱满了泪珠。
这绝对是两个人这么多年来表演最烂的一部电影。
细节:片中德普和歌迪亚的爱情是如此坚贞。
但是影片中对他们关系的描写却是如此的稀少而没有说服力。
不痛不痒的床戏连衣服都没有脱干净。
是怎样的爱情才能让德普冒着生命危险返回芝加哥和歌迪亚冲虚旧梦?
很遗憾没有交代。
德普扮演的John Dillinger在被捕的时候坐着警车穿过城市,人们就像看明星一样对着德普挥手,WHY?
德普不是劫富济贫的大侠,他只是个不伤无辜打劫银行的好手,这么受大众欢迎?
影片没有交代。
或许美国人电影看多了,只要有传奇色彩的人他们可能都觉得很酷,或许我开化,理解不到美国人民的文化思想。
贝尔的角色就更加平淡了,就是基础在办公室布置如何逮捕德普的任务,作出他那英明的决策。
而无非就是派人监视德普的女人,而他愚蠢的手下却让这个女人溜了。
我只给了两颗星,如果不是照顾到两位超级巨星+奥斯卡影后。
我只会给你一颗星。
因为对于这种强势宣传的电影,这样的结果真是让人不能接受。
好比你让汤姆汉克斯+汤姆克鲁斯去演《惊声尖笑》这类电影。
我对这个电影的评论可能过于苛刻,但是这是我看完此片的真实想法。
我只是好奇的是这个导演上次拍《Miami Vice》败得一塌糊涂,是什么让制作公司这么有勇气让他继续担当《Public Enemies》的导演?
或许他拍的不烂,只是剪辑的太烂了。
好吧,这个电影的配乐还是不错D我在想如果这个电影是 马丁-西科萨斯 来拍会是什么样子?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
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
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
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
没有来源。
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
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
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
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占姆孙将欧内斯特孟德尔划分的资本主义代系进化为文化领域的时代性分层。
是否可以在占姆孙的预见中将文化领域之事聚焦收拢。
在某种电影、或者导演的意义上……胶片的经典好莱坞,威廉·惠勒和马文·勒鲁瓦们是古典主义的模样。
新千年后曼与卡梅隆们成了影像现代主义的弄潮儿。
至于还若隐若现的后现代派们,是李安、是vr还是动视Rstar,就不可预料了。
但或许将李安提前列入后现代一派并不严谨;所谓检索划时代之群体潮流,技术蝶新还不够,只有在迭代完成、旧世摧毁的废墟上重建一套价值伦理体系和以此基础为理由的叙事观和导演场并进而批判的,才演成为一种概括“某某时代”的性状名词。
在《国民公敌》中21min处饭桌戏是完全的现代语法和现代器械摄影。
小变焦、浅景深、超高的画面细节和电视质感的摆动……为什么不可以说曼用数字摄影介入了古典时代的叙事模式而敲好达成了一种全新可能呢。
从此以后,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巴兹鲁曼的结合也看起来不在不合时宜了。
迈克尔曼改变了一种以摄影设备为界限所决定的美学倾向和手段结构,曼的电影并不是数码质感的而是数码状态的,其中区别:对于同一个母体即“好莱坞经典类型文本的一种普遍创作方法”,前者“混纺”、后者“戏仿”。
就好像馅饼“草莓制作”和“草莓口味”的分别。
差异所在是不同影像介质和文本类别间手法的摄取与混合。
说白了,在那个以胶片为基础的年代,曼所倡导的设备更新是结合了一整套超验于古典主义的导演套数而更新的。
反观今天的影坛普及了数码设备后,反而怀旧的风尚回潮;当然坚守者如诺兰昆汀者犹在,而大多数胶片享有者以此为一种古典剥削而在影像之外大做文章。
至于与胶片适配的一整套完整的古典导演语汇和场面调度,早抛诸脑后。
所以便是全家桶拿青花瓷来承,百事可乐用高脚杯来装。
试看凯瑞福永胶片摄制的《邦德25》,怕是不能说是“胶片电影”,说“用胶片电影机拍的电影”怕还恰当些。
“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抢劫任何一家银行” 毫无疑问,迪林格具备一名银行劫匪一线领导的所有素质,他经验丰富,计划周密,头脑冷静并且应变机敏。
所以他能在1分40秒洗劫一家银行并且满载而归,甚至能够赢得民众的爱慕。
可惜他并不明白这却不是他作案成功的原因。
他成功,只是因为有人需要一些服务,而他则被认为是合适的。
而他被人们当英雄一般看待的原因,则恐怕要归结于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他满足了人们种种的心理期待,比如暴富、冒险、成功、风光、魅力、还有让政府丢脸(反体制的),在没有强心针的情况下,他貌似一剂精神鸦片,给人们带来刺激的同时,也给自己贴上了时代情绪宣泄代言的标签。
或许他自己没有想到这么多,他说“我去过的地方也并不那么有趣。
”,并且,他也并没有因为成功和富有而融入到社会主流中去,在离开高档饭店的时候,他说“让我们离这个倒霉地方远点。
”无论是贫寒的出身还是他成功的方式,都注定了他永远不会被那些“上流人士”所接受,甚至在自己的圈子里也一样。
他聪明机警,风雅浪漫,忠于爱情,可是他不够智慧。
酒吧里,在言及未来时,朋友说“你应该考虑下,我们所做的都不是长久之计。
”而他却回答“我们享今天的福,何必去为明天担心。
”以他的头脑,如果不是字面上看来那么散漫天真的话,那么就只能说,他的经历让他对人生和未来是不抱什么希望了,在没有认识爱人之前,他甚至连退休都没考虑过,真正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生活就是行动,享受,再行动,直到有外力能结束这一切。
他只是一颗被黑帮集团用来敛财的棋子,被人利用而无力驾驭自己,在他仍热衷于抢银行的时候,那些需要他的人已经在开始寻找更为安全、稳定、性价比更具优势的财富增长方式了。
如果他们的动作可以慢一些,那么迪林格或许还能多过几天好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比迪林格聪明的多。
失去了他们的支持后,他还是要走自己的路,罗伯特德尼罗在盗火线里说自己除了抢银行什么都不会做,但是迪林格显然不是,只是“在你绝望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可是一切都变了,一个没有背景支持只能靠拼命的小团队很快就被打的七零八落,伙伴们依次伏法,就连信息都靠不住了。
“这是4万8千美元。
”“听着要比80万少很多啊!
”迪林格窝火的说,这个时候的他,美人迟暮的悲凉感尽显,收入减少,压力却再增大,警察追的他惶惶不可终日。
如果再不退休,那么他肯定不能如自己所言,老死在爱人的怀里。
可是接着爱人当面被捕,这深深的打击了他,而后来朋友的出卖,不过是他悲剧收场的催化剂罢了。
因为这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无路可走了。
看电影前的下午,他冒险的深入警察局里晃了一圈,发现重案组空无一人(除了一个留守接电话的,他应该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墙壁上贴着自己都已先自己而去的伙伴照片,孤独悲凉的氛围随着镜头缓缓移动,最后他问道看电视的几个看门老警察看的什么电视,有人冷淡的回答了一句。
这个细节暗示了他已经不再被人关注和需要,那些日子都成为过去,如今的他被彻底的抛弃了,既然早晚都是这样的结局,那么何必再保守煎熬?
于是他选择了一场黑帮电影,他时而淡漠时而会心的笑。
面对抓捕,把枪掏了出来,转过身去看了一眼身后枪还没能举起的警探,却又把身子转了回来。
他根本就没打算抵抗,但是他也没打算活着。
不会再有人帮助他越狱。
于是,他选择了最后唯一能选择的。
死棋。
“我们的人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 普维斯知道这话并不讨那个有志于打造类似“青年文明号”这样的明星团队的上级欢心,可他还是艰难的将类似的话重复了三次。
毫无疑问,他是个坚毅、负责、有正义感和职业水准的优秀警察。
尽管他看起来冷漠、倔强、笨嘴拙舌,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一次次的把迪林格逼上绝路。
奈何的是,他也无力改变自己作为棋子的命运。
他的上级因为他的能力而把迪林格的案子交给了他,但是却不允许他按照自己的思路行事,并且明显也看不上这个有些土气不善言辞的下级,普维斯走的是踏实的职业路线,调查追踪指挥冲锋,可谓有勇有谋。
他的上级却对宣传包装制造热点乐此不疲。
从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二人共同的亮相,就能看出他们的合作,其实和迪林格与黑帮集团并无二质。
上级追求的是成为政治明显以便加官进爵,打击犯罪对他来说更像是为达成政治愿望的不得不采取的手段。
所以他选择了迪林格,因为迪林格罪大恶极,而且尤具明星效应。
至于那些真正的黑帮,他却没有去过问。
而普维斯符合他此时的需要。
普维斯的艰难就在这里,他其实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同事们的配合也远谈不上默契,在影片中,几乎没有显示他们之间的交流,有的只是普维斯自己不停地分析和下令,而后就是下属们没有什么回应的散开依计行事(还搞砸过几次)。
他唯一拥有的,就是指挥权,却不能让大家发挥积极性。
结合整部电影来看,似乎普维斯的目标和大家并不一致(最后抓捕行动的消息确认后,他有些兴奋地说就是今晚,然而下属们的神情却依然是一副漠然的表情,可见大家的心思并不在这方面。
结尾的警察局大家围着看电视,表明了那时候大多数警察的心态似乎就是混日子)。
而他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处境,面对下属的散漫和失误,他也从不开口责备,因为他知道,这没有用。
所以他只是尽自己的力,对于自己的团队,他似乎也并不抱很大希望。
可以想象,带着一帮除了行尸走肉从事这样的危险的工作,指挥官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所以到了后来,他也不得不默视一些有违自己初衷的逼供。
但是其道德底线仍是不能触及的,在他抱起被粗暴对待的迪林格女友时,将那种面色隐忍却胸有波澜的心理状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也几乎是他的招牌表情。
)迪林格被击毙前,导演给普维斯的慢镜非常耐人寻味,普维斯的表现先是沉静,然后进入紧张,最有些不合常理的是,当他跑到跟前却看到同事把枪举起来向迪林格准备射击时,有一种放松和绝望掺杂的神情,放松是因为迪林格不会再逃脱了,绝望却仿佛是因为自己迟来一步而不能挽回迪林格的生命。
接下来的一幕也很有趣,普维斯问击毙迪林格的探员“他说什么。
”探员说没听清。
然后普维斯说你善后吧,就独自走了。
人们在他的身后拥向现场,再次映衬出他那种深刻的孤独。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坚毅,但是明显带着无奈与失落。
和迪林格一样,他同样不被接受,难以融入。
他或许是在思考自己是胜利了,还是被打败了。
或许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结论。
一年后,普维斯辞职离开联调局(传闻是因为其硬梆梆的个性得罪了时任局长胡佛而被其逼走),最终于1960年自尽身亡。
“需要什么,给他搞定。
” 真正的公众之敌,就在两位主角的经历牵绊、两大集团的内力比拼中,逐渐浮出水面。
黑帮集团对迪林格说“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我。
”FBI局长对助手说“告诉他(普维斯),他需要什么,我们都能帮他弄到。
”一场警察与罪犯的殊死争斗,被如此平常的一句话感光,不是黑与白的较量,而是利益的攫取与再分配。
对于黑帮来说,他们的生意是第一的,起初没什么好买卖,抢银行比较划算,于是他们支持迪林格,给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信息、装备、路线、安全、以及洗钱等一条龙的服务。
但是一旦他们找到更稳定高效并且安全的经济增长点,那么立刻就对迪林格过河拆桥:“你现在对生意是不利的了”。
一句话,迪林格立刻江河日下,由红人变为弃儿,就此走上绝路。
对于局长来说,迪林格价值不菲,对于善用媒体资源的他来说,其筹码价值可以发挥双倍功效,于是他找来了普维斯。
而在普维斯说道需要老一些的警探们配合时,局长的面色立刻就不好看了,因为这和他倾力打造的年轻精英品牌团队背道而驰。
看到这里,可以明白一点,局长希望破案,但是局长并不把破案看做头等大事,但是在权衡了一下之后,局长还是同意了普维斯的决定。
毕竟软包装和硬政绩相比,后者要有吸引力的多。
迪林格案件落幕一年之后,普维斯就自尽了。
如果说迪林格的死是明线,那么普维斯的死无疑给了众人更大的想象空间。
再来看看影片里其他值得注意的地方,最初劫匪屡次得手,而且多是有惊无险,但是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他的照片就上了电影院的大屏幕。
警察局的警员开始总是姗姗来迟,火力也基本是劫匪占压倒性优势,但是同样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狙击手一枪就把匪徒按在地上,开始的时候迪林格有警察找不到的安全屋,后来到哪里都无所遁形。
普维斯来到重案组后,才开始着手给大家配好些的武器和防弹衣。
还有把武器送进监狱以便越狱,律师三言两语就扭转乾坤。。。
透过这些,可以看出当时的腐败已经渗透了司法部门,所谓黑白正邪的划分,不过是民众的一厢情愿罢了。
而那些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但是都尽力的想去改变这一切的人,那些反抗体制的人,大多都只能成为夜幕下的牺牲品,不管你是主动抗争,还是被动诉求。
这就好理解为什么导演采取了一种很模糊地态度,并没有把两名主角作为对立的代表而将其分别象征化,而是让他们都做了一些不合职业特点的事,但是又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比如迪林格表现出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普维斯对逼供的默许。
)因为他们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在体制和利益的食物链上,他们都处于底层,其职业愿望其实不过是别人在需要你时赏给的一根骨头罢了。
这也是为什么警察局人浮于事的原因,因为大家对这个社会绝望了,混日子,是普遍的选择。
这里不得不提到电影中插入的广播:“迪林格事件从某方面来说,也确实促进了法律的进程。。。
”而后黑帮的对话也显出了一丝忧虑,不知导演是想借此说明社会终究是要进步的,还是仅仅想给灰暗沉重的电影添一点亮色,告诉大家,这个敌人并非不可战胜。
前提是你活得够长,付出的代价够大。
迪林格说警察们懦弱,迟钝,缺乏毅力,他没明白,那是因为“那些人”还没真的想对付你。
最让人记忆深刻的镜头和台词都是在最后,白头警探二话不说,在迪林格无意反抗的情况下近距离对头射击,和他一同从外地调来的警探补的一枪也是打的要害,明显没打算留活口。
迪林格的女友最后看着他说:“他们说是你开枪打死他的。
”白头警探说:“是的,我是开枪的人之一。
” 迪林格并非死在枪下,普维斯也一样。
他们是死在体制上。
真正的公众之敌。
这部电影在爱情的刻画上似乎比黑帮抢劫、枪战更抢眼球。
电影把John Dillinger塑造成一个枭雄而不仅仅是个抢劫犯,他义气、有勇有谋、对妇女还很绅士,尤其是刻画成一个霸气逼人、海枯石烂的浪漫盗匪。
最后的情节,有些潦草。
我不太了解他为什么要去看电影,而且看完后还面带笑容,为什么他和那个女人的女儿坐在一起而不是和他的情妇,但这些不解,以及整部电影的评价我都不想多说。
因为这部电影唯一让我思考的就是为什么女人会容易被霸道的男人所俘获。
年轻女孩的心里都曾有个梦,有一天有个英俊男人直逼她的眼说“我要定你了。
”这样的话,然后她就不可救药的哑口无言,而心里乐开花了,情节有点类似流行花园。
本片也是,一个陌生的俊男(如果是个癞蛤蟆,恐怕避之不及了)没见过几面就霸道的说:你保证再也不许离开我,你就是我的。
然后野蛮的打走一切竞争对手,紧紧地抱住她再说这一遍这样的话。
像不像是琼瑶小说?
前面也有女网友表示过艳羡女主角的遭遇。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尤其需要给不够大胆中规中矩的男青年们说)。
我想根源还在于女人主动或者被动按照传统观点,把自己置于弱者需要保护的心理。
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要比女人强,都是一样的心理。
电影里贫民窟出来的Billie,没见过世面,一旦被这种强大气场和自信乃至自负的男人追求,立马就投降了。
大部分女人被比自己社会地位高的男士追求的话,都会有种崇拜的心理,所以投入情网是很容易的事,男人也会以此为乐。
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女人只看见了表象却没有思考。
像男主角John能一眼刺中此生所爱的人,短短几秒即定终生,是需要在女人堆里历练才能成就的功夫,也就是说你要忍受他有无数红颜的事实。
正如扮演者Johnny Depp所说,他从后背就被他的妻子(不知是不是法律上的)所吸引,就知道她是他要的人。
没有无数风流,哪得这般本事呢?
不过涉世不深的小女孩是不会想到这层的,她眼里只看到了他拜倒在石榴裙下,却不知道她进监狱后,还能去另一个情妇哪里住。
另外,超级自信的男人说的话不要全信。
女人喜欢自信的男人,不自信就不能成功。
可是男人有时在外的自信是带有一点夸张的自信,尤其对不在他生活圈、工作圈的MM来说,他说的不全是事实,也不一定会实现。
正如Billie相信John所说的跑到山高水远去天荒地老,事实上却是生离死别。
我不知道她遭遇John是幸还是不幸。
女人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的思考,而不是男人的嘴巴。
《公众之敌》,你并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是在读半部第三人称传记。
不要指望能从中读到什么惊险刺激的故事,这里面没有相差毫厘的生死瞬间,也没有上天安排的奇特相遇,有的只是这个活生生的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真实所作所为,仅此而已。
所以为半部第三人称?
之所以说它是半部第三人称传记首先是因为本片并没有给我们呈现一个美国头号通缉犯从生到死,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全过程,本片一开始主人公约翰·迪林格就已经是一名猖狂的银行抢劫犯,当时他每次抢劫银行就像现在我们从自动取款机里取钱一样容易,但约翰·迪林格不断彪悍的嚣张态度,使警方忍无可忍,于是乎发誓要干掉他,并确实干掉了他。
本片把虽然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30年代初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的生活状态、匪与警天生对立氛围的营造上,无论是演员的服装、枪支,老式的汽车与建筑都非常到位,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到底是什么使主人公有这样的所作所为”却被无视得令人无语。
诚然逼真的背景硬件处理增加了影片非常多的真实感,观众很容易进入影片所营造的30年代氛围,但只是空有其表是无法在明年的奥斯卡有所斩获的,除了道具、布景、化妆这类外部奖项本片有戏之外(片中很多镜头运用手持摄像机拍摄,晃动的画面也是为了这方面的考虑),其它观影影片本身更深层次的奖项,《公众之敌》连提名奖都甭想沾边。
本应该或多或少的对约翰·迪林格的少年生活,他是如何走上这条犯罪道路的给予适当交代,反正整部电影长达140分钟,就后面约翰·迪林格与警方不断交锋的冗长来说,完全可以压缩一下,把时间分配给约翰·迪林格身世的交代里。
还有约翰·迪林格身世中其实不无亮点,比如他年少时就退学,然后因为与严厉的父亲产生矛盾以及为了躲避因为偷车可能招致的官司而参加了海军,但没过几个月就因为在海军不光彩的履历被除名,后来一段失败的婚姻使他完全丧失了上进的信心,面对一个小案子时他选择了认罪伏法,结果他获得了超过12年的刑期,而他的同伙选择不认罪为自己辩护,结果仅仅入狱两年。
这些都可以使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变得更加丰满与立体,最起码能够给他以后的“美国头号通缉犯”这个名头找到一个软件支撑。
所以为传记?
其次在表现约翰·迪林格如何抢劫一个又一个银行时,本片的处理也毫无新意,除了那些枪战场面还保持着迈克尔·曼在好莱坞无出其右的精彩,观众根本无法回想起影片所表现的这几次银行抢劫过程之间有什么不同,甚至是集体的特点也没有,每次的行动基本等于蛮干:拿枪进去,抢钱后挟持几个人质,再与警察经过一番枪战,最后坐车逃走。
其实真实的历史银行抢劫过程并没有影片反映出的这么枯燥,他们留下了一些让人拍案叫绝的抢劫案例,比如约翰·迪林格曾经假装成一个银行警报的推销员,堂而皇之的研究每个银行的保安系统,然后在胸有成竹的去抢一票;还有他们曾假装成一个电影剧组,想找一个合适的场地拍摄银行抢劫的场景,然后在与银行主管的寒暄过程中,掏出枪抢劫,然后扬长而去。
这些都可以作为素材加入到每次抢劫的过程中,而且这样处理不仅可以增加德普饰演的约翰·迪林格的角色魅力,还可以极大的丰富影片的观赏性,也就是说钱可以赚的更多。
不要以为这样加入戏剧化情节就得不了奥斯卡评委们的青睐,去年的奥斯卡奖的最佳影片不是就被那个拿着照片跳粪池的小孩拿走了吗?
总之,“半部第三人称传记”的另类格式使它既失去了票房,也失去了明年的奥斯卡奖。
迈克尔·曼失算了!
作为一个不了解美国历史,亦不懂得电影知识的入门级观众,我只能单纯地从感性层面来欣赏这部电影。
当我听说这是个美国黑帮历史电影,男主Dillinger是约翰尼.德普所演时,我以为我一定会看到Dillinger带领黑帮巧妙逃脱政府大网横扫天下的霸气场面;我以为他即便中途会输,但最后一定会赢。
忽略了“历史”和“真实事件”的限定,我对电影有了种先入为主的误解。
如果是改编自真实事件,我怎能去期待一个正派(政府)满盘皆输的剧情?
虽然,影片一开始的某些情节的确与我的想象相符:Dillinger精心策划的逃狱与抢劫总能成功。
他自信满满,绅士作风,连抢银行的紧要时刻都不忘提醒银行的顾客拿好自己的钱,还顺手给被扣为人质的美妞儿披上外套。
他入监狱就如庭前散步,被押送途中还向路旁围观的民众招手微笑。
他从不担心什么,他好像总是个赢家,他似乎对整个局势了如指掌。
——————————————————————————影片中的爱情戏并不占主体,却演得很是漂亮,每个片段都让人印象深刻。
气场强大的Dillinger追姑娘就像他抢银行一样干脆利落。
——If you're gonna be my girl,you're gonna have to swear to me that you'll never ever do that again.——Hey,I'm not your girl.And I'm not gonna say that.——I'm waiting."I'm never gonna run out on you ever again."Say the words.——No.——Well,I ain't ever gonna run out on you,and that's a promise.......You ain't getting other people's hats and coats no more neither.——Why'd you do that?——'Cause you're with me now.——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I was raised on a farm in Mooresville,Indiana,My mama died when I was three.My daddy beat the hell out of me 'cause he didn't know no better way to raise me.I like baseball,movies,good clothes,fast cars,whiskey and you.What else you need to know?就这样,我们美丽的Billie嫣然一笑,从此成了Dillinger的女人,并且再也没有''run out on him" 。
这世界上追姑娘的方式多种多样,却还没见过这样直截了当、强取豪夺的:你是我的,你是我的,没有理由,你就是我的。
故事其实很简单。
他是从社会底层脱颖而出的逍遥大盗,她则是在社会底层讨生活的普通女子。
他爱上了这个红衣服笑靥嫣嫣的黑色卷发姑娘,所以决定要带着她一起生活。
这对爱人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大约是Dillinger带着Billie一起旅行、看赛马的那些天。
那时候他和他的同伴还在把通缉令当作一个玩笑来讲;那时候当Billie对他的安危以及他俩的未来提出质疑,他的回答还是一如既往的自负、坚定、不容反驳。
——You ain't going nowhere,you hear me?I'm gonna die an old man in your arms.We're too good for them.They ain't tough enough,smart enough or fast enough.I hit any bank I want any time.They got to be at every bank all the time.That's why we're on top of the world.Ain't nobody lay a glove on us.No.I ain't going nowhere.Neither are you.What do you got to say about that?Billie用眼中的安心与爱意以及一个深情温柔的吻给了他想要的回应。
在身边所有人都在为赛马比赛激动欢呼的时候,他俩旁若无人的吻仿佛持续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即便她明白他的自信并不意味着两人能平安无事地享受二人世界,但她仍愿意享受这种自信给她带来的安全感,愿意抓住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与他共处,哪怕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哪怕只是昙花一现的幸运。
最后,又一次被人背叛的Dillinger眼睁睁地看着Billie被警察抓走,他的眼睛红了。
最后的最后,警察告诉Billie,Dillinger临死前的最后一句呢喃是“bye-bye,blackbird”,她流泪了。
有人认为这个故事是一见钟情的完美表率,就像泰坦尼克的剧情一样,曾经彼此陌路,之后却可以为你生为你死。
末路逃亡,乱世相依。
看着他们的故事,我更多地是感受到了一种霸王别姬的悲壮。
这种爱情,无法复制。
——————————————————————————随着影片里的大盗一个接一个地死去,Dillinger渐渐形单影只,成了一只孤雁,有心抵抗,无力回天。
他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命运,虽然心有不甘,虽然无可奈何,但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就像Red所说:I got a feeling that my time is up.And when your time is up,your time's up.......You gotta let go,John.
Johnny Depp总是能让自己的个人魅力超越影片本身,尤其是片尾,旁若无人,大义凛然,浑身是胆,独闯龙潭,谁能想到被通缉的大盗竟然能自投罗网,大摇大摆地神游芝加哥警局?
最后,借Clark Gable的片中片抒发胸臆,如此枭雄,岂能终其一生于污秽的牢狱之中?
更难得,John Dillinger还是个有情有义之人,一句Goodbye Blackbird告别爱人正可谓爱钞票,更爱美人。
只叹Christian Bale择片不慎,近期数部大片虽均有出镜,无奈风头尽数被抢,本片中的Melvin局长又是个平庸之至的角色,想象中与Johnny大秀对手戏的场景被没怎么出现
一个特立独行的银行劫匪,他充满了幽默、浪漫且迷人的气息。
他抢劫银行时,被挟持出去的美女MM冷得只打抖.他看见后,就把穿在身上的高纯羊毛风衣披在了她的身上.被挟持的美女MM深情的回望......然后他带着钱和同伴潇洒离去。。
他第一次向自己喜欢的姑娘所作的自我介绍,“我叫约翰。
迪林格,我是个抢银行的。
…… 我出生在印第安纳州莫斯维尔的一个农场。
我三岁时母亲去世了,爸爸经常揍我,因为他不懂得更好的教育方式。
我喜欢棒球、电影、上等衣服、速度快的汽车、威士忌,还有你。
”我不想通过这部电影讨论什么正义与邪恶,什么邪不压正,什么道德与法律。
自古兵兵匪匪,匪匪兵兵。
对正义的认识,只不过是角度的不同罢了。
那么让我这个女性在爱情这个角度上面评价一下这个男人。
补充一句,不喜者,现在就可以关掉页面。
那个只是吧台接待员的女主角比莉不相信一个看上去那么绅士的男人会对自己一见钟情,自卑地对迪林格说“你看这个宴会的女人都鄙视地看着我,因为我身上穿的只是20美元的衣服。
”而迪林格说“她们看中的是一个人从哪里来,而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一个人要到哪里去。
我们可以自由的跳舞,开心的笑。。
”作为一个抢银行的大盗,他完全可以马上说我给你买十件价值连城的貂皮大衣,谁敢瞧不起你。
可是他没有,他慢慢的和女主角坦然地跳舞,告诉她我们在意的是一个人将往哪里去,教一个女性如何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现在的男人只会在物质上满足女人,用很多很多的钱去俘虏她们,而不懂如何去安抚她们内心的胆怯和没有安全感。
再多的华衣又如何,一个女人从心里就是卑微的,那么再多的衣服也满足不了她。
有很多影评说,这部电影完全是典型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或者说有钱就可以俘虏一个女人。
错了,影片中迪林格抢了那么多银行,女主角从来没有心安理得拿过他的一分钱,相反是一直担惊受怕,甚至被捕审讯,惨遭殴打,但是她仍然一脸坚决的爱他,对那些警察说:“懦夫!
你们连看他一眼都不敢!
所以才让他逃跑了”这个男人的气场有多么强大。
很多男人给女人一个虚假的承诺不能实现,最后找种种借口推脱。
当一个银行抢匪奢侈地对一个女人说:“我要永远和你生活在一起!
”。
“我一定会在你的怀里死去。
”连身为观众的我,一瞬间都觉得幼稚,心想这个男人又在用花言巧语骗女人了,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警察终结了,还敢说这种誓言。
可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坏男人的敢作敢为,一个坏男人为自己女人生死都不顾的勇气。
很多时候女人不是看你承诺实现了多少 ,而是你为承诺付出了多少。
在迪林格第二次越狱之后,他冒着被抓的危险打电话给女主角说“我要来找你,我来接你,我们一起走.”.女主角已经被警察监控,她极力拒绝阻拦,迪林格用不容反驳的语气回绝:“你知道我的,我绝对不会放下你。
”如果他是普通的坏男人,完全可以马上远走高飞,女人算什么,哪里都可以找一大堆。
可是他真的回来接她,甚至为了准备好和女主角未来生活的钱,冒着极大的风险,再次去抢银行。
这不是大男人主义.也只有这样.才能更让女人有着不会被动摇的安全感.她不是因为他帅而爱上他.她不是因为他有钱爱上他.她不是因为他高大威猛爱上他。
女人之所以会爱上坏男人.是因为,他在自己面前表现的如此的坚决.不容你任何喘息的机会,而你也不想喘息..尽管他最后死了。
没有死在女主角的怀抱,没有和她永远在一起,而是在电影院门口倒在警察的枪口下,尽管他知道有警察埋伏。
已经知道逃不掉,所有的同伴都死了,自己深爱的女人被连累着被警察整天监控,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于是他选择了被动的自杀方式。
『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
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然后他倒在地上,用微弱的语言给那个警察说:“帮我带话给比莉,goodbye black bird”.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样猖狂的一个男人,一个对生命和死亡充满理想的英雄分子。
他所给与自己女人的爱情也是那么的坚决勇敢。
下载这部电影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没认出封面人物是谁。
所以在硬盘里放了一个礼拜没理他。
电影开场我都开始慢慢欣赏枪声的时候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发现主演是德普!
惊喜是一个连一个,我居然又发现了克里斯蒂安.贝尔!
我这个汗呐!
两大我几乎是最喜欢的型男主演这部片子,我得使劲定神才能注意剧情啊!
电影拍的是不错得,排除两大男主角的因素也是。
故事是由真实事件改变,边上有介绍。
约翰本来毫无弱点,却因为爱情而露出破绽。
我总觉得影片是在刻画约翰的大侠形象,他虽然强国家的钱,却不抢民众,尽量不伤害民众。
在被捕时居然还能冷静的越狱,真是一代枭雄啊!
最后被击毙的时候,我觉得其实他是有预感的,只不过他败势已程,不愿再挣扎了吧。
愿赌服输也是一种勇气。
Beybey,blackbird~
导演评述版后感叹真实的力量。世上还有几个男人能Man的出其右。。
一群眼熟的龙套,lost女,channing,英国短发女,闷死了,声音还小。。最近每部片子都有歌迪亚,晕了,法国帅哥小男友要被甩了呀
难道犯罪片都这样的?
蠢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有点无聊
Johnny Depp Sucks
Tell Billie for me,bye-bye,blackbird。
有点传神
搞这么复杂干嘛,给我30城管,三天搞定Dillinger
我不是美国人,所以没共鸣
剪辑有点不好,观众亦在没有太大个性的面孔还尚未认全之下就稀里糊涂的看到配角一个个的死去……
要是没有不断地缓冲,我会更爱它...
绝对少儿不宜
乱套了。如果不是depp撑着 整出戏都得砸
贝尔的戏份应该更多一点艾 把握得好的话没准是部新世纪的盗火线
个人秀。可能是德普最硬汉的一部戏。前面的tension控制得不错,可惜结尾有些无力
I'm a sucker for shaky camera/period pieces.love the film walking the thin line between romanticized&realistic depiction of gangsters
嗯,这家伙很牛。
拖沓,浪费了好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