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艺术家,说自己在八十年代坐过牢。
酒酣耳热,一桌人都笑听他讲牢狱中的趣事。
他说自己那年才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坐牢最难受的是想女人,想得发疯。
有一次在操场上列队跑步,他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女人,顿时激动起来。
当他跑到那几个女人跟前时,突然闻到其中一个身上的女性荷尔蒙味,他一下子失控了,像一头疯牛般狂奔过去,一把抱紧那个女人,像吸血鬼那样,在她脖颈间深深地、猛猛地吸了一口。
啊,那一刹那,他说有一股东西仿佛从脚底直冲脑门,把他整个人奇经八脉都打通了。
在场的女孩被他挤眉弄眼的夸张讲述逗得哈哈大笑。
看《芳华》,不知怎的,我又想起他,想起他说的那股“女性荷尔蒙味”。
电影不难看,也有人感动啜泣。
但问题不在于好不好看。
冯小刚在“张艺谋化”,这样说不精确,应该说那一代男性导演,在经历了最初个体化的自由表述、百花齐放后,开始回溯自己的精神母源——集体主义审美。
其中以张艺谋为代表。
集体主义审美有几大特征,一是高饱和度、高视觉冲击力的大色块,二是高重复性的口号和画像,三是高统一性的动作仪轨。
革命年代的忠字舞,满街红色标语和毛画像,这种记忆是深入骨髓的,变成几代人的民族性格,沿袭到今天就是奥运开幕仪式上的人海战术,成千上万人做着同一个动作,形成巨大的视觉震撼,而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是不重要的、可被替代的,他们是细胞,服务着首脑。
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大面积的红色,红旗、红墙、红背景的毛像,如花似玉的文工团美女在红色里唱响青春,在泳池边展示雪白的大腿。
导演的用意是直白的,他不是在沉淀、反思、批判、怅望、否定,或者什么曲折幽微的表达,他只是在单纯地重温旧梦,梦里有他念念不忘的文工团女兵,夏天穿着的确良,露出洁白光洁的脖颈,一股女性荷尔蒙气息——在那个时代,她们不是他的。
冯小刚自述这部电影的由来和他当年在文工团的经历有关,原著和编剧严歌苓也在文工团待了十年,萧穗子这个角色有严歌苓本人的影子,严在原著里,把自己当年的经历(被恋人检举揭发)安在了她身上,让她代表自己说出许多对往事的思考。
编剧和导演在面对同一段历史时,视角是天然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严歌苓的角色正是冯小刚当年垂涎而不得、试图通过电影再次意淫的。
多年后,功成名就的冯小刚邀请一位当年的文工团姑娘来订制剧本,再通过一场盛大的选秀挑选出“冯氏文工团”,拍成这部电影,这场行为艺术的含义超过了电影本身。
在电影进入视野之前,导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女演员,要求能歌善舞、美貌、非整容,他要符合自己记忆的天然美女。
在角色确定后,观众看到了一套照片,幸运的女孩们穿上导演念念不忘的白衬衫,露出幸福笑容,而照片上也特别标注了这些美丽面孔的特征,如:吊烟眉、丹凤眼、微笑唇、精巧鼻……美被一把标尺具象化了,被缺乏尊重地、赤裸物化地展示出来,却没有人感觉有问题。
这些被甄选的女孩在这些照片里、在电影后的各种采访里,露出与当下时代有些错位的、春风得意的笑容,也确实像红色时代重现。
在我幼年的模糊记忆里,父母曾经暧昧地讨论过一部电视剧《红颜劫》(估计没几个90后知道),并且提到一个我当时不解的名词,林立果选妃。
中选的女孩是南京军区的舞蹈演员。
这段历史,冯小刚应该知道。
那是更真实、更残酷的芳华,背后埋葬的青春难以为世人所知。
几十年过去,冯小刚反倒用电影镜头完成了一次精神选妃,骄傲地告诉全世界,权力时代他没资格做的事,资本时代,他有了。
冯裤子出息了。
作为世界上极少数有文工团的国家,这个群体的属性是模糊的。
无论导演和编剧本身都有理由去怀念她。
在动荡岁月,文工团就是乌托邦,除了物质上的相对保障,也与激烈的政治冲击保有距离。
对文工团的怀念,先天地带有柔光滤镜,注定了它不可能是一部“写实”作品。
在时代里沉沦、被毁尽芳华的是一代不可言说之人。
是与何小萍父亲同龄、在各种运动里尸骨无存之人。
回顾历史,就算不刻意着笔于血泪疮痍,至少也不尽是蓝天红旗、青春玉腿。
时代的痛楚在这里被最大限度淡化了。
电影里,高干子弟郝淑雯骄傲地宣称,“江山都是我们打下的”。
在文工团快要解散的时候,她和另一个高干子弟迅速走到了一起,走进了新时代。
戴上墨镜,穿上牛仔裤,下海经商致富。
芳华逝去对她们来说是时代创痛吗?
不是。
郝淑雯们不曾吃过时代的苦,她的怀旧是人人皆有的青春感伤。
旧时代她是既得利益者,新时代她依然是。
而作为第一男主角的刘峰,从贫困的剧团里翻着跟头上来,在文工团只能靠学雷锋立足,靠给有北京背景的同伴当快递积攒人缘。
最终被时代彻底抛弃,彻底放逐,只能辛酸地过完一生(原著里因病去世)。
问题是,对这种因时代、制度、阶层造成的悲剧,编剧和导演是持同情弱者、批判时代的态度,还是顺理成章认同其逻辑合理性?
一个情节:退伍多年后,时髦的郝淑雯在街头偶遇刘峰,他正为讨回拉活的小车被城管推搡,一只假手掉到了地上。
郝淑雯目睹了这凄凉的场景,为他仗义执言,垫付罚款。
下一个镜头,她看着刘峰的背影,和萧穗子开起了玩笑:林丁丁中年发福了,现在让刘峰用假手摸都不愿意了吧。
两个人就这样欢畅地笑了起来。
她们的战友正因为那一次触摸,毁尽芳华,到头来却成了玩笑的话题。
我在想,冯小刚到底知不知道,这段玩笑是非常恶毒、非常残忍的呢?
残忍来得如此直接,如此轻浮,实在无法让人感受到导演对此有任何否定态度。
他也许只想借这一幕来自嘲,他迷恋的文工团女神终将发福,一代人的芳华终将逝去。
这种感叹远远超过对那些被时代埋葬者的悲悯。
原著小说里,严歌苓让刘峰说了一段类似“国家不再需要咱们了,我不下岗谁下岗”之类的体恤温言。
瞬间让我想到了贾行家的演讲,和黄宏的小品。
伤残老兵的凄凉处境不需赘述,时代抛弃了他们。
谁该为此负责,肯定不是文工团的姑娘。
但在那个封闭的小环境里,萧穗子们直接参与了作恶,欺辱何小萍,驱逐刘峰,这不光是时代之恶,也是每个参与者的选择。
电影没有表达出对时代的反思批判,有人说这是因为审查制度,“如果表达了就看不到这部电影了”。
这种想法太自作多情了。
客观来说,严歌苓的小说比电影丰满很多,至少不像电影,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日美好。
有别于电影创作的男性视角,原著里严歌苓写了对往昔岁月的反思。
不过这种反思并不涉及时代结构、政治体制,也就谈不上时代性的批判。
严歌苓把这一场悲剧定性为人性的问题,类似“人们不能接受平凡,不能接受活雷锋也有平凡的人性,只有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他的善良和平凡”这样的解读,对于刘峰承受的苦难来说,太轻薄了。
严歌苓本身的立场就是轻的,以至于电影也不可能扎根在一个沉稳的地基上。
国家苦难成了一场青春颂歌。
就像今时今日,那些遍布各大城市的公社饭店、毛家菜,服务员穿着淘宝批发的绿色军装,用印着工农兵的搪瓷缸倒茶,墙上依然有革命口号。
一切都轻了,变成了cosplay。
而《芳华》正是这样一场红色时代的cosplay。
借用李伯通的评论来结尾——“那些被阉割的灵魂,只不过恰好青春正盛,才能将那个时代冠名为芳华。
这种怀念具有强大迷惑性,让如今这些可以随意做丰胸手术、对着明星大喊老公老婆的年轻人误以为往日并非地狱。
”
其实,仔细去感受的话,《芳华》是一个非常奇特而分裂的文本:它的前半程充满痛感地讲述了情与性的压抑、讲述了集体对个体的禁锢和遮蔽、讲述了青春无处安放的火焰如何被燃尽在那些虚妄的信仰和荣誉里,这种痛感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过去相比,我们正在生活的当下,是自由、开放、个性张扬的,当下有多少正常,回看过去,就能看出多少异常;它的后半程充满哀感地讲述了英雄主义的死亡、拜金的横行、欲望的脱缰以及那些最美好的祈愿是如何被封存与埋葬,这种哀感同样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当下相比,他们曾经生活的过去,是单纯、洁净、赤子之心的,过去有多少希望,检视当下,就能看出多少失望。
也就是说,《芳华》先用一个今天的立场去嘲弄了昨天的荒诞,又用一个昨天的怀想去鄙夷了今天的市侩。
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塑造出刘峰的光环,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那个时代里,刘峰也很突兀;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酿造出何小萍的悲剧,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下一个时代里,何小萍也没有得到救赎。
有人说,这就是《芳华》最大的问题和悖谬,冯小刚也好,严歌苓也好,都在执着地唤起某些不属于“此在”的东西——它讲述了若干个时代,致敬了若干个时代,深情地凝望了若干个时代,然后,又薄情地虚无了若干个时代。
可我倒认为,这恰恰是《芳华》最动人的任性。
它讲了太多刻骨铭心的体验,这些体验充塞于所有的时代,却又不特定地附着于哪个具体的时代。
你永远都说不清自己置身的时代,是最好还是最坏,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面临过的疑难?
过去很失常却也很超常,今天很正常却也很庸常,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沦陷?
有人说它批判力度不足,其实,它压根没有去批判,就像它没有去讴歌一样,它只是在放任自己进入和浸入一种情绪——当你为前尘往事踟蹰怅然,你又哪有余裕去讴歌和批判?
世界上有一句最没用的话:在我们那个时候。
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把它挂在嘴边。
你曾以为可以在那顶名叫青春的保护伞下永远纵情歌唱,你曾以为这世上最严重的事情无过于在邓丽君的歌声中拥抱了自己暗恋的姑娘,直到有天你踏上战场,目睹子弹穿过自己的动脉或者别人的胸腔,直到集体猝然解散所有伙伴星散远方,仔细想来,谁的青春不是这样,或是最盛大的开场与最潦草的落幕,或是最不经意的邂逅与最刻意的岐途,谁不是在被迫长大中褪去芳华万丈,变作不忧不喜,学会对岁月不卑不亢。
岁月如激流一往无前,生活在这湍急的两侧静默地站成了岸,逝者如斯夫,最深的幻灭里,只有抓不住的回忆和等不到的未来,才会被美化得如此一厢情愿。
我们之所以既不满昨天又否定今天,我们之所以在今天打捞着昨天的遗珠、在昨天盼望着今天的日出,那是因为我们心中闪烁着某些永恒的、既无法被昨天所诠释、又无法被今天所覆盖的辉光——这种辉光,大概就该被命名为“芳华”。
许多电影作品遭遇“不走心”的诟病,往往是因为在博取观者的票房投资之时,缺失了作者自身的情感投资。
感动自己的,未必一定能感动他人,但感动自己往往是感动他人的第一步,或者说,必备前提。
张艺谋很喜欢整画面、陈凯歌很喜欢谈哲学、冯小刚很喜欢讲故事,因为很喜欢“讲”故事,所以之前的他,大多与电影之间保持着某种抽离感——我只是在转述一些东西给你们听、并且尽可能转述得声情并茂、栩栩如生——即使是他最扎心的那几次尝试,《唐山大地震》让你觉得很凄惨、《1942》让你觉得很沉重、《我不是潘金莲》让你觉得很愤懑,但凄惨、沉重、愤懑,照样都是“让你”层面上的情绪,这份“让你”执行得很到位,然而执行者本人在哪里,渺无踪迹。
这次不同,这次的冯小刚无处不在,这次的冯小刚无从自拔。
当然,如果他能先堕入、再抽身,既深入、又抽离,一边无保留地言说自己的在场,一边用冷静的反思和审视拆破当局者迷的幻象,那电影无疑会在精神高度上更加接近于不朽。
但是,无法冷静、无法抽离、无法平和与淡定地言说、无法言说得准确而清晰,抽不出来、跳不出来,情愿糊涂、情愿泥足深陷,这也是一种动人的真实。
毕竟,一旦事涉青春,从来都无关理性。
所以,冯小刚在《芳华》中一直表现得很拧巴也很摇摆:先用生硬的旁白视角开讲别人的故事,反复以画外音与第三方台词来切入重要角色的心理动机,再强行给视点人物添加一段感情线——这场关于他最迷恋的那段往事的呓语,恍惚到压根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人称。
那泳池边的纵身一跃、那排练场上的载歌载舞、那散伙饭的把酒高歌、那心照不宣的眼神和两小无猜的耳鬓厮磨,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那一群人对一个人的恶意、那张被撕毁的军装照、那副被垫高的乳罩、那关于出汗和馊味的歧视和流言、郝淑雯的优越感与挖墙角、林丁丁的落井下石与精致的利己,这同样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
这两者前后不一彼此拆台,没有关系,世界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泾渭对立,谁的过去不是一片模糊的、却又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灰色地域。
没有绝对可恨的人,只有绝对可怜的人与绝对可悲的人;没有清晰的敌方,但所有人都在一个无物之阵里浴血沙场。
电影整个设定流程,无非是最标准的校园题材叙事结构,封闭空间内遗世独立般的少年群体,夹杂着几个影影绰绰的男孩,美好得一如人间的天国,直到某个外来者降落,涌动的暗流变作显性,很多心照不宣的平衡与保留,纷纷被打破。
有勾心斗角、有欲言又止、有傲慢和偏见、有校园霸凌、有明暗不定的温存、有若即若离的隐藏。
然后,所有人被迫离开名叫“年轻”的乌托邦,在丛林法则的社会里被时代的铁蹄碾碎,理想主义顺理成章地死亡,曾经的众生平等都不过是少年的幻象,有人从英雄变成边缘者,有人从边缘者变成英雄,世界从一辆牛车变成一路飞马,然而你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和身手跨上它,每个人都无法持续待在自己之前认定好的原点上,人设变得脆弱不堪。
时代色厉内荏,外部强大而内里空洞,欲望则与之相反,沉默寡言地在暗处野蛮茁壮。
可是,相比于许多拿腔拿调的、一脸风尘气的国产青春片,它带着许多粗糙的毛边和灼人的火焰,跃动得如此理直气壮。
就好像前一个小时里,那反复出现的雪白的肤色,以及突起的胸脯和臀部,竟然没给人以情欲或肉欲的感觉,你所目睹的,只是一种身体被成长所激活时、肆无忌惮的华美盛放。
上一次看到这种让人兴奋的暖色调,还是在姜文的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只不过那是一种男孩们的放纵和张狂,而这次,满满的,心里飘着只有两个字:真好。
它错失了一些“正面强攻”的机会:比如刘峰在被定义为英模的、惯性奉献的前半生里,在林丁丁身侧曾经经历过的性觉醒和性压抑(想想那些晃眼睛的青春的女体可能引发的少年男人的悸动),再比如何小萍在英模报告团宣讲现场的精神崩溃,一面英雄旗帜最终坍塌而一面英雄旗帜提前坍塌,这原本可以与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时她在草地上的独舞,和小站长凳上他与她的依偎,共同构成一组可堪载入影史的经典镜像——这两人都是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里赤身入场的无背景者,一个用无限示好来自救,一个用无限封闭来自保,最终,却只有他们遭遇了提前的流放,在枪林弹雨中走到了最前沿的地方。
它的美术、摄影、服装、配乐,都非常漂亮——冯小刚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来并不以这些技术环节见长。
当然,这些技术环节塞得太满、煽得太用力,好像也是问题。
它有很多修剪的痕迹,有很多语焉不详。
它的柔光滤镜用得太多太滥。
它没有原著那么深刻,稍显避重就轻(我并不喜欢用文学原作来衡量电影的优劣,毕竟每一种艺术样式都带有其本身的逻辑自洽)。
但是,它依旧很打动我。
它的缺点可以条分缕析、做细致入微地罗列和阐明。
可它打动我的地方却无法言说,因为那只是一种氛围、一种韵致、一种感觉、一种状态时态生态和语态。
因为它的混乱、模糊、分裂、拧巴,无限接近我们每个人试图回味、试图勾勒、试图粉饰、试图掩藏的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一群很少感受出走心的观众,最能捕捉到走心,也最宽容于走心。
作者信息:微信公众号:邵邵的私人书斋新浪微博:@聆雨子豆瓣&知乎&简书ID:聆雨子
《芳华》打动我的细节,就是那两个放在饭盒里的西红柿。
对,就是那两个出现过的西红柿。
电影《唐山大地震》中,馋得娃儿想提前吃的西红柿代表着生活的亮度和新鲜度。
可是,一场天灾毁灭了家人,毁灭了亲情。
在无情的灾难面前,只有做无情的选择。
有了选择,就有了伤害。
当失而复得的女儿出现在面前时,妈妈伤心欲绝: “这十八年你都躲到哪儿去了?
” “你就这么恨妈妈吗?
” “你十八年前要吃的西红柿妈妈都给你冰好了。
” 这些不是电影的原话,只是我依稀的记忆。
太痛心的画面,不忍心温习。
那个时候,作为《唐山大地震》导演的冯小刚还没有上拉斯蒂涅上过的人生第三课,他对西红柿还充满期待。
在影片中,他让徐帆饰演的妈妈保留着希望,希望用一盆井水镇过的西红柿来向天地求得和解,向自己无奈之中伤害的女儿求得和解。
不过,冯小刚已经开始了绝望,陈道明饰演的养父一个人孤独地数着日子,他也想知道,自己那么疼爱的养女都到哪里去了!
一切,现在,都有了答案。
都走了,不在了。
和解无望了。
冯小刚将那一盆西红柿变成了一盒西红柿,让举轻若重的情节变成了戏谑和调侃。
从食堂顺出来,给心仪的女孩儿吃。
心仪的女孩儿香香甜甜地吃着。
那种香甜就是生活的温度和深度,没心没肺的香甜,没心没肺的温度,没心没肺的亮度和深度。
吃完之后,故事依旧。
一代又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虚掷”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雷锋也有私心,雷锋也有爱欲,更让人失望的是,雷锋也有绝望,也有木讷。
于此同时,大家依然各自活在各自的信仰里,高干的女儿嫁给了高干的儿子。
这位此前不愿意说自家身世的痴情男孩最终还是靠着身世赢得了美人的芳心,也就是操蛋的爱情。
那个因为仰视“雷锋”而鄙视刘峰的林丁丁从来不会认为她诬告了刘峰,她毅然嫁给了华侨,去了国外,胖成了大妈。
刘峰为什么做雷锋?
因为他来自基层。
何小萍去看望即将下伐木连的刘峰时,刘峰自己道出了这个经历。
就像旁白说得那样,只有始终不受善待的人才能够识别善良并尊重善良。
只有在基层滚了无数身泥流过无数次血汗的人才知道真情的可贵,才能那么长久地付出真情。
可是,在付出真情的同时,刘峰也渴望着爱情。
为了爱情,他也曾经纯情,曾经天真。
就像那颗西红柿,光洁,鲜红。
光洁来自新鲜和稚嫩。
新鲜和稚嫩容易受到污染和伤害。
西红柿在这部片子里,是无数值得回味的隐喻之一。
无数的隐喻最终都指向一个现实,一个充满人间俗世愿望的现实。
在世俗中,这一团红色代表着热烈,代表着欲望,代表着冲动,代表着生鲜……只是代表而已。
没有深度,没有救赎的温度,没有改变的力量。
《芳华》中,只有两个角色最有可能带给我们一个非常老套的大团圆叙事。
可是,他们最终都不是充满我们所期望的所谓正能量的人,都没有做出超凡脱俗的举动。
刘锋铁了心要死却没有死掉,只得隐忍苟活,过着鸡飞狗跳妻离家散的生活,没有孩子,没有稳定的生活,终于攒出一场大病,几乎死掉。
幸亏有了何小萍的照顾,得以延续生命,继续苟活下去。
何小萍呢?
终于逃出了家庭,却逃不出被嘲笑、被愚弄、被欺凌的狗日的日子。
爱着,不敢说;恨着,也不敢说。
终于说了,却不是那个对象。
凭着自己的努力,突然出了名,又发了疯。
发疯之后的何小萍居然又被治好了。
治好了的何小萍如狂人治愈后去候补官职一样继续默默无闻地活着。
再后来,也曾鼓起勇气说出心里话,扑进了心仪对象的怀里,结局也还是那样尴尬。
两人最终镇日活在了一起,却无法彻底走进彼此。
这就是生活。
冯小刚解构了他和编剧的芳华。
不再有期望,没有像《儒林外史》那样安排出民间四大奇人寄托希望,没有像《唐山大地震》那样用西红柿求取和解。
然而,他却仍旧拿出西红柿,仍旧使出调侃、嘲讽的手段。
他没有做出往常那样的努力。
唯一所做的,就是,铸造了一块警示世人的“永不妥协”“一个都不宽恕”的金币。
金币的一面是,生活就是生活,充满了琐屑和杂乱,一地鸡毛,无地自由;金币的另一面是,电影前半程让你笑,让你沉重地笑,而后半场让你哭,让你无法抑制泪水,无法光鲜地走出电影场。
冯小刚的文工团往事、季羡林先生年轻时亦曾代表所有男人表达的渴望一看的女生的光光大腿、邓丽君的挠心挠肺的靡靡之音、高干子弟下海经商拿地皮,等等等等,都是虚晃一枪,两枪,三枪。
三枪不拍案,也不惊奇。
三枪生万枪,万枪戳中的都是一个点儿,那个点儿写着这么一行字:生活就是颗大白菜,从第一层到最后一层,没有质的变化,但是,你还得一层层地剥下去。
千百万别带着希望,你带着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所以,不要再惦记西红柿了。
冯小刚绝望了,他再次拿出了它,径直让演员吃了。
没心没肺地吃完了它们,然后,所有的悲欢离合纷至沓来,一样都没有少,当然也没有多,外甥打灯笼,照旧。
1990年,我出生在广西省崇左市,中国和越南交界的一个小镇。
小时候,母亲告诉我,我出生在崇左原因是因为父亲在那里当兵。
再长大一点点的时候,父亲有次喝醉了告诉我,他和越南人打过仗。
他的战友炸死在他的身旁。
那时,他只有16岁,为了当兵,他谎报了年龄。
从青春期开始,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和他说过话。
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糟糕的父亲。
脾气暴躁、易怒、酗酒。
我甚至觉得,如果我和他的战友有一方要死,他会选是我。
我时常觉得我母亲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她害怕我离开家乡去往北京,害怕我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她甚至觉得我想有所作为是可怕的。
我母亲一直有个极端的愿望,是我能回到家乡一直待在她的身边,哪怕什么事情都不做。
在我稍大一些后,我大概明白,她的恐惧来源于山头那一座无碑的坟。
那个坟,不能立碑。
我小时候,母亲叫我给这个无碑的坟下跪磕头。
我问他是谁?
母亲说你不要问。
我不从,如果不知道是谁,那我下什么跪磕什么头?!
母亲劈头盖脸地就是一耳光。
我恨透了坟墓里那个无名人!
后来,我才终于知道,那里躺着的是我的“亲外公”(我从小有个“后外公”)。
母亲说亲外公是被“文革”打倒的,终日劳动,积劳成疾,最后病死了。
母亲还说,亲外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才子,过年来家里求对联的队伍一直能排到马路对面去。
母亲却没告诉我,亲外公被“斗”死的那年,她只有十六岁。
这些支离破碎的故事大多只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它们从来都无法构成我对我父母的理解。
我理解的父亲,是一个暴躁易怒,蛮不讲理的退伍军人。
我理解的母亲,是一个鼠目寸光,胆小怪异的落后妈妈。
我真的怀疑,他们是否有过像我一样的青春?
他们是不是生下来就这般的惹人讨厌,固执又老土?
后来,我稍稍理解了他们,但却无法和解。
从青春期开始,我逐渐筑起了一座高高的,透明的墙。
我们彼此能看见,却不能拥抱。
我一直以为,我将以这样的方式和他们度过终生。
直到《芳华》。
猝不及防地,那些支离破碎的故事,恍然之间连成了一个整体。
我亲身站在了那个时代,看到我母亲在泳池里绽放光芒的胴体,看到我父亲谎报年龄上战场的恐惧,也看到了我母亲得知自己爸爸去世后的幻灭,和我父亲退伍归来后的绝望。
我终于伸过手,透过那道高墙,摸到了我的父亲和母亲悲凉的双手。
感谢《芳华》,一个冷静而克制地讲述了一个快要被遗忘的时代的故事。
原来,他们也有过鲜活而明亮的肉体,有过炽热而浓烈的爱情,有过直纯而不凡的梦想。
当变化来临时,没有超级英雄,没有主角光环,没有逆天大反转的情节。
时代的车轮碾压而过,善良是微不足道的一滩泥土,被万人踩在脚下,也为万人留下希望。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1前几天,和丈夫一起看了电影《芳华》,真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电影中文工团的那群姑娘个个年轻鲜活,美丽动人,那种青春勃发的感觉透过荧幕让人内心为之摇曳。
除了画面美,故事也好,讲了几个年轻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之下,每个人不同的命运和最后的人生归宿。
电影中由黄轩扮演的刘峰是个绝对的好人,人称“活雷锋。
”每次到北京出差,给战友们捎东西,大包小包地拎着回来,又一一分发下去,不怕麻烦,不怕辛苦;食堂里吃饺子,南方的战友不喜欢吃饺子,他就为其煮一碗挂面;破了皮的饺子没人要,他就打了一碗饺子皮吃,战友的手表坏了,他带去北京修,因为太名贵,没人敢修,他便找书学习,自己研究,动手修好;团里的脏活儿累活,他都抢着干,就连团里的猪跑了,别人找他帮忙,他立刻放下碗筷,就去追猪;战友家庭条件不好,国庆要结婚,买不起沙发,他就从七月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熬夜帮战友打好了一对漂亮的沙发;因为年年评为“学雷锋”标兵,又因为参加抗洪救灾时他冲在前线伤了腰,没法再跳舞,组织给他上大学的机会,他却把千载难逢的机会让给了更需要的战友,自己在团里干着打杂的活儿。
这样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个道德榜样,因为某一个夏日的晚上,听着邓丽君动情的歌,按捺不住自己内心蓬勃的情感,向团里漂亮的富家女林丁丁表白,并一把抱住她。
因为被经过的战友看见了,林丁丁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怕别人说她“你腐蚀我们的活雷锋”而告了刘峰耍流氓。
刘峰被诬陷后,调查人员在问询过程中不断引导和暗示,变相逼迫刘峰承认自己耍流氓的行为及细节。
那些接受他的好的战友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话。
因为这件事,刘峰跌入谷底,从文工团被下放到了伐木连。
人们接受不了“活雷锋”也有私欲,也在心里盼着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跌落神坛,以致大家急于与他划清界限。
离开文工团时,之前受过他帮助的战友,没有一个人为他送行,只有家世悲惨,在文工团遭受欺负和排挤的何小萍去送他,因为“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丢掉了一只右手。
改革开放后,他在海南靠蹬三轮车卖盗版书籍为生,车子被联防办扣了还被讹诈,那时的老婆还跟着长途司机跑了,生活窘迫、艰难。
他的命运让人感叹:“好人没有好报!
”
2为什么刘峰的善良,他对战友的好与付出,没有得到他人的回报,没有被人感激、尊重和珍惜?
因为刘峰的善良与好是没有边界的,缺乏自尊自爱的底子,是一种自卑,是一种讨好的姿态。
电影里这一点描述得并不是很明显,比如他吃破了的饺子皮,他说自己吃什么都一样,破了皮的饺子也要有人吃;比如他把上大学的机会让给别人,在团里做做修修道具的打杂工作,他对政委说,他觉得自己干这样的工作挺好的。
这反映了在他的内心里,他觉得自己只配吃没馅的饺子皮,只配做做打杂的工作,不值得,也配不上过更好的生活。
原著里这一点展现得更明显,刘峰的父亲是个木匠,他从小在农村长大,相貌平平,身高最多168(黄轩比真实的刘峰高太多,帅太多了),在文工团里,官二代、富二代、长得好看的人扎堆,他的出身低微,内心自卑,完全没有存在感。
也许在他看来,只有通过不断对别人好, 不断地让自己去牺牲和付出,压抑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私欲,成为一个道德上的完人,一个组织上认可的“活雷锋”,才能融入集体,才能在这个集体里有价值,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但是这样低自尊讨好的姿态,别人只会一边在表面上认可他,赞扬他,享受着他的付出(遇到坏人甚至因此利用和剥削他),一边在心里轻视他,认为他所有的牺牲和付出都是理所应当。
讨好者得不到他人的尊重。
在兄弟姐妹很多的一些家庭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某一个子女为了获得父母和手足的认同,为了在家庭中获取自己的价值,往往会牺牲自己,为家庭成员不断付出,如自己拼命赚的钱都给兄弟姐妹上学、买房,回报父母,可是等到自己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父母或者其他兄弟姐妹对其却很冷漠,家庭其他成员会把他/她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如果他/她不持续地付出,就认为他/她不好。
这就是低自尊讨好者不幸的地方:拼命对别人好,换来的却是别人的理所当然,欲求不满,得寸进尺。
原著中作者严歌苓说:“刘峰,就是过剩的善良”。
刘峰式的善良是一种过剩的善良,这种没有自我没有边界没有底线的善良与付出,不仅换不来别人的尊重,还容易让别人认为你的付出理所当然,不值得感恩与珍惜,甚至让自己背负不幸的命运。
做一个善良的好人是一种选择。
但是当我们选择善良的同时,应带着自尊自爱,带着边界,带着一双能辨明善恶的眼睛。
不要让恶人利用你的善良伤害你。
如果你在帮助别人的时,不幸遇到那种不知感恩,不尊重你的界限,忘恩负义甚至对你生出仇恨之心的人,一定要看清楚这种人其实配不上你的善良,不值得你的付出与帮助。
然后收回你的善良,保护好你自己。
3从人性和人际规则的角度讲,刘峰对别人的帮助和付出越多,别人接受他的帮助和给予越多,别人对他的“恨”“讨厌”就会越多。
因为“一碗米养恩人,一袋米养仇人”。
一碗米这样小小的恩惠能够唤起接受者的感激之情,一袋米这样的恩惠重了,多了,因为施与受地位的反差太大而唤起了恨意。
在施与受这样的关系中,施与者会有力量上的强大感,道德上的优越感,接受者会有弱小、无能和卑微的感觉,而没有人喜欢这样的感觉,也不喜欢自己一直处在这样“弱”的位置上,因此当这个集体里的人越是接受刘峰的帮助时,他们对他的恨与讨厌也就越多。
刘峰越是做一个好人,越是做一个道德上的完人,善良的人,无私的人,别人在他犯错时,落井下石得越厉害。
这是人性中恶的地方。
当他做一个完美的好人时,对于很多人而言,就是一种攻击,让他们看到的是自己的不完美,不好;他崇高,善良,无私,别人看到的是自己的狭隘、丑陋、自私,可是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的这些部分。
对于很多人来说,当感受别人好的时候,就会将自己感觉为不好的;当感受别人不好的时候,就会将自己感觉会好。
他们的人际交往模式往往是扭曲的“我不好你好” “我好你不好”, 而不是健康的“我好你也好”。
他们的心理还停留在分裂的阶段,好与坏的分裂。
好与坏对他们而言是绝对对立的关系,越好对应的就是越坏,而不是好与坏其实可以在一起。
所以,当别人问林丁丁,其他人都可以抱她,为什么刘峰不行?
林丁丁会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
”像萧穗子独白说的那样,“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
”文工团的战友们看到刘峰也喜欢美女林丁丁,也会抱着美女的身体不松手,人们就把他从“好人”直接变为了“坏人”,他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臭流氓,其实他只是做了一件正常人会做的事情。
这与刘峰之前表现出来的绝对的好人有关。
反差太大了,大家都无法接受一个 “活雷锋”也有七情六欲。
但是上海富家女林丁丁享受着被众多男人的追求,在几个男生之间熟练地暧昧着,挑逗着,接受着别人对她的好与付出,又虚荣又套路,不仅没有人说她“坏”,最后她还傍上了华侨,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因为她的表现一贯如此,她就是一个真实的“坏女孩”,而不是一个所谓的“好女孩”。
4我觉得电影《芳华》中刘峰最真实最可爱的一幕就是表白林丁丁的时候,他说:“我才不无私呢,我的私心可大了。
”一个真实的人是怎样的?
是不完美的,有优点,也有缺点,有好我,也有坏我,有无私的时候,也有自私的时候,有光鲜亮丽的一面,也有丑陋不堪的另一面……现在看来,刘峰那时的表白是一个男青年多么正常,多么真实的情感需求啊,可惜他处在那样一个压抑人性,压抑私欲的环境和时代里。
而他很善良,且他的善良又被那个时代利用了,当人们越是歌颂与赞美他的善良,他越被自己的善良所捆绑,越是压抑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真实的情感。
多年压抑之后的情感爆发,就成了别人口中的“臭流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于是,刘峰成了那个荒谬时代的牺牲品。
蒋方舟说:“一个人为他的时代生活的越多,他就与它一道死去得越多。
一个人在自身保持他的本质越多,那他保留的就越多。
”这部电影里面的人物命运让我看到,一个人的命运是家庭背景、自身性格特点和所处时代三者互动的结果。
出身与时代我们没法选择,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选择努力活出自己,活出真实的自己,真实的人性,哪怕平凡,也值得过一生。
当一个人压抑并远离真实的自我,去迎合他人的评价,做一个道德上的好人时,他就将自己贩卖给了别人,只能任人宰割。
在人际关系中,做一个真实的人,比做一个道德上的好人更重要。
这样的人为自己而活,活得真实,活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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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平庸之恶可以达到怎样的程度,如何杀人于无形,我想,《芳华》做了很好的展示。
所以,真的很遗憾,我没有从影片中看出任何纯洁和美好,只看到无数美丽的皮囊下,所包裹着的人性之恶。
人类的平庸之恶可以达到怎样的程度,如何杀人于无形,我想,《芳华》做了很好的展示。
所以,真的很遗憾,我没有从影片中看出任何纯洁和美好,只看到无数美丽的皮囊下,所包裹着的人性之恶。
我是在《芳华》公映一年半之后,才看到这部影片,避开了上映时那些轰轰烈烈地讨论。
但是时过半年,故事里那种无所不在的压抑和挥之不去的绝望,依然围绕着我,令人心悸,并且在无数次琐事的触动中让我的脊背生出层层凉意。
一我现在依然清晰记得看完影片之后的震惊。
何小萍和刘峰,两个平民出身的年轻人,他们在文工团里的遭遇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偷了别人的军装去拍照也好,抑或是发乎情而未能止乎礼也罢,这些实在算不上多大的过错,人的一点点虚荣心,一点点情欲而已。
更何况,对林丁丁有非礼举动的,并不止刘峰一人,那么,为何只有他受到了这般对待?
答案恐怕在于他们的平民出身。
何小萍从来到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就受到了众人的排挤。
表面上,是因为身上汗味太大;骨子里,无非是她背负的出身,处处扎眼。
文工团里的白天鹅们一致向这只丑小鸭投去不屑的目光,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审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而且在这方面,大家相当有默契,不光是女孩,就连男孩也加入进来,彼此不需要联络和组织,就自动站成了同一阵线,对非我族类统一施行冷暴力。
在那样的优越感的压迫下,何小萍的每一件事几乎都成了笑料,都成了她的错。
刘峰自然就更不必说了。
他是活雷锋,几乎是个完人,做人都做到那个份上了,还是被文工团无情地抛弃。
那些赞美过他的、受过他帮助的人们,一夜之间变了脸,忙不迭地和他划清界线。
后来我想,其实刘峰还是有错,他的错不是爱上了林丁丁这样一只白天鹅,而是他误以为一只癞蛤蟆只要会跳舞唱歌、品德高尚,就会受到白天鹅的青睐。
他不明白这只天鹅是属于另外一些人的美餐,而自己根本不配享用。
这个世上,青蛙王子的故事只能是一个童话。
这就是平民子弟在文工团里的宿命。
他们以为进了文工团就算是出人头地(应该说,从军,确实是平民子弟的一条重要出路),然而,无论怎么努力,哪怕和其它人一样拥有青春美貌和高超的舞技,甚至还有了超越常人的人品,也终究是枉然。
军队并非世外净土,来自高干家庭和有各种背景的同龄人掌握了话语权,对底层出身的年轻人从情感、尊严到生命进行了无情地碾压,完全将后者视为玩弄和嘲笑的对象。
从结尾这一幕倒过去看,其实他们的宿命在开头已经注定了。
手里那张撕碎又拼起来的照片,是他们破碎的青春之梦。
二影片的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都有过在文工团从军的经历。
对于两人而言,这段历史中凝结了他们的青春和激情,在半个世界之后回望,一切更是笼罩上了玫瑰色的滤镜。
反映在影片中,就是泳池和告别会这两场重头戏。
一具具鲜活的肉体在池水里翻腾,荷尔蒙几乎要溢于银幕,再加上影片里大量关于少女舞蹈和沐浴的描绘,我们看到冯导用镜头完成了对青春少女近乎迷恋地舔食。
不得不说,他确实深谙直男心理。
然而,看完这一段之后,我的内心相当复杂。
因为整个故事的走向已经颠覆了观众“少女等于纯洁无暇”的认知,我们已经知道那些洋溢着活力的、高傲的白天鹅并非不食人间烟火,恰恰相反,她们堕入红尘太深,满脑子都是各种功利和算计,对于自己肉体的估价也是一清二楚:什么样的人可以摸,什么样的人不能抱。
红颜武装,一刚一柔,在领袖们的注视下,年轻的身姿化身为革命的符号然后,冯导又花了很大的篇幅来拍摄文工团解散前的告别宴:各种气氛的渲染、人物的特写、充满悲情的合唱……每个细节都映照出一个花甲老人对于逝去岁月的叹息——那是他定义为“芳华”的青春。
可是,无论如何,我也无法从中读出“美好”两个字。
人性中本身具有平庸之恶,籍由砖制体制的推波助澜,再经战争的放大,已经彰显出惊人的残酷性和破坏力,其对弱小者的无情践踏简直令人发指。
何小萍的发疯和刘峰的残疾,是时代之恶与人性之恶叠加后的结果。
在他们的悲剧中,作恶者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也没有付出一丝代价,并且在时代转型之后,这些高干子弟摇身一变,成了市场经济中新的成功者,然后又以解救者的形象来帮助已经失去了一切的刘峰。
而从疯人院和死人堆里侥幸存活下来的何、刘两人,不论时代怎样变幻,依然寻找不到亮色的出口。
丑陋的灵魂,就算长着一副天使般的躯壳,也无法令人愉悦,更何况他们所失去的和他们所夺走的完全不能划等号。
因此,当冯导把无限的留恋和惋惜加载在他的怀旧情绪之上,浓墨重彩地渲染芳华逝去的伤感时,作为观众的我,被激起的只有强烈的厌恶之心。
三我知道影片公映时有过热烈地讨论,打出的宣传口号是“冯小刚最好的作品”。
然而在一年半之后,我对此还是心存疑虑。
不可否认影片的题材之出色。
以文工团这一方小小的舞台为切入口,去折射整个时代的风云(要知道在特殊的时代,那里一直蒙着神秘的面纱),再加上对越战争这已经禁忌多年的主题,又配上国庆撤档的风波,让影片非常具有话题性。
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冯导的同龄人大多奉上了各种赞美之词,在闻革后一代中,虽然不乏批评的声音,但也有人给出了“那段历史只要能拍出来并且公映,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其它就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观点。
当然,这也不能说毫无道理。
囿于审查制度,冯导被迫做出了立场复杂的呈现,以致于整个故事一直在不同的叙事角度中左右摇摆:他想对弱者表示同情,又不敢批判伤害他们的人;他想要展现青春的美好,又不得不直面其中的虚伪和冷漠;他试图怀念旧时的光影,又无法逃避那个时代的扭曲和残酷;他想要讴歌刘峰身上人性的闪光,却只能让善良者在冰冷社会中绝望地残喘;他还想通过萧穗子来体现良心的救赎,可是最后却变成了轻描淡写的同情和软弱的施舍。
在美好的青春与残酷的青春之间,冯导试图兼得,却因为两难而显得矛盾重重种种矛盾之处无疑削弱了影片的感染力,所以观众无法指望看到一部深刻且有深度的作品。
《芳华》最大的意义恐怕就在于呈现了那些禁忌的主题:当银幕变暗,灯光亮起,观众给予的也惟有一声叹息,并且再次感悟到一种“好人没好报”的无力。
这种无力,源于看不到任何来自施恶者的忏悔和自省,也源于弱者被施暴时,人类的正义感几乎没有发挥一点作用。
信仰、道德、良知,在冯小刚的“芳华”里寻找不到这些力量。
告别会上,大家的眼泪只为自己而流,一曲《送战友》的悲情合唱,掩盖了自己对“战友”曾经的伤害。
萧穗子作为唯一尚有同情心的人,支撑她行为的也并非是负罪感和批判精神,而是一种兔死狐悲的感同身受——在她那一厢情愿的爱情之花,被两个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轻飘飘地斩落之后,她突然开始怀念起何刘两人的不幸来。
正如她在影片的旁白中所言:未被善待的人,最容易发现善良并珍视善良。
可是,对于善良,仅仅珍视就足够了吗?
守护善良的勇气呢?
拷问良心的真诚呢?
冯导和严编剧都没有追问下去。
既然没有人意识到自身的恶,当然也不会有人做出反思,更不会有人去道歉、谢罪,进而去弥补和补偿。
帮刘峰交的那一千块罚款,完全不足以抹平人性丑恶留下的伤疤。
在他和何小萍的遭遇里,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是帮凶,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更令人悲伤的是,经历了闻革在精神上、战争在肉体上的双重打击之后,人到中年的他们又面临着第三次碾压:物质上的贫困。
和那些已经腰缠万贯、功成名就的昔日战友相比,他们输得如此彻底。
四120年前,列夫·托尔斯泰推出了自己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复活》,讲述富家公子聂赫留朵夫引诱了女仆玛丝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沦为妓女。
多年之后,当他以陪审员的身份在法庭上重新见到深陷官司的女人,良心倍受谴责。
他不仅为她奔走伸冤,还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罪过,在上诉失败后,还陪她一起流放西伯利亚。
据说,小说取材自真实的事件。
难道,在一个多世纪之前的沙俄时代,真的存在过这样一位具有忏悔精神的富家公子吗,甘愿用自己的下半生来为年轻时所犯的过错赎罪?
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是,从闻革中走过来的那一代人,几乎没人做同样的事。
或许,正由于这样的案例太过缺乏,以致于电影工作者都不敢展开这方面的艺术想像,毕竟,艺术是源于生活的。
只能说,是贫瘠的现实让冯导们失去了成为托尔斯泰般大师的可能。
但是,至少《芳华》提供了另一种维度的闻革场景:你以为十年动乱里只有抄家、批斗那样的歇斯底里吗?
不,残害人的,也可能是洒满阳光的文工团里,有着银铃般笑声的女孩和仪表刚正威严的领导。
女孩们靓丽的脸庞如鲜花般绽放,青春洋溢,动人的舞姿配合激情的口号、铿锵有力的发言,一切都如此美好,仿佛这里是隔绝了俗世喧嚣的天堂。
但是,美貌背后的丑陋更加触目惊心,打着正义旗号的欺骗更具毁灭性,当政委设下圈套,以冠冕堂皇的说辞把何小萍强行送去前线,我们看到她的嘴角浮起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
心目中神圣的殿堂彻底崩塌之后,她已经洞穿人性最深的黑暗,那一刻的心情超越了愤怒和绝望,只剩下对卑劣者的不屑与轻蔑。
此时的何小萍,仿佛法庭上的玛丝洛娃,在经历太多苦难之后,已经坦然面对即将被流放的命运,她就如污泥中萌生的莲花,放射出夺目的光芒,闪耀着对疯狂、恶毒的人性的鄙视。
这一段月下独舞广受好评。
疯了的何小萍终于成为自己世界里的主角,也许,在癫狂的年代,唯有发疯者才是快乐的。
托尔斯泰把小说取名为《复活》,无疑他看重的是中年之后的救赎;而冯小刚献给观众的是《芳华》,说明他更在乎对青年时代的怀旧。
在半个世纪之后,重新审视这一场体制、时代与人性互相合谋、吞噬平民青年血肉的行动,我们的艺术家交出了这样答卷,这真的是冯导“最好的作品”吗?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部电影有关于时代,有关于冯小刚的个人情结。
但我觉得,剥离开时代关于人性的部分更加打动人……看完冯小刚的新电影《芳华》,和几个年级相仿的好友讨论:善良的人是否会被温柔对待?
我们的答案在第一时间几乎异口同声的给出——“并不会”。
2017年末吃了30年饭的我们,不敢说沧桑,却也经历了不少人,不少地儿,不少事儿。
迎来送往中,对世界的自恋渐渐消散,适应了幻灭感,学会在和世界的抗争中,不去无用地怨天尤人,而去改变最容易改变的自己,渐渐明白:被温柔对待是一种幸运的偶然,可能和你是否善良毫无关系;是否温柔对待别人是一种选择,可能和对方是否善良毫无关系。
领悟到这个,便是对青春的完成。
而《芳华》里演示的,正是少男少女们从破除信念,到幻灭到重建的“完成青春”的惨痛的过程,这个主题不新鲜,但他们的这个过程因为“时代的加成”而更加残酷。
剥离掉文化运动、1976、自卫反击、小平裁军,主人公们各有各的“美好信念”:何小萍相信“只要当上了兵离开了家,就能得到爱与尊重”,“只要努力认真,就能不被歧视”当她经历了一切,世界告诉她,并不会。
刘峰相信“只要自己学雷锋做好事当英雄,就能被自己的女神青睐”,“牺牲了一些东西就一定能有所回报”,当他经历了一切,世界告诉他,并不会。
林丁丁相信“活雷锋是无私地为集体奉献, 不求回报活雷锋是无私地为集体奉献,不求回报打心眼里为所有人好,就是崇高的神圣的人,不会有邪念和爱情”,当她经历了一切,世界告诉她,并不会。
小穗子相信“爱一个人为他付出,他也会一样爱你,用你希望的你喜欢他的方式生活下去”,“子弹是长眼睛的,善良的人是会有好报的”,“年轻激情与活动,和那个伟大的时代一样,能一直维持下去,凝聚的集体一辈子都不会散”当她经历了一切,世界告诉她,并不会。
……你按照“你以为的世界会变得更好”的方式来行动,但世界回敬你个头破血流。
破除这种自恋的过程很痛苦,如同黑客帝国中吞食了红色药丸一样,看到一个真实但丑陋无味的世界。
我第一次对自恋的破除,来自余华的《活着》。
在学校里,你只要天赋不太差,低头读书就能拿到个好成绩,此时的你会天然的以为“只要努力,世界一定会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但这本书用非常写实的故事告诉你:不,你越努力,事情还是可能越来越糟的。
当你发现:已经糟成这样了,不可能再糟糕了吧;故事的走向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你:不,事情还可以再糟,更糟,超出你想像的糟……是的,你按照“你以为的世界会变得更好”的方式来行动,但世界依旧可能回敬你个头破血流。
所以,世界就是这么黑暗吗?
不,当然不是。
不然,大部分的人估计都要选择死亡了,可为什么人们都还努力的活着?
这个时候,可能还要破除最后一层自恋—— 你把世界想的“糟糕透顶”,本质也还是你自恋中的一厢情愿。
世界是否真的让人绝望到窒息?
并不会。
你可以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但也可以说,天道就天道,万物就是万物,世间万物的走向如同海上的飘萍,影响浮沉的因素不止于风雨雷电大鱼小船礁石暗流…… 如果能用这样混沌的“佛系思路”来解释问题,你会发现:是自恋限制了你的想象力。
当你觉得世界充满虚伪和狡诈,偶然地,还是会有那么些理想主义者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当你觉得周围的人都体会不到你的善良甚至恩将仇报,偶然地,还是会有一些人经历过极深的痛苦的人能感受到你的善意;当你觉得人类都忙着趋炎附势踩着你往上攀登,偶然地,还是会有一些人能伸出手,力所能及的拉你一把;当你觉得经历过剧烈波澜的人都会内心阴暗,偶然的,“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人仍然存在;如果有幸遇到了上面的这些美好,请放弃自恋,感知它们,珍惜它们。
青春就是这样一个,破除执念,道德幻灭,又重建信念而珍惜生命的过程。
当二十五年后,芳华已逝的刘峰和何小萍决定相互依偎,他们完成了他们的青春。
当四十五年后,芳华已逝的严歌苓完成这段尘封记忆的书写,她完成了整个文工团的青春。
当六十年后,出生在大院里的冯小刚拍摄完这部记录他熟悉生活的电影,他完成了一个时代的青春。
时常都感到冯小刚的诚惶诚恐与自相矛盾。
就像他经常语出惊人,但又常常很快认怂,内里其实异常谨小慎微,胆怯又不安。
《芳华》如是。
相比王朔坦然揭露自己青春的狼狈,姜文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用vo点明回忆总有自我欺骗与自我美化的嫌疑,冯小刚的胆怯,是在于不太愿意承认过往的不堪,希望用感性、暧昧来消解一切,留下“岁月静好”的样子。
《芳华》说是要怀缅青春,但冯小刚真正要怀缅的只是那些青春靓丽的女性,这是他当年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
所以这部电影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坏人,但凡有一些遭人诟病的行为,比如林丁丁对刘峰的伤害,便马上以穗子这个第三者角度的旁白补充道:“后来,我终于理解(明白)了……”。
一切行为都被理解、原谅了,剩下的只有泳池和舞蹈室中摇曳生姿的曼妙身影,风华正茂自不待言。
冯小刚擅于隐藏这种人性的“狼狈”,一如隐匿自己的不堪,就像那个塞了海绵的胸罩,虽然原著中说明了胸罩属于何小萍,但在戏中这段却被暧昧处理了。
冯小刚坦言是因为怕令何小萍这个角色显得“负面”,遭到伤害,但其实何小萍在胸罩里塞了海绵,才显现出了她在整个大环境中的自卑和不安,这远比三番四次嘲笑她的体味要有力得多。
但冯小刚害怕将这种“狼狈”公之于众,反而何小萍偷了军装去拍照他就大书特书,因为事件的背后有何小萍与父亲的感情线——只要感性上取得共鸣,便令他不再害怕行为本身的“问题”,这是冯小刚电影里一直以来的逻辑,所以他向来热衷用煽情的通俗技巧来营造共鸣,而从不是揭露人性。
在感性上获得认同,是他致胜的武器,也是令他感受到安全的砝码。
戏中的男性角色们其实也一样。
穗子爱慕的陈灿接受了穗子的金项链做金牙,最后却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这个可能是“渣男”的红二代角色在电影中被处理得相当模糊和面目不清,几乎没有什么深入讨论的空间,剩下的只是他爬上坦克举起小号吹响的优美身姿;原著中写刘峰的手摸到了林丁丁的胸罩扣子,林丁丁大喊了“救命”,但在冯小刚的电影中,这段也被隐匿改写了,刘峰这种人性化的举动在冯看来是又一种“不堪”,刘峰在电影中是遭人诬陷的老好人,他太好太善良了,一切都只是打落门牙和血吞,导演冀希望令观众对其产生同情,这是另一种冯氏通俗剧的情感认同。
所以到最后,刘峰的一切悲剧似乎只是时代的无奈,其只能选择默默接受,一切都云淡风轻。
我并不怀疑冯小刚缅怀青春的真切,甚至乎他这种对于青春的过分美化我也觉得无可厚非,因为他一直是一个通俗剧导演(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在拍一部个人作品或艺术电影),从未是一个锐利的批评家、观察者或作者,他习惯于逃避复杂或负面的人性,他崇尚的是“卖惨”“温情”式的商业逻辑,许是他长期以来的创作习惯和性格使然,就像到了结尾处他一如既往地开始了过犹不及的渲染悲情和大段大段配乐衬底的用力煽情,虽然我十分抗拒这种《唐山大地震》式的催泪方式,但这无疑是是冯在处理电影高潮时最相信的金科玉律。
但在《芳华》之中,这种方式却发生了某种尴尬(一如《我不是潘金莲》),矛盾之处在于这两部电影无法逃避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在《芳华》之中人物有着无法逃避的政治属性(文工团),人物的命运几乎都被时代(政治事件)牵连,而他在美化人物和其背景之余,在处理真正的时代议题时却战战兢兢,想躲避一切这方面可能深入的讨论,排除立场,只希望将一切诉诸于情感。
电影中有意思的一场戏是刘峰在海口遭到警方刁难,乍一看似乎冯不再逃避和隐匿,具备了某种现实主义的批判性。
但戏中其实聪明地安排了红二代郝淑雯为刘峰出气,怒骂了一句“草泥马”,就像《我不是潘金莲》中塑造了几位高山仰止的清官,意在证明一切都是下面的官僚执行不力,依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
这正是冯每次触碰现实议题,总难免遭受批评的原因,因为他看起来那样暧昧不明,立场混乱,让人觉得骑墙。
但其实冯一直无意探讨现实,《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与刘峰在警队遭受的不公一样,在冯的思维中都不过是一种“买惨”式制造戏剧冲突和引发共情的戏剧逻辑,仅此而已。
所以我可以想象冯一再遭遇到审查上困境的尴尬和不安之处,毕竟他已经如此小心翼翼,几近温吞。
这当然与他希望向观众和评论人证明他不止是一个商业片导演的野心不无关系,他想触碰现实议题,一如他频繁放炮一样,是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但他表面是一个无所畏惧的老炮儿,内里却是一个诚惶诚恐、极度缺乏信心和安全感的人,这是他的矛盾之处,也是作为导演始终无法修正的问题。
这也导致了《芳华》在人物塑造上的单薄,躲避对时代的真正讨论,使得这些人物始终缺乏立体和深度,而只是耽溺于某种美化后的情感之中,不无虚假滥情的嫌疑。
尤其是作为时代受害者的刘峰和何小萍,在电影中也只是限于在简单的唏嘘中咏叹,平淡过完一生,将他们的命运就此一笔带过了。
值得一提的还有《芳华》在叙事上的视点混乱,以穗子的第三角度出发,却完全没有塑造好穗子与主角(刘峰及何小萍)在情感上的关系与连结,各自发展,只靠旁白来填补。
穗子看起来像是完全不关心刘峰和何小萍的局外人,由她出发去讲这个故事也就失去了意义。
就像何小萍交待穗子要告诉林丁丁,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她,但一切跟着就没有了下文。
在穗子的世界里,其实只关心陈灿与郝淑雯他们三人的三角情感关系。
说起来这一切不就正像冯小刚的视角么,他拍这部戏其实也只是在乎通俗角度的情感共鸣,并非真正要去关心像刘峰和何小萍这样的悲剧人物或时代议题,在那场很多人为之一哭的文工团解散晚宴上,在驼铃歌的反复咏叹中,是没有刘峰和何小萍两人的,他们就像从不属于文工团一般,在这部文工团的情怀诗中,看似是主角,其实不过是被边缘化、负责“卖惨”的角色罢了。
我不否认《芳华》是近几年冯小刚相对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但他的局限其实依然如故。
在一片赞誉声中,也许他愈加意气风发,愈加自信,觉得可以再拍若干部勇敢的“个人作品”,但予我而言,他始终无法完全诚实的面对自己,始终战战兢兢,他的“勇敢”也不过是再拍一部通俗剧让大家哭一场罢了。
补充一点:许多人都觉得冯躲避对时代的讨论、暧昧是源于审查,那我们在这部戏中究竟应该如何去看待刘峰和何小萍的悲剧呢?
如果时代和国家都没有错(不能说不让说),错的只是小团体(文工团),但冯又将文工团里的所有人原谅、理解、美化,那刘峰和何小萍的“惨”就单纯是“惨”,是《唐山大地震》一般的天灾,那我们在电影中因对二人“惨状”的渲染而滋生的同情、悲切,我们到底是在同情些什么呢?
我们的同情是否有些伪善?
是否是逃避了真实,只是被单纯的通俗剧技巧煽动的自我感动呢?
我不愿意说得太过露骨,如果无法触及时代的真实探讨,至少应该让“人物”是真诚而非矫饰的(即便是他们的痛苦)。
文工团里的人伤害漠视刘峰和何小萍,但文工团解散时大家痛哭,电影意在煽情,有观众在文工团的离别宴席中感动,那我们又在感动些什么呢?
虽然冯小刚在电影中美化原谅了这些人,但在故事中这些人不正是两个悲剧人物的施暴者,或像穗子一般,是对他们的痛苦无动于衷的看客吗?
受伤害的人被忽略就算了,还要自我感动,我想问:有什么值得感动呢?
是否有些虚情假意呢?
所以我并不觉得这些电影的缺陷和审查有什么关系,因为冯小刚无意要拍时代、也无意要关心真正的悲剧人物,他只是需要营造一种情绪、共鸣,来制造通俗的、普罗大众的情绪宣泄,这是他的电影一以贯之的目的,只是他想美化记录的青春正好触碰到了一些时代背景而已,觉得他有什么言外之意,或是表达在审查中遭受了多少委屈,对我而言都是大家对他的误会。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细节是什么?
1.精神病医院,夜晚礼堂外草坪上何小萍的独舞。
很多年前读过黄仁宇《黄河青山》里的一段话,大意是,岁月流逝,悲伤和冷笑竟然可以互换。
当年的严肃而今成为荒诞,而当年的冷笑竟也变成了感伤。
草坪的尽头,那场即将曲终人散的演出正灯火通明,这个穿病号服的精神病患放下了当年集体演出中的紧张,完全沉浸在舞蹈中,真是纯美的感伤和荒诞。
如果电影在此刻结束,也未尝不可。
谁都知道,从此,在中国,时代的车轮隆隆向前,一切都将成为为了忘却的纪念。
电影还是继续了。
犹如生活。
2. 海口街头,刘峰定睛认出照片上的林丁丁,嘴角的那一抹笑。
那一瞬间有释怀,自嘲,怀念,谅解,只是没有了爱恨。
这也算是相逢一笑泯恩仇,一笑间,你我芳华不再,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3. 蒙自车站,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满身风尘疲惫潦倒的中年男人,轻嘲道:什么是过的好?
什么是过的不好?
比起埋在这里的弟兄,我敢说我现在过得不好吗?
天高云淡,风日正好。
还有一只独臂,还你那年未尽的拥抱。
因为这最后一幕,对演员黄轩路人转粉。
——————-很多评论都在讲这个电影不如原小说批判深刻,然而我还是很喜欢这个电影。
冯导是在后来时代的洪流中得益的成功者,因此他有谅解,有妥协。
严歌苓不是王朔,没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无论是萧穗子得知父亲被平反时泼茶大呼,还是何小萍握着父亲临终前从新疆劳改地给女儿织的毛衣欲哭无泪,都是严歌苓们的伤痕。
文工团解散时合唱的送战友踏征程,也是伤痕文学(电影)“带手铐的旅客”插曲,唱彻大江南北。
那个时代的很多青春都是在这样小心翼翼中压抑,在压抑中清醒,在无法挽回的创伤中复苏。
我还依稀记得童年时翻到过家中抽屉里母亲珍藏的翻拍的平反文件,一长串名单里有我外公的名字,他在我出生十年前就寂寞地去世了。
有那么多无法等到的归来。
但严歌苓也有谅解,有同情,有淡忘。
还能怎么样呢。
一回头,轻舟已过万重山。
所谓历史,亲历者往往不适合秉笔直书。
他们只能怀旧,抒情,欲语还休,在感伤中交织着光影,是非短长留与后人评说。
因此,这部电影的缺陷如此明显,但了解的人,也都原谅了。
这是一个时代的广陵散。
电影里的文工团,实在太像是《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了。
霸道的有点仗势欺人的女舍长,像王熙凤。
带头bully何小萍,然后心里觉得自己在伸张正义,毕竟是干部子弟,满眼只看得见自己,偶尔施舍一点儿给友谊,但终归该抢的时候绝不手软,毕竟门当户对呀。
萧惠子很厉害的,父亲尚未平反的情况下,是有“黑点”的,但她左右逢源,既能当巧平儿结识凤姐,也保持了自尊不参与欺负她人,默默喜欢一个人,把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他身上,可以为了他付出一切,也是可以放弃一切的,这是袭人。
林丁丁最可悲了,她被“不是人”的人惦记上了,那个人光彩照人,但他压根就不被当做是一个人,他是榜样,是雕像,是标兵,他是活雷锋呀。
突然一刻,发现英雄也拉屎,还便秘,一害怕,内心自私的小算盘一打,就不管旁人死活了,毕竟对方是活雷锋,自己是弱势,腐蚀活雷锋的罪行她可担待不起,干脆豁出去了,与其让小人欺负自己,不如让小人去祸害活雷锋吧。
跟小人既然不能讲道理,也就只能委屈英雄了,她是作恶,却又是让人极为无奈的初心,否则画风一转,有十分“正义”的人给她剃个阴阳头再赶出去,也是“大快人心”的,谁让她腐蚀活雷锋呢。
何小萍如香菱一样的苦楚身世,从小受尽委屈,她以为自己能像探春一样,跟赵姨娘划清界限,就能在大观园里有自己一席之地了。
但何小萍多了一份自我,敏感的有点“怪”,像林妹妹,她认人心,她懂好坏,她一旦认定,便是一生。
虚伪的政委也懂好坏,力劝腰受伤的刘峰去深造,珍惜机会,把握住自己的前途;可当造人恶告,需要领导出面帮一把的时候,替大家害臊的政委此时不害臊了,缩着脖子看刘峰受处分,这个贾政老爹啊,一身正气,却是欺软怕硬,空架子。
文工团的日子是浪漫的,可爱的,美好的。
刘峰很早就触到了他人生的顶峰,并且这一切都是他靠自己的能力与魅力获得的,可这一切都不重要,都可以推开,毕竟跟心上人一比,这些俗物名声都太不值钱;后来他很受苦,像是被生活欺骗的样子,却又不在乎,毕竟跟被心上人抛弃一比,所受的皮肉之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能推掉大好前程,只为陪佳人,自然在看清楚佳人真实的样子后可以心如死灰。
很感人,哭的最伤心的一幕是断臂后的刘峰重见生病的何小萍,那一幕太感人了,很悲怆。
但若干年后,在小站的再会,却有一种佛性,一种洗去铅华回归生命本质的质朴,很真实,很圆满,很有魅力。
何小萍告诉他,自己当时送别的时候,其实是想去讲一句话。
刘峰问,什么话,当时讲了吗?
何小萍在嘴里含了十多年的话,她没讲,急死我了,既要担心她又吞回去不讲了,又觉得她这句话不好讲。
“我喜欢你”,力量太弱;“我爱你”,又太俗。
看的时候真的有点紧张,直到她讲了一句:“我想你也抱抱我”。
这句台词真棒,即暗合当时的拥抱事件,又合情绪,刘峰用手抱了抱她,那种质朴的情感,特别打动人。
妙玉那么严苛的修行,没有解脱,宝玉却真成了佛,还是要真正经历的。
刘峰是真正的经历,他是真的善,经历了当榜样,也经历跌落成流氓,他上战场看见生死,也见故人看见无常,所以他最后能有一种满足的状态。
大家从文工团出去了 ,各奔东西,找自己的归处;大观园永远只是“芳华”状态,它随时间流逝,女舍长嫁给陈灿,袭人上了大学,害人精出国了,归处都很漂亮。
刘峰登三轮,被欺负,境遇不佳,老婆都跟人跑了,下场似乎不好看。
但从人生的角度,他非常早的时候就经历了人生之灿烂,很满了,只有往下跌。
在这个跌的过程中,他既不愤懑,也不敌对,他完全有资格酗酒买醉的,也有资格哭诉自己的不公平待遇。
但这样就不像他了,他就是那样一个灿烂的人,他自己选择的,无私奉献,他开心吃一碗破了皮的饺子,破了皮的生活他也能接受。
最后他是圆满的,因为他绝对不会空虚。
或许是自己格局小吧,感受不到大时代,却被人物本身抓住了,看完就记住了刘峰在小站抱紧何小萍的样子,真是美好啊。
看完电影,很满足。
非常优秀。男主这个角色居然没垮,女主这个角色居然立起来了,对冯小刚刮目相看。影评家滚蛋,用逻辑谬误看电影没意思吧。171209,庆春,和蓉。
磕头容易上吊难,见肉容易见血难;敲锣容易打鼓难,卖傻容易装疯难
前半部分不错,青春的美好与敏感,那些年轻的肉体和容颜,特别好。到后面直接就是流水账了,女主小萍都不如旁白穗子形象丰满,就只记住那场月光下的舞蹈。
画面挺美的,布景用光讲究,但是电影节奏破碎和逻辑不通畅,这点不如集结号。编剧有自己的情怀在,但女性视角比较感性。导演也有自己的情怀在,但煽情有余,深刻不足。在对一个时代的认识和反思的高度上来说,同样需要规避审查,但张艺谋更高明。冯导只是个向往成为英雄的普通文艺小兵。
前几十分钟镜头把我恶心坏了,无不透露着中年油腻猥琐大叔色迷迷的小眼神。中间也哭了,但还是挺恶心的,再怎样替一个畸形的年代镀金也不行,错的就是错的
没有芳华,只留碎片。想法太多就没法纯粹,个人记忆融不进时代意识,总觉得应该感动了可就是感动不出来,全程捉急。结尾的《绒花》让韩红唱太失败了,技巧再好也没用,那是时代曲,只属于李谷一。
终于看了最近炙手可热的芳华,听说又延长密钥期了。嗯,值得。芳华中的一颗番茄🍅吸引到我,但看完后却满是对那个年代的畅想以及那种情怀对我的深深感染。有感情的作品是可以有生命力、真正打动观众并走进人心的。芳华,做到了!
被刘峰离开的镜头触动,他回头望去,看到一片红色,却什么都看不清。被习惯的善良注定被辜负。被隔壁座抹着泪久坐的中年人触动。其他部分真的恶心,刘小萍可悲的恶心,碎片叙述的恶心,都不及集体感带来的恶心。钟楚曦的脸好美
也不难看,也不好看,只是媚俗,俗不可耐。冯小刚最好的电影?替你难过。
看完就一感觉,好人都没好报。坏人都加官进爵,腰缠万贯,好人不是残了,就是疯了。当好人的代价太大了。
坏人就不要哭了,有多深情就有多虚伪
按照冯的思路去拍阿甘正传,结尾羽毛飘起,旁白:阿甘回首他的青春,他被岁月洗礼了,他被时光升华了。他眼含热泪,却又无语凝噎,妈妈说人生就像巧克力,他想念妈妈,妈妈说的对,妈妈是人生导师。他也想念珍妮,他也想念小黑哥,他哭了,观众你们也可以哭了。# Pls, Learn How to STFU, DAMN! #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说也有趣 冯小刚版的芳华 意旨上恰恰是在反对张艺谋版的陆犯焉识 严歌苓倒是同一个严歌苓 文字控制不住的东西 无可避免地面目全非
不要看不起人,不要以为换个年代背景,换套导演编剧人马,就拍不出《小时代》!这种片子,不要怕导演编剧夹带私货,生活本身丰富到了一定程度,私货,是你想加就能如愿加的进去的吗? 不过呢,拍电影能拍到把导演编剧自己都折进去了让观众看出皮袍下的“小”来,也可以在郭敬明之后排头一号。
声之形既视感太强了,凌霸者永远也意识不到自己的恶意,最后小郝大喝着你们怎么能这么对残疾军人,拿出1000块表示不用还了的时候被深深膈应到了。果然还是无法get严歌苓,非常不喜欢这个视角。
施暴者的书写,自然是带着眼泪的。它哭了,不带一丝忏悔,好像只是为了激起你的眼泪。它甚至是极美的,《红色娘子军》也是美的,但它也绝对是羞耻的,是艺术被政治强奸后,产下的畸形儿。
畸形时代造就的畸形审美。看完想给《妖猫传》打五星。我这个大尾巴狼。
可怕的剪辑,可怕的镜头,买一赠七的故事线……耗尽了由《1942》、《我不是潘金莲》而来的一点期待
集体性溃散之后的怀旧,而叙事者恰恰是影片中林丁丁那样的人,理解不了理想主义,对于历史的认知始终在它的那点尔汝恩怨里打圈,它们甚至连幸存者的愧疚都不会有。这是一撮干部子弟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芳华,如今它们升格为各种利益既得者,开始了自己假惺惺的编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