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斯小镇的尘土在车轮下扬起,像一场迟来的欢迎仪式。
丹尼尔·曼托瓦尼坐在车里,诺贝尔奖的光环在车窗上折射出刺眼的光斑。
这座他逃离多年的故乡,如今以荒诞的姿态迎接他的归来:市长递来的钥匙是生锈的,市民的掌声里藏着嫉妒,旧情人的眼神中掺杂着怨恨。
小镇的表皮正一步步被割开,露出里面溃烂的真相。
曼托瓦尼的文学讲座成了闹剧,台下的听众不是来聆听智慧,而是来窥探名人的窘态。
他的作品被当作攻击的武器,他的荣耀被当作嘲弄的借口。
那些他曾用文字描绘的故乡温情,在现实中碎成一地鸡毛。
夜晚的酒吧里,酒精与偏见在空气中发酵。
昔日的朋友举起酒杯,杯底沉淀着未解的恩怨;年轻的画家递来一幅肖像,画布上却涂满了扭曲的愤怒。
曼托瓦尼的沉默像一面镜子,映出小镇的狭隘与他的孤独。
当他最终被架上花车,戴上滑稽的王冠时,荣耀成了最沉重的枷锁。
离开萨拉斯的那天,尘土再次扬起,却掩不住身后的喧嚣与荒诞。
曼托瓦尼在后视镜里看着小镇远去,忽然明白,故乡从未改变,改变的只是他凝视它的目光。
那些被他写进书里的故事,如今以另一种方式在他身上重演。
最终,他选择用一场虚构的死亡,为这场荒诞的归途画上句点——或许,这才是他成为“杰出公民”的真正代价。
这部电影或许是回答了我对于曾经有幸读过、看过的现实作品的一个问题。
这些作品的真实性究竟如何,那些震撼人心的故事和情节哪些是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文字描述力所真实记录下来的,哪些是大刀阔斧改编后的映射,哪些又是完全来自转瞬即逝的灵感。
一个简单的作家返乡记,前半段的故事叙述的像是现实里随处可见的情景--功成名就的伟人回到落后的故乡,在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被完全陌生的人当做吉祥物一般高高捧起,每个人的嘴里充满赞美洋溢之词。
随处可见的跟随和偷拍,所有人把自己与作家的一面之缘当做值得吹嘘的话题。
这一切在现实中再正常不过。
但是随着进度条的拉进,故事的戏剧性开始展现出来,人物的行为渐渐变得荒诞,大众的态度开始转变,从尊敬到不敬,从不敬到疯狂。
作家称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逃离了故乡。
影片始终在强调作家的写作灵感来源于故乡,但他的每一个故事总是将这个小镇描述得丑陋而悲哀。
那么问题来了,人们将他称之为叛徒,到底是因为他逃离了这个无知、愚昧、暴力的罪恶故乡,还是因为他扭曲了现实,把淳朴温馨的小镇包装成“艺术家与其不幸出身”的惯用套路来讨好现代审美。
小镇之旅进行到结尾时,人物的行为已经变得荒唐而疯狂,童年好友呈现出怪诞的姿态,在去打猎的路上,每一个与作家发生矛盾的人用近乎呆滞的目光在街边凝视,而旧爱、司机、女学生这些美好的人却不见踪迹,这一幕明显带有超现实的手法,如果故事中的荒诞正是如同这一幕一样,只是作家的编造,那么对现实的写作则是极大的讽刺。
作家给自己标榜文明和高尚,将20年的故乡见闻包装成落后的悲剧诞生之地,他也值得被人们称作“叛徒”,在灵感枯竭、创作停止之际再次消费故乡以取得文明人的认同。
但是如果所有的曲折都是作家亲身经历,且用艺术加工过的呢。
作家肩膀的枪伤仿佛是证明他惊险历程的证据,那么这就是一个故乡对作家进行毒害的故事。
在作家人生的前20年小镇蛮横地侵染作家的精神,所以他成为那个逃离无知的叛徒。
而在归乡之际被小镇的恨意吞噬。
这种恨意来自于嫉妒,对作家身上他们永远无法接近的荣誉的嫉妒,对作家文明、高尚的品质的嫉妒。
这些都是没有结果的争执,因为无论选择哪一种观点,都既缺少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又存在明显的漏洞。
这部电影将小镇之旅按照作家新书的形式划分为五个章节,如同直白地告诉观众--你所看到的,都来自作家自己的讲述。
就像《看不见的客人》,你认为你认为的就是你认为的。
这让整部电影和新书一样,作家打破第四面墙,直面镜头面带微笑仿佛在诘问观众:在我的故事中,你会信多少?
电影或是文字,亦或是其他蕴藏精神内涵的艺术,只有诠释,没有真相。
“朱婷,你是我们周口人的骄傲!
”一个人在记者采访女排国家队队长朱婷的视频下面这样评论。
▲ 排球运动员朱婷对家乡名人的情感表达,是很多人都做过的事情。
比如,如果你是一个山东人,你就可以对着张继科大喊:“张继科,你是山东人的骄傲,我爱你!
”如果你是浙江人,你就可以对着周迅大喊:“周迅,你是浙江人的骄傲,我爱你!
”以此类推,中国有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得有34种“你是我们的骄傲!
”如果将中国的行政区划往下分,老乡们的情感会更丰富。
青岛人会大喊“张继科,你是青岛人的骄傲,我爱你!
”衢州人会大喊“周迅,你是衢州人的骄傲,我爱你!
”在阿根廷电影《杰出公民》(El ciudadano ilustre)里,也有一位让人骄傲的老乡。
▲ 电影《杰出公民》海报小说家丹尼尔在写作事业上顺风顺水,他写的小说不仅成为了人人喜爱的畅销书,他本人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至高荣誉。
走上人生巅峰之后,他带着荣耀荣归故里。
如果你是丹尼尔的老乡,你听说他回来了,你是不是得马上把手机的摄像头擦上一擦,然后飞奔到大作家丹尼尔的家中跟他合影百张,并含情脉脉地对他说:“丹尼尔,你是我们村的骄傲!
”电影里,丹尼尔老乡们的举动比合影更夸张。
丹尼尔被路人跟拍;老乡们直呼他的小名;一些人上前强行拥抱。
一对无耻的父子俩还用道德绑架的伎俩,向他索要9800美元。
种种操作,和我们的农民歌唱家大衣哥朱之文如出一辙。
朱之文成名后,网友调侃:大衣哥没飘,全村人都飘了。
朱之文同村村民飘了的方式同样让他困扰:一天到晚跑到他的家里,直播他的生活,朱之文除了睡觉、如厕,成了一个没有隐私的裸奔者;以道德绑架的方式向他借钱,“都乡里乡亲的,借我二十万买辆车呗!
”
▲ 大衣哥朱之文被人拍照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即使你不去打扰你的名人老乡,也不向他们索取什么,你的名人老乡在听到“你是我们的骄傲”的时候真的会在意你吗?
有的会,有的不会。
事实上,名人老乡所有让你为之骄傲的事情,和你并没有什么关系。
无论朱婷、张继科得了几块金牌,周迅、朱之文的艺术成就有多高,都和你无关。
对名人老乡在地域上进行情感关联,本身就是一场虚无的自我陶醉。
作为同乡的杰出代表,丹尼尔对于老乡们的“自我陶醉”就发话了: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我们只是恰巧都出生在这里。
残酷吧!
无情吧!
但是真一点都不无理取闹。
没错,作为平顶山人的你,对着刘昊然大喊“刘昊然,你是我们平顶山人的骄傲”的时候,你肯定不会想:你和刘昊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和他只是恰巧出生在平顶山这片土地上。
以乡土情结、地域情愫为名义的自我陶醉,又是人性虚荣泛化的结果。
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河北省正定人和临城人为谁是赵云故里争得面红耳赤;山东阳谷人、临清人和安徽黄山人因争夺西门庆故里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南阳与襄阳争夺诸葛亮的事情在几年前更是家喻户晓。
人类皆虚荣,这是人性。
人性之下,往自己脸上贴金,或许又是每个人的“天赋”。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movie432,文末有二维码噢只愿你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
苦口婆心的文艺师太,总是孳孳不息,往读者张大的嘴巴里拼命灌送老火鸡汤。
要知道,“你”和“世界”之间,它们本来就构不成一个冲突对立关系。
除了热血的中二少年,没有太多人会觉得,这个世界有了我,真会变得有哪点不一样。
退一万步说,人所能阅历的大千世界,得到的人生经验,往往是有限的。
动辄全世界,不如善待身边人。
阿根廷影片《杰出公民》,它讲了一个大作家衣锦还乡的故事。
作家赢得全世界至高无上的荣誉认可,但在故乡,却连温柔相待的鬼影子也没有。
电影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夹带荒诞,夸张,自嘲和恶搞的故事,把诺贝尔作家黑到家的同时,又折射了小城的光怪陆离变形记。
如同许多人的欣赏热捧,我也认为,《杰出公民》是以反转为主要看点。
它先把作家捧在天上,信笺如海各种爱戴。
一转眼,他又被痛打成狼狈模样。
这个人在故乡孤立无援,成为绝对不受欢迎的人物——故事已经游走到了失控边缘,无法收场。
突然,电影峰回路转:原来这是作家一部最新的创作。
观众在惊魂未定中,要么偷偷过瘾,要么被狠狠扎心。
至于还乡记的故事,不过是围绕写作或电影,经常引发出来的真实与虚假问题探索。
究竟是现实一次次击溃了虚构,还是虚构完美加工了现实?
与其说,故乡的人们面目可憎,不如说在作家的梦境,潜意识或创作过程中,这样一批野蛮,暴力的抵抗者是真实存在的。
所谓的故乡,老生常谈的回不去,本身就是一个不断重复,可以批量复制,随时潜入的梦。
就如同诺兰的《盗梦空间》,造梦师必须把梦境设计得栩栩如生,从整体布局到微小细节都不能有疏漏。
如果被盗梦的对象,怀疑或意识到梦境的存在,梦中的路人会注视着造梦师和盗梦者。
一旦梦境被识破,他们会自发疯狂地追杀造梦者和盗梦者,最终使得被盗梦对象醒来。
《杰出公民》的结局,滋生在这座荒凉的小城上的古老敌意和蛮横恶意,就是一场梦中杀戮。
作家又一次返回故乡盗取宝物,引发了性命危机。
危机四伏的精神冒险,就如同让一个导演回到自己的电影,一个作家进入自己的作品里头。
写出打动自己的文字,真实表现你自己,这一度被认为是写作初学者的准则。
但你很快便会发现,如此一来,相当损害生命,且很容易掏空自己。
如何建构不存在的人与事,赋予生命同灵魂,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那才是一个作家的厉害过人之处。
《杰出公民》表面上是作家被所有老乡玩弄了一把,不过笑到最后的,依然是作家本人。
他操纵着神奇的魔笔,让自己成为丧家犬,落水狗和流浪野兽,但他的双眼在黑夜中闪闪发亮,从故乡萨拉斯获取到无穷无尽源源不断的写作灵感。
真实的野兽并不是别人,只是作家成为了自己的猎物。
他封闭和囚禁自己,像疯魔一样,在精神的黑屋里进行创作。
在形式上,《杰出公民》并不是我平时力推的那类电影。
它的导演和编剧名不见经传,整体缺乏影像技巧和场面调度。
高清画面的真实体验,导致它没有那种制造间离,让你四仰八叉事不关己的乡愁电影感。
影片几乎少见一段独白沉思,一次浪漫抒情,而是依靠真人秀,连珠炮般的戏剧冲突,玩命揶揄,把每一天新发生的故事扭来变去。
众多配角,从接送的司机,到插播广告的小哥,需要镀金的烂画作者还有喜怒无常的老情人丈夫,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你实在想象不出,他们在下一秒钟会做出什么破坏举动。
《杰出公民》的玩法,也很容易让人想到前几年大火的那部阿根廷电影:《荒蛮故事》。
我把它看做社会新闻大合集,你不太会记得它的影调质感和摄像机运动,却会觉得,这些鸡毛蒜皮的故事,就好像发生在身边。
这样的电影,有着直击人心的力度,可以从黑色幽默玩到肥皂剧狗血,看得你举手投降。
我喜欢《杰出公民》,多半是出自对文字工作者的杀伤。
暴露别人与伤害自己的纠葛,永远会困扰那些入戏太深的看客。
而作为一部进行自我反思的电影,它的认输姿态,至少是不让人讨厌的。
当作家永远离开了故乡,那么,他的读者,就已经不再是那些虚伪却不自知的小城居民。
正如即便一个读者或粉丝会觉得,一个作家,一个导演,简直就像给自己写了一部作品,拍了一部电影。
但明白人都知道,作品只是作品,电影只是电影。
你只能追随它的脚步,却无法进入其中。
至于现实真相,那真是太让人讨厌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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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说,莫言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五年,没有新作问世,频繁现身各种演讲和活动现场。
对于文学土壤丰厚,文学市场贫瘠的当代中国,莫言很明显崩了人设,甚至有点德不配位的感觉。
作为高密的杰出公民,莫言遇到了和这部电影里的丹尼尔一样的问题。
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
这已经是运作了几千年的社会规律,任何用文字参透宇宙世间真理的人可能都逃不过原乡的呼唤。
然而,衣锦还乡却从来不是自己所能设计的故事情节,否则本片结尾的时候丹尼尔怎么能出一本叫《杰出公民》的现实主义作品。
从荣膺诺贝尔奖的一刻起,故事的作者就已经不是丹尼尔了。
汹涌的民意和碰瓷式的交情勾兑充满了小镇的各个角落,任何腐朽的新鲜的事物和丹尼尔的碰触无异于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
一人得道,上天的时候还要捧个养鸡场。
当然,撇开名人的人设问题,如何和故乡与过去的正式和解应该是本片的第二命题。
同样也是被无数次讨论的过的,且没有任何可靠的结论。
在《天堂电影院》中,多多回到南部小镇,面对的是颓垣断壁,人面桃花。
本因他对回乡没有奢望,身为大导演,却可以悠闲处之。
作家出身的丹尼尔就不一样了。
任何文学作品用多少篇幅都掩盖不了“乡愁”两个字眼,不管你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现代媒介让你快速流动,也让你快速失去故乡。
作家比任何人都渴望回到故乡,也比任何人渴望忘记作品中的形象。
当你的乡党在作品里找到了自己的对应角色,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尴尬的事情,极易产生道德的质问和捆绑。
“你作为西方人的狗,你父亲去世都没有回来奔丧,现在有脸回来”,这些问题丹尼尔应该考虑过。
只不过,他不偏不倚是在拿了一个“文学大师”的美名后回来,这是检阅,不是省亲。
所以。
能评价这部片子的不光是莫言,也是你和我,是任何一个自以为取得了小小成就的人,在有了衣锦还乡的冲动之后都要审视的问题。
“出名要趁早”,因为越早越能知道出名的真相,越能坦然以对,越能丰富自己作为作家的“人物内涵”。
32岁的塞林格因为《麦田的守望者》而成为明星作家,随后深居简出,直至百岁终老。
如果这是我们对作家的人设的要求,那未免苛刻了一些,首先媒体不允许。
(手机速写。
回去要改。
暂不成文。
)今年为止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只要你还挣扎在这个人情社会,这部片特意放置在小镇但又不止发生在小镇的故事,就是你躲不过逃不掉的心理阴影。
有点荒谬,有点残忍,有点丑陋,有点悲哀。
作为一部阿根廷电影,它把阶级矛盾锐化,继而因为普世的沟壑,在一个故事里把自身表达清楚。
导演端着摄像机,让这个故事观感几近纪录片。
非常直白和明确。
在一切恶化之前,让一切看起来荒谬和羞耻;而后急转直下,让一切变得恐怖,对抗激烈。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操蛋。
“是做对的事,还是被人喜欢”,庸碌者不用面对这样的问题,而“不愿意接受这个世界现有的样子,要创造出一个世界”的艺术者,在群体中一定会经历从被离谱抬高,到无法融合,最后被视为“目标”射杀的过程。
有些人无奈改口,有些人隐于沉默,有些人逃出生天,有些人以身殉道。
没有一种好的结果。
就是这么操蛋。
嫉妒那么浓烈,愚蠢那么嚣张。
甚至于他们对清醒的存在都是排斥的。
最终,这些低等低能的“众”完成了对特立独行的独立思维的绑架,甚至是绞杀。
人对权威的倒贴,若以受害者名义,就是碰瓷;若恶形恶状讨要,就是敲诈;若以命相胁,就是迫害。
最后,当主人公清醒过来,做出选择——“继续保持这个伪善的社会,以无知和野蛮作为你们的骄傲。
我会离开,把萨拉斯留给你们。
”你发现那种排斥已经变成了仇恨。
无法达到的存在,对他们即是侮辱本身。
“你让我觉得自己很差,所以你该死。
”结尾新书发布会那处特别精妙,从另一个角度来他说“事实或者我们认为的事实,只是大多数人认同的解读而已。
”作为一个旅欧多年的前第三世界公民,他那种拉出距离的优越感比比皆是,甚至在诺奖颁发现场,和与秘书cancel邀约的谈话中,端着的姿态都十分造作。
几乎是文人通病。
真的如小镇居民攻击的那样,他用践踏故乡的方式对欧洲谄媚吗?
当真实世界的你看到颇受欧美受众喜欢的揭丑型纪实时作何感受?
“家丑不可外扬”是你的第一原则吗?
你所坚持的客观有多少水分?
“作家的生存都要靠自恋和自负”,当受过高等教育、又有高级智能的人做出判断的时候,他的立场是怎样的呢?
是不是真的只对能和自己精神交流的人(吧台小哥)有过耐心和诚恳呢?
把反思留给悠闲时候的高知们,“你们可能也有错”。
但这又多么不公平啊,反智主义应该先死。
朴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鲁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朴 哦,侍萍!
(低声)怎么,是你?
鲁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朴 你--侍萍?
(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 朴园,你找侍萍么?
侍萍在这儿。
朴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雷雨》第一章:邀请函 大脑终究不是电脑,这就决定了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总会忘掉一些较为波澜不惊东西,记住另一些或甜蜜、或痛苦、或悲伤的东西,那些越深的刻痕,消失的越晚,记忆也是如此。
而我们在回忆的过程中往往会将那些特例当成了日常,将点当成了线,甚至当成了面。
小时候的某一天你捡到了几块钱,很高兴的用它买了零食,之后被父母教训,因为这几块钱是你在父母钱包中捡到的。
现在想来捡钱时的刺激和得逞后的兴奋还历历在目,于是你觉得那些日子你是快乐的,至少是乐苦掺半的。
但却忘了你花钱时只快乐了十几分钟,然后屁股痛了好几天。
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回忆中的一部分,当成了回忆整体,并且还认为回忆,就是现在。
I'm like a ship in the sand. Just waiting for the tide. 你逃离了故乡,数十年过去了,功成名就后不知归处,拿着秘书递给你的来自故乡的邀请,来自你的童年你的青春的邀请,突然觉得,回去看看,好像也没什么不行吧。
想想还有点小高兴 你登上了飞机,机长殷勤的向乘客介绍你的身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厌恶的拉下眼罩,只想早早到达回忆中。
你看到了接机者,一个胖子,上了他的车,好吧,这车的确很破,但是,它的确很破。
那个邋遢的胖子说知道一条回到故乡萨拉斯小镇的小路,然后驶离了正道。
你突然觉得哪里不对,为什么一开始就被带上了另一条和自己回忆以及幻想中不同的道路。
果然,车爆胎了。
在这该死的鸟不拉屎的路上除了你和那个胖子再也没有另一个会喘气的,你不得不用你的书去点火,自嘲的想到你的文字竟然会以非稿费的方式帮助你求生。
然后你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你想以游子而不是诺奖得主的身份回来,而故乡邀请你归来却是因为后者而不是前者。
在你还在思索的时候,天黑了。
你不得不和胖子对坐火前,谁知道那胖子还是个话唠,你不得不讲一个塞在记忆深处的故事去堵住他那张嘴,那是个关于胡子、谎言和谋杀的故事。
然后胖子告诉你,他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它就发生在那座叫萨拉斯的小镇。
那不仅仅是个故事。
第二天,救援人员终于到来,你终于可以不再面对这个刚刚用你的书擦屁股的胖子。
你终于来到了萨拉斯,你的回忆。
————————不再用剧情充篇幅的分割线—————————这个分割线是假的——————第二章:萨拉斯 小镇的街景可谓贯全片,而同一座小镇的景色,随着剧情的推进在镜头中呈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色彩”。
在主角刚刚到达萨拉斯时,主角和小镇或者说小镇居民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新鲜的,都仍是彼此想象中的形象。
区别只在于一个从报道变成了真人,一个从回忆变成了现实。
此时的小镇是闲适的,而此时镜头中的小镇其实也就是主角眼中的小镇,他的回忆和推测中的小镇,普通,闲适。
而之后欢迎会上播放的PTT则是小镇居民眼中的,心中的主角的样子——一个离开家乡四十年的文学大师,萨拉斯之子。
我们是人民的儿子。
大家好,我叫人民,刚谁叫我。
也是在PTT中,一丝不谐逐渐从回忆深处探出头来,主角离开了家乡四十年,他的母亲去世了四十年,而在母亲去世后的十几年之后父亲才去世,但他在这四十年中从未回来,哪怕是父亲去世。
也是在此主角做了全片中唯一一次哭泣。
怀念母亲?
还是强压自己早就不愿回忆起的记忆?
我不确定。
但我唯一确定的是,如果他是因为这PPT感动的话,那诺奖典礼上发言的绝对是他的另一重人格。
紧接着欢迎会的第一次公开课 在第一次公开课结束后,主角多年不见的好友(记不起角色名 以下皆以好友代称)出现,并且做了大多数多年不见的“好友”都会做的问候。
“你结婚了么?
有孩子么 ?
你知不知道我娶了你的前女友?
我们已经结婚25年了,还有孩子。
” “我赢了”(原台词)
在约定好隔日去好友家做客后,主角踏上了前往电视台的路。
小镇的街景在影片中第二次出现。
与第一次的不同的是,虽然使用了和第一次相同的配乐,但画面中不再是小镇居民的住宅, 而是一家被废弃的破败的加油站 。
主角向闲坐的居民问好 但并未得到回答。
电视台节目中采访的三个问题:第一 为什么想成为一名作家(回答的是 他认为 通常的艺术家大都不满于现状 期望创造新事物 去介入去改变当下 而平常人则不会如此)第二 为什么这四十年间从未回来过 (我曾想偷偷回来过 而且重要的是 我现在不是回来了么)第三 诺奖得主喜欢喝什么饮料(广告自问自答)
然后 节目结束了。
提问者例行公事只为广告,回答者精通应付记者的最高奥义——引导话题,答非所问。
下节目后,主角遇到了另一个粉丝
“我很高兴也很荣幸是您的粉丝 因为您将我的父亲写入了作品中” 这名粉丝“真挚”的邀请主角前往他家吃饭,主角也很真挚的的拒绝了他。
这场戏以及之后的一场“父子逼捐”戏,其作用是相同的,一是进一步细化小镇居民以及小镇居民眼中的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
二是递推出主角的反应:因为这是好意我就必须要去接受么 ?
因为这对我来说很容易 我就要去帮助么?
我为什么要去改变自己 而单纯的只是为了成为你们眼中的我。
哪怕你们眼中的我是上帝。
影片后半部分 粉丝质问主角为什么放鸽子没去做客(主角之前明确拒绝了)第三章:艾琳 回到宾馆,好友口中的主角前女友艾琳登场。
她是主角唯一主动拥抱的人。
“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很温馨”“温馨 你竟然会选一个这么糟糕的词” 寒暄之后,主角提出去看看湖(联系之后的吻,这个湖应该对于二人有特殊的意义,毕竟一个小镇适合约会的地方不会太多。
)
湖 主角:“这里是不是早就变了 但还是很美” 而此时的艾琳正在打车辆救援电话。
四十年的断层,四十年前回忆中的家乡和现在的家乡早已不同。
童年 少年 青春的美好更像是一种自我陶醉式的沉浸和回忆 。
连那个阔别了四十年的吻 都索然无味。
枯竭的不只是湖,还有那些感情和激情。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主角同好友以及艾琳两场单独相处的戏份,导演都采用了同样的视角。
在接收了宾馆前台小哥的书稿和结束了和果儿的偷情后。
主角开始进行小镇绘画比赛的评审工作。
请记住右边的叫做门德斯的本地工作人员 很明显,在对画作进行评判的时候,主角的评判标准是画本身或者说是自己的好恶本身, 而本地工作人员的标准则是 画的作者和内容。
其实这一场戏在各种讨论小城相比北上广的劣势的公号文早有体现,大城小城之间后者显然受人脉关系影响更大。
在结束了和本地艺术协会会长的争执后,主角来到街上,镜头中第三次出现了小镇的街景,在这场戏中听觉上出现的不再是第一二段街景中出现的配乐,而是刺耳的汽车声(会长小弟的骚扰)。
第二次公开课 在第二次公开课中, 之前发生争执的本地艺术协会会长来捣乱。
在这次争吵中 会长第一句话“我相信大家都认识我 也都了解我的为人”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位为本地居民的代言人 将主角定位为 叛徒 (想想最开始的家乡之子 杰出公民)以污蔑 家乡和家乡人来换取在欧洲的地位和财富。
会长离开后,主角为自己在书中描写的小镇的不好的一面做出解释:“我写的那些小镇不好的一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事物呢?
” “我认输,你的问题是对我创作生涯的质疑。
” 此间是第四段街景(有配乐),主角接受了小镇居民的饮料(应该是吧),看到了橱窗中的玩具(很遗憾字幕组没有翻译窗户上的牌子写的什么)。
在经历了这次争论和街景戏之后,很明显主角已经产生了动摇,对自己回忆和回故乡的初衷的动摇,也是在动摇之后,他改变了之前的决定,给秘书打电话帮助那对残疾父子。
第四章:火山(谋杀故事中的夜总会) 在好友家中的餐桌上,艾琳对主角说“你还像过去一样 一样的掉书袋”,好友听后注视了女主几秒 然后说了大致两段意思:你在这个垃圾的的地方成才真的不容易,二 艾琳现在每天和我睡在一起。
对饮 然后强吻艾琳。
“你家真漂亮”“漂亮?
你竟然会选这样一个糟糕的词” “她读过你所有的作品”,艾琳介绍女儿也就是曾和主角发生一夜情的果儿时这么说,而这句台词之前好友曾用来说艾琳。
结合之后的好友让女儿男友模仿猪叫被 两个女性角色的制止以及其他戏份,你会发现好友 艾琳 和女儿 女儿男友这四个角色,这两辈人实际上是有对位和传承关系的(部分非全部)。
这一对位和传承即是女儿和女儿男友行为的动机来源。
第二次坦诚相见 女方被拒绝 赶走艾琳女儿后,主角梦中出现了前几天曾出现的小镇居民,他们全都拿着枪。
这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对主角的敌意已经开始具象化了。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课 隔天树立雕像的仪式后镇长向主角诉说了利益交换一事,会长不捣乱换更改比赛结果。
主角敷衍之后路过童年的家,被拒绝 进入。
(第五段街景,敌意由梦变为现实)
PPT上曾出现的人像,单词变为了粗话 路过被污损的雕像,穿过冷漠的人群,主角最终选择翻脸,归还了杰出公民勋章,道破了会长的丑事,亲手终结了自己关于回忆的美梦,选择回归现实。
还记得那个在绘画比赛评审中赞同主角看法的门德斯么?
第五章 :狩猎
关于结尾:没有事实 只有解构与诠释 周朴园爱鲁侍萍么?
答案是肯定的,但他爱的是过去的鲁侍萍,更准确的说是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那段日子。
“你来干什么?!
”
《杰出公民》:故乡不是用来反复消费的(原载《作品》2023年第11期)文丨谢宗玉一《杰出公民》是阿根廷导演阿斯顿·杜帕拉特的作品,在拉美和欧洲都获过奖。
这是很好的一部电影。
看完后我忍不住去豆瓣翻影评,可惜豆瓣影评一边倒,绝大多数观众被主人公的视角带着节奏,做了这位作家的舔狗。
他们只看到作家故乡的贫穷、落后、愚昧和野蛮。
很少有观众以故乡人的视角,来审视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归乡之旅,从而对小镇萨拉斯的人与事有更多的理解、同情和包容。
对知识分子理性的傲慢自大、优雅的自以为是,有一种更清醒的认识。
没有影评认真关注过艾琳这个角色。
作为作家丹尼尔曾经的女友,艾琳出镜并不多。
但从一些简短的台词,可以看出,艾琳活得不易,并对作家爱入骨髓。
丹尼尔离开故乡三年,她都没从悲伤中走出来。
十五年后,才嫁给现在的男人,也就是作家的好友安东尼奥。
婚后某个下午,丈夫下班回家,还看见心爱的妻子在掩面哭泣,仅仅是读了丹尼尔的作品。
作家所有的作品,她都买齐了。
小镇萨拉斯没有,她就开车到七小时车程之外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买。
甚至把女儿都发展成了作家的粉丝。
可能是潜移默化,也可能是主动引导。
正如安东尼奥所说,艾琳一辈子都在追随作家的步伐。
夫妇俩都对丹尼尔说他们婚姻幸福。
可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
现在的艾琳一个人独居,在30公里外的乡村小学教书。
嘴里说是那里的孩子太孤独,父母农活繁忙,顾不上他们。
实际上,只因那里是丹尼尔外婆的家,小时候作家曾在那里度过很长一段时光。
那里或许也是两人的初识初交之地。
艾琳的这份情感,让人听之心惊,闻之落泪。
电影没有给出丹尼尔出国的原因,但肯定不是两人情感破裂所致,要不然艾琳也不会长时间走不出心灵的阴影。
丹尼尔的出走,应该跟他强烈的个性有关,那种偏执、冲动、宁折勿弯的性格,实在难以与故乡含糊、温吞、庸常的派头和光同尘。
母亲的死,以及与父亲的不和,应该是他离家出走的直接导火线。
要不然,十年后父亲死时,作为唯一的儿子,他不可能不回来参加葬礼。
20岁左右出国,一走就是40年。
作品内容写的全是故乡,可自己却再也不踏足故乡看一眼。
不但不回去,故乡的亲朋师友,也不联系一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班牙是阿根廷的母国,都是讲西班牙语。
待在巴塞罗那,不管是地理距离,还是心理距离,离故乡都不算遥远。
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这是唐代韦庄的词。
姑且相信丹尼尔不敢回乡,斩断与故乡的一切联系,有他自己的考量,是不得已的心灵选择。
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一生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逃避那个地方。
”但现在呢,现在回来干什么?
检阅?
拿奖?
立像?
演讲?
采访?
衣锦还乡?
接受欢呼和掌声?
这难道就是一个好选择?
至少对艾琳不是。
对昔日的好友安东尼奥也不是。
当年,他已是艾琳心灵之堤最重要的那坯土。
由于他的单方面撤离,艾琳的世界溃不成军、洪灾泛滥,三年不平。
现在,他甚至都没打声招呼,就披着一身荣耀回来了。
像一颗流星突然砸进艾琳40年才抚平的心湖,要艾琳如何迎接他?
正如安东尼奥所说:“你别被政客糊弄了,他们只想与你合照。
”没错,邀请他返回故乡的,只是官方意志,市长想靠这事,为自己添一小笔政绩。
故乡绝大多数人,没有盼他回来的意思。
没错,他写的是故乡,故乡却没几个人看他的书。
随着他声望日隆,故乡人最多不过是知道他的名字而已。
有时一糊涂,甚至忘了他究竟是做什么。
他不是一个畅销书作家,至少在母国阿根廷不算畅销。
导演安排他站在一台高大的消防车上检阅故乡,或者说让故乡人瞻仰。
豆瓣影评只看出了萨拉斯人行事的局促、荒唐和不得体。
殊不知导演在这里还运用了象征手法。
作家突如其来的到访,对故乡人来说,跟一台拉响警报、呼啸而来的红色消防车没有区别。
消防车的到来,与丹尼尔的返乡一样,表明三层意思。
有事情在发生;事情可能比较大;但跟自己没关系。
所以,作家注定只能对着空旷的街头挥手致意。
回应他的,只有零星几人。
更多路人并没停下匆匆脚步。
没有哪怕一个粉丝尖叫着,挥着手,激动地跟着消防车跑。
二无疑,对艾琳来说,丹尼尔的回乡,不完全是坏消息,她幻想这一刻,也许很多年了。
只是当这一刻真的来临,她又感到猝不及防。
慌乱无措的心,就像她那辆接二连三抛锚的小汽车。
可作家都差不多把她忘掉了,没有主动找她,甚至都没想过要找她。
这对跨越40年时空的恋人,终于还是在酒店大堂相见了,是艾琳主动的。
可以看出导演对艾琳这个角色的善意。
1954年出生的丹尼尔,导演找了1949年出生的奥斯卡饰演。
与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艾琳,导演却找了1961年出生的安德丽娅饰演。
初眼看去,一脸花白胡须的丹尼尔与风韵犹存的艾琳,好像一对老少恋。
天可怜见,无尽岁月并没有摧垮安静度日的艾琳,反倒是获了巨奖的丹尼尔,一直在忙碌与空虚中挣扎,精神状态极为不佳。
自获奖后,他出席全球各种活动,推却的活动则更多。
他已经五年没写文学作品了。
或许是因为迷失,找不到未来的方向,才对故乡的邀请,怦然心动。
他不要陪同,不要记者,想像一个普通人那样返乡,去寻找记忆、温情和安宁,同时与过去作个了结。
但是,怎么可能?
他一上飞机,飞机里就有恭维他的播音,提醒他不再是一个普通人。
而他才回到故乡,他的经纪人就给当地发了一串关于他饮食起居的注意事项,将他与故乡区分开来。
他不知道,潜意识里,他也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凌驾在故乡之上的大人物,入乡随俗,他头脑中没这个概念了。
他都可以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不顾起码礼仪,大放厥词,还自以为是地等着大家给他鼓掌。
故乡的风俗规矩又算得了什么?
或许这次回来,他就想用自己所谓的先进思想和理念来反哺家乡吧?
同时证明当年的自己是对的,而故乡是错的。
事实上他正是这样做的,并且毫不妥协。
以致最后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像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差点被一粒愤怒的子弹结束生命。
回到故乡,他没有去打探亲朋师友的下落,也没有急着去拜访他们。
反倒是曾经的小学老师跑来听他演讲。
他也不觉得惊讶,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合影时,他与市长人高马大地往中间一杵,全然不管遮挡了后面多少笑脸。
现在他理所当然成了故乡的中心,其他人都是陪衬和背景。
在作家的意识里,当年自己是被故乡逼走的。
现在自己强大了,单枪匹马,不带任何随从和记者,他也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来面对故乡。
所以一见面,不是艾琳抱怨他为什么40年音信全无,而是他反问艾琳为什么不来听他的演讲。
他根本没揣测艾琳这份情怯后面,究竟包含多少刻骨铭心、难以释怀的东西。
他回来带给艾琳的惟一礼物,就是把她的女儿睡了。
这样,艾琳情感的不幸,又延伸到了自己女儿身上。
她用作家的书,把女儿培养成了一个故乡厌弃者,想借青春的肉身,跟作家远走高飞。
编剧在这里还算留手了,若换个编法,作家睡的很可能就是自己与艾琳的孩子。
艾琳骂他肮脏。
他辩解说,不知道是她女儿。
那么,不是她的女儿就可以随便睡吗?
小镇只有这么大,差不多都是熟人,彼此都沾亲带故的。
不是艾琳的女儿,也可能是他小学老师的孩子,或其他熟人的孩子。
孩子不懂事,他一个六十岁的老头也不懂事吗?
这就是他从欧洲学来的先进思想和理念?
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肆意妄为,颠鸾倒凤?
性,从来都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
丹尼尔把女孩的投怀送抱,看作是灵魂崇拜。
而女孩的目的却很世俗。
作家接受了女孩的肉体,却没有帮她实现愿望。
等安东尼奥向他炫耀与艾琳有多恩爱时,作家竟向安东尼奥炫耀女粉丝有多疯狂。
活该他最后被女孩男友的一颗子弹送离故乡。
后来在新书《杰出公民》的发布会上,作家居然还有脸把肩窝边的那块弹痕向观众展现。
鬼知道在书里,他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写成了啥样?
正如他自己所说,世间没有事实,只有解读,真相就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那种解读。
导演在此给的是近镜头,当作家满脸得色、肆无忌惮地说完这话,观众就应该能发现,导演对丹尼尔抱有的善意,并不比萨拉斯人多一分。
换句话说,导演只是冷峻地站在公正立场,来呈现作家的这次故乡之行。
他两不相帮,只客观呈现双方在观念、文化、思想和利益上的对撞。
三丹尼尔的这次返乡,最受伤的,还不是艾琳,而是艾琳的丈夫安东尼奥。
这个可怜的男人,一辈子活在作家的阴影下。
他一见到作家,就说在这场爱情战中,自己赢了。
这话的信息量可大了,当年艾琳、作家和他,应该是三角恋。
可他赢了吗?
作家走后15年,艾琳才嫁给他。
艾琳一生沉溺在作家的书中无法自拔,接着女儿也成了作家的粉丝。
同在一个屋檐,安东尼奥成了心灵上的孤家寡人。
他一边说与艾琳的感情如何好,每晚两人都抵足而眠,并希望艾琳是他共度余生的女人。
一边又厚颜无耻地向作家宣称,小镇妓院里的所有妓女,都与他做过二三十次。
他说男人可以一夜风流,只要每晚记得按时回家,就是对妻子的尊重。
反过来,妻子也可以与别人有婚外情。
最后,他落寞地把头扭到一边,自言自语:“不然,你又能怎么样呢?
”这话,把所有观众的心都弄疼了。
安东尼奥扭曲的情爱观,显然是在妻子那里得不到情感满足而形成的。
追根溯源,症结就在作家这里。
作家离开故乡40年,可他的影子在这个家仍无处不在。
难怪安东尼奥会放浪形骸,呼酒买醉。
谁知道他曾与艾琳干过多少架,事后又有多少次乞求艾琳原谅呢?
他当着作家的面,狠吻艾琳,然后又摇摇头,说自己就是个混蛋。
内心太纠结了。
很显然,丈夫非常担心妻子与作家旧情复燃,所以处处要秀恩爱。
没想到,这回作家的目标是他女儿。
实在是太操蛋了。
或许是女儿与作家的绯闻被人知道了,或许是妻子与作家的旧情被人传开了,酒吧有人说了伤面子的话,他才大打出手,把对方送进了医院,自己也是一脸的血肉模糊。
最后,安东尼奥又与女儿的男友,一齐开枪,将作家送出了萨拉斯。
是的,作家差点性命不保,但谁知道这起枪击案,萨拉斯的两个倒霉男人最后会判多少年徒刑呢?
萨拉斯视觉艺术协会会长罗梅罗博士扯掉了作家最大的遮羞布。
他直言作家对故乡充满了怨恨与憎恶,他对绘画的欣赏品味,只符合外国人的习惯,却又想像他的文字一样,把自己的感觉和意志,强加在故乡头上。
他在文学作品里,视父老乡亲为无知反常的人,把他们看作垃圾,试图把最肮脏的人类行为归咎于故乡人。
这个百万富翁四十年来所有的工作就是诽谤故乡。
他向欧洲人卑躬屈膝,是欧洲人的奴仆。
靠诋毁故乡在欧洲混得风生水起,他就是一个小丑,一个叛徒,卑贱下流。
但丁的《神曲》将这类人镇压在地狱最底层,因为背叛是最大的罪恶。
一边出卖故乡,一边还想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和喜爱,他就是《最后的晚餐》里的那个犹太。
很显然,罗梅罗会长的这番话,充满了夸张和恶毒。
因为作家没让他如愿以偿获奖,他才这么气急败坏,口不择言。
在这里,导演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公正立场,把一部分故乡人的观点,借这张挟私泄愤、毫无遮拦的嘴巴说出来。
那么,会长的这份评判,究竟有几分真实,又有几分公正?
就留给读者去揣测吧,但作家真实的模样,由此可以管窥一斑。
艾琳说作家不管是天真,还是自恋,都让她觉得震惊。
意思是说,作家不应该选择在故乡与他人起冲突。
罗梅罗会长骂他把一切搞得无法收拾后就跑了。
以前是不是这样,编剧没给答案。
但这一回确实是这样的。
当年故乡是强大的,他是弱小的。
现在故乡依然强大,而他也成了庞然大物,两者对撞,自然比以前更加剧烈。
艾琳恳请丹尼尔一生中就听她一次劝,一定要尽快离开萨拉斯,否则后果难料。
这话透露了作家的固执。
从前,一意孤行的他肯定是很少能听进别人的话。
这次,他算是听进去了。
可惜晚了,他已无法摆脱被枪击的命运。
搞笑的是,伤害他的,居然是最不可能伤害他的那家人。
由此可见,他被故乡厌弃到了何种程度。
现在问题来了,作家是对的吗?
如果他是对的,那么整个故乡都错了。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受其伤。
丹尼尔衣锦还乡,官方给他授予“杰出公民”的荣誉称号,并为他竖立了一尊雕像。
这是多大的荣耀。
随着荣耀而来的,是有人想请他吃一顿饭;希望他捐助一台轮椅;想以采访他的名义打个广告;请他做绘画大赛评委,并稍微照顾一下当地知名人士,这其实都是幸福的小烦恼,他可以委婉拒绝,拒绝不了,也可以随乡入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生于斯,长于斯,故乡的这一套,他又不是不知道。
在这个偏僻小镇,一些人受于见识和思维的局限,做出某些出格的事来。
作为大人物的自己,难道不应该加以理解和同情吗?
这里是萨拉斯,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巴塞罗那市民的品质和素养。
正因为文明化程度不高,才让作家有机会在书中贩卖故乡的落后与愚昧。
他不能喜欢的就收入囊中,比如年轻女粉的献身。
不喜欢的就拒之门外,比如老年男人的请饭。
丹尼尔回到故乡,大谈欧洲“先进”文化,而事实上,文化这东西,互相包容,才能诞生新文化。
互相对抗,只会两败俱伤,或是一方毁掉一方。
再说了,文化的背后绝对是站着利益的。
离开利益谈文化,只会陷在虚无主义的泥潭无法拔足。
就问丹尼尔文学作品的利益出发点,是放在了哪边?
他真的是在为全人类谋取精神利益吗?
也许是觉察到了自己的错误,作家才想起要为那个可怜的瘫痪者订购一台轮椅;要去看看童年时与父母居住的房子,以及父母的坟茔。
这其实都是一些最朴素的情感,被痛骂之后,丹尼尔才醒悟过来。
他是一个情商很低的斗士,偏偏成了作家,而且是著名作家。
这个世界,可真奇怪。
这个诺奖,令人生疑。
难怪作家自己都不以为然,在颁奖典礼上,怪话连篇。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
作家上坟,并没有为父母送去鲜花。
而是在母亲坟前采了一朵黄花,夹在书页之中。
这其实透露了他的处世原则。
对这个世界,他没有付出的想法,只有获取的念头。
这朵黄花带给他的心灵慰藉,要远比他对父母的挂念多。
换句话说,他需要这朵黄花,来抚慰异乡不安的灵魂,而不是靠它来睹物思人。
他不停攫取故乡的人和事,衍生成文学作品,以此来谋生谋名;来证明自己离开糟糕故乡的正确性;通过输出故事、情绪、观念和价值来抚平内心的激荡与焦虑。
至于正确与否,对世界会带来什么,则不在他的考虑之列。
他是这么想的:作家就算是一个不道德的怪物,也不会使他的身份贬值。
作家只是创作文学作品,不是写道德伦理宣传册。
书中人物的可耻行径,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并不代表他自己赞同或反对这种行为。
他就喜欢写故乡的黑暗和阴冷,他拒绝写那些所谓美好的东西。
也许美好的东西,他无法审美,也无法艺术化。
批判与揭露才能引起他的创作激情。
四很显然,写作道路上的顺风顺水,让丹尼尔从自信变成了自大。
就像他在瑞典皇家科学院大放厥词后,还杵在台上逼着观众给他鼓掌一样,在故乡的最后一堂讲座,即便只有五个听众,他还在幻想成为民族英雄。
他认为自己离民族英雄还差一步,那就是死亡。
意思是说,等他死后,阿根廷必会视他为民族英雄。
尽管这位民族英雄对故乡大多数人来说不知所谓,并且可有可无。
但他还是高估了自己。
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都能成为民族英雄。
在阿根廷,也不需要等到死后,才能成为民族英雄。
市长把他与马拉多纳、教皇、荷兰女王、梅西并列在一起,称为阿根廷的民族英雄。
那只是市长的个人看法,而且有恭维的成分。
马拉多纳与梅西,因足球闻名于世,他们带给了全世界热情、热血、雄性美感和力量,确实能光大阿根廷门楣。
教皇是指阿根廷首都主教贝戈利奥。
他被梵蒂冈选为第266任教皇,这是拉美地区的首位教皇,也是1300年来,第一位不是产生于欧洲的教皇。
确实是阿根廷的巨大荣耀。
荷兰女王是指阿根廷女孩马克西玛。
她嫁入荷兰成为王后,不但是欧洲的政治明星,还多次为家乡阿根廷在国际上站台撑腰,也算得上是阿根廷的民族英雄。
以上四位,现在都还健在。
如果没有弄错的话,迄今为止,阿根廷还没有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丹尼尔只是一个虚构人物。
阿根廷伟大作家博尔赫斯举世闻名,若把他看作阿根廷的民族英雄,一点也不为过。
反倒是类似于丹尼尔这种作家,能不能成为民族英雄,则要打个大大问号。
电影对丹尼尔的塑造,跟中国某位旅法作家很相似。
这位中国作家不要说成为民族英雄,他的作品甚至都不怎么在中国大陆出现。
假设未来阿根廷真有一位旅欧作家靠书写故乡的冷漠、愚昧、落后和残酷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估计阿根廷人也会弃之如破履。
文学究竟要怎么写,并无定法。
丹尼尔说,作家只写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理解到的那一面。
世界没有真相,只有解读。
作家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我为参照,自恋又自负。
虚荣心是作家创作的最大动力。
不能说他错了。
从某个角度来看,他应该是对的。
不对的是那些评审机构和权威人物,凭什么世界名著就由他们来钦定?
丹尼尔讨厌那些文化机构和文化政策,说文化不需要保护和弘扬,有生命力的文化,能傲立于任何寒冬时代。
可他的所有奖项,都是万里之外的文化机构评推出来的。
他写的是故乡,却在故乡水土不服。
一本书都没有拿回故乡实践检验,这又算什么呢?
网络时代之前,都是用权威复制权威,用权威塑造权威。
这样的时代将一去不返。
看看国内每年乱哄哄评出来的文学奖项就知道了,社会不买账,人民不买单。
获奖作品只能束之高阁,其传播力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可以不唱政治和文化的高调,可好的文学作品至少不能让人心堕入黑暗,不能让社会产生更大矛盾,不能让文明失去助推力量。
它得给人心温暖,给社会生机,给未来希望。
时代不同了,未来就把文学直接交给人们吧。
请相信人们,他们的判断力不会比所谓的权威差。
事实上,即便我们不放权,人们也已通过网络途径,选择了属于自己的文学。
这个时代的所有文学奖项,只是评了个寂寞,包括诺贝尔文学奖。
其实不仅仅是文学,所有的艺术门类,在互联网时代,都属于民间,也归于民间。
所有的文艺权威,都将退出社会舞台,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要理解这部电影,首先要get到电影中的讽刺。
如果你在奇怪电影为什么会有一个喜剧的标签,那也是因为你没有领会到这些细微的而又无处不在的讽刺,而这些细节正是电影的高明之处。
电影的最后,主人公丹尼尔在新书发布会上解释道,真相并不存在,你以为的真相只是人们从自己的角度所做的一厢情愿的解构与阐述,那我就从自己的角度,来一厢情愿的解构一下这部电影1、丹尼尔为什么回故乡?
看了一些分析,大意是,丹尼尔得了诺贝尔奖后,苦于灵感枯竭、或者辗返于应酬,已经有5年写不出东西,这时正好收到故乡的邀请信,于是借机想要回去寻找灵感。
如果你也出身于一个无人知晓的小镇,应该也会有这种触动,每次回去时,心头总会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惆怅。
故乡令人惊讶的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一成不变,只是在一天天的变得更加衰败。
丹尼尔说,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令人称道的事就是逃离这个地方。
一方面,他对这里的人的麻木、愚蠢感到无可救药又厌恶至极。
另一方面,这里却是他生长的地方,是他所有作品灵感的源泉,是他无论离开多远也无法逃离的地方。
所以说他对于故乡的情感很复杂。
如今人至中年,功成名就,才发觉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割舍自己的故乡,于是就萌生了回故乡看看的想法。
由此可见,对于故乡的情感大家都是共通的,而不仅仅是国人所独有的。
至于想回去寻找灵感的想法,我觉得应该是有的,在丹尼尔的潜意识里,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或者不愿意承认。
作为一个作家,丹尼尔认为自己是肩负着社会责任的,他的责任是关怀这些可怜的人或群体,而不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所以来消费他们。
他见证了悲剧,并以之为原型进行艺术创作,跟为了创作,而去刻意寻找悲剧,这两者的初衷是不同的。
我个人更认同前者,我认为丹尼尔是有着人文关怀的作家。
2、两处狡黠的笑片中一共有两处狡黠的笑,一处是颁奖时,他讲话后,听众很错愕,继而开始不明所以的鼓掌。
另一处是新书发布会,结尾为了摆拍而做的表情,但是这个笑容渐渐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这两处我个人认为都是讽刺。
第一处那个笑容好像是在说,你以为我的讲话只是身为一个作家的装腔作势,故作深沉吗,其实这也是我内心的想法。
大家都没想到我会在颁奖典礼上来这么一出,被搞得一头雾水,却仍然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或是不明觉厉的开始鼓掌。
笑容里包涵了一些虚荣和戏弄众人的小得意。
第二处笑容其实有着和第一处相似的情感,读者以为我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夸大的艺术加工吗,其实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
你们以为我回故乡动机是为了新书找灵感吗,其实我只是想回去看一看,没想到真的发生了可供我创作的素材,现实就是这么的讽刺!
当然我也看到有些朋友认为,这两处不易察觉的有些古怪的笑,其实暴露了丹尼尔的本性,他根本就不是世人认为的、道德高尚的谦和的作家,而是自私的,痴迷于创作甚至有些入魔的人。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有两个情节。
第一,对于喜欢写作的柜台小伙子作品的认真品读,并对他致以诚恳的鼓励。
第二,虽然意识到自己不是救世主,不可能帮助所有不幸的人, 但还是因为有所触动,帮助残疾的小伙子买了轮椅。
所以总的来说,我还是认为丹尼尔是个有着人文关怀的人。
当然我也说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解读。
3、丹尼尔为什么没有回去为父亲奔丧丹尼尔刚回到故乡时,为了欢迎他播放了一个介绍他生平的短片,这个粗粝、庸俗,甚至有些可笑的短片,丹尼尔却看的眼含热泪。
短片中有一个细节,他的母亲于四十年前逝世,从时间上来看,那基本上也是他离开故乡的时间。
所以我猜测,母亲逝世后,他就离开了故乡,从此以后40年再没有回来过。
至于父亲逝世时他为什么没有回来,我想他父亲可能也是他厌恶的故乡的一个原因。
(完全不符责任的猜想)但是这点被罗梅罗拿来批评他,“一个连父亲去世都不回来奔丧的人,我们还能指望他什么呢?
”这个就很常见了,我们经常被无聊媒体误导,拿自己并不了解的事,来评价公众人物的私德比如说杨振宁那么大年纪了却取个那么小的老婆,要不要脸·····这种。
4、丹尼尔为什么抛弃他的女朋友?
不存在的问题电影中,丹尼尔年轻时的女朋友不是个招人讨厌的角色,还挺让人喜欢,虽然人至中年,但还是很优雅。
我不认为丹尼尔抛弃了他的女朋友。
我们都知道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阴错阳差丹尼尔的每本书,艾琳都读过,而丹尼尔谈了几个女朋友,到了这个年纪却还没有结婚。
当你明白了什么叫造化弄人,你就会明白,丹尼尔没有抛弃他的女朋友其实还有一些细节不甚清楚,比如艾琳为什么开车过来,质问他为何堕落至此。
是因为发现了他和丈夫去寻花问柳?
还是发现了他和女儿的事?
(我认为应该没发现)而丹尼尔说,我根本不认识“他”???
安东尼奥对他的转变为什么这么大,在夜总会的那晚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剪辑的缘故吧但是写完这篇后,我已经释然了。
不要过分的去探究细节而忽略电影的整体性,只要电影所传达的情感、价值领会到了,细节其实不是那么重要最后再说一些题外话。
残疾小伙的父亲去请求丹尼尔资助一个轮椅时,他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试想之后出了这么一篇报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丹尼尔,成功靠抹黑故乡,之后却失去本心,冷漠拒绝同乡小伙,扼杀孩子的梦想。
甚至高傲到,同乡好意请他到家中吃饭,也冷酷拒绝。
据闻,丹尼尔成名后,父亲过世时也未曾回家奔丧·····如此云云于是正义的人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开始强烈谴责丹尼尔, 并呼吁大家抵制丹尼尔。
如果你爱阿根廷,就不要买叛徒丹尼尔的书。
不转不是阿根廷人!
也许你曾是其中一员想想身边的新闻吧。
这是虚构的故事,却是现实的写照!
喜剧的一种高境界,不是嬉皮笑脸、鬼马无厘头,更不是装疯卖傻、嘻嘻哈哈,而是自黑式诙谐和含有深刻的思考意图齐头并进,制造出一种啼笑皆非具有颠覆(反差)性和戏剧冲突的黑色幽默。
通俗点说就是嘴角自然上扬完还能带动有效的脑部活动,这并非易事,一个得放得开(不要有所顾虑),也不能刻意过了头,另外就是能掌握好严肃和笑果间的和谐发展和互补平衡,新片《杰出公民》就是个好榜样。
这片不讲究拍摄技巧和手法,导演没有花多余的心思放在养眼的摄影或是悦耳的配乐上,而是将重点认真的放在了故事本身的构思上,很平铺直叙,以章节体的小说形式叙述,没有半点花里胡哨的旁枝末节。
看完会给人很实在的两点感受,剧本的出彩(一些犀利尖锐的台词写得不错)和表演的扎实,奥斯卡·马丁内兹凭借出色的发挥获得了威尼斯电影节影帝的头衔,故事很简单,讲的是马丁内兹扮演的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阿根廷作家丹尼尔受邀重回故土领取杰出公民奖的过程,围绕期间发生的一连串哭笑不得的荒唐事展开。
这很容易联想到曾在现实中和丹尼尔有过相似处境和社会背景(当年更加动荡和混沌)的阿根廷大文豪博尔赫斯,看完这部电影或许可以更加客观的理解博尔赫斯左右两难的立场和后来离开的决定,以及他对于阿根廷那份沉重的爱。
最近阿根廷的电影人似乎对自黑这件事黑上了瘾并乐此不疲,以往一些黑色幽默在影片中偶尔只是起到点缀和缓解(沉闷或紧张等气氛)的作用,让人有点忍俊不禁,但到了《杰出公民》里好几次我都差点笑出了声,各种好玩和反转式的尴尬和戏谑。
开始阶段用自己写的书无奈取暖,旁人理所当然的拿去擦屁股;后来和选美皇后在消防车上隆重游街;突如其来的饮料广告;各种莫名的礼物;意外上了曾经离开的爱人和儿时好友生的开放女儿;酒吧里的“猪叫”和“热舞”;最后“猪队友”的瞄准击中…在这些揶揄荒唐的情节里不仅带有一定辛辣的嘲讽,更让人看到了第三世界思想文化的桎梏和无语极端的行径,以及远赴欧洲多年的作者与持续落后的家乡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和愈发激化的矛盾,同时也让人陷入到了对于文学创作的目的和形态是否完全出于主观因素的影响,虚构与写实间的外部(读者)和内在(自身)间的分歧与隔阂。
以前很多大腕级作者都发表过类似的想法和见解(包括片中的丹尼尔,从开始领取诺奖和后来揭晓雕塑时发表的言论中即可看出):比起安逸和平的生活,混乱恶劣的环境反倒能得到更多的创作灵感,越多的赞扬和奖赏,创作路上的绊脚石就会越多,甚至会停滞不前,和奥斯卡魔咒同个道理,遭遇长久的低谷和瓶颈期。
丹尼尔一开始回避并拒绝各种颁奖和荣誉的邀请,但偏偏决定前往他已逃离了四十年的故乡,其中的原因出于正面考虑是思乡情切,但更多的应该还是想重回故地寻找距离越拉越远的创作基石和经验感受,片中当他遭到当地人侮辱时,可以了解到他之前的创作根源都是来自于这片土地—萨拉斯。
小说中的内容多少都会带有作者自身的影子和经历,总会令人好奇其中虚实的比例和成分各占多少,这片的结尾也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再回到前面来看,片中有个当地居民一直自以为丹尼尔著作中角色的原型是他的父亲,遭到丹尼尔的一再否定;因为评选画作的公正性丹尼尔遭到当地居民的刁难和抨击,对号入座的将丹尼尔书中的内容和萨拉斯的社会环境对等而论。
不可否认其中的联系,但可以更客观的理解成既为虚构也是事实,虚构扩充了小说的可能性、拉远了与现实的距离感,真实加强了小说的力道和意义,前者可以让其脱离现实的禁锢和局限,后者可以加强其深刻性和切身体会,激发更多的共鸣和思考,两者并不矛盾,就像丹尼尔最后的回答,模糊了虚实的界限,“真相”完全在于读者个人的理解。
就像看电影一样,看到某段生活情节,会有自我投射的本能产生,联想到自己有过的类似经历,小说也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经验,当和现实产生紧密联系的时候,不是站在自我的至高点来批判其真实的成分,而是透过这层虚实间的联系来反思、并以正确的观念和视角看清现实,直面已经流脓的疮疤而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将其掩盖或粉饰。
能从当地人身上深刻了解到这片荒凉落后的土地上人们生活的困境,希望丹尼尔资助帮儿子买新式轮椅的父亲;不想像母亲活得那般苦逼的女儿;行为举止极端和放纵的朋友;面对这些现象,很多电影都会以沉重悲伤的态度一本正经的处理,而这片却以一种揶揄幽默的方式做到尽量轻松而不失深度的呈现,挺难得。
片中的丹尼尔看似功成名就,但他看着却像是背负了一种沉重的失落感和空虚感,相信其中有生活和情感上的缺失与遗憾,开头接连不断荣誉下的无力创作和回到家乡后作为“局外人”的不快和尴尬,光环之下也会有阴影的部分。
一部电影也好,一本书也罢,可以说写(拍)出来以后就不再是自己的作品了。
广大读者带有各种强烈主观意识的解读和分析都很有可能会曲解和误会作者的本意,这也是很多作者遭受非议和诽谤的原因,更何况是看似将故土的黑暗面兑换成自己成果的丹尼尔,当紧张的关系一触即发时丹尼尔的梦境和中枪,将那种格格不入的敏感处境得到了更加形象的表现,不管于私于情或于理,丹尼尔回到故乡,就像那只倒在河中的鹤(注:火烈鸟→别称:红鹳、红鹤)一样,孤独而绝望,甚至差点献出生命作为代价。
最后《杰出公民》成功出版的记者发布会上,丹尼尔那模棱两可的回答和意味深长的笑容,就像一个出现在银幕上的巨大的反讽而傲娇的符号,荒诞无比,将本片最大命题的终极答案交到了观众的手中,看完联想起了埃科的《波多里诺》,聪明而狡猾,同样有种被戏耍了一把的感觉,关于《杰出公民》(片中出版的书与电影本身),反正我是“信以为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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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杀不死我。当年从它身体里走出来时,我就已经杀死了故乡。
“你写的都是真事吗?”“你为什么不写点开心的事?”
挺好,叙事和表演都很好。虽然确实有一些好笑的点,但是同场的观众能笑成那样着实让我有些羡慕他们。
虽然有一种微妙的张力,却抵不住挡电影的混乱,,故事又是冗长又枯燥,节奏慢得要死,沉闷得真的该死,剧情拖沓更死,演员演技都太烂,演技真的烂到可以,十分无聊的一部电影。这电影制作成本多少?几万块够了吧?
喜剧吗?真的不觉得好笑,差点看困
所有离开都是有缘由的,不要因为时间久远好了伤疤忘了疼。最后的反转解构精彩加星。
北影节第12场。看似文学性掩盖了电影性,但却在小小的环境少少的人物巧合的情节甚至纪录片样的镜头中,完成了一部电影能够传达的所有东西。若说“父母皆祸害”,故乡又何不同理?那根脐带你丢掉也好,珍藏也罢,都改变不了你已经变成你的事实。文学艺术的批判性和电影艺术的关怀感达成了完美统一。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有些冗长。衣锦还乡的获诺贝尔文学奖大作家亦不过是利益投射的小丑,但才思枯竭的作家再次找到了书写的欲望与主题。谁在利用谁?!
3.5
睡着了,豆瓣评分虚高
幽幽回乡路
故乡的坍塌 游士的幻想 乡土文学是一种奇幻文学
讽刺内核自然是很好的,但节奏有问题,情节推进缓慢,前1个小时跟看纪录片似的,后面的冲突也可以设计的更激烈一些。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根源任谁都逃脱不了,人总爱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别没事找情怀。
我不太懂那些笑到泪崩的人是怎么笑出来的 文学少女和emma stone真像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又是一部笑点在云端的片子
乡愿的部份写得比较好,对文学的理解多少透着Tar式的自恋,一黑到底虽然呼应了开头双胞胎的楔子,但也落了俗套。我更喜欢故事结束在枪响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