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迁善

개과천선,失忆大状(港),改过自新,改邪归正,Gaegwachunsun,A New Leaf

主演:金明民,金相中,朴敏英,蔡贞安 Jeong-an Chae,吴正世,真理翰,李旼赫,安善英,金允瑞

类型:电视地区:韩国语言:韩语年份:2014

《改过迁善》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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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过迁善》剧情介绍

改过迁善电视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道貌岸然、口若悬河的金石柱效力于全国最大的王牌律师事务所CHA,他熟稔一切法典和法律程序,但是更在乎法庭上的输赢,所谓的正义和人性根本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东西。对他来说,弱者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必要的存在,金钱、荣誉和权力才是他所追求的。谁知在某次收购竞标的关键日子,金石柱却遭遇了一场严重车祸。侥幸逃生的他失去了许多记忆,而法律学识幸运地没有一同丧失。令人惊讶的是,他的铁石心肠似乎在车祸中被撞得粉碎,转而对弱者报以同情。 此前在CHA所经受的案子让他坐立不安,在实习律师李智允的鼓励下,金石柱决心站到CHA的对立面,清洗他前半生所书写的污垢……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怒放的铁甲我知道你的秘密乘客秘密的爱医龙4蝴蝶绮~年轻的信长~东北老炮儿风之舞者异世界悠闲纪行养鬼屋亿万懦夫南城警事第五季月球天堂秘林谜村风之王国探灵档案伏龙诀宅门劫芭妮与哥哥们结束,开始暴劫青春我们无法阻挡2基督诞生记魔法师归来:双面艾利克斯花一样的女人出神入“画”皮囊第三季61街第二季三餐物语馨海蝶棕榈滩

《改过迁善》长篇影评

 1 ) 感性正义与理性正义

看剧的时候,不太喜欢李intern这个角色,晚些时候又深入地想了想自己为什么不太喜欢李intern这个角色的原因。

是因为李intern的正义感吗?

而我缺乏应有的正义感吗?

都不是。

只是因为李intern的正义基于感性,而非理性。

是因为李intern这个角色的不现实性吗?

也不是,这个人物不是不现实,而是太现实,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李intern,如果面对剧中的案子,多数人的反应也会像李intern一样,让感性绑架理性。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相信自己的所见所想,所有人都认为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往往这个时候,正义反被偏见左右,出现非正义的结果。

》(摘自博文《美国电影中的司法正义》,网址:http://i.mtime.com/2447933/blog/7629741/)。

正义之路,并非像李intern想象的那么简单,单凭看到的就可以判定正义与非正义。

感性的正义往往导致非正义的结果。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郑慧玲真的是杀人凶手,那么李intern先入为主的认定郑慧玲无罪,与剧中郑慧玲请的第一个律师先入为主的认定她有罪,有何异?

我们再可以假设,如果朴东献没有强奸郑慧玲,李intern却被郑慧玲的柔弱和眼泪所骗,而认定朴东献有罪,那么结果就有可能造成冤案。

如果李intern的理想是坚持法律的正义,那么她必须修正现有的感性正义,我强调的是修正,而非抛弃,感性正义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将来作为律师,对于正义的坚守,更多的要基于理性。

罗马法学家就说过:“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

”如果失忆前的金锡胄的法律是一种与自然相悖的正当理性,那么现在的李intern的法律是一种与自然相符的非正当理性。

两个人都有需要改过的部分,失忆后的金锡胄已经走在了改过的路上,李intern在和金锡胄的互动中,是否也在纠正自我的途中?

 2 ) 剧评: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接上面:案例七:榆林集团债券欺诈案原告:普通债券投资者(即市场上的散户)被告:榆林集团[案件简况]这个案子牵连甚广,由最开始纯粹的企业收购,引发连锁效应后,金锡胄介入到榆林权家管理层中。

案子起因是榆林集团长子权正哲接手集团后,因经营不善(盲目扩大企业),需要大笔资金周转运作。

为了融资,以私募的方式引入明洞的私债,遭到集团工会的反弹,被诉至法院,不仅个人要承担责任,集团也岌岌可危。

榆林集团会长看到大厦将倾,为了找到一个可以帮助集团渡过水火的人,提出由外孙女柳贞善跟金锡胄联姻,由金运作,使集团渡过难关。

金同意,并制定了一个严密的计划,令榆林集团成功筹得运作资本。

二人订婚后不久,金即出事故,忘记双方约定。

而榆林集团权正哲对于利用企业CP圈钱表现了极大的贪欲,本欲只筹得几亿的资金,他贪心地发行了2兆多,令一些不具有投资资质的普通散户受到灭顶之灾。

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将榆林集团告上法庭,榆林集团一时陷入巨大的困境。

金锡胄在事故之后,心理发生巨大变化,良知令他本能地拒绝为虎作伥。

他表示,对于权家发行企业债券CP的后遗症将不再介入。

权家觉得遭到背叛但又无可奈何;车代表为了撇清关系,授意权老会长将未婚妻柳贞善推出作替罪羊,拉金锡胄入局。

柳贞善发现亲人们将自己推到了断头台前,巨大的惶惑跟凄然令她本能地害怕。

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不过成替罪羊也确是不得已的局面,---多年前母亲忤逆家族的“罪过”令她想通过代外公坐牢来弥补;但另一方面她亦深知此案受损者众,受损面巨大,法院绝不可能轻易姑息。

但又心存侥幸,希望老外公会兑现承诺,将榆林能源卖掉还债,以此来避过牢狱之灾。

风声鹤唳之时,她一方面很希望金锡胄救她,但又无法确信金会施以援手,善良之下也动了心机,以退为进,要求跟金锡胄解除婚约。

金锡胄对于此桩婚事起初并无太多用心,但相处之下柳的温婉大方,美丽娴雅成功掳获他的心。

面对柳被当庭逮捕的局面,多年的律政本能令他知道此案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在暗查这个案子时,他逐渐发现自己竟是此事的始作俑者。

同时,权家逐步行动表明,柳贞善不仅是暂时的替罪羊,权正哲更意欲将此案的罪过嫁祸给柳,用榆林能源抵债只是说辞而已。

如果不在二审之前将局面逆转,柳贞善将会在牢中度过十几年的岁月。

愧疚、不安、男人的侠义本能、对爱情的期待等等五味杂陈的心态,令他决定豁出去,他威胁权正哲,如果不拿出转移的资金抵债救出柳贞善,自己将成柳的代理人,并代理广大普通投资者提起对榆林集团的团体诉讼。

车荣誉发现金锡胄为了未婚妻在作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困兽斗,示意事务所副代表李明远劝权正哲按金锡胄的要求办。

于是,金锡胄正式从事务所离职隐入江湖。

同日,全志元入主事务所,成为事务所代替金锡胄的另一枚棋子。

[结果]权正哲不得已只好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柳贞善亦被释放。

----------------------------------------------------------------------[解析]这个案子真正让众人见识了失忆前的金锡胄是一个“狠绝“”的王牌律师。

对这个案子的基本脉络,我们理一下:权老会长退位,权正哲上位,一上来就想扩大集团的规模。

但集团一直存在管理方面的黑洞,资金链非常脆弱。

在公募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权正哲引入私募金招至公司危贻---他是用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高息引入的私募金,这个私募金的持有者大部分是明洞高利贷者。

因为私募资金来源不正,遭到工会起诉,集团私募的行为被法院处罚,最后从银行借来的贷款8%被拿去还了利息高达40%的高利贷。

本就因私募榆林的控股权被稀释(即股东购买的榆林集团股票发生贬值下跃,即我们俗称的熊市。

),又加上集团筹得的资金被强制拿去还了高息贷款,经营发生困难,集团根本被动摇,处在破产的边缘。

金辩因为在此案中表现上佳,被权老会长作主聘请作为榆林集团资金案的项目设计律师。

金辩给出挡住破产,回拢资金的方法:发行企业债券,即企业CP。

榆林集团的股东们原本就交叉持股,即互相购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在发行前,榆林集团将发行债券的企业全部作关联担保---也就是企业互为担保,这样,就为股东控股率的变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万一我没钱了,你帮我担保了,银行可以直接先找你要。

表面上看,这个做法愚蠢之极,发行债券理应发行集团里最好最优秀企业的债券,但是,他却是良莠不齐,全部捆绑上市。

并且,发行的面额都很小,以3000万--5000万居多,甚至1000万的都有。

也就是投资门槛很低,同时勾引条件是高息分红回报。

这样的高利诱饵,不明真相的小额投资者纷纷购买。

截止到法院进行破产清算阶段,榆林发行了2兆的债券。

实际上,公司发行CP不仅只是融资,它还有掩人耳目之用。

当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时,就给外界一种印象,即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集团没钱了,所以发行CP圈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实际上,这个发行CP的行为是为了掩饰权正哲转移集团资本的行为。

剧中检察官审问柳贞善时说:七大投资怎么一个赚钱的都没有柳贞善说到,投资收益用在菲律宾收购了一个国债银行,还有在第三世界开发原矿。

(主要指朝鲜。

)柳这么说,意思是做生意亏空往往有之,我们也不是故意的。

这么一来,投资者们就只能吃哑巴亏。

用检察官的话总结说,跳楼自杀,家庭破碎人很多,但又没办法--集团没有钱,你让他们怎么办?

--这也是后面所有小股东及投资者都填志愿单的原因,损失小总比全部投水要好。

权正哲将集团的资本以海外投资为名,逐步抽走,并转移存到所谓的菲律宾国债银行里。

抽逃资金的目的,即是作为榆林集团海外资金回归。

资金在流转过程中,已由原来的别人的钱变身为榆林集团自己的钱了。

在这个过程中,集团发行CP债券,当问及海外资金的来源时,榆林集团都可以声称是发行CP得来的。

另一方面,发行债券CP时,当一般投资者变得十分多,受害面积很大提起诉讼后,法院受理后,榆林集团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集团被进入破清算阶段时,法院就会责令榆林集团将其旗下具有价值的公司作为破产清算的公司来拍卖抵债。

而金锡胄设计发行的以低收入人群为目标的CP债券,不光可以挡住权正哲的转移资金的行为,最关键是可以挡住法院的强制破产程序。

在法院破产诉讼中,金锡胄利用一般投资者遭受损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这个方面(如果法院坚持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话,普通的债券购买者仅只能从破产清算的比例中拿回极少的赔偿。

),使法院不得不令榆林集团进入企业回生程序中――也就是不能破产这个局面上。

而这个回生重整程序一旦启动, 正在进行的一般民事执行程序马上就被中止――比如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的账户会马上解冻;申请强制执行等行为---企业购买的不动产比如被查封的楼房等封条马上被撤销;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强制和解程序也要中止。

这么一来,榆林集团原被冻住的资金就可以流动,包括海外投资的可回归的资金。

如此同时,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当公司严重亏损,注册资本总额与实有资产悬殊过大时, 法律就会根据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判令其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

这个惩罚性减资,实际上就是强制缩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因经营范围一缩小,融资的资本也会变小,当然,获得的利润自然也会缩水。

在发行债券之前,权正哲因为第一次融资时失去了支柱公司的绝对控股权,所以,在发行债券时,他先将自己手头的资金全部买下了榆林证券旗下的一个小的叫TJ的证券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将股份放在了TJ证券公司里。

同时,也将这个TJ捆绑,作了关联担保---发行CP时,大家互为担保企业。

当法院判令集团作惩罚性减资时,其原持股人就得无条件将自己所持的股份拿出公售,这么一来,权正哲就可以利用海外资金仓库的钱来收购股份。

事实上,权家二子用着自己老婆“台湾娘家”的钱收购证券公司,也就是重新达到了集团控股的目的。

在整个过程中,受损最大的是普通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回。

被套牢的钱可以拿回来,但是分十年;榆林集团经营负责人本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权正哲利用替罪羊柳贞善去顶替,这么一来,钱可以不用还―――我没钱,人也坐牢了,你要我怎么办?

在整个设计中,金锡胄最狠绝的一招是,他利用了正当的法律程序规避了榆林集团的巨额债务,借用法院之手,把榆林集团几十年的积重一扫而光。

如果剧情不展示最后他为了营救未婚妻的反转,可以说,榆林集团几乎是零风险地成功敛财的范本。

当然,现实中,剧中映射的榆林集团最后也受到了惩罚。

不过,这样的案子,在现今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得到最高回报”的社会,哪里会是终点呢?

这个案子的呈现中,人与人之间的算计始终存在。

不管是诉讼中途,权老会长听到金锡胄分析,最后的判决结果柳贞善可能被判十几年,但想到如果不如此就得将集团献出来,由自己或是儿子坐进去,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他选择了在关键时刻称病住院,若非是戏剧,若非是金锡胄过人的能力,柳贞善把牢底坐穿的可能性实在很高。

巨大的利益面前无亲情可言,尽管编剧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让权会长温情脉脉地说:子女最重要,你(柳贞善)最重要。

但说得再好听也得看行动,事实是,如果不是金锡胄握有杀手锏,谁敢拍胸脯说权会长最后就会救柳贞善?!

另外的一些人,不管是车代表跟全志元之间的利益结盟,还是柳贞善对金锡胄的利用,抑或是金锡胄对于婚姻的计算,都完整地呈现了人性的特点。

且不说全志元跟车代表间的计较,单是金锡胄的选择,也有着很强的计算痕迹。

很多人不满编剧将女主李志胤写成了酱油,觉得金锡胄怎么会选择总是冷冰冰的未婚妻?

其实不管是多么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社会这个大池子里,不管是事业,还是婚姻,都需丈量着前行。

在观众眼里正直善良的金锡胄,在失忆前也曾是一个利益至上主义者,多年的律师工作练就了算计的惯性思维,他怎么可能在失忆这短短的时间里变得如所有人所愿?

实际上如果他一点也不计算得失,反倒成了白莲花,或者更不符合逻辑现实。

在普通人的观感里,受过良好训育的柳贞善,不论得失进退,还是其它资源出身等硬件条件上,她是高过一个平凡普通实习生李志胤的,如果站在现实的角度去想一下,金锡胄的选择就再正常不过。

当然,如此不过是想说,其实金锡胄也只是一介普通人而已。

说到此案,其实折射了人性是灰色的这一永恒的主题。

在这个案子中,尽管在剧外的观众看来榆林集团圈钱敛财的贪婪无情,但谁又能说普通民众就真是干净的呢?

听到有高利回报,一众人不管不顾是否符合常识逻辑,一窝蜂地将自己全部身家投进去;权正哲明明已圈到自已想要的资本,如果见好就收,也不会导致集团最后的覆灭。

事实上,在人的本性来说,不论是权正哲还是普通的投资者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人本性上的逐利性才是一切福祸的根源,不管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编剧,还是觉得自己亦为投资者同一阶层的观剧民众,谁就能说自己比另一类人高贵正义?

贪婪为人之本性,不过是程度深浅的区分而已。

--------------------------------------------------------------------------案例九:银行衍生产品欺诈案原告:一般投资者即中小企业主被告:七大银行[案件简况]金锡胄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本欲好好休息一下。

多年来无休无眠地为事业奔忙,舍弃了做一个普通人全部的生活乐趣,爱情和亲情,全部都是负分。

事故刚好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将他的过往清零,令得他有机会放慢脚步,回顾过去。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一到父亲住的老宅,几个中小企业主找上门来。

原来,中小企业主们为了企业的运行贷款,均不约而同地被银行捆绑购买了一种衍生期权产品。

这个衍生产品虽在前期为他们带来了一些收益,但是后期全为巨大亏空,合约期限长达两年,每月都需按约存汇,企业感到不堪负荷。

要求解约却被告知需支付巨额违约金,而如果继续履约,企业必将破产。

企业主们向金锡胄的父亲,老法官金信一寻求帮助。

在金锡胄了解案情期间,父亲的老年痴呆症病发,无奈之下,受托的案件转到他的手中。

经了解,这款衍生产品系韩国银行自美国引进的新产品,具有极其复杂的结构特征。

金锡胄接手案件后,发现形势极端恶劣。

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谴责中小企业主们投机,检察院亦不能立案侦查银行的欺诈行为,法院对于企业主们要求中止履约的申请亦驳回。

通过努力,金锡胄联系到国际金融专家出庭作证,证明此衍生产品存在至大缺陷,中小企业主作为此合约的投资者是不适格的,银行在销售此产品过程中涉嫌欺诈。

因韩国无此类案件先例,按照国际判例,合约应无效撤销,银行理应赔偿中小企业主们的损失。

此庭审之后,法院作出假处分裁决,令得车荣誉及七大银行怒不可遏,誓要将案翻盘。

之后,车荣誉长袖善舞,调动其全部资源,将担当侦查审理银行欺诈案的检察官李善喜调动;联合另外四大事务所,并放出风去,令得其它事务所均不敢承接中小企业主们的委托。

调动首尔地方检察院的检察长、高院的院长,在法院、检察院安插进自己的人,买通公平交易委员会官员,形成 一个弥天大网。

为了防止金锡胄突围,让法院要求此案公开审理。

通过公开辩论,给公众一种假相,此案的审理是公平公正的。

因金融相关体序的集体失声,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贩卖衍生产品的行为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按约定履约。

[结果]法院驳回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并判析银行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履约。

判决之后,一中小企业主绝望跳楼自杀。

[解析]这起大案的背景是韩国在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后,实行了浮动汇率制。

而浮动汇率制,使得他们的出口型企业的盈利暴露在韩元升值、外汇贬值的风险之下。

因此,在实践中,韩国企业就通过购买外汇变动保险、出售远期美元或买入美元看跌期权等方式,来对冲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不过,这些风险对冲方式都有一定的前期成本支出,如保险费、期权费等。

即使是出售远期外汇,企业也需要向银行交付1%—2%的佣金。

在韩元升值的情况下,这些保险费、期权费或者佣金对出口型企业特别是微利的中小出口型企业是一种较大的负担。

在此背景下,韩国的银行于2006年开始推出一种零费用的期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韩国企业在购买期权对冲外汇风险时减少期权费的支出。

2008年2月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韩元开始出现快速贬值。

美元的急剧升值导致期权合约中的银行看涨期权的条件达到,银行从企业手中以较低的行权价买入两倍数量的美元,实现了巨大盈利。

相反,在这个合约下,企业一方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由于参与期权交易的多是中小出口型企业,其财务基础本来就比较弱,所以就导致企业很快陷入现金流枯竭、财务状况恶化的境地,引发破产潮。

为了自救,企业一方面向韩国金融服务局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投诉。

另一方面,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约,宣布该合约无效或可撤销。

庭审前双方的博弈均是为了让法院采信自己的观点,最终赢得官司。

金锡胄多年的事务所经历,令他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也无法胜利的战争。

但是,有一些官司就算是明知结果如何,但为着公理良心,仍会踏棘而去。

这样的一口硬气,就是法律人所应秉持的公平正义。

在这个案子里,善恶开始分明,处在灰色地带的车荣誉也开始向众人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他之前处心积虑处置的各种陷阱开始发挥作用,金锡胄被“证明”离开了事务所不过是一个“无能”的律师,而且品德有缺,背信弃义,成功地阻止了金锡胄向政界流动,或是进入其它事务所跟他抗衡的可能性,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斩断了金锡胄大展拳脚的力量。

全志元在加入事务所前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鱼缸”里,并立志要成为一条“养鱼人”改变“鱼缸”的环境,但事实上是,进入事务所不过是成了更大养殖池里的一条大“鲨鱼”而已,并未能如愿成为改变环境的“养鱼人”。

[法庭攻防]在法庭辩论中,金锡胄如此强调:虽然民商法上的确强调契约自由,但是2004年颁布的特别法表明,银行在销售金融衍生产品时,必须选择适格的投资者。

中小企业有450家参与购买这个衍生产品,而这个产品在设计上是存在着巨大的陷阱的,同时,陷阱只有设计者知道。

这样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投资者是会受到巨额损失的。

(投资者的适格性)也就是说,这样的产品是需要投资者(中小企业主们)跟销售者(银行)在知情权(即可能有多少利润,多大风险)上达到一致,银行在销售时必有尽到最大限度的解释说明(提醒风险)义务的。

双方签约的基础是对方完全熟知了这个产品的风险性。

(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这起案件里,银行并未尽到说明义务,银行在销售时只强调了收益性(得到的好处)而刻意回避了风险性(可能遭受的巨额损失)。

银行违背了告知义务原则,所以,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约是欺诈的无效的合约。

在他的论点里,强调了法律适用原则,也就是金融特别法优于普通民商法;同时,强调了立约的原则之一公平。

同时,他援引了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德国、美国对于同样案件的处理,强调了一种通示的法律基准。

全志元则如此辩驳:原告方(即中小企业主们)主张的这个衍生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的较大风险性,但实际上,这个产品的风险性并没有那么大。

因为银行的获得的利润只有千分之一,跟其它的理财类产品相比,这个利润并不算过份。

企业对获利部分只字不提,只说受到的损失,如果只以损失来论断风险,这是一种典型的投机心理。

投资跟投机是完全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律行为,投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投机意志上签订的合约,说明原告在意志上是明知其风险的,所以银行是不存在欺诈的。

要说这起案件,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则是韩国金融市场的巨大黑洞。

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编剧用高度写实的手法,用无情的笔触把韩国的金融现状,血淋淋地撕开给众人看。

她不动声色告诉人们,银行是操纵着金融市场的官僚吸血鬼,其勾结政府,利用手中的贷款权限强迫中小企业购买巨大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不买就收回信贷,将风险转嫁到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身上,所有的偷天换日欺骗讹诈的勾当,7家银行联手,是一种大规模的进行的常态;小企业主求救无门,国内较大的法律事务所无人肯接无人敢接;法院本是最后的屏障,却成了银行家的利益盾牌;金融监管部门本应是公正中立的资质审核机构,却沦为了银行家的传声筒,这样的国家,将自己的子民视为刍狗,哪里有公平正义可言?

这个看似已尘埃落定的案件,暴露了韩国金融市场缺乏有序的监管,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转嫁自己的风险,引进不合格的金融产品搜刮普通投资者的财产;而救济渠道的法律,成了银行绑架的武器,不论是民间的法律事务所抑或是国家司法机关全部沆瀣一气集体失声,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志之士全部变成了被打的出头鸟。

当为富者不择手段,攫取财富,掠夺与并吞没有力量的弱势阶层, 权益受到损害的百姓求告无门,只能被逼至绝境,最后跳楼时,这个社会明显是一种病态的,危险的。

那些破产倒闭的企业,后面是千万个失去经济支撑的家庭;银行贩卖的衍生商品,不光是经济层面的掠夺,也是金融制度对于一个阶层的偏袒,对另一个阶层的压榨;而车荣誉所运作的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的过程,是一种利益绑架法律,社会秩序失衡的状态。

当然,世间人都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到他国他人头头是道,也不管自己是否也立在烂泥塘里。

------------------------------------------------------------------------案例十:白头山烧酒集团破产案原告:GoldRich公司被告:白头山烧酒集团[案情简况]金锡胄刚结束中小企业委托的期权合约案,白头山烧酒集团会长陈振浩便找上门来。

原来,全国排名第十三的民营企业白头山烧酒集团,因未能按时向银行偿还一个月的利息,被债权人GoldRich以企业经营不善、集团经营人无经营资质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至高院。

陈振浩四处寻求诉讼代理人,但因个性铿吝,反覆无常,加之此案牵涉国内最大的金融风投公司GoldRich,所以大律师事务所均不接受其委托。

无奈的陈振浩只得厚着脸皮提着一箱子现金找到金锡胄,请求其代理此案。

金锡胄对于这种无知无畏没有人格底线的委托人十分反感,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归拒绝,在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败北的金锡胄,对于老东家车荣誉事务毫不留情斩断自己生路的做法产生了本能的抗争心理。

在这时,陈振浩以一种极端“坦诚”的态度吐露自己聘请金锡胄的原因:GoldRich公司利用之前集团委托时获悉的机密,联络海外资本恶意收购韩国本土企业,其行为是赤裸裸的侵吞国家资源的行为。

如果如自己这般,全国知名的大企业都能被逐步侵吞,那么,国内整个企业的生存前景可想而知将会如何。

现在,因为GoldRich公司已委托车荣誉事务所,所以其它事务所都不敢跟他抗衡,他的案子没有事务所敢承接。

不管是从能力还是这个案子背后的意义来讲,金锡胄都是最佳人选,所以自己才没脸没皮地求他代理。

陈振浩的一席话直接戳中金锡胄的痛处: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车荣誉事务所所代理的另一个阶层对于中小企业阶层的压榨自己已切身体验过,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整个企业的良性发展,自己也应接下这个案子。

此时,朴相泰、李善喜、李志胤均力劝他接下这个案子。

他们的言外之意,如果打赢了这个官司,好歹也能扭转一下上个银行案中输得灰头土脸的不堪。

在众人的合力劝荐下,金锡胄接下此案。

接下案件后,经过不懈地努力,金锡胄成功帮助陈振浩保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车荣誉不甘失败,成功反间陈振浩,令陈振浩反口,反诉金锡胄要自己让渡股权的行为。

殊料,金锡胄拿出陈振浩的秘密账簿(秘密账簿即是不法事实的证据),令陈振浩哑口无言,只得乖乖让渡股权。

同时,金锡胄在寻找GoldRich利用职权侵吞白头山集团的不法证据时发现 , 车荣誉事务所跟GoldRich公司相互勾结,作陷阱侵吞破产企业。

他知道白头山案后,GoldRich公司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以一段录音钳制车荣誉,成功敲山震虎,令车荣誉不得不保护自己,设置好安全岛。

[结果]陈振浩组建的理事会在工会的监督下成功地将白头山集团纳入正常轨道,陈振浩虽仍在坐牢,却成功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解析]金锡胄虽然有些勉强地受理了陈振浩的案件,但律师的操守使得他仍尽心尽力地奔走。

经过了解,原来,陈振浩经营的白头山烧酒集团,虽然其经济实力排到了全国第十三名,但并未享受到政府对大财阀普遍倾向的“政策优惠”。

因为集团经营的是酒的事业,所以在财阀圈内受到鄙视排斥(韩国人认为此事业是不入流的事业),经营过程中不光无法得到其它财阀的情报信息、财脉支援,还处处受到掣肘,企业发展全凭个人单打独斗,因此陈振浩很是郁闷。

在各方考量后,陈振浩总结出自己不受待见的原因是集团经营方向太过单一,不够多样化之故。

所以,他及时转变自己的经营方向,在做本业卖勾兑酒的同时,开始投资房地产业、百货业,以此扩大自己的事业权限。

同时,在私底下成立小金库,扒拉秘密资金。

之后,因为将集团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及其它产业里,而这些产业在资金回笼上十分缓慢,导致流动资金链发生断裂,进而影响到了烧酒本业的经营。

为了找到应对方式,他聘请了韩国第一风投公司GoldRich进行资产评估,以寻找合适的投资融资方案,但后期因为GoldRich公司高昂的收费而放弃。

为了挽救集团的经营权,陈振浩欲出售白头山在日本和分公司及专营权。

此消息一出,GoldRich公司立即用债权人身份以白头山集团经营不善,陈振浩贪污为由将其诉之法院。

原来,GoldRich公司因为代理资产评估而知晓了白头山集团的经营机密,同时陈振浩合盘托出的自己扒拉秘密资金的事实也成为GoldRich公司的利刃。

之后,GoldRich公司以高尔夫球场入股的形式,成为白头山集团的股东。

感觉被算计的陈振浩委托车荣誉事务所起诉GoldRich公司,孰料此举更是引狼驱虎。

事实上,早在之前,GoldRich已跟车荣誉事务所联手,设计空壳的香港白头山分公司,成功买下了白头山集团的大部分债券,成为白头山集团最大的债权人。

现在,其起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阻止陈振浩卖日本分公司融资,他们意在通过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以低价吞并白头山集团。

金锡胄听到陈振浩坦陈的真相,稍经查证得知为事实后,开始寻找对策。

此时,GoldRich公司以债权人身份,以破产清算为由解雇了集团三分之二的职工,引起集团工会的抗议。

工会向法院提出回生整理申请,但法院迟迟未作裁决。

就在案子尚在胶着状态时,陈振浩“闯祸”了。

他拍下主审法官跟车荣誉在高尔夫球场交谈的照片,以法官跟当事者一方勾结为由起诉车荣誉 ,引起法院巨大反弹。

本来,GoldRich公司本就发愁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将陈振浩送进监狱,现在陈的自寻死路,给他们留了最好的口实。

因为一旦陈振浩入狱,企业便会进入无经营主持人的状况,企业本就经营不善,这样的条件是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的--绕过了企业回生整理程序。

之后,检察院以陈振浩贪污为由逮捕了陈振浩。

原来,陈振浩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令其放弃继承权,他一次性支付其35亿的补偿费,此举被车荣誉事务所利用,变成陈振浩贪污的铁证。

此时,集团破产清算迫在眉睫,集团经营权易手箭在弦上。

金锡胄开始大力寻证,并找出应对之策。

他告诉陈振浩,如果想保住集团的经营权,只有在二审判决前达到企业回生的条件:6个月内经营良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之后将日本分公司售卖,成功回笼资金,令集团回到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来。

所以,这6个月是个关键期。

陈振浩若不想坐牢,集团的经营权就得交给GoldRich公司;若陈振浩愿意在这6个月或是更长的时限内将集团委托给自己信得过的理事会,由代其经营守业,度过法院的考察期,那么,集团的经营权就不会易手。

同时,为了防止理事会滥用职权或是“巧取豪夺”经营权,陈振浩将集团20%的股权让渡给工会,由工会监督理事会,令其透明廉洁地经营。

急切守住经营权的陈振浩同意了金锡胄的方案,签订了让渡股权的同意书。

法院二审判令集团进入回重整期。

车荣誉不甘失败,反间陈振浩。

判决下来后,陈振浩发现集团经营权已守住,开始后悔自己让渡的20%的股权,拒不让渡,同时还反诉金锡胄。

金锡胄对于陈振浩的反复无常的行径极端无语,但幸而有工会转交的陈振浩所作秘密资产的不法账簿,关键时刻,令陈振浩不得不同意转让股份。

在工会及集团理事会的努力下,集团成功地度过了6个月的破产考察期,进入了正常轨道。

金锡胄在查找证据时发现,之前白头山案的陷阱是车荣誉授意自己所为,而现在自己公开跟GoldRich公司为敌,无疑是将自己置之危境。

为了安全起见,他将自己录下的一段录音复件交给车荣誉,意即如果自己出了事,那么车荣誉将会是最大嫌疑人,成功地令车荣誉不得不跟GoldRich公司斡旋,并得暗中保护自己。

同时,录音事件亦令得车荣誉不得不划出一定的范围(案件)给金锡胄,因为其在事务所十五年的案子,桩桩都是双刃剑。

如果车荣誉将金锡胄逼至绝境,依金锡胄的聪明,就算不能打败事务所,也能令车荣誉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金锡胄在事务所并购企业时创立的工会监督程序因兼顾了法律公平公益性,被作为企业劳工法的框架范本。

这个监督管理程序原理是,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强制破产清算或是被其它企业收购时,须由工会(站在工人利益方的公益组织)全程监督。

工会律师(多为公益性质)全程介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或是回生整理过程中,以此防止企业以破产清算为由转移资产,或是跟其它企业勾结贱卖企业,或是偷梁换柱企业经营权,损害股东及工人权益。

这套监督管理程序不光在白头山案中成功地帮陈振浩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同时,因为工会作为员工法定的保护组织,其在监督管理破产清算或是并购企业时,能切实地保护破产企业普通员工的利益。

它的监督保护作用,被其它企业广泛引用,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企业劳工管理模式,并被法界认同。

这套程序由金锡胄始创,尽管他一直“鄙视”无能者,却无心插柳柳成荫,其创立的构架真正地保护了普通人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达成了法律从业者最大的善。

[结语]在这个案子里,人性的贪婪反复,虽然点到为止,却格外真实惨痛。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代表着数量众多的普通人,他身上所有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秉性,真切而现实,带着一种让人切齿的共性,存在于万千人群之中。

在案中,当他自己被更强大的力量盘剥时,他的抱怨看上去是真有几分道理的。

他把他自己的苦难染上了一轮殉道的光彩,得到了金锡胄和周围人的同情,他们为他的过错辛苦地奔走着,并把那道光芒视为正义之光。

马基雅维利曾说,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控制局面,因为加害者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

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利用了金锡胄的良心,救活了企业,缓过气后来反咬一口,观剧的众人看到都觉得这人真正可恶,可事实上,很多时,那个人是观剧的众人自己。

用上李志胤的一句话,没有几个父母让自己孩子辛苦学习是为了让那些不学习的所谓的弱者生活得更好的。

案件最后,站在高楼顶端的车荣誉替众人解开金锡骨之前极端蔑视弱者的原因,原来多年前金父在维护被强制拆迁穷人的人权时,反被其群体伤害金母,其人的恶行给年幼的金锡胄烙下了巨大的心灵创伤。

尽管金锡胄通过此案终于释怀,却让金父痛不欲生。

成为一个有公平正义之心的法律栋梁何其艰难,坚守信仰的过程,是一条洒满鲜血跟泪水的荆棘之途。

这个剧中所有的案子都是采以真实案例,编剧没有刻意地宣扬哪个阶层的罪大恶极或是可怜处境,仅仅只是真实地撩开每件事实的面纱。

但如此现实,现实得甚至让人觉得这些事情跟我们毫不相关--因为我们处在的环境都是如此,这些事情天天都在上演发生。

每个人的力量都何其弱小,都无法抗衡这庞大的压力,所以,在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每个人都做看客。

今日你为刀俎,他日我又为鱼肉,风水时刻轮流转,所谓成功抑惨境,不过是在关键时刻选择的不同而已。

实际上,世间所谓的正义,只是视乎你站在哪个立场上。

我们无法说剧中哪个人,哪个阶层是真正大奸大恶的,哪个阶层或是族群就一定善良正义的,我们所能寄予希望的,不过是所有人能有基本的良心,基本的人性而已。

如此而已。

 3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总评 不能热播的理由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最终篇 不能热播的理由随着世界杯相关赛事逐渐平息,不少关注本剧的观众却被告知一个令人惊讶的消息:放送社MBC不打算补上相关转播比赛的档期,因此本剧要按照原定时间下档。

对于关注律政剧的观众来说,这真不是一个好消息,若是按期完结,由于在两周时间内仅播出两集,就意味着原定十八集的连续剧生生被缩减到十六集,因此原先期待看到的剧情可能看不到,因为篇幅有限,根本来不及展开相关细节,若是强行给出剧情,自然也就没有说服力,容易引起反效果。

为平息观众不满,MBC已经公开表示按期完结是因为演员档期问题,可是有个性的演员就是不同。

既然电视台把球踢了过来,要演员噤声,表达不满的方式虽然很多种,但是对于被观众热切关注的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来说,还是按照剧中主人公一样的处事态度进行整理:该说明就说明,该澄清就澄清。

结果,所属社的声明说明演员已经特地空出档期,等待作品拍摄,可见不是演员方面不配合,问题还在电视台这里。

说是要按期下档,只是给砍剧找了个借口:既然相关比赛不红,剧集不热,还不如快快下档,把位置让给有可能大热的接档剧,因为接档作品韩版命中注定我爱你有噱头有题材有演技,为博收视显然是更好的选择,但又不能让关注本剧的观众不满意,于是一棍子打到了演员这里来,但问题又不是那么简单,在金演员所属社说明之后,制作方与放送社之间的对立似乎已经有公开化的苗头。

但无论如何,将篇幅缩减之后,会给这部注定是专业性强,兼有紧张节奏的作品带来不少遗憾。

最大的遗憾不用说就是:之前剧情中反复铺垫,要给实习律师小李姑娘和金辩送做堆的可能性没有了。

在未婚妻出现,又深陷其家族相关资金案件之后,怎么样也要走完搭救出狱的流程,在走完流程以后,未婚妻柳贞善还将会和金律师有不少对手戏,在缺篇幅的前提下,怎么可能几下子就安排金辩与实习律师有感情纠葛甚至出现各种可能性,感情归属当然是往未婚妻这里靠靠更安全。

于是,韩剧【改过迁善】一下子就成了感情线索不明的作品,这对于MBC相关档期的热播剧来说是非常少见的,正如之前金演员主演的SBS连续剧【电视剧帝王】当中韩剧制作人安东尼·金所说的那样:-要有爱情!

还要有财阀!

-如果没有这两样,还能是韩剧吗?

…………问题在于,一部韩剧,一部以律政内容为主的韩剧,财阀和爱情这两大要素,一样都不少,可是在大量的律政剧情被填充到位之后,爱情和财阀相关内容都被挤占到了边边上,根本没地儿搁,因此,【改过迁善】在被缩减篇幅,砍剧之后,注定将会是一部遗憾的作品,在内容方面不能完善表达主旨是遗憾,在篇幅方面没能展开叙事也是遗憾。

可是,人都没有前后眼,又有谁会料到开播之前那样被宣传的律政剧会因为比赛停播,之后如此黯然收场?

因此,在本剧播出的最后三周,观众才明白自己接受的注定会是一部剧情不够完整的作品。

在分析最后三个案例之前,只要能够接受作品是充满遗憾的剧集这样的现实之后,看了起来的感觉就会好很多,总好过意犹未尽,直到看到第十六集终了时出现:-这绝对不是下集预告这样的字样才开始懊恼,感觉被耍,有了完全没拍完的失落感要好得多。

虽然之前本剧编剧崔熙拉一直都被不少粉丝吐槽说作品专业性强,收视却低,有曲高寡合之说,但到了MBC律政剧【改过迁善】这里,她作品中的优缺点才算真正显现出来:一方面,作品立意深远,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兼具,但在关键时刻,需要专门刻划的人物不能以相关剧情专门表现,凸显人物个性特点,这是一大遗憾。

简单说来,就是不少观众在被剧情打动,被人物相关台词说服,感动到要流下眼泪的时候,想哭都哭不出来,这是个问题。

这是制作社和放送社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毕竟是三大台黄金档期播出的连续剧,相关剧情内容绝不可以过于黑暗,过于露骨。

相比之下,在这方面有线台的尺度就要宽松很多。

对于这方面的局限性,应该给崔编剧建议以后将作品交给有线台作为自制剧拍摄,如此一来,有人力物力保障,还有相对宽松的制作环境,剧情会变得非常精彩好看。

说白了,不能更确切表达感人或是黑暗一面,不是编剧的问题,而在于制作方被相关要求缚住了手脚,但这是经年累月累积的问题,不是一两个人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两部戏就能打破的命运,因此不能埋怨编剧和制作方。

另一方面,作品专业性较强,剧情内容当中出现较多专业术语,相当一部分都没有注释,即便是有注释的内容,也相当深奥晦涩,最麻烦的是,在一个案件展开之后,剧情当中甚至没有相关人物台词专门解释案件相关问题,看得人一头雾水,相当困惑,如此一来就会降低作品的可看性,也会给观众理解剧情带来一定问题。

关于韩剧【改过迁善】这部作品,出现最多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少观众对于某集讲述的案件特例,看了快半个小时相关剧情,都没看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可就麻烦了,不是说明观众水平有问题,不是曲高寡合,而是编剧在台词剧本当中没有做到说明到位,没能做到深入浅出地解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特殊案例,最麻烦的是,没有顾及收视调查主要采样区域:主妇观众群,没有照顾到该收视群体的理解程度,因此迫使相当一部分想要接受美剧流畅剧情的观众换台:既然说了半天,虽然大家都挺紧张的,可是都没看明白,在当晚播出时想要倒回去看也不可以,非常不便,还不如换台看别家容易看明白的戏,如果那么多人都没看明白,这就不是观众的问题,而是编剧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坚守当晚播出?

不如第二天看录制视频,上网拖来还更方便,更可以确认细节。

此外,在本剧相关推广过程中,由于专业性强,相关台词不具备可参照性,剧情中出现大量法律与经济以及相关专业术语,也给翻译制作带来了很大问题:时间紧,任务重,台词以及硬字幕当中出现的词汇专业度较高,短时间内往往来不及解释清楚,就根据谐音录入,因此出来的成品当中,关键部分的人物对话会让观众一头雾水,看不明白,因此在观众观看本剧中文字幕时,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是如何关注演技或是剧情,而是如何看懂台词。

由于分段包干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剧情人物前后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在观看过程中,在必要时候,还需要自行替换人物名称,例如在第本剧十五集,十六集当中反复出现的“郑律师”一次,其实是已经来到车荣誉事务所的全志元律师的简称,由于“全辩”容易与“郑辩”一词的发音混淆,因此在没有统一人名的前提下,可将这几集当中的“郑律师”全部替换为“全律师”,因此在李志胤实习律师辞职当时,相关担当人员对她所说的其实是:-可惜全辩去开庭了,没能跟他道别。

小李回答的则是:-不要紧,昨天已经跟那位说过了。

这是惜别的话,可是看了那段对话场面,不少华语观众都莫名其妙:干嘛要跟郑律师道别啊,跟小李关系最好的人是两个,一个是金辩的好朋友朴辩,另一个则是新来的全辩。

朴辩不是一天到晚跑去金辩父亲的事务所里玩儿么,哪有开庭,还有全辩为什么没有提到?

实际上已经提过了,对话说的就是始终对小李抱持善意好感的全辩。

最初因为技术问题,韩剧无法录制字幕,在技术问题解决之后又出现了相关版权争议,因此不能使用有字幕的韩剧视频作为片源进行压制,这就给韩剧制作带来一个惯用处理办法:多为听译,时间紧任务重。

要在有限时间内听出观众在观看过程中都无法关注到的细节,对于翻译制作人员来说是对技术和实力以及人文知识和相关常识多方面的考验。

通常在播出之后,最快在十一点半左右可以收到片源,若是比较迟,要在十二点左右,因此翻译往往都是在深夜以后才能进入听译状态。

若是以凌晨两点以后发布为限,满打满算,一部作品的听译时间通常不超过四个小时,虽然目前采取0day发布手法的制作组都采用当年汗仙引入韩剧制作的统筹法进行制作,在剧集时长不超过60分钟以内的前提下,每个翻译只需要负责不超过12分钟的翻译量,但由于统筹法的重要流程属于相关制作组工作特色与习惯,并未被推广开来,因此会在台词细节方面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愈是难度愈高的剧集,问题就愈发突出,原本统筹法的创立就是针对高素质的制作人员练手所用,对相关制作人员的个人素质,技术熟练程度和配合默契度要求较高,若是翻译制作人员各方面均不达标,赶时间发布的剧集质量就很难得到保障。

此外,作为一个看了很久的观众,写了很久的剧评作者,在本次连载当中,最为尴尬的事就是反复被观众询问剧情相关细节问题:“我看了半天,那个案子到底是在说什么啊?

能不能再给我解释一遍。

看电视剧没看懂。

”分析到这里,仍在为本剧感到遗憾的不少观众可能已经能够理解:为什么剧情虽然从剧情,立意,演员表演各方面都可说是优等,却没能带动收视,没有引起更多关注?

那是因为崔熙拉编剧过于注重作品的专业性,而将普适性忽略,因此影响到了作品可看性,确切来说是伤害到了作品的可理解性,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因此,今后崔熙拉编剧如果再出相关专业题材韩剧作品,或是,本剧真的有可能出第二季,有两点建议:其一、出品专业题材作品,最好选择有线台,要求具备相关经验的导演接手,力求以导演对作品的诠释,解决相关剧情必须做到深入浅出,解释相关案例含义的问题。

其一、编剧本身要着眼于专门剧情,不要过度执着于专业方面的内容,为弥补题材方面有可能出现的相关专业问题,最好参照别国电视剧制作采用的对策:选择专业人士作为顾问,给出具体意见,并据此确认有关剧情内容,力求观赏性与专业性兼具。

虽然强势开局,草草收尾,但从内容专业性和剧情集中度来说,仍不失妙处,由于演员出色的演绎,【改过迁善】仍是一部专业性强,可看性强,值得停住相关画面,对照剧情,一看再看的律政剧,是韩剧作品当中不可多得的具备专业性,现实感较强的迷你连续剧。

 4 ) 恶法亦法 or 恶法非法

律政题材的电视剧,怎么能少了法庭辩论这样的重头戏,果不其然,《改过迁善》第二个镜头就切到了法庭!

第一个案子,崔编选择了二战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案件。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

在2012年5月24日,韩国大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首次认定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权不因《日韩请求权协定》失效,判决日本企业做出赔偿。

这一案件在当时引发韩日广泛关注。

剧中,金锡胄作为日方企业的代表律师出场,他与对方律师就以下几点展开了辩论:1. 旧日本山田制铁公司是否存在强制征用奴役劳工?

2. 即便有强制征用,可是在战争期间,企业只能听命国家行事,那么赔偿责任又一介企业担当是否合理?

3. 现在的新日本制铁公司是否有义务承担旧日本山田制铁留下的赔偿责任?

4. 根据1965年韩日建交签订的《日韩请求权协定》,日本向韩国提供2亿美元,协定两国间的请求权问题“完全并最终地解决”。

那么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是否在协定范围内?

在这场法庭戏的用意在哪呢?

崔编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子?

首先是为男主角这个人物的职业角色服务。

金锡胄所在律师事务所主打的是企业诉讼案件,特别是外资企业案件,这从事务所负责人车荣誉的采访描述中就可以找到答案。

再次是为男主角的人物个性塑造服务。

只是一场短短的法庭戏,观众就可以初步了解金锡胄是怎么样一个人:说话有说服力,周密的思维,不同情弱者,坚定地站在委托人这边,略显冷酷!

金明民的台词功底是公认的强,这在第一场法庭戏中就得到了充分展现,低沉冷静的嗓音,有条不紊的陈诉,都说明这个律师的超强庭辩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金明民本来的嗓音,看过金明民采访视频都知道,金明民本来的嗓音没有剧中那么得低沉,他应该是故意压低,显得这个人物相当的压抑!当镜头里那些韩国老人的低泣无奈的伤痛神情,与金锡胄不屑冷酷眼神对比的时候,愈发显得这个人物的冷血。

金明民的表情非常的到位和精确!

而胜诉之后与日本企业负责人的握手谈话,暗示此类诉讼还会出现,为本剧埋下了第一个伏笔。

其实从第一个案子就可以看出,《改过迁善》绝对不会是一部毫无营养的泡沫爱情剧,编剧很有想法,也很有深度。

很多人看了《改过迁善》的人物简介和人物设定之后,会不自觉地将它和日剧《legal high》联系起来,楼主当时也有类似的想法,但是看过第一集,就彻底地改变了想法。

1. 两剧的拍摄风格完全不同。

《legal high》走的是夸张的漫画风格,真实的法庭,那里容得下古美门这样上蹿下跳的律师。

《改过迁善》走得是写实风,剧中庭辩场面更加接近现实。

2. 案件和剧情的衔接上,《legal high》更像柯南,每集的案子独立,不看前一集,也可以毫无障碍的看后一集。

每集的案子并不推动剧情的发展。

但是《改过迁善》不一样,案子是为了推动整体剧情的发展,走得是剧情路线,从这个角度,它更接近TVB港剧。

3. 两者要表达的理念完全不同。

《legal high》推崇恶法亦法。

l《legal high》要探讨的是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它要传递的大概是律师不是神,不可能知道所有的真相,律师的责任在于通过现有的法律程序来全力维护委托人,它推崇的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的基础正是法律条文和法律行为,所谓“恶法亦法”。

《改过迁善》则推崇恶法非法。

剧中的第一个案子,让我隐隐觉得崔编想要表达恰恰与《legal high》相反,她选择信仰自然主义法学派——相信法律背后是以一种自然正义为依据的,所谓“恶法非法”。

当然这只是我根据现有剧情的个人猜测,具体要看下去才知道!

但这个已经勾起了我极大的好奇心,想看看最后崔编的观点是否和我猜的一样,剧情是否有说服力来支撑她的观点。

4. 两位男主人公设定有着本质不同。

虽然表面上两者都有冷酷的一面,都有着超强的庭辩能力,为了赢得官司不择手段。

但是深入了解就会发现,古美门是坚信恶法亦法,良心和正义在法律面前都是要靠边站的,被法律证明了的正义才是正义。

性格上,可以说古美门是相当的自恋和乐观的,非常毒舌,有的时候又像小孩一样幼稚,绝对的自信,对胜诉有无比的执念。

而金锡胄性格非常的压抑甚至抑郁, 不苟言笑,公司的职员是连电梯都不敢和他一块坐。

虽然他为了打赢官司,也会不择手段,但是事后会有愧疚感(这是古美门绝对不会有的),总是让人觉得他在走一条违背自己本性的路,特便是女演员案件后,显得有点迷茫低落,不清数自己现在的选择是否正确,对自己坚守的信念产生了怀疑。

这是第一二集中金锡胄律师给我的感觉。

非常期待剧集往后的发展!

 5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八 因祸得福的典范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八篇 因祸得福的典范在韩剧【改过迁善】播毕之后,不少观众的关注点都从遗憾被砍剧转向了本剧最后两个案例究竟说的是什么这里来,可见最后六集制作多么仓促,这是放送社对剧组和编导的嘲弄也是对演员的轻视。

无论如何,若有DVD发行,若是剧组编导可以剪辑出导演版DVD发售,恐怕会对观众来说更为适合。

毕竟,这部戏强势开局,却草草收场,留下了太大的遗憾无法弥补。

因此,在完结之前,必须要接受金辩在离开车荣誉事务所之后接下的两个官司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问题才会导致之后各种问题横生。

这其中,又由于最后两个案例都与车荣誉事务所及其合作伙伴Gold Rich有关,互相牵扯,相互联系,因此在剧评当中可做合并分析,不单列讨论。

开篇先来回答观众提问:让经营某小企业的金社长自杀的所谓“金融商品”到底是什么?

韩国这里汇率下跌究竟造成了什么危害,严重到了要把中小企业主逼死的地步?

实际上从本剧相关剧情当中,银行代表反复回答的那句话:-这是我们根据相关情况缔结的协议,刚开始他们也是有好处的,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

来看,所谓“金融商品”其实就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理财产品,但是这一款带有欺诈性质的理财产品不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而是针对企业推行的中小企业理财。

为保障银行利益,防止汇率下跌造成损失,涉案银行从一开始就采取欺瞒的手段,欺骗中小企业主签订了协议,待到汇率下跌,根据协议,处于盈利状态,发展稳定的中小企业必须不断给付相应额度的费用给银行,直至无力承受,破产倒闭为止。

分析到这里,可能有不少观众有可能会不理解:这不明摆着是欺诈么,干嘛还姑息这些银行,如果不赔钱给人家,至少也要解除协议才行,怎么可能看着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不断付钱到了破产倒闭,企业主自杀的地步,弄得接受韩国各家银行推行的企业理财产品的顾客家破人亡?

问题的关键就在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以及小李去相关工厂询问有关人员得到的解答这里。

为说明相关情况,将与两人有关的对方分别列示,小李在询问有关工厂主的时候,对方处理问题的人员专门提到:-我都跟他们说过了,我说我们会社是出口企业,持有美元的,直接放着就好,不需要这种金融商品,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跑来,非要我们看看不可。

而全辩则是被银行代表狠狠责问一顿:-什么?!

居然要我们银行赔偿?

那要我们银行倒闭了怎么办?

因此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则变成是:-如果如此判例,自由买卖协议的缔结如何被保护?

看,问题究竟在哪里?

问题的实质在于银行为了转移汇率风险,推出汇率相关理财产品,专门针对持有美元的出口企业,但相关合同中有一方得利的专门条款,在推行时,没有向顾客说明,因此造成相当大的误解和误认,可是在营销过程中,因为大企业不为所动,因此专挑中小企业下手,因此汇率一旦下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企业全部受害,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相当一批中小企业主。

另一方面,大企业承受力强,但在法律制度方面健全,等闲也不肯吃亏,因此相关合同交由法务部检讨之后就会发现问题所在,既然不肯购买也就不再戳穿,即便购买,吃了亏也就算了,当做是福分,日后好跟银行讲价,可是小企业承受力有限,资金也极为有限,平日里都靠贷款维持资金链,资金链一旦断裂,变为不断给银行付钱,如此一来就无法承受,破产倒闭也是必然。

可是,众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却不能去问银行的罪,因为众多银行代表已经端出阻吓的架势:如果要我们赔钱,我们就要破产,如果多家银行破产,等于是直接打击到了韩国经济命脉,这判决导致的后果要如何收场?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情况?

那么汇率下跌,当真导致那么多钱都没了,可是之前的那些钱都到哪里去了?

难不成汇率下跌真能造成这样的损失?

问得好,这就是本剧提供的另一根暗线的关键所在:那么多收上来的资金到底去向何方,难不成汇率下跌真有办法吞掉那么多钱?

原来,资金都流向与银行合作的相关组织:Gold Rich这里,正因为Gold Rich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这次车代表领衔挂帅,专门负责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因此不容有失,一旦被判必须赔偿大额款项,就会导致Gold Rich相关业务网络全线崩溃,因此车代表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此时,金石柱律师已经离开车荣誉事务所,没有了这根顶梁柱,车代表必须另找一人替代他。

实际上,车代表是以金石柱的标准找到了在职判事全志元,因此就是在金辩辞职当天,全志元从全判变成了全辩。

可是,无论是从经历,年龄,资历还是阅历来看,车代表很清楚全辩目前的实力还比不上金辩,还需要他在身后协助,以内部干预手段,调动韩国公检法各类职务,把不为所动的人升上去或是降下来,以利于案件审理方向倾向于对Gold Rich有利的一方。

这么一来,就能解释为什么最后官司甚至打到了大法院,由众多大法官合议,金辩为维护中小企业主的利益,却还是打输了。

什么?

为什么说是输了?

大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百分之十五,却不依照之前判定的百分之七十,就是输掉了官司,因为企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才让那么多人失去了信心,纷纷采取各种手段解决问题,有的人是为了躲避银行债务,使用妻儿老小的名字另外开公司做事,才有办法糊口,解决自己和工人们的温饱问题,譬如那一晚喝酒时金辩特地解释给几位企业主的那样:-不是看着大家守法到丧命的地步,该有的建议还是要给的。

而另一些人则采取了极端做法,譬如有的人则是气愤难平,心里就是按捺不下那份心痛委屈和愤怒,于是轻生了事,认为死去就会一了百了,殊不知给家人和亲友带来很大的伤痛和遗憾,这就是为什么那一天,金辩看到父亲身穿黑色西服去参加丧礼时会那样难过,喃喃自语说:-为什么会这样?

我以为不会有牵扯到人命的事呢。

什么?

金辩为什么会输官司?

答案就在之前车代表与李副代表讨论该由谁来接替金石柱这里,选择全辩最大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与金辩有类似的才能,素质和欲心,也不是因为他在判事这一方做的非常出色,而是因为他是后任大法院院长继任者的高徒,既然他的师傅即将成为这个国家最高法律机构的当家人,受到器重的徒弟即便已经离开判事这一行当,成为律师,也不会受人挤兑,而是各大条口都必须礼让三分,这样才方便他们自己日常在司法界行事,或者,全志元本人出现在车荣誉事务所,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力。

到了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审理时,全辩的师傅已经就任,因此想要以其威慑力影响到案件审理是非常容易的事。

这也就是在案件审理以后,金辩对案件审理过程疑惑不解,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判定的理由:原来,公开辩论或是电视直播,已经是做好的剧本,目的就是为了唱这一出大戏,要让该案件审理看起来公开透明,实则极度倾向银行一方。

当然也可以专门解释到本剧出现这样的画面:全辩咬牙切齿地来一句:-务必一定要翻盘!

原来他是借着自己在司法界的人脉翻盘,而非真正以实力影响到案件审理,当然,人脉也是实力的一种,不可轻忽全辩的能量,这就是车代表最初选择全辩代替金辩成为事务所王牌律师的原因所在。

那么,Gold Rich如此可恶,害死那么多无辜的企业主和投资人,就这样算了吗,事情当然不能这样结束,司法界是个非常小的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金辩无论怎样想要回避,都不可能避开从前就职事务所的合作方Gold Rich相关问题,哪怕前来提议的合作者竟然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爱吹牛,一不顺心就骂底下人,没有礼貌,缺乏教养,智商有限,情商负分却好大喜功,毫无恩义可言的无知财阀千会长。

这里特别说明:与之前出现的台词问题相似,千会长的名称这里也需要专门替换,从十三集开始,字幕中出现的会长全部确认为千会长。

正如车代表所说的那样,千会长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之前在相关场所相遇,金辩也感受到了会长的敌意,于是来人商洽之后,他马上就拒绝了合作的提议,可是这时候哪里是能够挑选合作人的时候呢,如果不接案子,事务所就要揭不开锅了,于是好友朴律师自作主张替他圆场,接下了相关案件,谁曾想又是与Gold Rich有关的案子,这下子可热闹了:低头抬头都是Gold Rich,可见车荣誉事务所影响之大,该公司使得韩国投资者受害之酷烈。

但是,本案与金辩离开事务所之前接洽的案件有关,因此不能草率对阵,这才使得车代表不得不再次出面暗中协调,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可是由于篇幅有限,这部分剧情甚至是以略过的办法草草代过,因此对于金辩与千会长反复协商,反复劝说对方接纳,斗智斗勇的过程也只能用简略的办法解释说明如下:千会长是一个情绪不稳定,心智不健全,容易信任有问题的人,有经营头脑,却没有投资基本知识,甚至不具备财务常识的财阀男,由于出身微贱,特别好面子,讲排场,非要把会社做成“十大会社”不可,可是上到一定程度,仍然得不到尊重,他把其中原因归结为自己是卖酒的,没有其他以重工业,轻工业或是电子,化学产品起家的财阀那样有气派,于是也要学对方那样做事,要弄秘密资金。

这一弄,就弄出事情来了。

那么,分析到这里,还有个老问题:秘密资金到底是什么?

秘密资金是各家财阀为躲开国家管理与税务核查等种种规制之下积攒下的相关资金,财阀设立秘密资金并不都是为了个人享受,大部分财阀设立秘密资金是为防备不时之需,万一会是有事,无法动用本社资金时,秘密资金可以用来安身立命,因为不在会社账簿上出现,特地与会社资产分立开来,另立账簿记载其来源与用途,因此一直都是检方核查的主要项目,对于各家的核查几乎到了每到大统领换届就会出动检方查处秘密资金的地步。

本案主人公千会长是个擅长卖酒,却不懂做人,更不懂财务的人,他要弄秘密资金,既无知识也无技能,更看不透别人使出的手段,他要弄秘密资金简直就是个笑话,可是按照这样出身低微,却生怕教人瞧不起的财阀心态,千会长仗着自己有钱,就要跟大型事务所合作,这才找到了车荣誉事务所。

可是,既然是合作方,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

原来,车荣誉事务所也不都是善良之辈,至少看似为人处世大方得体,极为知人善任的车代表就不是那么容易应对的人,他是一个见到强者后退,见到弱者却要踩扁的投机者。

正因为千会长的问题如此推出,财富也教人眼红,掠夺起来极为容易,这才让车代表本人和Gold Rich都有了掠夺之心,这才有了让千会长极为气愤的:-难不成一个月利息付不出来,就要夺走我们会社吗?

啊?

会有这样的事吗?

为了表达自己的提议有依据,有说服力,千会长甚至找到了最著名大法官与Gold Rich相关人员的高尔夫球会图,特地提出告诉,这就演变成了车代表乐观其成的场面:-真是狗急跳墙。

-尹东日大法官在大法官当中也是地位很高的人。

现在竟然主动碰了首尔法界两大山门。

-这都不用我们做了,那边会处理的。

实际上就是因为这样,白头酒业一案才陷入苦斗:一方面车代表极为了解千会长家族情况和他个人弱点究竟在哪里,另一方面,车会长还有办法调动法界各大问题人物采取针对金辩的围剿,这真是一场难打的硬仗。

于是,千会长弱点被挑了出来:千会长本是前代会长与后妻的儿子,在他之前还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兄长,按照车代表的说法:-妾的儿子竟然把正室的儿子夺取了会社,这样的继承方式正常吗?

-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去找那个人,跟他达成协议。

所以,观众这才看到了让人叹息的画面,就在开庭时,千会长被自己的异母兄长打了后脑勺,兄长竟然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他设立秘密资金的相关情况,可是面对金辩,千会长也无法埋怨,因为这是他自己在继承以后没能处理好家族关系和手足之间的生意往来造成的问题,他无法责怪担当律师没有给他处理好问题。

于是,在这之后的事态发展就全出乎意料之外了。

因为剧情行进匆匆,无法更为详细说明,只能大概解释金辩与工人协商的大致情况:李志胤律师被专门派去与工会协商相关问题,由于她亲和力强,又是另一会社工会负责人的女儿,在父亲的担保推荐之下,又与相关负责人进了一步,协商起来难度比较小,在此之前,千会长接受金辩意见,在探视时已经立下字据,将自己拥有的相当一部分股份分给工会,并推荐合适人选,采用双人负责制的办法,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在自己入狱期间负责会社各项业务,受到推荐的管理者又与工会协作,要求工人们先接纳减薪付息,过后再不发工资的办法,支持会社度过危机,同舟共济,又同意接纳三名工人出任会社理事,专门监督理事会运作,这样一来,劳资双方得以相互理解,互相帮助,受到了相当好的效果。

在此期间,为了解决该案件,金辩甚至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比方说提供过去的录音复制版,要求好友朴辩带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听的两人面面相觑,有所忌惮,却又必须慎重行事,不过,就在行事之前,车代表仍然认为可以绕开金辩,单独与笨蛋财阀千会长协商,要以此案和解,给金辩一个教训,事实却并非如此。

什么?

这次车代表要求绕开金辩,与千会长单独协商为什么没有成功?

那是因为金辩比千会长要高明得多,也非常了解车代表的做法,车代表虽然知道千会长的短处,金辩握住的却是千会长的软肋。

因为委托人的弱点非常突出,金辩在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一点,于是提前做了安排,也因为工会负责人确实有办法,为了保住饭碗,保住会社,工人们什么都做到了,甚至拿出了千会长私设的秘密账簿,金辩甚至带来了复印件,这就成了千会长的软肋。

…………分析到这里,看到观众留言看乐了:“看来,律师太聪明,委托人又太傻,对付又傻又坏的人,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呀。

”在故事的最后,还要解释一个观众都会有的疑问:在本剧的前半部分,金辩遇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看金辩遇袭之后的情况,当时就职的事务所负责人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并不像是主使者。

究竟是什么问题使得金辩这样的优秀律师会遭到有预谋有计划的袭击?

实际上,答案已经在拜托转交录音副本时,朴辩与金辩对话中隐晦地解释了一下:-听说Gold Rich香港分社的某个人就是因为这样,突然消失了。

-在这之前,他是深度挖掘白头财务报告的人。

-在这样改换局面的混乱时期,消失个把人也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在受伤之前,金辩负责的正是Gold Rich相关案件,以此推断,如果香港分社那边专门负责人消失,韩国这里专门负责相关事务的人也遇袭死去,会带来什么结果?

Gold Rich哪怕相关案件爆发,都是死无对证的状态。

这样的事实被揭发,也意味着Gold Rich是个可怕的投资机构,干的是刀口舔血,坑人灭口的投资买卖。

可是对于车代表来说,Gold Rich是害他损失事务所一员可靠大将,必须配置新人上位,付出更大代价的烂恶合作者,他又会怎么办?

正因为洞悉此事后果,金辩无论如何也要将球踢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来处理,警告他们不得轻举妄动。

虽然车代表接受了警告,没有妄动,但却真的轻举了一番,于是在故事的最后,心情不好的人是他而非金辩。

什么?

车荣誉代表为啥心情不好,是为计策不能得逞还是为别的?

哦不,若是不能得逞,车代表的态度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叹气。

说到底,车代表叹气则是因为金辩在离开事务所以后为财阀企业的工人们所做的事,正是他本人在车荣誉事务所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如今金辩因伤患不得不离开事务所,并非他本意,却因为各种机缘巧合仍旧促成了这番成就,因而从事务所协助应该获得的声誉变为他个人的成就,被那么多财阀企业协商时援引采用,缓和劳资矛盾,造福了劳资双方,被业界肯定,而这一切本应该都是车代表应该受到的荣誉和应该被肯定的贡献,他又如何不会叹气?

对于应该把握的人才,对于应该拥有的名誉和荣耀,因贪恋合作方给予的财富而失去,也是至大损失,至此,车代表还是不能释怀,到底意难平。

对于金石柱律师本人来说,虽然接洽相关投资机构案件,遭到伤害截杀一事都在意料之外,但是这次受伤使得他暂时性失去记忆,却帮助他找回了生活,找回了疏远已久的亲人关系,与父亲僵持已久的父子关系得到缓和,在事发出院以后,父子之间建立了极为亲密信任的关系,生活得以稳定下来,有了可以信赖托付的结婚对象,他甚至为帮助父亲连带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弱者提供了有力建议和保护,成为真正的韩国法界栋梁之才。

从这一点来说,因为负面案件受害去,却成为成长与选择契机,成为改过迁善的开始,金石柱律师的遭遇正是因祸得福的典范。

 6 ) 不急不缓的力量

成长这个关键词,其实是近几年看韩剧时,比浪漫、悬念、破格更常被提起的,无论是爱情剧,复仇剧,时代剧,还是励志剧(那更不用说了),或者是包含了各种元素的混合剧,牵动剧情起承转合的因子,应该至少包含了主人公在不同方面的“成长”。

就近丢出水木剧新一季的三套戏为例子,SBS《你们被包围了》,菜鸟刑警成长喜剧,KBS的《golden cross》,菜鸟检察官成长复仇剧,然后MBC的《改过迁善》,其实也包含了“成长”的元素,但比较有趣的地方在于,主人公恰是菜鸟的反面,作为职场精英的他所面临的成长课题,不是所谓的成熟处事哲学,而是“逆向”寻回自我的意义。

开场的法庭戏,对比镜头的安排通俗易懂,好看之处,在于没有过度渲染老者的弱势,镜头给出群演老人们的表情,彷徨大于失落,疲倦大于愤慨,非常写实的拍法,当镜头给到金锡周律师的冷静辩白时,过度顺畅,情绪节制。

道德审判的事情,导演没有过分强调,塑造人物的尺度和金明敏对角色的把握都恰到好处。

“所谓无罪,并不是没有罪,而只是无法证明有罪。

”车荣誉代表在转椅上不急不缓的丢出这句话,也同样道出了律师这个职业的精髓。

金相中饰演的车荣誉代表,也是非常饱满的角色,成功人士的全面,伯乐的慧眼,老大的担当与随和,掌控全局的谨慎,被他几个微表情就能解决得很好,看起来是老谋神算但并不狡猾,令人充满信赖感。

前两集对于男主人公金锡章的人物刻画,也在不急不缓中得到了很好的平衡。

敬业,有理有据,帮坏蛋打官司倒也并不同情坏蛋或是与他为伍。

冷静看待世界的肮脏,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并不会让人觉得无理讨厌,他倒不是鄙夷的对待周遭的人或事,讲实话而已,更多时候还保有某种钝性与好奇(这一点也是女主能打入他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外表上的冷酷,与其说是受尽世俗磨难后的冷血无情,更像是成长未健全状态下的一种封锁自我与逃避,与父亲的几场对手戏,也在缝隙间暗示童年往事的阴影。

此剧最令人称道的,其实还是写实的节奏。

虽然意外元素也被用于戏剧性处理当中,但职场戏和事件过渡的刻画尽量做实做细。

比如,到第三集步入失忆戏的转折阶段,此剧依然在前半段花了大篇幅写实刻画周遭环境,车荣誉的危机公关处理,医院联络处的几遭失败,同时带出人物失忆不失智的自然幽默,相当沉得住气的叙事节奏,扎实有趣。

第四集一场“无名男”和“实习女”凌晨畅聊的办公室戏拍得严肃又温暖。

“能适应吗?

”无名男若有所思又略带惆怅的抛出了这句话,观众的立场也瞬间同步到了女主视线,比自己坏一百倍也成功一百倍的家伙,突然令人心生怜悯,互补的成长契机也会借由这个点慢慢发展。

金明敏将失忆后“无名男”的“萌”完好的控制在了“懵”的原始状态,编导没有把这个失忆后的戏处理为性情大变的突兀与刺激,而是很好的延续了人物最初刻画时所留下的特性,除了依然高妙的学习,记忆和分析能力,人物个性中原本存留的好奇心与钝性也还是得到了有趣的对接,用情境变化带出与前不同的笑点与萌点,让人享受的是那种会心一笑的妙趣。

MBC今年的三部水木剧《韩国小姐》,《心机叵测的单身女》再到这部《改过迁善》,立意并不复杂,格局也相对狭窄,融入的元素也没有SBS致力打造well-made混合剧的那种挖空心思,但反而在完整性和现实性层面做得更踏实,而《改过迁善》从职业剧来看也做到了尽心与专业,不会因为槽点而影响观剧的情绪。

最后再说一个梗,《辩护人》算是近段时间特别火的韩片了,平日里老爱看高大上美剧的律师朋友也和我聊起此片,说这个在他们圈子里传得特别火,但他看过以后坦率的说,他并不认同辩护人的做法,在韩国80年代高压的政治环境下,如果从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的角度来说,的确是求和比慷慨激昂更来得实际,因为在这种环境之下,义愤填膺除了说给台下家属或旁听人士热血一下,在审判胜算上几乎得不到任何好处。

但,即便是不认同,此片也依然被推崇,这种情结根源大家也了然于心。

《改过迁善》的案例当然还没有到辩护人里所涉的尺度,但,律师这一职业的矛盾性,却同样无法回避。

所以,成长这件事,几乎一辈子的事情,人生的偶然无法预测,性格是先天或是后天塑造?

这也是戏剧里反复被探讨的永恒话题。

金锡周的父亲放下电话,平静的讲出“本性难移”,眼神中,有几分犹豫,又似乎有几分期许。

 7 ) 剧评: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全剧中共十大案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但编剧着墨最多的商法案。

现在将剧中的十大案以案例解析的方式贴出来--------------------------------------------------------------------------案例一:战时劳工赔偿案原告:战时被强制征召的劳工被告:原日本山田制铁公司,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案情简况]:日据时期(二战后,日本占领朝鲜时期),被告前山田制铁公司,以承诺提供宿舍、食物、人身安全保障和工资薪酬为由,征集朝鲜民主去日本做工。

劳工到日本后,从事的工作是向钢铁熔炉里倾倒石炭及在高温的铁炉管理里清理铁渣,承受着随时烧伤的危险,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因没有其它保障措施,倾倒石炭极易引起爆炸;而劳工们因爆炸受伤后,日企方不予医治,并以受伤劳工受伤不能工作为由强制驱逐其回国。

未受伤的工人其存折、印章由舍监管理,无法归国。

若有逃跑,抓回来将严惩。

战争结束,被告的公司由原山田制铁更名为日本制铁公司。

但是法人代表未变,企业主体也一直存在,企业本身一脉相承,虽然更名,但仍为同一法人。

原告认为,前日本山田公司强制劳工工作,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强制奴役行为。

根据继承关系,现在的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继承了前公司的资产,故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应对前公司的法律行为承担赔偿义务,请求公司支付征用劳工每人1亿的赔偿。

金锡胄代理日本公司,他的答辩理由:1、进行强制征工行为的人是日本国家,而非新日本钢铁公司。

战时期间,钢铁公司的征召行为只是听从了国家的号召进行的行动,其法律行为应属于国家行为,所以其行为后果自然也应该由日本国家负责而非钢铁公司。

 2、新日本钢铁公司的成立、资金所在地都在日本,所以法律适用上应以日本法为准。

根据日本商法,新日本钢铁公司并未继承原公司的剩余资产,故现企业已非原来的企业。

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赔偿自然不成立。

日本法院已判决原告败诉,所以原告再在韩国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无效的诉讼。

[结果]原告败诉。

[解析]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两个要点:1、新日本钢铁公司的强征劳工行为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

如果是国家行为,那么,原告的赔偿请求是不成立的。

2、法律适用问题。

法律适用是采用主体人所在国法律,还是行为发生地国法律?

依照管辖权和溯及力来讲,日本跟韩国都是可以的。

若是采用行为发生地,韩国法律也是适格的,因为征召行为是在韩国发生的,征召的主体即原告是韩国人,那么在法律适用上是可以采用韩国的法律。

但如果依行为结果发生地,则也可以采用日本法律这个问题,就算是打破头,估计也说不清吧。

这个案子是比较典型的民事侵权案,编剧着墨不多,纯粹只是为了论证男主金锡胄的三观。

他的人生观:赢得每场诉讼。

在这个案子展现了金锡胄生活的状态:是事务所王牌律师,被事务所代表车荣誉非常倚重。

但是,他的价值取向不被亲人们认同,特别是正直的父亲,对他代理日本企业的行为非常反感。

父子间的关系很恶劣。

在这个案子里带出了男二车荣誉:国内法界龙头老大,创办的事务所从80年代外资入韩时即开始承接外资业务,事务所连续三年被立为楷模,最关键一点:在政府要员中口碑很高。

他,具有很强的说客属性。

(说客,最直白的历史对照人物,如中国春秋时代的苏秦、张仪)-----------------------------------------------------------------------------案例二:信诚网络收购案。

这个案例,属非诉讼业务,是企业并购业务的衍生。

这个案子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牵出女主李志胤。

[基本案况]:金锡胄代理某外企收购信诚财团,双方正在进行拉锯谈判。

委托人对于金锡胄提出的,以信诚财团的公司资本40%的价格收购信诚并不满意,要求扣除100万美元,即降低收购价。

如能达成,可将代理费提高到25%。

金锡胄要求助手们从浩瀚的资料中寻找突破口。

而金锡胄之所以能无往不胜,成为业界神话,就在于他不光自己术业精尖,他的小组成员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个顶个的都是多面手。

当然,他对手下要求极高,助手们如果不能达到要求,随时被踢出小组。

于是有了电梯解雇的传说。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接到上司要求,找出资料中的漏洞。

她找出信诚财团跟属下产业签订的格式合同中隐藏的“霸王”条款,可能会导致员工“过劳死”,并做了相关取证。

之后,收购成功,她被金锡胄纳入麾下。

[结果]她原以为是帮便利店社长的取证,反倒成了压低收购价的理由。

虽然不满金锡胄的利用,但还是进到了金锡胄的小组中。

[浅析]这个案子,引出男主金锡胄跟女主李志胤间的关系:在女主李志胤进入金锡胄的小组前,两人有个令人难于启齿的交集。

李志胤的好友李美丽曾经是金锡胄的堂姐夫的外遇对象。

后李美丽结婚,金锡胄去婚礼现场观礼,李美丽做贼心虚,请求李志胤将金锡胄带出婚礼现场。

李志胤意外地喝下了放有安眠药的酒,生拉活拽地将金锡胄带到自己家里。

酒醒后的李志胤不清楚是否曾跟金锡胄发生过关系,为安全起见,双方留下了电话号码,而李志胤的电话号码之后竟成了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的关键线索。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发现自己的顶头上司竟是金锡胄。

不小心在电话会议上闯祸,办公室绯闻传至事务所上下。

李志胤因此在事务所受到排挤,同时,引起车荣誉的注意。

车荣誉试探李志胤,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令他对李志胤刮目相看。

因为这个试探,使得车荣誉相信李志胤具备一定的素质,所以在金锡胄失忆后,让李志胤去照顾他。

这个案例重点是草蛇灰线,伏脉金锡胄跟李志胤之间的关系,所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不是侧重,一笔带过。

彼时,金锡胄的对手全志元初次出场,但跟李志胤间的关系,他一语成谶:我的身体在这里,我的心在你那里。

当然,因为爱情线非常隐晦,不如其它偶像剧大鸣大放,所以几不可寻。

但到最后可以看出全志元对李志胤是极有好感的。

---------------------------------------------------------------------------案例三:朴东献强奸案。

原告:郑惠玲被告:朴东献[案情简况]被告朴东献,是清华集团的继承人,一个财阀二世。

他长期包养企业代言模特(即我们俗称的企业形象代言人)二线演员郑惠玲。

当然,如众人所知,当一个男人手握有众人不可望其项背的巨额财产时,其人品道德就得从最下限开始找。

朴东献不仅跟郑惠玲保持着不伦关系,同时,还饲养着其它一个两个“宠物”。

郑惠玲对这种关系产生厌恶,要求分手,但每次都被朴东献软硬兼施,不了了之。

案发前,朴东献发现郑惠玲有了新男友十分妒恨,约谈郑惠玲。

在酒店里,郑惠玲坚持要分手激怒朴东献,暴怒的朴东献暴打郑后强奸了她。

郑惠玲报警,检察院立案后,案件被正直的检察官李善喜接手,迅速调查取证后起诉至高院。

清华集团平日形象欠佳,其竞争对手欲趁机落井下石,一时间,集团税务调查也闻风而来。

朴东献老爹是个老辣的财阀,知道关键时刻只有车荣誉事务所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刻意收集车荣誉事务所操作的法务部候选人竞争对手金秀容的不利证据,送给车荣誉,求其王牌金锡胄为儿子辩护。

金锡胄代理此案后,通过收集郑惠玲的各类证据,买通郑惠玲男友,令朴东献无罪释放。

[法庭攻防]原告方检察院李善喜(因公诉案,原告是国家机关,郑惠玲被称为被害人)提出起诉意见:1、被害人郑惠玲被朴东献强制叫到酒店,在暴力殴打后被强行发生性关系,违背了被害人郑惠玲的意志。

证据是酒店的出入记录。

2、发生性关系是采用暴力手段达成的,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

朴东献采取殴打、卡脖子、按倒等暴力手段,使郑惠玲不能反抗。

暴力证据是郑惠玲报警后去医院的验伤病历。

检方认为,朴东献以暴力胁迫的行为达成性行为,侵害了郑惠玲的性自由权,所以应该对其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受到惩罚。

辩方金锡胄的答辩:1、被告朴东献没有违背郑惠玲的意愿。

他出示了郑惠玲主动发给朴东献的裸照,令法庭认为郑惠玲发出性邀约,朴东献跟她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同时,又出示朴东献多次支付给郑惠玲的包养费,证明双方一直发生着性交易。

(交易的基础就是双方自愿)2、利用激将法让郑惠玲的男友当庭反口,反证郑惠玲出示的被殴打的证据是男友所为,而非朴东献所为。

又出示郑惠玲的性病病历,男友的性病病历,朴东献无患病的病历,以证明郑惠玲私生活糜烂,案发当晚二人并未发生性关系,现在郑惠玲的指控是因为无法拿到高额的包养费而讹诈朴。

[结果]朴东献被无罪释放。

[解析]在整个法庭辩论的环节中,金锡胄的辩护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的。

郑惠玲作为朴氏清华集团的代言模特,跟朴东献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朴以解除代言关系要挟郑,郑因为无法赔偿高额的违约金,只得沦为朴的泄欲工具,一个可以任由他蹂躏的玩物,一个可以予取予求的性奴。

在强奸行为发生过程中,朴东献始终以一种极端践踏郑惠玲人格的态度,激起了郑惠玲强烈的怨恨,明知自己抗衡清华集团会身败名裂,但仍坚持要讨要公道,拒不和解。

在这个强奸案中,编剧侧面揭示了韩国娱乐圈的黑暗,财阀们利用钱财、企业资源肆意践踏凌虐女性,用各类代言、影视投资等行为买性,违法犯罪后利用强大的资源买通司法机关,抨击了韩国律师为虎作伥,司法界的腐败黑暗。

同时,这个案例也展示了韩国妇女生活的现状,在男权社会被贱踏踩压的现实。

在这个案例中有三个女性,因为地位各异,但在整个案件审理中,均不约而同地表现了一种本能的同病相怜的悲伤。

其实,女性在社会上行走,不论是多么优秀,在男权社会,都存在着本能的弱势。

所以,万一碰到如强奸这类让人无法忍受的人身伤害时,一定要记得保持清醒的头脑。

体液是最强力的证据,胜过其它任何物证人证。

第一时间忍耻拍下照片,在医院取证后再冲洗身体,这些都是正确的做法。

有些年轻的女性网友在观泰剧时会被那些戏剧迷惑,认为强奸后再相爱是一件正常美好的事,事实上,这种事件的几率几乎为零。

相反是,强奸行为会给女性带来强烈持久的心理创伤,所以,任何时候都要睁大眼睛保护好自己。

---------------------------------------------------------------------案例四:泰振集团收购案这个案子又是一个非诉讼案。

非诉讼案中没有原被告之说,我们只能理解为我方、敌方。

上一个朴东献强奸案是一个分水岭,它豁然隔开了金锡胄的人生,使他的生活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冰火两重天。

话说金锡胄成功帮朴东献脱罪,但还没来得及庆祝,朴东献就死在了郑惠玲曾住过的公寓里。

参加完朴东献葬礼的金锡胄深夜回家时,被人逼进路边的弃物场,被高空坠物砸成重伤失去记忆。

此时,他主持的泰振集团收购案正进入最关键阶段。

医院从金锡胄西装兜里拿到李志胤的电话号码,车代表因此而找到失踪的金锡胄。

为了事务所的安全起见,车代表要李志胤隐瞒所有人金锡胄失忆的事实。

[案件简况]金锡胄是泰振电子集团的法务代理,一直帮泰振电子打理相关理财板块的事务。

在金锡胄出事故前,泰振电子预备收购破产的泰振建设。

泰振电子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即泰安财团。

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以及破产的泰振建设原属于同一个集团,在97金融危机时被裂变为三个公司。

而泰振建设一直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现在泰振建设宣布破产拍卖,谁握着泰振建设最多的股份,即掌握了泰振集团的经营权。

金锡胄在此前是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的法务律师,所以跟泰振电子及泰安财团关系都比较好。

而泰振电子在之前的泰振集团经营权之争中失败,所以,这次的收购案,中标收购成功的要求十分迫切。

在收购过程的攻防战中,因泰振电子正操作集团的常务理事,另一金融投资事务事所good rich的律师金秀荣上位法务部长,跟车荣誉操作的姜恩赞形成竞争之势,所以车荣誉对失忆的金锡胄一直含糊其辞,令金锡胄误以为自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因事故而失忆的金锡胄,记不清自己是谁,所以也无法让事务所跟泰振电子联络上,导致外界谣言四起,纷纷猜测金锡胄故意陷害泰振电子,致其投标失败。

在金锡胄出事躺在医院的四天里,收购案达到白热化,泰安财团报出了最接近债权团的标价,挤下了泰振电子,泰振电子被债权团认定不具有优先购买资质,情势极为险恶。

[结果]金锡胄在紧要关头找出泰安财团标款里部分资金的来源,曝光泰安财团以贷款收购泰振建设,不具备投标资质,挤下泰安财团,使泰振电子最终得以获胜,得到泰振建设。

[解析]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业设备和90%的电力设施毁于战火。

资源匮乏、食物不足,大量工业和生活必需品依靠进口,造成了数额巨大的贸易赤字,到20世纪60年代初,韩国经济增长率几乎为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60年代,韩国的人均收入只有80美元,国家赤贫,贪腐横行。

当时的总统李承晚手下少将朴正熙发动5·16军事政变建立第三共和国,开始了军政府长达三十年的威权统治。

这个朴正熙就是韩国现在的总统朴瑾惠的爸爸,朴正熙上台后,受日本重商主义(他青年时代是在日本成长的。

)思相影响,加上正跟朝鲜在冷战中,为国家安全等各方面考虑,上台后,开始用铁腕来治理国家,把经济放在重点,希望韩国脱贫致富.他制定五年计划,大力发展重工业,使韩国经济走上了振兴之路。

他打下的坚实基础后,到九十年代,韩国的经济得以井喷式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被世界称亚洲四小龙。

朴正熙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军政商不分家,造成了韩国特色的经济体制――财阀。

这些财阀类似于我国清代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当然在不断发展中,也逐渐由胡雪岩变成盛宣怀,最终成为宋子文。

在90年代中后期,韩国的经济发展达到了极致,民间掀起了巨大的投资热潮。

财阀企业开始疯狂扩张,做大做强。

在这种扩张中,本案中的泰振集团就扩张到了极限,在97年金融风暴来临时,集团负债已达极限。

泰振集团是一个跨国大公司,有在海外上市,泰振建设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

当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时,泰振集团受到重创,被一分为三:泰振电子、泰安财团、泰振建设三大公司。

泰振建设自金融风暴之后,企业的经营权就一直被握在两大银行(债权人)――国际银行、新华银行手中。

银行债权团在管理泰振建设9年后出现危机,宣告破产,并向外公示,将出售发行股份34.8%,即出售泰振建设的基本经营权。

因为泰振建设是钢铁公司,是国家的重工业(船、飞机、汽车、兵工)事关国家安全,所以,由政府出面会主持这个拍卖招标会,来审查竞标的公司的资质,也就是说,竞标的公司不光得有钱,还得有能力在买了公司之后,让它继续经营下去,而不是买过去拆开卖掉。

竞标中,因为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都是泰振集团的一个部分,交叉握有泰振建设的部分股份,份额不相仲伯,按照民法的基本原则,破产企业在拍卖中得先照顾到握有泰振建设的股东们的利益,让他们先买这34.8%的股份,也就是优先购买权。

而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因为均握有的集团的股份,但彼此份额差距不大,所以落到最后就是谁有更多的本金,购买的股份多谁就会获胜,意味着谁最后会获得经营权,控制泰振集团。

而一个公司由谁控制经营权,就是变相让谁掌了大印,知道旗下哪个项目最值钱可以划到自己手中,每个股东手上有多少股份,关键时刻去游说;公司的资产是多少,以后的经营方向等等,都由有经营权的人说了算。

金锡胄在泰振集团三分天下之前,也即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就一直担任集团的法律、投资顾问,跟泰安、泰振电子两个集团的会长(老会长的两个儿子)关系都不错,在老会长去世后,他又继续成为泰振电子集团的顾问。

在金锡胄发生事故前,他通过分析股指变化及其它资料预测:泰安财团实际的资本是2兆1000亿,如果把这个资本当作担保筹款的话,他最多能筹款的上限是4兆5000万。

包括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所以,金锡胄建议泰振电子把自己的最终标价定在了5兆1000亿。

在招标的过程中,主持者通常会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具体投标公司真刀真枪能拿出来的标款,叫价格因素;二是非价格因素,也就是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前景,以确定谁更有资质收购破产的集团。

竞标过程中,若竞标的两个公司(泰振电子、泰安财团)的提出的标价比较接近,就需要考虑他们的非价格因素,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等。

金锡胄在失忆前,授意泰振电子做好舆论攻势,滚动报道泰振电子股票近期保持的较高势头的回涨,以及其它投资及产业都呈现利好上升状态,(在医院看到新闻报道)向政府示意泰振电子的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更好,比泰安财团具有更好的资质。

但是,在金辩出事故的第二天,泰安财力以6兆的标价得到债权团的认可,运作债权团将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名单中除名。

这就意味着,泰振电子必须具有更多的资金去竞标,但现在泰振电子已达到筹款的上限,泰振电子收购已成败势。

危急之下,泰振电子会长联系金锡胄,要求说明建议标价的理由,但是遍寻不着,勃然大怒。

他跟车代表表示,若金锡胄不出现,竞标失败,他将诉之诉讼,事务所将面临300亿的损失赔偿。

车代表提示他,将存在债权者之一的国际银行的公积金及员工薪资储备金1兆转走,以试探国际银行的态度,给银行施压,逼银行吐露出泰安收购金的来源。

金锡胄被车代表找到回公司后,开始着手从各种资料中寻找自己得出标价建议的根据。

在分析所用材料之后,金锡胄通过公示的差额现状资金采点表―――资金项目里存在的0.8的差异来分析得出,泰安财团流入的资金,即他中标的6兆中的另外的1兆5000亿的资金来源,这笔资金是现金还是贷款。

现金或是贷款不仅体现了竞标者现在的经营状况,还意味着他在收购集团后会继续经营还是拆开卖掉。

如果是现金,则说明企业运营较好;如果是贷款,则说明企业流动资金十分不足,经营捉襟见肘。

那么,很可能会在收购成功后卖掉集团还债,使集团最后变成一个空壳子。

从资金来源可以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换句话来说,即以此来质疑公司的继承资质,最后翻盘。

但是分析材料之后,金辩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黑是白,是否如外界盛传的是泰安财团的间谍,故意给泰振电子假情报,压低标价从而使泰振电子出局;还是自己真估计不周,没料到泰安的底牌。

同时,自己的事故也令整个收购案扑朔迷离,他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或者说自己今后的安危。

所以,他以咨询项目预测失误,合同事务所将承担损失为由来试探泰振电子。

他的事故表明,若他是故意报错标价,那么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振电子已发现他的背叛而做的惩罚行动,那变相说明他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那么,泰振电子就会起诉他,甚至今后极可能会遭到报复。

若泰振电子不同意起诉,仍希望翻盘,那就说明只是他的判断失误。

而依他对自己的了解,不可能无依据地做这个标价预测――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他暂时还没记起来,没有找到的依据。

那么,找出那个依据,或者查出泰安财团的流入资金的来源,就可以找到应对方法。

泰振电子会长一听他此刻推卸责任,大发雷霆:你以为你付了诉讼费就没事了吗?

在这样的时候算计我?

他指示下属:能力不足或是背叛都是问题,去彻查!

金锡胄从现场人的反应确定自己事故跟泰振电子没有关联,所以也放下心,开始做应对。

通过不断地分析对比,金辩确认了泰安财团的中标款是外面流入的――此时,泰安财团已跟债权团签订MOU,即谅解备忘录。

这个备忘录在法律程序中起一种先约作用,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其作用相当于合同的订金,可以约束债权团,最后的他缔约。

金锡胄要求泰振电子去跟债权团见面,拖延时间,查出资金来源,防止缔约。

金锡胄知道,若双方已签了MOU的话,那么长则4天,短刚2到,双方就真正的签约,泰安财团竞标成功。

于是,车代表去面见新华银行行长,会长去游说国际银行长。

但两个银行长都避之不见,情况十分紧急。

关键时刻,金锡胄从最近几年处理的国际业务寻出蛛丝马迹,推断泰安财产资金的来源是老会长委托自己管理的,一笔存于瑞士银行的秘密资金。

这笔钱一直在等他指示,在此次投标中使用。

他电话询问,却被告知款项已划出,这变相说明,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安财团所为,四天前用他的手机就是目标,目的是下达最后的划款指示。

找到款项来源,泰振电子攻击泰安财团以贷款来投标,不具经营资质―――因为集团有秘密资金是违法行为,要科以重税。

所以,泰安财团不敢公开这笔钱是秘密资金,只能称之为贷款在此之前,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在竞标收购中一直打着心理战,因为对方的底牌大家都猜出来了,但是都没亮出来。

前面说过,泰振建设破产,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后来泰安财团把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权中给挤了出来,这个意思就是说,泰振电子只能打资金战,就是加钱来中标。

事实证明,最后老会长存在巴黎银行的秘密资金被泰安财团划走了,这就是他6兆标款中另外1兆1500亿多出来那笔钱。

 接下来的新闻报道,这笔钱被曝光是贷款,不是公司的资本金。

决定中标的公司必须是具有经营资质的,说它中标的钱是贷款,换言之,就是质疑了这个公司的资质。

同时,泰安财团跟债权团签订的仅是谅解备忘录,而不是收购合约,这个备忘录的法律效力仅止于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泰安财团有跟债权团有签约的义务,但如果泰安财团本身是不具备签约资质了,那么这个先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这个备忘录表明,泰安财团只是被选为最有可能的“侯选人”而忆,现在,候选人的继承资质是有问题的,那就是等于否决了他的继承权。

因为最有可能继承的人被挤了下去,那么另一个竞争者就直接上位了--泰振电子,也就是最后的中标者是泰振电子集团。

****如果说,事故是一个潘多拉的盒子的话,那么,这事故后碰到的首个案子,如同腾飞缥缈的黑烟,它后面隐藏的种种景象---在这个案子里,金辩看到了利益面前财阀无亲恩的残酷,事务所在利益格局未形成时伺机而动的摇摆,委托人瞬时翻脸的无情,事务所人际关系的冷漠唯利,自我价值定位的无奈困惑等等都让迷茫的金辩倍觉压抑,生出难以承受的压抑惶惑之感。

所以,在收购案达成的酒会上,他向车代表提出了辞职。

这个案子,是他跟事务所最终分道扬镳的楔子。

在这个案子之前,我们可以通过车代表的一句话来看金锡胄在他眼里的形象:有些人一生来就无法享受平凡的幸福。

作为耀眼的代价也过著相应的生活,就像现在的你一样。

或许失忆前的金锡胄能从车荣誉的这句话里体会到他的深意---若是要享受顶端高处的被崇拜仰望的惬意,就必须忍受坐在高处的战战兢兢,时时处处的不自由,那些平凡朴素的幸福,也得从自己人生里舍弃。

车代表的这句话,实际上点明了金锡胄是一个活在他人眼里的精英,以他人的评价标准来验证自己的生活的人---为了所谓的幸福向上攀爬,不管这个高处是多么地寒冷孤独。

这样的生活,是如今这样一个社会里最普遍的现象,人人为了所谓的成功,拼命地向前奔跑,尽管那个终点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有余裕地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这样的人,在现实的生活里,满坑满谷,是金锡胄,是你,是我。

******由此想起一个笑话:一个富翁在海滩上晒太阳,他身边躺着一个流浪汉。

富翁问流浪汉:你怎么不去找份工作?

流浪汉问:为什么要去工作?

富翁说:你有了工作就有了钱,有了钱就可以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

流浪汉问:那怎么才算是好?

富翁说:比如像我一样有游艇,有房子,有很多钱,能躺在这里舒服地晒太阳。

流浪汉说:我有房子,现在肚子也很饱,我现在也跟你一样在舒服的晒太阳啊。

 。

 。

 。

 。

人生,其实到最后都殊途同归,不过是,吃饱喝足躺在椅子上晒太阳而已。

---------------------------------------------------------------------------案例五:C-STAR原油泄露求偿案求偿方:原油泄露受害渔民赔偿方:株闻集团[案件简况]国际商船C-STAR(香港船舶公司)装满原油停在韩国西海港。

石油为韩国现进石油公司购进尚未卸货,暂停在海港中。

案发当日,海浪很大,不符合出海作业的条件。

但株闻集团为了完成工程,强行出海,其起重机跟商船发生碰撞,导致1254万升的原油泄露至韩国的西海域,其海域环境遭到重大污染,渔民受到巨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法院裁决株闻集团赔偿55亿给当地渔民。

但渔民对于55亿的赔偿裁决并不满意,要求额度起码在50%以上,遭到株闻拒绝,赔偿款项一直未落实。

事隔5年后,渔民因养殖业及当地旅游业均遭重创,生活捉襟见肘,难以维持,故组成代表团跟株闻集团坐下谈判,提出赔偿额度只要40%,只盼赔偿金早点到位,起码有个新生活的起点。

5年前渔民被法院判决获赔55亿,其损失仅包括油污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鱼贝虾蚌当即死亡的核算金额;现在是渔民的求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受到的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即5年后渔业、养殖业所遭到的损失--鱼苗及养殖类生物无法成活及销售食用等受到的损失。

5年来,渔民的要求由赔偿额度总损失的100%降到40%,失忆前的金锡胄亲自设计只赔总额的5%,失忆后的他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海鲜产品散发着浓重的臭味,跟渔民表示会跟株闻集团谈谈,但遭到株闻集团负责人拒绝斥责。

[结果]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渔民们获得补偿(即直接损失之外的间接损失)的希望为零,谈判破裂的当晚,一位渔民跳楼自杀。

[解析]这是一起大型的海洋污染求偿案。

海洋污染求偿案中,因为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侵害大都通过海洋作用于受害人, 相关机构无法作为原告起诉--比如有些污染本身就是国家进口原油泄露导致的,你找谁赔偿去?

另外,类似这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法院因维稳考虑一般都不受理民事诉讼,所以索赔也成为很大的难题。

而且,就算是受理了,要算出赔偿之前每年地区总的利润,实际操作上也十分困难。

本案中,新闻报道说,受损民众达10万人,但那只是概括的说法。

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人只能是海边的养殖户和渔民们。

而且是只有那种持有国家颁发养殖执照的养殖户及有海船的渔民---也就是说,不包括那些靠大海讨饭吃的其它人,及当地的第三产业,如旅游业、饮食服务行业等等人群。

 就渔民的赔偿这一块,在海洋污染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若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所计算的范围就比实际要小得多。

比如本案中,失忆前的金锡胄就为株闻集团提出处理办法:通常而言,浮油一个月内就会下沉。

株闻集团在检察院取证划定受损洋面面积前,派出人去海面喷化油剂加速浮油下降,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国家机关派来的。

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是收集不到的。

在这一个月内,株闻集团做好相关调查报告(受损的渔民、养殖户的统计,确定要赔偿的人数及资质调查,受损额度等其它,作出可能需要赔偿的范围)。

在化油剂喷洒后,政府部门及检察机关再去洋面采集证据,也只能以仅存有的留着油的洋面来计算。

所以,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是最关键的时刻,只要挺过这一个月赔偿额度就会下降很多。

同时,在这段时间,采用分而化之的处理的方法---对当地的部分渔民,如因贷款急需用钱的渔民,提供小额的补偿,令他们签订放弃求偿的同意书;株闻集团给当地政府以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另捐出300亿(后来剧情提示是在5年内陆续捐出),即为其它产业及民众所遭到的损失作出的补偿,以化解行政处罚;余下的赔偿额度以检察机关提取到的洋面面积来计算赔偿金就行了。

在责任判定方面,对于大型海洋污染损赔案中法律责任的判定,大多依据民法侵权责任归属论--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类型,即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不以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第三方导致除外。

大白话就是,谁漏油谁负责。

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强烈撞击后所产生的一起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承担上是由导致油泄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全部的100%的责任。

现在,既然株闻集团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赔偿面上也是比较大的---既要赔渔民们,还要赔撞坏的运油海轮,还有那些洒到海里的油款。

 当然,赔归赔,貌似一大笔钱,但因株闻集团的船舶按法律要求是投过保险的,所以这个保险公司也是连带责任人之一,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

通常情况下,事故一发生,就如同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一样,由保险公司先赔株闻集团,然后再由株闻集团赔偿渔民们。

事故赔偿经初步估计,株闻集团全部的赔偿超过3兆。

最后英国保险公司经过核算,同意赔株闻集团3500亿。

株闻集团找到车荣誉事务所,金辩作为担当律师,接下案子,通过分析,他划定的赔偿额为1000亿,包括渔民们跟现进公司(被撞的原油进口商)及香港海轮;赔给渔民为总额的5%,即55亿。

   最后的结果是,株闻公司运作法院作出裁决,用英国保险公司赔过来的1000亿划出5%判决赔给渔民,即渔民只获赔55亿。

在这个过程中,株闻集团操作的高院法官作了倾向于财阀的判决,即只赔直接损失,面积较小额度很低,款额很少--55亿。

当然,通过后面的剧集我们知道,这个法官即是后来成为最高院院长的大法官,全志元亲厚的法官朴阳泰。

渔民们对此裁决并不同意,双方就赔偿额范围一直存有争议,因为依民法规定,株闻集团赔偿的损失范围还应包括因原油泄露导致的渔业、养殖业后续受到损失,渔民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因为原油泄露导致鱼类无法存活或是受到污染--即剧中几箱子沾满原油的鱼虾海贝等东西。

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导致案发5年后赔偿款都没有落到渔民手中。

5年后,当地的渔业、养殖业并未好转,渔民要求株闻集团作出的赔偿里,不仅有当时的直接打损失,还应有5年来所受到的间接损失。

金锡胄在事故后忘记5年前自己的设计,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活物证,在谈判现场表示了自己的同情,跟渔民们说会考虑间接损失即后续补偿,受到株闻集团负责人的强烈反弹,被斥骂后谈判破裂,渔民们获偿无望。

因原污染案已被法院裁决并生效,所以现在渔民的赔偿诉求在民法上是一种后续求偿的行为,因此民事协商是前提。

众所周知,协商的前提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给付,即株闻集团不再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对渔民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株闻集团负责人十分不屑,说,法院已判决过了,凭什么还要赔,你本事去找法院去这个案子,按照法律框架来说,对于因海洋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其法律救济包括:行政处罚,即需要给株闻集团科以一定额度的罚款;刑事处罚,即同时对其集团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其污染遭受的面积及后果来论,若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然,因为株闻集团是韩国十大财阀之一的,要其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基本不可能,所以,其刑事责任就以其它途径来处理--比如株闻集团就以向当地政府捐献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付出款项300亿,表面上看这是一种义举善行,实际上是株闻集团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所做的行为。

民事赔偿,也就是具备一定资质的渔民及养殖户所提起的诉讼所能获得的赔偿,表现在剧中就是法院判决的55亿。

在这个案子的处理过程中,金锡胄首次觉得自己充满罪恶。

原油泄露,且不说渔民们遭到的巨大的损失应该得到充足的应得的补偿,单是泄露所造成的巨大的生态危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应该完全无视的。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株闻集团嚣张地说出:国会(韩国的立法机构)是4年期的临时工,政府也是5年期的临时工(即总统及其组阁的成员任期均为5年)跟这些临时工相比,继承了经营权的财阀集团才是韩国真正力量最强大的人赤裸裸地提示了韩国财阀们为了追求财富不顾及国家及民众的利益,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犯罪行为,尾大不掉的财阀经济,导致了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恶化,在司法过程中,法律人(法院、检察院、律师团体)均被财阀操控,从而无法践踏普通民众的利益。

在原油泄露所导致的连锁效应中,财阀通过操纵司法机构来逃避罪责处罚,令民众不要说得到补偿,连最基本的损失赔偿也无法达成。

这个过程中,司法腐败是特别关键的一环。

因为,司法救济已是民众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司法腐败,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失序,发展畸形。

这种暗流涌动的愤怒跟不满,就像是地底下的火山,不知何时会带来毁灭性的力量,改变整个国家的运势。

法律原旨是保护人民的卫盾,法官是握着卫盾的士兵。

但是,如果法官成了财阀集团操作的刺刀,律师成了财阀对付法律的长矛,均刺向手无寸铁的民众的话,民众就成为无路可活的待宰羔羊。

而法律所谓追求的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的价值体现都成为一句空话虚言。

这样的社会,人们无法找到庇佑之所,这样的国家畸形可怕,民众如同被污染的鱼一样,被肆意践踏蹂躏,没有前途,没有希望。

始自这个案子,金锡胄决绝地走向了另一条路,跟事务所的理念背道而驰。

 ----------------------------------------------------------------------案例六:郑惠玲杀人案原告:朴东献被告:郑惠玲PS:本剧里呈现了三起刑事案,一是朴东献强奸郑惠玲案,二是郑惠玲杀朴东献案,三是少年尊属杀人案。

因少年尊属杀人案是由李志胤代理,就不再整理此处只整理金锡胄代理的案件。

案情简况]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解决了泰振集团收购案,带着助手李志胤去参加酒会。

酒会中,收到警察局调查电话,他带着李志胤去警察局。

在警局大厅,迎面遇到被羁押的郑惠玲,愤怒的郑惠玲看到他后,显示了刻骨的怨恨跟唾弃,在撕扯中,她向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液。

金锡胄十分不解,单是为他人代理一个案子,怎会招致别人如此愤恨?

于是问郑惠玲因何被逮捕,警察告诉他,杀人罪。

稍作了解之后,他觉得这个案子十分蹊跷:郑惠玲纵使再怎么痛恨朴东献,已得到朴8亿的和解金,按常理,她是无需去杀人的。

在跟李志胤了解了一些事实后,他更直觉郑惠玲是冤枉的。

之后,通过接触朴东献的秘书,强奸案的审理检察官李善喜,更印证了他的猜测。

在案件即将开庭之际,他了解到,郑惠玲的律师已被清华集团收买,主审检察官已诱供她认罪。

他知道,此案一旦开庭审理,郑惠玲必将被判决死刑。

在良心的驱使下,他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我相信你的说法。

如果你真杀人了,我也没办法。

但如果你没有杀人,我来替你辩护。

初始,郑惠玲并不相信他,但是形势已成燃眉之势,几番接触之后,她最终委托他为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之前金锡胄是朴东献的代理人,现在,他反过来无偿为郑惠玲代理辩护的消息被媒体大肆报道,一时间各种贬斥的言论甚嚣尘上。

车代表被清华集团的会长叫到办公室骂得狗血喷头,压力之下,车代表安排事务所两个最强的刑事律师代理此案,要求金锡胄放弃辩护。

越了解事实金锡胄越确定此案的份量,如果自己不坚持,郑惠玲极可能会被判为杀人罪成立。

思索之下,他拒绝了车代表的安排,坚持代理。

取得了辩护权后,他带领着助理李志胤到案发现场取证。

通过综合各类物证、现场推演,他找出了朴东献死亡时间跟郑惠玲在案发现场间的时间差,并通过朴东献秘书之口找出了案发当日另一个嫌疑人也在现场的事实。

法庭审理中,检察官诱供的事实也被曝光,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基本原则,郑惠玲被判无罪释放。

[结果]郑惠玲被判无罪。

[解析]朴东献案,直接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

这些人,不光有已死亡的朴东献、朴东献的家人、郑惠玲,还有为朴东献辩护的金锡胄。

在警察局大厅,金锡胄因为失忆,对迎面走来的郑惠玲并不认识。

但是,在法庭上遭到金锡胄披露曝光的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男友的反口,明明被强奸却被黑白颠倒,被肆意践踏的刻骨羞辱,阴差阳错又背负杀人犯的罪名,郑惠玲对着金锡胄是极为愤怒仇恨的。

其实,强暴对于受害人来说,已是非常痛苦的经历,而强暴案的庭审经历对于被害人来说,则更加痛苦。

在朴东献的强奸案庭审中,郑惠玲需要独自坐在证人席上向众人详细描述性行为发生的经过;要再次回忆犯人当时的样子,再次体验那种恐惧;受到辩方律师技巧性的盘问,向众人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包括性史。

在庭审中,金锡胄又通过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等直接地让法官跟其它人都产生了郑惠玲是一个性史复杂、私生活极端糜烂的女人的认定,令她还得忍受明明是一个被伤害的人,却不得不被审判的罪责感。

而且,最后的舆论也由同情她转向鄙视她,那种噬骨的羞耻感,比死还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在警察局遇到金辩,在法庭上被审判的羞耻感又涌上心头,她对他的仇恨,甚至比已死去的朴东献更为强烈。

她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

 金辩无法理解,只是做了一个案件的辩护,怎么会招至这样刻骨的仇恨,这样在公众场合被唾弃的侮辱?

他想要这个女人必须的道歉,但是,警察跟他说这个女人是杀人罪时,他冷静下来:这样的重罪,这样仇恨的眼光,他们之间肯定不单是前被告辩护代理人跟原告之间这种看上去的浅层次的关系。

在得到李志胤关于郑惠玲案的介绍之后,他本能地分析这个案例:郑惠玲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在明确已得到和解金的情况下还去杀人,常理下,在杀人动机这一点上是存在疑问的。

他吩咐李志胤,从郑惠玲周边的亲人、朋友处走访,探知一下她的情绪变化。

郑惠玲被捕后,由于坚持不认罪,受朴氏集团压力的检察官,诱供郑惠玲。

热血的李志胤十分同情郑惠玲,向正直善良的李善喜检察官询问案情进展,了解到检察官诱供郑惠玲,而她现在的辩护律师也在劝说她认罪,这样才有轻判的机会。

当李志胤跟金锡胄谈到检方跟辩护律师的观点时,金锡胄说,这种处理常识上是不可能的。

不要说是财雄势大的财阀儿子被杀,普通人被杀了,其亲人都不可能会轻易原谅杀人者。

况且,律师诱其坦白的条件真正没有说服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事项想轻判是不可能的。

同时,明显地,检察官是借此案向财阀讨好,作为向上攀爬的途径之一,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帮助成落水狗般的郑惠玲?

金锡胄在无意间,从朴东献以前的秘书处得知一个更为惊人的消息,朴东献的另一个情妇,一个酒店女曾怀过朴的孩子,而这个酒店女的男友在案发当日竟曾去事发公寓找过朴东献。

因为辩护律师过于热情地要郑惠玲认罪,令无辜的郑惠玲一怒之下解雇了他。

而根据杀人案审理原则,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无期或是死刑的,必须得有律师为其辩护的审理程序,郑惠玲的解雇律师,为其赢得了一点时间。

她需要另行聘请辩护律师,或是等待法院指派国选律师为其辩护。

金锡胄表面上不动声色,但通过种种事实分析,他感觉郑惠玲极可能真是无辜的。

在临近开庭前,金锡胄找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如果你真是冤枉的,我来替你辩护。

郑惠玲并不能完全信任金锡胄,但是一方面他想赎罪的情状真实,似乎不容置喙;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律师的对此案的了解及辩护能力都不可能高于他,如果他真心帮她沉冤昭雪的话,是最佳人选。

权衡之下,她决定赌一把。

尽管检察官跟事务所、清华集团都向金锡胄施压,但他认为比起金钱声誉,一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

为此,他坚持为郑惠玲代理辩护。

法院考虑到郑惠玲的真实处境,同意金锡胄的代理。

经过不断地调查取证,当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时,金锡胄决定为郑惠玲作无罪辩护。

通常而言,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

 被国家赋予了起诉权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要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就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

检察官提交的公诉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即所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因此,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即律师)要做无罪辩护,最大的突破口就是寻找检察院的推论是否完全排除了合理性怀疑。

在这个案子中,金锡胄就集中在检察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这两点来论证郑惠玲无罪的。

[法庭攻防] 检察院为证实郑惠玲是杀害朴东献的凶手,提供了三个证据:1、郑惠玲当日在案发现场的别墅监控录像。

2、郑惠玲在现场跟朴东献大声争吵的录音,根据音源鉴定,相似度为99%。

3、朴东献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这三个证据,其实指向性很明显:监控证据证明郑惠玲当日是去过案发现场,在朴死前人在公寓里的事实。

吵架的录音证明了郑惠玲有杀人动机,因为不想跟朴东献分手,讹诈不成杀死了朴,有杀人的故意。

而指甲里的DNA则又证明两人当场发生过肢体冲突,所以导致了朴东献死亡的结果。

如果她在现场推倒朴东献,再出现于屋外的监视器下的时间刚好在朴东献死亡后,那么,也就是说,她的行为意图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她在现场见证了朴的死亡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正常人而言,是不存在不可预知因素的,而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

因为有犯罪意志,所以对其导致的犯罪行为的结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金锡胄的辩护:1、别墅监控录影在案发前曾坏过,检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时间顺序上是混乱的,存在着一定误差。

经过修正后,正确的时间顺序可以看出郑惠玲逃出公寓的时间跟朴死亡的时间存有8分钟的差异,也就是说,她是没有在现场杀死朴后再出来的可能性的。

通过导正时间顺序,排除了郑惠玲在现场见证朴死亡的事实,也就是她的犯罪意志,她对朴死亡的意志态度就变成了不可预测;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否定了郑惠玲犯罪主观意志这一点。

同时,在这个被导正的监控里,在案发现场,朴东献死亡的时间段里,还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快递员。

而这个快递员被证实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金泰勇,他因女友流产事件,曾被许诺的补偿费未被给付而心生恨意,当日是去找朴理论,换言之,他存在着杀人动机。

2、对于检察官提供的郑跟朴争吵的声音证据,也被证实是当日电视里播放的由郑惠玲主演的电影,而非真实的跟朴东献在现场争吵的声音。

3、对于落证的朴东献指甲里的郑惠玲的DNA,金锡胄通过现场动作模拟,证实了这个DNA是郑惠玲为了逃避朴的人身侵害逃跑所作的自卫反应。

郑惠玲当时所做的行为是在本能抗拒下的被迫反应,她的推朴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逃跑,她对行为结果没有故意的意志,所以不存在杀人故意的动机。

因为郑惠玲推倒朴东献的行为不是故意,而检察院又没有证实出现于现场的另一个嫌疑人的没有杀人嫌疑,根据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的法律原则,法院最终判决郑惠玲无罪。

这个无罪辩护最关键的一点,检察院的合理性排除存在巨大漏洞。

金锡胄证明了这个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快递员就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尹泰勇,他跟朴东献的死亡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他有重大嫌疑。

依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侦查查明的工作是需要检察院去做的。

金锡胄成功地证明了郑惠玲没有杀人动机,现场还有另一个嫌疑人的事实,使得检察院终因提供的证据不足重新立案侦查,郑惠玲也被无罪释放。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

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

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始自此时,他开始正式确认金锡胄终将离去,他得要找好一个代替金锡胄的人。

经过反复考察,他选中了高院法官全志元。

之后,未婚妻正式登场。

 8 ) 当金明敏在演戏时,金明敏在做什么?【EP1---EP4】

今天看这剧的豆瓣评分已经从8.5变成8.2。

作为金叔的死忠粉,看到豆瓣有人居然评价他长相丑,声音不好听!

既伤心又气愤!

剧评本来打算接着写《金明敏的演技,那怕他演个大坏蛋,我依然超级爱他!

》每2集更新的,现在决定另外开一篇,为了喜爱的金明敏。

金明敏的演技已无需溢美之词,微表情,表情,眼神,手势,走姿,以及每一个细小动作全是演技,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很有看点!

看他演戏简直就是享受!

我一直觉得看一百集平庸剧不如看一集好剧,或者把一集好剧看一百遍,因为每一遍都能够看到惊喜和不同。

这就是大师的演技。

前4集的安排恰到好处,失忆前2集和失忆后2集,金明敏把一个角色演得融会贯通,继承发展,同与不同,都相当的合理与恰到好处,这比一人分饰两角更有难度。

失忆前后,金锡胄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他的心思缜密,敏锐,观察力,判断力如出一辙。

改变了的是前后性格,失忆前,金锡胄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利益至上,不择手段。

但是帮“恶魔”辩护以后,也会闪过一丝丝愧疚,这表现在恶魔朴东献被女演员杀以后他的“走神”,这种愧疚是一瞬间的事。

失忆后,他在找回记忆的过程中也没有一心向善,但潜意识认为自己是好人,内心深处被压抑的善开始释放。

开始一步步“改过迁善”。

失忆前,金锡胄作为律师信奉的是法律至上的原则,对小李说“我是律师,就必须为委托人辩护,如果有想法,你就转去当那女人的辩护律师。

”和古美门一样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当然,他俩的性格不一样,一样的是坏的相当可口】失忆后,在女主李志胤正能量的影响下应该是逐步改变向善的。

开始走向“自然主义法学派”,这和日剧《Legal High》的一个不同点是,日剧中正义的女主黛试图证明正义至上,改变古美门,结果被古美门改变,最后认同古美门的胜者即是正义。

韩剧《改过迁善》则是正义女主李志胤影响金锡胄最终向善,这两者的不同可以窥见日韩剧的一个极大差异。

有一个非常有意思与说服力的细节,第二集失忆前,金锡胄工作完回到家,疲惫的孤单的坐到皮椅里,双手分别搭在椅子两边的扶手上,把腿伸直左腿搭在右腿上,第四集失忆后,去医院复诊回答医生提问,失忆后接手工作的陌生感与疲惫感,坐在皮椅上,同样双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把腿伸直还是左腿搭在右腿上。

失忆前后甚至是有些相似的情绪他演出了不同的感觉,却用同一个看似习惯性的动作完美的串联演绎了这个角色。

戏里金锡胄这个“无意”的动作应该是戏外金明敏的“有意”为之。

对每一个细节的完美苛求体现在金明敏的诸多作品中【参看《那里没有金明敏》】无论是戏里还是戏外,金明敏兼具才华与努力,他是真正的大师。

--这是我能想到的对金大叔的评价。

PS;与金明敏搭戏的金相中,绝对的老戏骨,如果你是演技控,他戏里的每一个眼神都不要错过。

 9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五 CP和误解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五篇 CP和误解在停播之前,华语网络观众并没有想到【改过迁善】的收视率会因此下降,在停播之后,数据摆在眼前,就算是制作社也不得不面对由于MBC转播世界杯热身赛造成的问题:处于严酷收视拉锯战,正在爬坡的水木剧收视下降,出现AGB指数仅有8.0%的程度,比起别台作品【Gold Cross】(黄金交叉)9.2%的指数,整整降低1.2%?

这到底是为什么?

当然是MBC方面注重体育比赛,,忽视连续剧作品播放的态度再次表现而已。

在周四晚间恢复播出之后,既无回顾也无提示,观众当然连不上,连带地没能理解剧情所示,也在意料之中。

随着世界杯直播的开始,水木剧场还将继续受到影响,届时就只能用本剧主演金演员演出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中的一句台词来概括:-除了世界杯播出,造成收视惨败以外,其他都不是理由!

世界杯相关比赛的播出还会造成收视问题吗?

还不知道,但放送社如果不妥善处理相关播出时段安排的问题,继续影响收视,阻碍收视爬升,也是可能的。

只是到目前为止,问题尚未爆发,仅仅出现小幅滑坡,辛苦争到的第二顺位名次有可能让与别台作品,但KBS目前也不是可乐的时候,因为史无前例的两大工会所倡导的的罢了那个工已经开始,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两大周末名牌连续剧【真是好时节】和【郑道传】,连续剧都歇凉的大势之下,【Gold Cross】(黄金交叉)会不会停播还很难说。

到目前为止,三大台除SBS还是优哉游哉之外,其他两台都消停不了,在年中【大长今2】开播之后,势必还会引起一场激烈的收视角逐。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本周虽然仅播放第九集一集,但却给观众带来了新的体验,刚好印证本剧主演朴敏英在开播时接受采访所说的话:-我觉得电视剧节奏好快,就像美剧一样。

这的确是一部类似美剧风格的连续剧,只是到目前为止,吃螃蟹的放送社还不多,MBC竟然肯付出如此代价播出,若非有顶级演员撑场,律政剧放在水木剧场播出的可能性也不大,但又了金演员这样的大牌,问题就迎刃而解,至少在第九集的最后,也出现了一点点小小的悬念:-什么?

柳贞善被抓了?!

为什么是金辩的未婚妻被抓?

为什么在金辩失忆之后,才会突然冒出这样的未婚妻?

实际上从此前柳贞善的回忆来看,金辩对她并没有爱情,甚至在女方提出疑问说:-或许,并没有爱情。

可是他却冷冷地来了句:-爱情可以在婚后培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能说明结婚这件事看似是女方家人着急,可是实际上却是男方急于确定婚事。

可是在男方失忆后问起,女方却没有说出金辩在求婚时的那句话,只说是自己挑选,由男方付款,可见她在此时并不想破婚。

那么,金辩为什么要选择柳小姐这样一位财阀家族嫌弃的后人作为结婚对象?

他选择她的理由甚至不是因为爱情,在送过结婚戒指之后,还和实习生李志胤律师有过荒唐的拉扯神经战,还任由女方误解。

故事要从贞善小姐的母系家族说起。

先要提到的是贞善小姐的外公权会长。

实际上,权会长在朴东献专务的葬礼上露面就意味着另一起风暴将要袭来:这是关乎财阀家族兴亡盛衰的财富保全拉锯战,拉锯战的实质就是欺诈购买债券的民众。

为什么在朴东献专务的葬礼上,权会长即便是刚下飞机,只来得及换上黑色领带,也要急急赶来吊唁并慰问故人的父亲,还握手致意?

权会长的态度不是对老年丧子的老友慰问,而更像是对合作生意伙伴的试探,假意吊唁,其实是为了解情况,想要知道故人家族对合作一事究竟知道多少,知道什么的表现。

或者,朴东献专务的死并不是因为与人结怨,而是生意问题所致。

这才能够解释故人的父亲竭力掩盖真相的内幕。

此前看财团相关人员处理快递人员相关问题时,对方老实到不知道怎么说话,看到大卷现钞也是吓一跳的样子,并不像是心虚到崩溃的杀人者的样子,可见被塞钱要求逃走的人也许并非真犯,朴东献专务很有可能并非由假扮快递人员的酒家女男友害死,而是与牵扯到数千兆资金的信用生意有关。

之前在与金辩在酒家喝酒时,故人曾经信誓旦旦说要给金辩一个发财的机会:-你拿着,看到差不多时候,我会告诉你,你就放掉,好好捞他一大笔!!!

可是金辩却不以为然,仍然不改毒舌本色:-搞这种东西的人往往都没什么好下场岂料一语成谶,还没等朴会长一家人为儿子顺利摆脱法律的惩罚而庆幸,就闻听噩耗:独子朴东献被害,倒在家中,不治身亡。

在第九集当中,出现了一个词汇:CP。

为加以解释,连续剧中加注释行:CP为企业票据。

那么在韩语中,究竟什么才是企业票据?

这其实是一种企业发行,并由企业信用保证兑付的债券。

正因为需要以企业实力保证兑付,因此委托证券公司发行。

一旦出事,证券公司要负责,企业本身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解释到这里,回过头来再看权会长为什么非要外孙女柳贞善选择金辩作为结婚对象的理由就非常清楚了,如果没有金辩这样的顶级律师为权氏家族摆平所有法律问题,权家就是拆骨卖血也还不起相关资金,这就意味着权家还是有钱留下来了,而权会长对此不但是知情,甚至是纵容,总是不断提到:-这几个小子让我给宠坏了。

反观此前权氏家族族人对待他们的姐妹留下的女儿柳贞善那种刻薄态度,不是嫌弃女孩给家人添麻烦就是挤兑她没教养,可见财阀权氏家族的大人们还是金钱至上,并没有道德约束,选择金辩作为律师的意义,则是想要摆脱困境。

可是他们不走运的是,问题扩大以后,要面对的是失忆以后的金辩,这就比较麻烦了,因为金辩根本不打算负责到底,在会谈时特地提到:-那我就负责到这里,之后的事情跟我无关。

可见是完全撇清,这才让顾客当场傻眼。

为了解决金辩遗留下的问题,车代表不得不再出下下策,把权会长一家支唤到别家事务所去处理问题。

面对财阀相关问题如此,可是面对免费辩护的有关案件,金辩的态度可就不是这样。

其实,从金辩对待两起案件完全不同的态度来看,即可看出失忆对这名顶级律师的意义:失去与生活和案情完全有关的记忆,是给了金辩一个重新审视自己,了解自己,继而懂得工作意义的机会,也让他在没有铸成大错,没有造成至大遗憾之前来得及改变决定。

是的,一切都还来得及。

年轻人最大的财富就是时间,如有犯错,还有机会纠正自己的错误,时间对于年轻人来说,才是最大的财富。

实际上,金辩早在看到李志胤律师放在办公桌上的卷宗时,就仔细研判,已经发现了少年弑父案件的疑点,甚至调出了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得出了少年有可能是杀害父母的真犯这个结论,这才拒绝了小李的提议,可是他不肯明说,只是倔强地来了句:-这个案件太敏感。

如同一位怕子女伤心,不肯说出实情的家长,明知有问题,但不想挫伤孩子的积极性和自尊心,也不想伤害孩子的热情,这才只是做自己能做的事,明知真相却保持沉默。

虽然知道这件事做了没有意义,但为照顾年轻人的热情,却不便说明,只要求年轻律师自己去做。

之后小李获得了全判的协助和提点,这才有办法帮助被告减刑。

最重要的一点是,金辩在见到小李时,分明是想要对她说点什么,很可能是想要接下案件的话,只是小李由于心有芥蒂,却拼命躲避男方,这才错过了与金辩携手弄清案情的机会。

只是,小李比金辩所想象的更加聪明也更为敏感,她不是不能明白事实,只是稍晚了一点,就在法庭辩论当时,在庭上慷慨陈辞的小李在特地提到被告父亲承认杀死妻子一事时,忽然察觉到被告手指动作,这才恍然大悟:不安地扭动手指,抠指甲或是啃咬手指,很有可能是真犯在遭遇不实事实陈述时的习惯性动作,只要动作出现,就有可能是与事实不符的说法在进行中,而被告父亲唯一有可能顶罪的理由肯定是为了儿子。

原来,被告的母亲也有可能是被告杀死,而父亲承认杀死妻子只是因为爱护儿子,要为儿子顶罪。

以此推断,附近居民听到的暴力殴打声音,或是目睹被告的智障母亲身上出现的瘀伤和伤痕,施暴者不是被告的父亲而是被告他自己。

那么,小李的行为究竟算是什么?

是在为真犯辩护吗?

金辩不这样看,在他看来,律师就要堂堂正正地为自己相信的人辩护,如果因为有疑虑而不去办案,那就不可能撑得下去,虽然他对案件有疑惑,但他不能以自己的意见去引导其他律师,尤其是相信他,相信法律,对法律充满信心的年轻律师。

法官不可能因为怀疑被告有问题而不接案件,检察官也不可能因为对参考人有疑虑而不调查案件,因为有疑虑可以放弃案件的唯有律师,这就是他成为律师的其中一个理由。

虽然小李在知情后的打击很大,但她毕竟感受到了金辩的心意和体谅。

弑父案件当事人相关辩护对于年轻的律师李志胤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提醒她不可能因为想当然或是自然而然的同情,而对案件有了主观判断,否则在事实揭晓之后,她要面对的不仅是真相的煎熬,还有良心的谴责:帮助真犯脱罪,并非她成为律师的初衷。

不知不觉当中,关于改过迁善的相关案件越来越有趣,也越发有意义,金石柱和李志胤这两位从资历到经历都完全不同的律师,在碰撞中相互促进,共同成长,他们还会有怎样的案件和遭遇,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10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六 突如其来的调查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六篇 突如其来的调查世界杯相关赛事前后,韩剧播出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在此期间内,不少热门连续剧将会陆续停播,具体时间表还需关注作品官网通知。

受此影响,水木剧场各台各家连续剧收视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先是周三晚间,由于MBC与SBS同期停播,原先处于同档收视第三位的连续剧【黄金交叉】开播以来收视新高,AGB收视甚至已经超过11%,达到11.3%;到了周四恢复播出之后,SBS热播剧【你们被包围了】虽然继续保持水木剧场收视领先地位,却因为停播影响到了收视成绩,较此前有所下降,AGB收视为10.7%,创下开播以来新低,而本剧则由之前收视第二位,将至最末,相关收视仅维持在7.9%。

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但是,收视下降并不影响剧集的精彩程度,好看还是好看。

不过,演出作品不巧遭遇世界杯相关档期,还不巧被上部作品中的角色台词说中,只能说本剧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演员的生活与演艺工作都出现了戏剧性的巧合。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与上周相似,本周也仅播出一集,因此剧评内容也仅维持单集分析的状况。

虽然是分集剧评,但仍有不少细节可看。

如果说第九集是本剧在法界,政界,财界进行相关铺垫后展露出的剧情走向可能性,那么到了第十集,这种可能性已经爆开,在为剧情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高潮做准备:对于失去短期记忆的精英律师金石柱来说,由于记忆缺失造成各方面处理方式方法不一致,导致原先稳固的环境出现危机,到目前为止,这种危机已经逐渐扩散,影响力已经大到要毁掉生活的地步,金石柱律师本人即将面临第一轮清算与反清算。

最先出现问题的是金辩的未婚妻柳贞善,从柳小姐的态度来看,她是一个骄傲自卑到了不肯向任何人诉说苦闷的可怜人,保持傲岸的姿态,想要为母系家族出力,却又不知道如何出力,一方面怜惜外公权会长年老多病,想要为家族承担义务,另一方面自己也非常害怕,却无法相信身边任何人,即便未婚夫金石柱已经对她提到相关法律问题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后果,她却仍然不肯相信。

为不拖累对方,甚至专门约见, 打算在庭审之前,处理好婚事遗留问题。

分析到这里,可能会有不少观众不太理解剧情究竟在说什么:难道柳贞善这样上任没多久的资金担当理事会被判重罪吗?

权氏家族的问题究竟能大到什么状况,要被告当庭被拘捕?

从剧情描述的状况来看,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由于债券无法按期兑付,证券公司的信用度极为低下,债券发行企业将要做破产处理,投资债券的投资者很有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拿不到钱,按照金辩告诉小李的情况:-30%,还是在十年内收到。

来看,这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财阀企业恶意欺诈事件。

债券发行人虚报利益,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最终却不能兑现,导致崩盘,并且购买债券的投资人大都是中小投资者,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来自工薪阶层,或是小业主,甚至包括家庭主妇,这类人群持有紫金数量较少,多为收入有限,却想要以小博大,意图以小额投资获高额回报的人,也就是公认的投资散户,散户购买数量大,拥有资金较少,问题发生后爆发可能性较大,因此债券崩盘事件引起民愤极大。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抗议声中,检方相当被动,从严从重处理相关当事人是意料中事。

而在这一切的暴风中心,权会长的外孙女柳贞善很有可能是被舅父们圈了进去,受骗顶罪,最终将会把权氏家族此次恶意集资的所有责任都揽上身,极有可能牵涉的自己的外祖父权会长,对事件缺乏基本认识的她误以为问题不大,顶罪后顶多被判短期入狱,甚至从外公那里得到了承诺:-这次的问题,如果能按计划过关,就把水泥和证券的股份,各分出20%给贞善。

可是,事情当真能如柳贞善设想的那样得到解决吗?

从权家召开家庭会议,专门提到柳贞善的相关问题时所说的:-要找个没有前科的人。

-我这种情况不能再进去了,否则在这一行就没法做人了。

-我,我有宿疾。

来看,柳贞善的舅父们根本就没有打算要为自己做错的事负责,更不打算赔偿此次债券事件的受害者,他们已经和律师商议到位,想好推托之辞,既不负责也不出钱,推出一个替罪羊顶罪即可,事后也不想付出代价。

若打算付出代价,柳贞善的大舅父就不会在父亲面前对股份转交表示为难和不情愿。

若打算为柳贞善脱罪,律师就不可能当庭表示沉默,任由当值检察官扣下罪名,却根本不予辩护。

从庭审情况来看,权氏家族的儿子们瞒着老爷子,是想要拿死去妹妹的女儿顶罪,顶下所有的罪,就可狡赖罪行,顺利脱身,后果根本无需顾及。

虽然事件与他们有关,他们也是知情者,但却不肯负责,更不肯拿出已经得到的相关利益,关于利益方面,很有可能另有隐情,也就是说,被坑掉的投资相关资金,很有可能也不在柳贞善的舅父们这里,甚至不在企业内部,到目前为止,权氏家族也无人可以支配。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会有和柳贞善一样的疑问:既然资金数额如此巨大,既然问题爆发如此迅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资金究竟到哪里去了?

别着忙。

虽然柳贞善的舅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可是本剧却在剧情中做了极为隐晦的展示:在本事件同时间段内,还爆发了另外一件值得注意的相关案件,毫无疑问就是死去的朴东献理事涉及的操纵股价导致相关人员失去所有财产的经济案件。

从检方调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来看,故人相关案件与此次权氏家族无法兑现债券的案件极有可能大有牵连,或者,操纵股市的资金来源很有可能就来自权氏家族收取债券投资者的那笔看似无法被收回的资金。

只是因为故人已不在,可说是死无对证,权氏家族既不能找去朴会长家讨要资金,又不能自行公布此事,因为朴会长很有可能对此事不完全知情,再加上于情于理,朴家都是苦主,即便权家再说自己倒霉很冤,可是朴家毕竟付出了一条人命,独生子死去,打击可想而知,从情理来看,丧子的朴家是最大的苦主,死者为大,尸骨未寒时,权家不能拼命讨债,若是贸然前去,说出了某些不该让老人知道的事,权氏家族很有可能还会有其他麻烦。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双方都不算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每家各拖出一人来顶罪,显得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案件同期爆发,检方也不太可能让问题联系到一起,资金来源和去向也就不可能被起出,如此一来,权家和朴家都有最大可能在丢了人的情况下保住钱。

对于柳贞善来说,她本不知道此事,知道相关问题症结所在,不是因为母家告知,而是因为受到当值检察官讯问,而她乐意承担此事,则是本着由家族抚养长大,想要为家族出力的态度,这才被拉进此事,作为资金理事, 她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也正因为如此,舅父们才会将所有问题全部推给她来解决,不论她是否允诺承担罪责,她的确是毫不知情,且年纪轻,经验浅,即便扛不住检方讯问,也还是不知道,因此检方就成为被权氏财阀耍弄的玩偶,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决意死扛到底,却毫不知情的无辜者,即便给此人判重罪,到二审时也全部会被推翻。

但这也仅是假设,若是问题牵连太大,大到就连权氏家族动用大统领青瓦台势力也无法解决此事,柳贞善作为牺牲羊的可能性也很大。

假设债券清盘案件与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大有牵连,权家和朴家都需要推出一人,权家推出的是没有太大关联的外孙女柳贞善,那么朴家推出的人究竟是谁?

很不凑巧,就是与柳贞善小姐订婚的金石柱律师,因为就在同一时间段内,金石柱律师也遭检方传召,作为参考人前去地检署配合调查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相关案件。

实际上,故人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一案疑点重重,且不说当事人已死,死无对证这一无法查实的问题会给办案带来问题,单从办案检察官与当时处理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的检察官是同一人来看,就大有可疑之处,按说此前已经处理过相关案件,且证据不足,遭到法庭驳斥,丢了检方的大脸,为避免敏感性问题,检方系统内部就不可能再派他再去办理与被害人有关案件,可是不凑巧的是,此次办案检察官还是他,就是他,也就意味着,为了干掉金辩泄私愤,这位也会利用职权,在有限范围内施以各种刁难举措。

承此前推断来看,金辩虽然毒舌到让人反感,可是做事直接,行事磊落,不太可能做出把某些标签藏在书页夹层里的鬼祟安排。

从检方调查取证的熟练手法,甚至是有目的有意识地翻查金辩住所隐秘处的手段可知,检方人员可能被买通,很有可能是事先做好准备,就要去金辩家查找那些东西,在金辩失忆的前提下,即便查出那些东西,金辩也会否认其真实性和可知性。

从表面来看,朴家与权家这两大财阀家族看似做了非常明智的决断和选择,都只是牺牲自家人而已,可是他们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们是在与长期为财阀家族进行紧急保卫战的顶级法律打手作战,即便他们将人弄成了失忆,又摆了东西,自认胜券在握,可是本领高强的打手却不会放过想要栽赃他的人。

若是金辩家里的相关证据是金辩遇袭当晚被人特地放进去的,金辩在了解问题疑点之后极有可能动用辩护办法,为自己辩护翻盘,而在另一面,车代表在与全判为协议磋商当时接到了来自检方负责人的电话,即刻明白整理金石柱律师的时刻已经到来,于是做出了看似愚蠢的安排:要求事务所相关人士采取更换设备的办法,意图隐瞒金辩在事务所用笔记本电脑内的硬盘。

这就意味着,小李姑娘来到金辩办公室里见到的就是这一场景,对她个人来说,既是选择也是考验。

为了应付秋风扫落叶般突进的检方搜查,因为弑父杀人案一事对金辩心存感激的小李甚至明知有可能有问题,还采取了窝藏办法,将来人换下的设备硬盘直接藏到了自己外套的袖子里。

这说明小李此时对金辩的感情已经产生了质的变化,从初识对方时的不甘不忿不情愿,到逐渐理解,再到心生好感,遭遇对方未婚妻后刻意躲避,再到案情真相大白后对自己产生怀疑,对支持鼓励并且保护自己的律师存有感激之心,到金石柱律师被调查当时,小李从内心已经完全接纳了金石柱这个人,哪怕之前曾经有过误解和不愉快,也开始理解并且维护这个人。

对于真诚热情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这样的感情有可能是跟随的开端,也有可能是爱情的开端。

事务所被调查,对于剧中每一位主人公来说都是转折点,对于金石柱来说,让他有了想要做什么,想要保护的强烈愿望,即使此前对未婚妻柳小姐没有感情,此时也到了应该承担的时候,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性,确实不能在危急关头撤手不干;对于柳贞善来说,她对政策联姻原本只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漠然态度,可是在男方失忆之后,他们的感情却有了新的转变,至少对方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和责任感,这对于不肯信任不肯理解的她来说是至大保护和安慰;对于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虽然此前与金石柱律师发生了不少不愉快,可是在接触过程中,她逐渐开始认识并且理解这个人,意识到在他毒舌不留情的表象之下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是善良的心意还需要相关案件得以证实才能显出其珍贵。

危机危机,既是危险也是机遇,就在危急关头,顶尖律师金石柱究竟要如何选择,如何守护,如何决断,心有所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在金辩有可能离职的当时又会如何选择,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改过迁善》短评

没文化的人表示压根不知道最后几集在说什么!

4分钟前
  • 小鸡小鸭过家家
  • 还行

总感觉16集不是大结局的节奏啊~收尾好仓促~

6分钟前
  • 诗织
  • 推荐

车荣誉说法庭上辩论只是律师的一部分, 最后也不是在庭上决胜负. 也是到剧终才吐了一口气感谢编剧没有落入俗套真是太好了. 李志胤对金石柱说真是完全不浪费危机呢这不是以最佳的方式消费着记忆丧失嘛, 而编剧就是以最佳的方式消费着足够老套的失忆设定. 虽然砍集但已是最好的结局. 改过迁善放弃成为一个单纯的平民英雄的故事, 而是真挚的讨论认同感的问题. 毫无疑问是14年开播剧中最佳.

11分钟前
  • luckypengu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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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得我居然是奔着女主角去的,而女主角的颜和各件白领套装没有辜负我。。。(但看美剧法律剧太多的我,对于韩剧的法律回合基本完全略过去了,也不是觉得不专业,只是就完全看不进。)

13分钟前
  • Lemonade
  • 还行

最近对韩剧编剧们很有意见,就不能好好的只讲一个故事嘛!非得加点阴谋才算完。此剧编剧就很棒,就简简单单讲律师的事,loveline都没有,就是结尾有点仓促。

14分钟前
  • 阿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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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设太专业,看不懂也不想看

17分钟前
  • 离离塬上草
  • 较差

忽然因收視不好而下檔

22分钟前
  •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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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敏明!

24分钟前
  • Dony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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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弃。剧设太专业,看不懂也不想看。

27分钟前
  • モノノ怪
  • 很差

太性感了!!!!!!!!!!!!!!

29分钟前
  • Nhuff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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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着金大叔的扑克脸也要给分

31分钟前
  • 悠悠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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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失望的片子,烂尾,据说映射社会现实而受到了压力才越拍越糟的,喜欢男主人设。我是女主脑残粉

35分钟前
  • 意相关
  • 还行

@2015-09-23 22:16:06

37分钟前
  • Clan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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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有些仓促,有些不明了。

40分钟前
  • 还行

金先生总是那么上纲上线儿

42分钟前
  • 蕾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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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

45分钟前
  • Aaaa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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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剧写刑事案件的居多,图的是热闹刺激有看点。本剧罕见地把重点放在商事纠纷上,背景以商法与财务为主,对观众的相关知识要求高了点,也难怪当年收视率起不来。但话说回来,若是拥有法学与会计背景,这部剧会看得很爽。金辩出走单干,跟李检朴辩三人组汇合,再加上实习生,跟车代表大战三百回合,改过迁善,想想就好热血。可惜重重压力之下,剧集被拦腰斩断,后面GoldRich相关的两个财务案件只能匆匆收尾,可谓遗憾。虽然不太可能,但真希望本剧能够重启做做续集,多年之后,人生沧桑,三位老同学重聚办案,多有意思

46分钟前
  • 梅卢西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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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虽然晦涩难懂,但不是故意营造的高级感,反而觉得亲切写实。金明民不高不帅,还被吐槽嘴里含着东西,但演技和风度让我深深喜欢并从此关注。

51分钟前
  • Ol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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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着两位金大叔看的,女主硬逼着我差点弃剧

55分钟前
  • 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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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有个不傻叉的律政剧,真是让人感动得痛哭流涕……

59分钟前
  • 周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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