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拍摄的手法很纯熟,把一件并不复杂的案件用穿插叙事的方式将悬念留到了最后,因为从造型来看,怎么都会觉得受害者会是那些白精们。
但影片的内容显然有非常大的倾向性,在我眼中并不客观。
影片把最终的受害者描述成一个温柔善良,爱护女友,热爱动物,和父母相处融洽,照顾队友们,有梦想,有潜力(重金属摇滚唱将),有担当(为房租奔波,不知道为什么没了下文)。
即便是美国这种超级发达,有着无限可能性和包容性的国度,主角的这种人设也过于完美。
我当然一眼就能看出影片反应出的社会问题,但这种过于美化过的人生,自然会影响讨论这种社会矛盾性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自从我读史以来,对什么“仁爱兼爱”就觉得很扯。
人这种生物,必然是孤独的。
把一群心怀各异,喜好,文化层次,生活背景不一样的人凝聚起来,只有施加两种属性:共同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威胁。
二战算是人类史上遭受的最大的共同威胁,人类空前抱团。
即便如此,在意识形态都分成了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
我朝媒体最爱恶心美国的就是黑人问题,恨不得把美国渲染成除了上流白左们,各个白人都是种族主义者。
如果说《美国x档案》里讲述的是种族矛盾,那么该片里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这是白人之间的矛盾。
与其说是生活方式的矛盾,不如坦诚点说就是中产白人和穷白人之间的矛盾。
这些中产的白人家孩子们绝大多数将来的生活都比这帮穷庞克们优越的多,当然现在也是。
他们却的,只是“不太酷”。
事实上他们之中除了少部分类似4分位之类的角色能集荣宠女人为一身,大部分生活虽物质无忧却单调乏味。
在看该片之前刚好看了日本的《日日摇滚》,我说过摇滚(其实也包括了说唱)作为最特殊的音乐分类也最受年轻人热爱,因为哪怕你嗓音不行吉他也弹的很烂,你都可以通过嘶吼讲述内心的独白。
如同《八英里》中的阿姆,在公车上在痛苦中,随时随地都可以在本子上记录下内心的韵脚,配合上简单的律动,就可以在台上表达自我,门槛极低。
而提琴钢琴,当然只能是中产的白人老爷们才能涉及的艺术形式了。
影片最后才出现的原告律师深情款款的表述,我觉得是本片最大的意义:我不是希望你们享受判被告有罪的过程,而是用判决的结果告诉这个社区的孩子,做错事会受到惩罚。
在斗殴中,其实谁被打伤打死都有可能,另一种结局也许是主角一锁头把哪个白精小子头爆了。
年轻人这种没有沉淀又荷尔蒙爆炸的群体,做错事本来没什么,但是杀人从来都是另一回事了。
即便该片中的白精小子受到惩罚,这个世界的矛盾也不会减少一分,但至少可以让一部分群体哪怕在酒精和荷尔蒙上头的时候,也能保存最后一份理智的底线。
这片画面音乐剪辑的配合,导演拍出了大片的感觉。
那种影音的压迫感,太有诺兰味道了。
可惜结尾的“解释”,虽“点题”但没有“点睛”,在全片“风格”上有些不统一。
影片的着重在事件的发生和回忆的进行,而非庭审过程,在这点上,导演的大局掌控力有些不够火候。
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
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
,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
说实话,本人对朋克风格无感,但是看完有种要转黑的冲动,只能说看完以后心情很烦躁。
导演迷迷糊糊的拍摄风格 本人真心的不喜欢,想表达的主题并不明确,不同社区的两帮合不来的青年人。
两帮愣头青,两颗炸弹,不为什么就互相爆炸伤害对方,不安定的年纪,不安定的社会背景,总有牺牲品来点醒世人,以求得短暂的安静!
没有炸弹的炸弹之城,有的只有人性的泯灭。
电影是倒叙,所以一开始看容易迷糊。
低沉的配乐,像无人引航,感觉致郁。
人物的众多也使人一开始没有兴趣。
所以。。。
一定要耐心点,实在看不下就放弃,或者跳过题材是文化冲突,对异端的处决。
1、镇子里有两伙年轻人群。
棒球队、朋克2、 美国法院依照遵循先例的原则,在类似问题上尊照先前的案例。
这些案例被称为“判例”。
所以事件影响会很大很大。
3、开局 是审判 ,胖子是律师。
律师不一定没有人性,但合法的利用了知识的可怕。
4、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对错,但依旧对异端有所顾忌,有所狠心,包括我。
我们都有炸弹,都可以点燃它。
如果朋克少年违反了法律伤害了别人,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片中能给他们安上的罪名只是着装和生活方式,。
光鲜的中产却能洗脱谋杀者的罪名。
警察对两伙人截然不同的态度。
我不禁在想,朋克少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所有人都认为他就该这样死去。
最后的决战,无法抑制愤怒咆哮嘶吼,朋克从无畏惧。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放在此处可能略显牵强。
我们总是害怕我们不了解的、徘徊在主流价值观之外的一切事物。
此片与punk无关,只是以此为切入,对人性道德的拷问。
很容易联想到去年英国的《死于独特》,都是聚焦社会“边缘”人群,以及人们对于他们的“标签”固有的抵触情绪所酿成的惨剧,整部片子处理的冷酷、悲伤,虽然很多东西都一笔带过,但片子还是很令人深思的。
为朋克树碑立传?
为“自由生活”呐喊?
别做梦了!
虽然橄榄球队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作为混混,要选对边,要用脑子,否则你就是个死朋克,朋克之死只能证明“优胜劣汰”,想用道德去帮他们唱挽歌?
这是圣母还是为自己的族群争一点空间?
给三颗星是因为这样的片子能让人动动脑的,并不是因为喜欢。
朋克向来被标记为具有侵略性的一种亚文化,但很可能这不是一种正确的理解。
比如中国的朋克青少年基本就是聚在一起喝酒玩耍,自娱自乐那种;美国的也许要张狂很多,不过也是大同小异,亚文化不就是如此吗?
自己玩自己的,对外的张力其实更多时候因为社会资源占据的不足而显的没有什么实际力量,也许BAT老总们的内裤甩起来的力量都要远大于一百支朋克乐队的嚎叫。
但这些并不重要,因为无论哪个国家的朋克,他们的“革命”只能归结为纸上谈兵的发泄,荷尔蒙的喷射而已,能干些什么?
重点在于:一个社会能否容下这帮生活在地表以下的文化族群?
据说曾经在欧洲,吉普赛人被视为最低贱的群体,虽然他们没有祖国,没有固定的家园,也没有野心要占据哪国的领土,但就是这么没来由地被贴上了“贱种”的标签,在风中流浪,听上去很浪漫,其实已经被挤压到人类社会的边缘,这算不算是一种歧视?
美国人把棒球和橄榄球视为国球,一般来说在高中和大学,一个男青年能成为这两个球类的运动员,基本上他就算稳当的进入了社会的主流阶级,他会被贴上“强壮”,“文明”,“进步”的美好标签,他们是未来美国社会的精英,人们会对他们保持某种积极的期待和迟早要到来的尊敬。
我们知道朋克乐的祖宗也来自于美国,比如朋克鼻祖Ramones,虽然是诞生地,但朋克从诞生的那一分钟起就已经被排除在主流之外,和欧洲的吉普赛人一样被压缩到地下。
在观看《炸弹之城》之前,虽然知道一般美国人也不太喜欢朋克,但是没想到过他们会恨至如斯,当陪审团经过短暂商议后,一致得出高中橄榄球运动员科迪谋杀朋克青年布莱恩罪名不成立,因为科迪是个看上去文明的前途光明的橄榄球运动员,而布莱恩是个只会到处开朋克演唱会到处涂鸦的无用之人。
看上去前者不可能谋杀后者。
这件事的荒谬之处在于,如果一个美国法庭敢在二十世纪末叶根据肤色判断一个人有罪的可能性,估计法官是不想混了,但是判决一个被杀死的朋克死于意外却轻松许多,因为这帮家伙上不是上流社会,下也不是黑人大哥,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种每个有教养的美国人希望消失的那一类群体,尽管这个群体啥都没干。
前面我提到:一个社会能否容下一种并没有违反法律的亚文化?
这个问题不光是关于亚文化,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所谓的自由的包容性的界限在哪里?
美国已经是人类社会公认的自由世界,然而这种对少数群体的歧视依然存在,那么可见自由的界限仍然存在于社会大多数的裁决。
有时候我们发现社会如此不公正,但又无可奈何,即便是政治正确,也需要发声的群体又足够的力量,比如最近两年声势浩大的反职场性侵声浪,还有更高音量的“女权”,这些声音之所以被听见,也是因为这些群体的构成越来越多的来自于社会的领导或者中坚力量。
而很多很多的细小群体没有被注意到,只是因为他们太弱了。
老实说,我不认为有什么大佬站出来为他们发声,他们就能被注意到并被改变其不利处境,可能在那一瞬间他们像被划过的火柴点燃的肖像,但很快就会随着火柴的熄灭而再次消匿在黑色之中,除了短暂的焦点式的“被关爱”,基本于事无补,之前和之后,他们都依然是大象脚下不会被发现的蚂蚁。
这些事情没什么解决方法,人类社会的发展永恒如此,少数从来只能服从多数。
不过我有一个感想:假如意识到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类的话,作为社会大多数的行动会不会稍微不那么独裁?
至少陪审团不会从喜好--而是事实--来避免对一个业已死于车轮下的朋克青年的再次羞辱。
直观感觉上就是厌恶,甚至很容易就把这个厌恶附加到电影本身。
本质是一样的生物,只因为一方穿得像''斯文败类'',一方则极尽张扬,于是评审者就很自然地有了截然不同的第一印象,人类的缺陷。
暴力无休无止,我们受困其中,明明可以不那么做,为啥要作死地带来那么多恶心。
''法官''--泛指所有--要绞尽脑汁地去解决这些作死的人制造的问题以保障(其它)每个人的安全。
赞同障眼法之说,朋克是障眼法,炸弹之城是障眼法,法官是障眼法...看完这个感觉世界都无光,这么多破事儿。
这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看完,感受的到导演本身想拍一部具有社会意义且能为边缘群体发声的电影,奈何可能功力不够,用了大时间铺垫了同样生活在美国的年轻人,所经历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方式。
但不得不说最后玛丽莲曼森的旁白真正意义上值得大家去思考,也是点睛之笔。
看似不可一世的美国朋克,他们喝酒,打架,嚣张,不可一世。
毁灭一切——是他们的口号,可现状只是一群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底层年轻人。
他们只是在音乐中称王称霸,讽刺社会,抱怨不满。
看似一群有教养有朝气的明星大学生们,他们上着名牌大学,有着闪耀的光环,他们是美国的未来,可实际上,打架斗殴,喝酒泡妞,1997年,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几个玩乐队的青年和一群高中生发生口角,之后便矛盾升级,两伙人先后打了几次架,最终以男孩布莱恩被冲动的高中生科恩开车撞死后,结束了这场冲突然而看似是一场简单明了的杀人事件,但在法庭上且出现了令人咂舌的偏差,科恩被定为过失杀人,不仅没有坐牢,反而无罪释放,而朋克少年布莱恩,在法庭上又被杀死了一次他有教养,有前途,法官不愿相信他会故意杀人他抨击社会,抱怨一切,口号中富有攻击性,婉如死不足惜。
最终科恩的父母带他回家了,布莱恩的父母连再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了。
异端就是该死吗?
事实上真正的朋克已经死了,如今的朋克已经不得已的归进了主流,从极端无政府主义,发展到反战,唱些少年心事。
朋克本身已经不具有攻击性了。
尽管朋克已经发展至此,在大众看来,现实生活中莫西干头,满身挂饰的小清新们,依然还是异端。
异端还是该死朋克在字典里的定义还是一文不值的人,好斗或暴力的年轻人,通常是流氓和匪徒,反社会者律师对朋克的定义:他们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来恐吓周围的人,你甚至可以说他注定会那样死去,陪审团的最终判决也告诉每一个人,有色眼镜下的偏见深深地扎根在每个人的心底正如朋克涂鸦被警察一顿毒打,高中生集会纵火,警察只是让他们快点回家,布莱恩不是死在轮胎下的,而是死在了偏见中,死在了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
人们总是害怕和自己不一样的事物,害怕那些勇敢张扬自我的人,这种偏见无疑是愚蠢和可笑的,更可笑的是直到如今这种偏见依然存在且日益加重朋克从一开始,仅仅只是通过音乐的方式反对主流,抱怨不满,而主流反对异端,则是多管齐下恨不得再加个邪教暴恐的名号。
所以我很喜欢科特科本所表达的那样:与其苟延残喘的活着,不如涅槃重生,错的不是这些朋克青年,错的是这个世界 个人很难独立于体制之外,从出生那一刻起,社会无时无刻传输给你什么是正确的,如果你没选择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社会会抛弃你,并给你一个一文不值的标签。
是成人娱乐杀死了我们的孩子,还是杀死孩子娱乐成人呢?
故事讲述了,年轻的橄榄球队和朋克青年的故事,采用了倒述的手法,开始有些摸不着头绪,很想弃剧的感觉,撖榄球队,年轻的爱运动的年轻人,朋克,一群现代青年,追求新事物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放任不主流的生话方式,被大众所排斥,对与两伙年轻人犯了错,不论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怎样,所承担的责任,接受的惩罚应该是一样的,都应为自己犯的错承担应有的责任,不应用有色眼镜去评判。
年轻人吗,朋克一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该把朋克看的过于偏激。
把一些主流的条条框框强加给一些年轻人,也不可取。
气到骂粗口!对!你信耶稣,你衣着正常,你打橄榄球,然而你是杀人凶手!恶毒又卑鄙。辩护律师也是,巧舌若簧,毫无良心。大众的偏见,凶狠得像一辆明知道自己在碾碎一条生命却毫不犹豫的车。
我一直是个伪朋克,不过看完了影评区,我真的很想一拳头打碎几个傻逼的脸。
残酷青春。自由与生命万岁!
朋克风格注定被世俗定位为不入流的下三滥!玩朋克的小孩不一定是坏人,就像满身的刺青硬汉不一定是黑社会一样……主观意识流总是那么片面!人类的狭隘性始终存在并主导主流社会风向!辣鸡!
移植到天朝几乎可以替换为cosplay
主題有點意思, 但拍得真的不好看. 人物行為舉止超誇張, 之後又用正常邏輯去判斷是非. 我以為大屠殺, 原來只是死一個人. 為何個個擺出這麼震撼表情. 故事無論鋪排序述都不夠邏輯同吸引.
朋克只是障眼法,案件是助推,庭审也只是搭桥,其背后是一个困扰了近代人类社会的大问题:在道德和法律、法律和民意、民意和自由三者间是否能找到支点。 而我的观点很不乐观:永远不可能。 有时候三者不是制衡,反而构成了一个罪恶且无解的三角,充满了攻击性。6分。
对杀马特真不感兴趣
朋克:死得越早段位越高
朋克必看
他们连手杀了他一次,在法庭上又杀了一次
6.0/10 分。无法认同朋克的这种生活方式。。。但无罪的审判也是无语。。。
对不起原谅我不是很懂朋克精神……
前面几乎百分之八十拍得都有点索然无味,还让人感觉有点过于偏向朋克面了,会更让人疑问真实事件是否如此,只是单方面引起的?结局的设计和台词非常精彩,瞬间将影片主题升华了,不再是朋克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冲突,而变成探讨更深层的东西,这是一部值得给学生观看和思考的影片,因为片尾加分。。。
是个很悲伤很容易引起情绪的故事,但节奏和拍摄手法都觉得很奇怪。PS: 又一次被美国社会的分化程度震惊,小镇football球员现在基本就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形象。
嬉皮士:你瞅啥?主流文化:瞅你咋滴?
美国的党派撕裂到这种程度吗。政治倾向居然可以影响法官判决。难怪特朗普即使满天下之大不韪也要提名大法官。这好像也挺黑暗的啊。
叙述的不错
画面朋克,剧情说教
关于朋克青年的一部比较傻逼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