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福斯特认为:扁平形象最纯粹的形式是基于某种单一的观念或品质塑造而成的形象。
近几年,随着女性自我意识的复苏,同时为了迎合女性观众较多的现实,中国影视剧市场里,女性视角的剧集呈现井喷式增长,塑造了各行各业、性格各异、多面丰满的女性形象。
这些剧集聚焦女性生活,深掘女性主题,将女性在家庭、婚姻生活中的困境悉数呈现。
相比之下,男性形象在女性的群像塑造中似乎只是一个背景,在女性叙事中处于从属的地位,大多只是为了突显女性生存现状的陪衬,形象扁平单一,多为负面塑造,许多观众吐槽:剧里的男性,不是霸总就是渣男。
《亲爱的自己》却在一众苍白的男性刻画中突围而出,塑造了几个面临生存危机、职业危机、感情危机的男性形象,他们不再象征着传统上威严有力的父权和至高无上的男权,而是表现出对自身男性气质及男性主体身份的焦虑,从而呈现—种男性气质的危机和性别的悖论。
让观众在叹息“做女人,难!
”的同时,也感叹“做男人也很不易”。
朱一龙,这个演员近几年的角色呈现以细节刻画和人物行为逻辑见长,情绪浸入深刻,共情力很强,我们不妨从朱一龙饰演的男主陈一鸣身上,看看男性形象的多面呈现,品品男性气质的时代变迁,解析剧中体现的开放包容而又不乏辩证的性别观。
一、支配性男性气质的消解根据康奈尔的男性气质理论,在任一给定的时间内,总有一种男性气质为文化所称颂,它是“目前被广为接受的男权制合法化的具体表现”,这种气质即“支配性”男性气质。
社会性别秩序中会的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之间的权力关系模式,由权力关系、生产关系和情感关系构成,男性气质即是在这三重关系中被建构起来的。
在《亲爱的自己》中,陈一鸣在开始阶段,具备所有男性支配性气质。
他事业成功,高颜值,高收入,是房地产公司的策划总监,年薪达40万,自尊自信,在与李思雨的恋爱中占据主动:宠爱女友、买房、求婚……甚至也希望女友结婚后辞职专心家庭,这是传统的男性形象:理性、主动、客观、宽容…… 但随着剧情发展,这种支配性男性气质一步步在社会及情感冲突中消解。
第一步:失业。
陈一鸣在第二集就面临辞职失业,一切自信的垮塌,自尊的践踏都源于职位的丢失。
陈一鸣的失业,就如同飞鸟失了翅膀,男性气质中的权力关系和工作关系随着失业处于弱势地位,男性支配性气质开始消解……第二步:求职。
求职的坎坷失败是社会给陈一鸣的另一个打击,也是对男性支配性的打击。
在这个过程中,陈一鸣不再理性宽容,他像女性一样有着各种的无奈、迷惘和挣扎,他在打击下表现出敏感、脆弱、自卑等弱点。
朱一龙在重大剧情冲突中的表演一直都是他参演剧中的高光时刻,从几个预告片中的陈一鸣失落、流泪、淋雨等几个片段中可见一斑,他也将陈一鸣的不完美演绎得自然深刻、逻辑流畅。
第三步:分手。
看预告,预估二人26集分手。
陈一鸣与女主的分手是长期双方思维矛盾的爆发,是爱情无法替代的现实冲突,陈一鸣在低谷期的弱点失去了事业成功光环的庇护,变得不能被女友忍受,双方的分手宣告了男性情感支配性的消解:男性已经无法支配感情关系,女性也无法彻底掌握感情关系,赤裸裸的现实世界,可以成全爱情,也可以摧毁爱情!
《亲爱的自己》中陈一鸣的支配性男性气质一步步消解,陈一鸣的形象却层层叠叠丰满了起来……
二、陈一鸣的多面呈现陈一鸣这个人物矛盾多面,既不完美,也非一成不变,他是一个成长型人物。
而他最鲜明的特色,就是陈一鸣的艺术品易碎感;他身上最深刻的烙印,就是这个人物接地气的现实感。
朱一龙一方面成功地为陈一鸣添加了人物的城市精英高级感,帅气而精致,仿佛瓷器艺术品,情调高雅;一方面又演出了陈一鸣脆弱、敏感、理想主义破灭的悲怆感,使得他在现实中的失意愈加让人感慨落差,感同身受,影视作品最打动人心的恐怕就是这种将美丽打碎给你看的悲剧感。
同时,陈一鸣又是现实中的普通人一员,不是富二代,更不是霸总,毫无背景,靠自己的努力为未来打拼。
他成功时会意气风发,挫折时也会气馁敏感;他会精致阳光,也会颓唐潦倒;他会高雅小资,也会路边啃汉堡;他会倔强坚强,也会脆弱流泪…… 这个人物,不再是霸总,也不是渣男,他不需成为女性的英雄,也无需成为女性的背光板,他在塑造女性群像中突围出来,逻辑清晰,成长完整,俨然以独立的个性,鲜明在一众女性群体中。
《亲爱的自己》这部剧,不说其他的优缺点,编剧导演和演员朱一龙,在男性形象的临摹上,更多了一份细致, 多了一份深沉客观的关注。
事实上, 好的都市励志剧,需要有关注人类生存境遇的饱满情怀,需要跳出关照女性自我生存的狭小空间的藩篱,对两性关系有更为成熟深刻的思考。
一部负责的剧集,需要努力寻求两性的共生共存与调和和谐,才能挣脱女权主义的尖刻,突破扁平男性的刻板印象, 走出程式化、摆脱模式化、远离呆板化,通过作为女性的“他者” 的目光来审视作为自己对立面的男性, 抉发其灵与肉的物质呈现, 这是一部好的电视剧征服观众的重要思维,也是对女性最好的尊重!
陈一鸣的形象突破与多面塑造,或许是个尝试的开始!
看了前两集,我来说说我的职场经历吧,刚开始入职的时候是个文职类的工作,但是因为要跟很多部门打交道,所以会感觉自己在这个过程中认识了很多人,很多人对我的评价也都挺好的,后面部门领导因为自身原因,要解散部门,当时很担心会被离职,但是市场总监找到我,让我去市场销售岗位,因为自己被认可,所以那个时候真的很感动,觉得自己一定要好好努力,同时也因为自己没有做过销售,所以真的很认真努力的去学习,去帮助部门其他小伙伴,希望可以学到更多,当时真的以为真诚以待,别人总会看到的,但是我忘了人心不可猜,我偶然有一次看到部门的小伙伴找了领导,之后我们总监立刻找我谈话,大概意思就是不喜欢帮部门小伙伴忙之类的,那个时候自己委屈的都快哭了,就一直在想怎么会这样呢!
看到思雨领导的袁姐对她不信任,防备,猜疑的时候,那一瞬间的感同身受,太难受了!
我觉得自己现在都有点害怕人多的工作场合了!
真实触动我的剧,非常棒!
亲爱的自己 (2020)5.92020 / 中国大陆 / 剧情 爱情 / 丁黑 符策欣 任重 / 刘诗诗 朱一龙
从镇魂爆火开始注意,往前看过所有你的作品包括没出校门时的习作,挖掘过你在所有作品里的闪光点。
至今,你三十有二,演过近百个角色,你是幸运的,在这个年纪能得到这样的人气和关注度,你又是不幸的,被流量和粉丝裹挟,现在居然拥有了流量包袱。
有没有注意到,现在营销号已经直接把你划拨到流量那个阵营里了?
有没有意识到,现在路人已经用“这个流量居然比较会演戏”来评价你了?
有没有察觉到,爆火以后你所选择(或者说能让你选择)的角色和戏路,和之前比,甚至不进反退?
有没有体会到,现在你的剧虚高的评分下,已经没有多少真实的评论,更多人在乎的是你帅不帅,角色美不美,而不是剧情角色合理不合理了?
不是演员一定要有奖项才能算被肯定,但到了这个阶段确实是应该要有代表作了,但是很可惜,你还是没有,也许以后我也没有时间再一部一部看你的作品,这也是最后一次长篇大论,反正你也看不到,我就找个树洞说说。
演员,作品是要陪伴一生的,一时的流量,人气,粉丝数量,商务价值,都不可能像角色和作品一样对演员作为演员的价值产生巨大的影响。
有些角色有些剧,应该是拿到剧本就知道结果的,演一部和一百部,价值不会叠加,虽然你会说,每一个角色都是成长的一部分,但是现在不一样了,30到40是一个演员最黄金的时期,男演员已经比女演员占很多优势了,这个黄金时期要长很多,但也经不起这样一再的浪费。
你的粉丝基数大,成份复杂,有精英明理的,也有幼稚不懂事的,你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分类、约束、管理,作为观众,不会因为不懂事的粉丝嫌弃你,但是,会因为看没有突破舒适圈的角色,平庸甚至荒唐的剧而产生疲劳,进而不想再看你的剧,这其实不是你粉丝造成的,恰恰是你。
你的表演是可以再进步的,但首先在挑选项目这个阶段,真的需要再斟酌。
你的表演也是值得被珍惜的,但作为观众,不想浪费时间在不值得的剧上。
《叛逆者》我依然会打开看个开头,也会在判断它不值得的时候放弃,作为观众,以后不会再把有“朱一龙”参演作为选择观看的理由之一,仅此而已。
本条以下,如有粉丝来怼,全部拉黑投诉,没时间回复。
《亲爱的自己》预告片出来了,看过很沉重,感觉这是一个反应都市现实生活的剧,现实不易,愿大家都能珍惜生活中的一点甜!
还是老规矩,开题还是法律问题交流,但不只是法律问题,也会随剧播去荒腔走板的聊点我日常处理案件遇到或者听到的一些事情,可能会突破法律问题交流,看看走向吧,随时调整!
大家剧播后见!
《亲爱的自己》涉及法律问题交流(预告思雨篇)本打算剧播后更的,没想到预告里就出现了可以讨论的点,既然如此,那就出到哪说到哪。
预告片中,李思雨陷入了公司的勾心斗角中,有人指控李思雨谎报了公关费7000.00元,对方提出最少要判三年,事实上是这样吗?
首先,先看定性,如果有人在工作过程中利用办理业务的便利,通过虚报公关费也好、其他类似差旅费用也好的方式,将钱款归自己所有的,而且数额较大或者巨大的,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而这里的“数额较大”是起刑点,也就是高于起刑点的才构成犯罪,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但同时,最高院的标准也不是完全适用于全国,允许各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的规定,职务侵占罪要达到“数额较大”要求15000以上不满10万元。
看出来了吗?
7000+不足起刑点,在上海地区,不构成刑事犯罪,是对方在忽悠李思雨,但是即使不够刑事责任,一旦定性,行为毕竟是违法的, 被公司扫地出门是肯定的。
阴险啊!
《亲爱的自己》涉及法律问题交流(第1-2集)《亲爱的自己》开播了,两集看下来,总体的感觉就是——真实,无论是不悬浮的剧情、接地气的服化道、生活化的运镜、打光还是演员的演技,感觉都是真实,让人很舒服,非常值得追的一部剧。
行了,回归主题,我的主题还是法律问题交流,我今天想跟大家探讨三个问题:一、顾晓菱造成的事故赔偿问题顾晓菱在无人机镜头里看到“男朋友”兰克和丽莎接吻,一气之下让无人机撞上了兰克的车头,造成了兰克与他人的交通事故,这里的责任很容易分,确实是顾晓菱的错误造成了交通事故,顾晓菱承担修车责任没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下面两个问题:1、保险问题,剧里反复强调兰克没上保险,这里我觉得兰克应该还是上了交强险的,因为如果确实没上交强险,那交管部门是不管对方追不追究的,都会对未上交强险这一行为进行处罚,而且如果兰克带交强险都没上,肯定会承担一部分责任,最次也会在交警队责任认定时被认定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但是落实到本剧里,交强险没有意义,因为交强险车辆损失上限赔偿2000.00元,超出2000.00元部分不赔,我想这2000.00元还不够两台车车漆钱。
所以,剧里说的没上保险应该说的是商业三者险里的车车辆损失险,商业保险不是强制上,需要车主自愿,车辆损失上限少则20万,多则上百、几百万的都有,但显然,兰克没有上商业险,那就没办法了,对方的车损不能走保险。
2、为什么交通事故会在派出所解决,不是应该在交警队解决吗?
很多人可以会有这个疑问。
这是个在道路上出现的问题,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由交警出警,勘察完现场后对责任进行认定。
但在处理交通事故之前,顾晓菱把兰克和丽莎打伤,这是个妥妥的治安案件,在派出所解决是最正常的。
如果最后兰克和丽莎没有被李思雨说动,放弃追究顾晓菱的责任,看二人的伤,都是软组织损伤,被认定为轻微伤是肯定的,虽然兰克和丽莎在道德层面上有错在先,但毕竟顾晓菱没有跟兰克结婚,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也确实是顾晓菱先动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顾晓菱被治安拘留个5-15天是非常可能的,这也是为什么李思雨说顾晓菱可能留案底,说的就是这个事,要知道现在很多情况尤其是公务员考试、公职升迁甚至公司招聘,都会要求提供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对顾晓菱妥妥不利。
所以,这点,李思雨处理的非常漂亮。
下面说回车损,治安的问题解决了,下面就涉及车损赔偿了,车辆损失赔偿虽然一般都是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车辆损失赔偿根本上还是属于侵权责任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自行对侵权进行自行解决,可以自行签订赔偿协议,只要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协议也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就得按协议履行,各方可以绕过交警队自行处理。
只是这里有个弊端,就是保险公司,兰克没上商业险,损失也被李思雨揽过来了,不涉及保险问题了,是通过交警解决还是通过自己解决,对李思雨来说没有大的区别,他们可以这么解决。
但是现实生活中,建议大家,如果保险齐全,还是应该走交警解决,出具责任认定书,不然,保险公司可能会直接否认交通事故的存在,根本不认可发生过交通事故,直接拒赔,最终还是得走诉讼程序,很麻烦。
二、陈一鸣为了保全自己的下属,当然也是看出了公司对自己完全不挽留,也是伤心了,就辞职了,这点当然得服丁导的调度能力,一个小小的问题就把陈一鸣讲意气、敏锐、重感情、果决的人设立起来了。
这里先放下,我想说的是,公司为什么给陈一鸣挖了个坑(我就是觉得是公司套路了陈一鸣,就是用手段让陈一鸣自己走),让陈一鸣主动辞职,这和直接强行解聘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在于解约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是就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如不按时支付工资等情节,劳动者解约的,也就是说公司有错在先;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提出解约,最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因劳动者出现伤、病或其他问题,实在不能再继续工作的,给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这里的伤、病,不能是工伤范畴内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公司破产重组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也就是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陈一鸣所在的公司如果直接解聘陈一鸣,依上面第二款规定的情况,陈一鸣的公司主动提出解约,是要给付陈一鸣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要按陈一鸣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依陈一鸣在公司的位置,这个金额应该不少,公司显然不想出。
所以才会套路陈一鸣,让陈一鸣主动辞职,就不涉及给付解约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了。
三、李思雨的上司袁姐看李思雨出差辛苦,让李思雨多报了500.00块公关费,这里袁姐可能当时未必是想给李思雨挖了个坑,但事实上这却是个雷。
这里和预告里后面公司有人说李思雨的账上存在7000.00多的钱,涉及刑事犯罪,还没看到真实剧情,先不说这个,先看李思雨虚报公关费的问题。
首先,先看定性,如果有人在工作过程中利用办理业务的便利,通过虚报公关费也好、其他类似差旅费用也好的方式,将钱款归自己所有的,而且数额较大或者巨大的,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而这里的“数额较大”是起刑点,也就是高于起刑点的才构成犯罪,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但同时,最高院的标准也不是完全适用于全国,允许各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的规定,职务侵占罪要达到“数额较大”要求150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
所以,李思雨的虚报公关费500.00元的行为当然构不成刑事犯罪,就是7000.00元也构不成刑事犯罪,应该是对方在套路李思雨。
但不代表这个行为是对的,一旦数额累计超过了15000.00元,就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了,这里李思雨踩了雷了,很可能会在之后的剧情里被引爆。
给大家提个醒,现实中一定要小心,无论如何不能这么干,就是再麻烦,也得该报加班费报加班费,有里捷径走不得,会踩雷,也可能踩的是别的挖的坑。
《亲爱的自己》涉及法律问题交流(第3-4集) 今天的两集看着好憋屈啊,陈一鸣年纪是三十岁,其实论经验、创造力、活力,其中一项可能比不上年纪更轻的人,但是论平衡,却是最好的年纪,但这在现实里更多的说的还是已经在公司里面的人,如果重新求职,遇上只看重某一方面的HR,确实会被认为不适合,但剧里表现的也太让人憋屈了,把现实里可能遇到的问题全部集中展现,效果居然是如此憋屈……好了,发泄完了,来说说这两集里遇到的法律问题,这两集主要涉及两个问题: 一、兰克的车在修理时,4S店报价虚高,兰克也将很多项不是这起事故造成的损害也加进来了,不是这起事故的肯定不赔啊,不论谁都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但我这里想教教大家怎么装X。
先给大家解释一下,如果要让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应该具备几个点:1、对方存在侵权行为;2、自己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失;3、对方的侵权行为与自己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对方行为有过错。
四点缺一不可,当然,对方存在过错这件事有特例,以后遇到了再说。
这里只说因果关系,兰克的部分车损不是这次事故造成的,不管李思雨最后赔偿不赔偿,不是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就跟顾晓菱的侵权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缺少了因果关系,李思雨对这部分损失就不负赔偿责任。
所以,以后遇到这种事情不要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而要说“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所称的损害后果与我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不是B格满满!
二、王子茹主动认下全责任,使用了自己车的保险进行了赔付,陈一鸣提出了,不能让王子茹自己承担下一年保费增加和欺诈的风险。
陈一鸣是个明白人,他点出了王子茹这个行为的风险所在,前一句好理解,上过车险的都知道,如果本年度出过险,下一年保费就会增加,那么,后一句欺诈展开说应该是怎么回事?
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要先理解,保险公司不是一般的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日常业务受银保监会管理,这就意味首保险公司不是老板可以为所欲为的,公司的理赔业务也不是想怎么赔怎么赔的,财产保险公司的定损、理赔非常流程化,每一步都循规蹈矩、有章可循,同时,对于风险控制也是非常强的。
最重要的,因为保险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它的业务还具有公共性质,所以,虚构事实,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后果就会比骗取一般公司的财产更严重。
针对这种问题,国家在刑法中专设了一个罪名“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只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行为人编造发生事故的虚假原因以骗取保险金,或者虽属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但行为人伪造证据或夸大损失程度以扩大受益金额的,都属于诈骗保险金的行为。
所以,陈一鸣很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及时提醒李思雨补救,希望可以自行承担修车费,只是后来听到王子茹已经办好了手续,如果再坚持,反而会节外生枝,才放弃,这点看,陈一鸣真的是三观真的非常正了。
但给大家提个醒,这种行为不要做,风险太大。
《亲爱的自己》涉及法律问题交流(5-6集) 今天的剧情……我居然预言了一把,好吧,雷果然炸了,李思雨前面因为怕麻烦没有报加班费,而是虚报公关费抵加班费。
我之前分析过,这样做风险很大,一旦累计金额超出规定的起刑点,也就是上海市15000.00元,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果然,这个问题被对手拿了出来,逼迫李思雨辞职。
前面也说过,李思雨的这点事,刑事犯罪还是构不上的,因为即使查出来虚报公关费的金额达到了7000.00元,也不够上海市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只要被定性,公司即使不开除李思雨,也有可能会给一个处分,一旦记入档案,肯定会对思雨之后的职业生涯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而且职场是个圈,在圈子内部如果落下个侵占公司财产的名声,对于李思雨的后续职业也会是个不小的打击,所以,对手真的下手太狠了。
当然,如何收场,还得看剧,有可能彻底引爆这颗雷,也可能会被压下去,毕竟有些事情已经形成了所谓“惯例”,有时完全把盖子揭开可能会全面失控。
这个看剧吧,我就没办法估计了。
我下面想跟大家再探讨两个问题: 一、剧中除了职务侵占罪,还提到了另外两个罪名——诈骗罪和贪污罪,这两上罪名跟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表面上看,无论是职务侵占、诈骗罪还是贪污罪,都是犯罪嫌疑人用了包括欺骗在内的非法手段,将他人或公司财务占为已有,但其中还是有区别的,简单说,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两点: 1、最关键的区别之一在于主体。
三类犯罪对于主体要求最少的是诈骗罪,少到不要求犯罪嫌疑人有任何特定身份,也就是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的主体,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对于职务侵占罪,要求犯罪嫌疑人是本公司、企业、单位的人员,在行为上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而贪污罪,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一般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总之,要求身份上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背景,具体工作上与公务有关。
2、另一关键区别是非法占有的是什么性质的财务 诈骗罪还是要求最少的,不对财物性质有任何限制,所有类型的财物都可以,无论是普通人的、公司企业的、还是国家的财物,都可以是诈骗罪的对象。
职务侵占罪,要求是对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
贪污罪最特别,要求非常占有的是公共财物、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要求财物具有公共性质。
理解了以上两点,再看本剧,李思雨是绿宝公司的职员,她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占有的也不是公共财产或国有财产,也就首先把贪污罪PASS。
她有绿宝公司职员身份,虚报公关费的行为也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以,她不是与公司无关的人,所以一般诈骗罪PASS。
因为如果李思雨不是本公司职员,不是从事销售工作,是不存在给她公关费的可能的,所以,李思雨如果被查出来虚报的公关费超出了15000.00元,是要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
但无论如何,对手都是抓住了李思雨的小辫子了,虽不致命,但也很难全身而退,所以,大家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不能走捷径,有时捷径就是雷。
二、想跟大家聊聊剧里我觉得非常细致的点,李思雨为了林玲,加班到了零辰,万般疲惫之下开车回家,剧里有两个点很细致,也非常正确: 1、李思雨换平底鞋开车,这点当然有可能是李思雨觉得穿高跟鞋太累,上车就换了平底鞋,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这里是剧组的小心思,开车穿高跟鞋不安全,大家开车还是要换平底鞋子哦。
如果不听话的话,可能会吃罚单的,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对于穿高跟鞋开车没有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明文禁止穿高跟鞋开车,但是很多地方性规范是有禁止性规定的,如浙江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中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2、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还有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规定,所以,开车请和李思雨一样换鞋哦!
2、李思雨给陈一鸣发信息时靠边停车,好评!
开车时接打电话、发信息、观看视频等行为会严重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很危险,正确做法是,靠边停车再接打电话或发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违者扣2分,罚款200.00元哦!
好了。
今天想跟大家聊的就是这两个问题,看预告,下集的问题更多,高利贷、套路贷、网贷、暴力催收,甚至可能涉黑涉恶,等看过了剧情再和大家聊!
《亲爱的自己》涉及法律问题交流(第7-8集) 这两集剧情居然跳到了高利贷、套路贷上,也真是紧贴时局了,那今天就聊聊民间借贷的那点事。
民间借贷专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而是金融借款。
也就是说,咱们日常生活中除了向银行或其他经主管部门审批建立的金融机构借款的,向个人、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借款的行为绝大部分都属于民间借贷。
提到民间借贷,就绕不过一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把民间借贷的定义、性质、形式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如何保护等等方面规范的非常清楚。
我拿出几点比较常见的问题跟大家探讨: 一、现在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借贷机构,叫法五花八门,XX贷款公司、XX融资公司、XX投资公司、XX互助合作社、还有各种各样的XX宝XX贷……,无论叫什么,万变不离其踪,看公司是否正规,借贷是否合法,主要看是否有审批,一般而言,各省、市设立金融管理组织负责省、市辖区内相关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如果有相关批文,一般正规的公司你要求出示,他是乐于出示给你看的,因为这个实在不好通过,能够通过的,在当地都属于凤毛麟角,很多公司恨不得把批文跟营业执照放一起,让人进门就看见。
二、民间借贷利息标准 这个是大家非常关注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本剧里顾晓菱让人套路,明明跟她说好的是借款10万元,期限两年,利息一共1万元,算下来每月利息不过416元,是挺合适的, 结果,签订合同时顾晓菱根本没看合同,合同签的是每周四还款,每周6000.00元,逾期一天加收600.00元滞纳金。
这明显是太高了,这就引申出几个问题: 1、多少利息算合法。
这个问题我们得先清楚几个概念: (1)LPR,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8月20日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这是个浮动利率,以前我们还会听说一种说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X倍计算利息”,此后,这种说法完全被淘汰,一率改称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年息24%或者年息36%。
在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前,原来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律支持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年利率24%。
但有一种情况特殊,就是如果借款人已经按36%以内的利率给付利息的,不得要求返还。
简单说如果我借了10万元,约定了36%的年利率,前几个月我有钱,按期每月按36%利率还了利息,那么这几个月已经还的利息,就按36%算了,后面几个月我没钱还了,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把利率从我没还的那个月开始把利息调下来一点,按上限24%判决给付利息。
但无论如何,超出36%的利息肯定是不支持的。
(3)利息里包括什么?
年利率里包括了正常期间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复利、其他费用等等一切名目的费用,上限就是年息24%,而不是说只有正常利息上限24%,再加一堆乱七八糟的名目费用,是所有的都算上,总数不超过24%。
(4)现在的利息怎么算?
如果你的借款是2020年8月20日之后诉至法院的,而你是借款人,那么,恭喜你,你的利息上限被修改后的司法解释确定到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而根据2020年8月份公布的LPR一年期利率是3.85,它的四倍上限是年利率15.4%,比这前的24%低了将近一半,你捡到了,而出借人疯了。
2、落实到本剧里,顾晓菱向春风公司借款,春风公司都违反了什么?
(1)正常利息铁定超出了民间借贷规定的上限,就是按24%算,也大大超过了,高利贷妥妥的。
(2)逾期滞纳金过高,一天600.00元,要吃人哪,前面说过了,没改之前,正常利息加上滞纳金都不能超过24%,改之后不能超过15.4%,妥妥超了。
(3)催收手段违法,包括但不限于剧里体现出来的跟踪、入室、喷油漆、短信轰炸、骚扰电话、联系亲朋好友,更有甚的还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就是剧里体现的做法都可以列出来侵犯了人身权、个人隐私和名誉权,如果再严重一点或者多人多次实施,受害人多人的,还可能被判定为黑恶势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将(一)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二)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三)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四)其他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四大类行为列为了“软暴力”,“软暴力”手段属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恶势力”概念中的“其他手段”。
所以,高利贷、套路贷不能碰,碰到了一身麻烦,但如果已经陷入其中,已经被暴力催收,一定记得,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亲爱的自己》涉及法律问题交流(至第十二集) 今天的心情糟透了,成年人的崩溃果然都是负面情绪累积得不到宣泄,结果被任何可能的一点点事情引爆,彻底崩溃。
看着浴室里崩溃的陈一鸣,一下子就被共情了,看着陈一鸣先是泪崩,控制不住转身去了浴室,在浴室里淋水,紧崩全身肌肉,疯狂发泄之余还带着理性克制,真的非常非常难受。
跟我今天的情绪太像了,只是我想办法发泄出来了,陈一鸣没有,他崩溃了,表演感染力强的演员演这么一段,还在今天,我带着负面情绪的情况下去看,真的太要命了!
记得前两天刚跟一个还没毕业的学妹聊天,她问我,如果选择了从事法律行业,比如律师,一定要注意的问题。
我回答的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就是——学会及时排解负面情绪,因为这个行业会日常接触社会上的负面矛盾纠纷,非常容易累积负面情绪,一定要及时排解,不然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好了,也发泄完了,写点东西吧,这也是我发泄的方式之一。
我好像又嗅到了雷的味道,这次感觉踩雷的除了李思雨,还有刘洋,对的,我说的就是招投标。
刘洋所在的单位,从办公室设计感觉、人之间的相片模式看,很像有国资背景的公司,这种公司对于招投标往往要求更严,而刘洋不顾自己的身份,承诺李思雨会向她批露招标的情况,还让李思雨务必对他和芝芝的关系保密,如果是其他问题也就罢了,在招投标过程中这么做是很危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严令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其中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这些行为都属于触雷行为,剧里,刘洋承诺把相关信息提供给李思雨,后面有可能会泄露标底,就是不泄露标底,也一定会为李思雨中标提供方便。
这些行为都非常危险。
雷埋下了,看主创怎么引爆吧!
《亲爱的自己》涉及法律问题交流(第19集) 到今天的剧情,招投标的雷马上就要炸了,刘洋的母亲住院,李思雨直接给交了住院费,这个行为虽然李思雨觉得问心无愧,但一定会被刘洋单位里想搞他的人抓住不放,要知道一个行为想要证明“存在”相对容易,但要证明“不存在”却是千难万难,所以一般情况下,在诉讼过程中分配举证责任时,原则上会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主张行为存在的一方,而不会轻易分配给主张行为不存在的一方。
这个问题等等再说吧,等雷真的炸了再复盘吧。
下面想探讨两个问题: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问题。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着急用钱的时候,除了向亲朋好友借款之外,在遇到大额借款时往往会提到抵押贷款的问题,这里的抵押借款指什么。
抵押借款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而抵押本质上是一种担保方式,也就是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由抵押人将大额财产比如房屋、车辆、股权、期权等一系列财产抵押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不能到期还款的话,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但房屋、车辆等一般由国家机关登记的财产,进行抵押时也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这也就是张芝芝在剧中说来不及的原因,因为无论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还是向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都需要时间,尤其是银行贷款的审核期限长,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是很难在第一时间获得贷款的。
所以张芝芝说的没错,如果不是李思雨给垫了钱,他们只能向私人贷款公司申请抵押借款,毕竟私人借款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去审批。
但无论哪种情况,抵押登记也是必须的。
二、买卖不破租赁。
剧中,陈一鸣带李思雨到选择的新房看房,他们说起今后再也不怕房东涨价了,再也不怕房东卖房了。
前面一句对,房东涨价确实是个非常让人头疼的问题,虽然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房东不能随便涨价,也就是说如果租房协议签了一年的,而且明确约定了确定的租金,那么在一年内,租金不能随便涨,但现实中房东往往不会签那么长的约,往往签的租约就是一个月或者三个月左右,一旦到期,房东可以涨价。
但后一句,房东却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房子是房东的,他当然可以卖,但为了保障租房人的合法权益,民法上有个原则,学理上称作“买卖不破租赁”。
白话就是说,如果房东卖房时,还有未到期租约没有履行完毕,那么,买房的人是应该继续履行租房合同的。
打个比方,我向房东租了一间房,租期一年,还有两个月未到期,这个时候房东把房子卖了,买房的人可以直接收房吗?
答案是不行,买房人得把房子按原来的合同约定继续租给我,直到两年月后租约到期。
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
但是现实中,很多租房人没有时间跟房东去耗,也就没有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房东说要卖房,自己就搬走的后果。
《亲爱的自己》涉及法律问题交流(第22-23集) 招投标这棵埋了很久的雷终于爆了,其实从最初刘洋和李思雨隐瞒双方的亲属关系开始,这棵雷就埋下了,然后一点点加码、最终引爆,也是意料之内。
虽然背后有刘洋这边对手的深挖,也有绿宝这边对手的推波助澜,但总体来说,刘洋和李思雨错了就是错了,自始至终都错了。
对于招投标,国家有明文规定,甚至为此单独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可见国家对于招投标是非常重视的,是重点管理也是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问题的点,不然,你听说过买卖合同法吗?
听说过承揽合同法吗?
能够单独出台法律去规范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而说李思雨从最开始就错了,是因为她与刘洋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天然就会被怀疑存在利益勾联,实质上,前期刘洋确实向李思雨透露了投标、入围的信息,虽然后续没有实质性利益往来,但刘洋母亲住院的时间过于巧合,前两天刚有标明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录的邮件发给李思雨,短短两天后李思雨就给刘洋交纳了住院费,办案人员怀疑是肯定的。
一旦认定了存在利益输送,就涉及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什么问题会违法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是禁止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有关招投标信息、对手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标底等一系列与招投标相关的信息的,一旦发现,轻则警告,重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到李思雨身上,最严重的情况是涉及两个刑事责任:一个是串通投标罪;一个是行贿罪 1、串通投标罪,串通投标行为主要有: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等。
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如果构成串通投标罪,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前面我在分配李思雨虚报公关费冲抵加班费那里曾经分析过,李思雨侵犯的财产没有国有资产性质,不可能构成行贿,只可能构成职务侵占,那一部分分析了行贿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行贿要求涉嫌对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行贿,要求侵犯的是国有财产。
而这次,刘洋是公职人员,招投标涉及到了国有财产,如果李思雨交纳医疗费的行为被定性为行贿,那么这次是能成立行贿罪的。
而如果李思雨作为绿宝公司项目负责人也就是代表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谋取中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是可能构成行贿罪的。
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如果投标人是公司的,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可能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剧中还好查出来了邮件不是用刘洋本人的邮箱发出,刘洋母亲也确实是意外心脏病发,也没有明确证据证明绿宝向评标委员行贿,就是存在怀疑有问题的行为也只是怀疑,没有非常有力的因果关系证据,否则,这次李思雨和刘洋可不仅仅是丢了工作的问题,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所以,有的捷径不能走,很可能是雷!
引以为戒!
朱一龙的演技很好,虽然很现实,但是不是粉丝的我都觉得这个男朋友可以有!!!
诗诗的演技很有进步(我一直觉得刘诗诗诠释的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灵魂,可以把人代进,这一次更加喜欢),李思雨可能有缺点,但是这两个重情义的主角,还有每一个人我都非常喜欢,希望越来越好客观的评价来说这部剧不管是主演还是剧本都是我非常喜欢的,非常期待
《亲爱的自己》上映,刘诗诗和朱一龙表现令人惊艳,但是剧中阚清子饰演的芝芝,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芝芝作为一个母亲,也为了孩子进好的幼儿园而不断努力,但是她跟《三十而已》的顾佳相比,就明显弱势多了,而且她这个妈当的,让人看着就觉得累。
同样做母亲,同样去追求不属于自己阶层的东西,为什么顾佳被认可,而芝芝不被认可呢?
1、底气芝芝与顾佳底气不同。
顾佳毕竟是个中产阶层,虽然吃力,但是买得起价值千万的房子,雇得起保姆。
她送儿子去最好的幼儿园,是有底气的。
如果不是孩子在最后关口出现点小问题,凭借他们的经济实力和教育方式,许子言进那所幼儿园没问题。
而且,许子言在班里,经济条件不会是很差的,不至于自卑。
芝芝就不同了。
她的女儿能够进那所幼儿园是因为政策的原因,所以幼儿园阶层差距还是挺大的。
尤其是在一些家庭条件特别好的家庭面前,芝芝是很自卑的。
比如,顾佳看到太太圈的妈妈送孩子去学马术,她卖掉自己的名牌包包,也能送孩子去。
但是芝芝就没有这样的经济实力了。
面对三百元一节的芭蕾舞课,她内心还是需要掂量一下的。
女儿幼儿园的学费,已经是他们家庭的一大项开支了。
归根到底,两个人的经济实力摆在那里,所以在对待孩子的教育上,以及跟孩子家长的相比较上,芝芝没有顾佳那么有底气。
即便顾佳是个全职主妇,她也比很多职场妈妈有底气多了。
妈妈有底气,孩子才能有底气。
妈妈底气不足,必然要引起孩子的自卑心理。
所以,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没必要选择那些不符合自己经济实力的幼儿园。
2、霸气孩子被孤立,你会怎么办?
芝芝和顾佳的做法截然不同。
《三十而已》中,顾佳因为让家委会会长木子妈妈不高兴,木子妈妈组织生日聚会,但是把许子言锁在了屋里。
看到这一幕之后,顾佳打了木子妈妈和另一个妈妈,并且霸气十足地说:该报警的人是我,你未经我的允许就把我的孩子带到这里,这是“拐带”。
要不然我就把你收取回扣的烂事发到群里。
没多久,木子就转学了。
而芝芝呢,因为一次有事没能参加活动,就被踢出了群,孩子也被孤立了。
芝芝听说此事后,回家做好饭就去找苗苗妈妈了。
回来一边吃着凉饭一边说,苗苗妈妈数落了她半天。
因为一次没参加活动就被怼,芝芝这姿态放得太低了。
后面,她又熬夜给那几位家长做饼干等食物讨好她们,甚至利用老公交大毕业生的身份去找共同话题。
可惜,那几位家长根本看不上她。
真的没必要去让孩子融入那些不属于自己的圈子。
人家五百一节的芭蕾舞课只是最平常的开销,而对于芝芝来说,三百元一节课已经很吃力了。
你用尽力气,孩子也无法在那个不属于自己的群体里快乐成长,又是何必呢?
对于幼儿园的孩子来说,心理健康,比那些长大后不知道还认不认识的朋友要强得多。
不要在孩子小时候,就把自卑的观念融入心里。
3、勇气芝芝和顾佳最大的差距,在于格局不同。
顾佳豁出一切,是为了让孩子享受到更好的教育。
她同意那个癫痫病的孩子留在幼儿园,不是为了跟谁作对,而是想要培养孩子平等和博爱意识。
这件事得罪木子妈妈之后,她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做得有什么不妥,所以才会对木子妈妈的孤立手段毫不手软。
顾佳做的所有一切,是为了孩子能够在幼儿园快乐成长。
后来她让孩子学习马术,不是为了让他跟阶层高的人交朋友,是顾佳想要结识更高阶层的人脉而已。
但是芝芝好像不是这样。
她拼命讨好苗苗妈妈这个圈子,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和她们在一起玩,秉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原则,让孩子跟着她们受到所谓的“熏陶”。
她想要的不是更好的教育资源,而是那些孩子身上自带的“优越感”。
而这种教育观念,本来就是错误的。
所以,同样是讨好比自己高的阶层,顾佳的做法,就比芝芝要高级得多。
而且,顾佳从来不会以孩子作为代价。
顾佳做母亲,要比芝芝好得多。
芝芝正确的做法是,放大格局,让孩子学会自己交朋友。
也许这辈子我们都无法跨越阶层,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活得比那个阶层的人更快乐。
看完1-2集, 总体感觉节奏极其舒服, 第一集求婚男主陈一鸣, 先被女主李思雨无意中放鸽子, 后被晓菱车祸彻底打断。
镜头和叙事都流畅丝滑。
第二集就开始展现男女主这两个职场半菜鸟的天真纯情, 对工作同事和公司居然有私人感情不能割舍。
爱情和事业2条线交织得相辅相成。
我重点想说一下的还是大男子主义的不同表现方式。
刘洋和芝芝这一对可以说是我生活中最常见的夫妻模式。
男人挣得比妻子多, 家务孩子基本都甩手扔给妻子, 发了奖金先准备孝敬妈妈一大半, 孩子有任何问题先指责妻子没做好。
这种大男子主义是大家一眼就能看出的, 唾弃的。
那么陈一鸣呢? 简直是完美男友了吧? 努力工作存首付买房, 尽心策划最浪漫的求婚仪式给女友最完美的惊喜, 被女友挂电话耽误了也自我消化不满, 带着她最喜爱的零食去接机。
始终温柔爱怜包容女友的一切脾气, 还全程陪伴车祸事件, 不多嘴, 以欣赏的眼光看思雨处理问题。
这样的男友还是让思雨不满意, 恐婚, 30多还不愿嫁, 根源是什麽?答案还是大男子主义。
当陈一鸣无意中发现思雨准备贷款时, 迅速分析出她所遇到的麻烦。
恳求她不要把自己排除在外, 主动提出分担赔偿金。
还诚恳地要求她今后遇到任何难题都坦诚相告。
然而此时的他已经失去了工作, 虽然还没有开始被现实毒打, 但这个打击, 他有想过告诉思雨吗? 完全没有。
这种大男子主义是以男人扛起一切, 照顾宠爱女人为出发点的。
小女人会欣然接受, 可惜思雨不是, 还在他提出换个轻松点的工作, 甚至养得起她的时候, 勃然大怒。
他们俩在对待女性事业的态度上完全没有达成共识。
陈一鸣以为工作只是谋生, 而思雨把工作当成证明自我价值的方式。
我对这部剧后面的发展充满期待, 这样两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一定会经历波折, 会有争执, 会有误会, 会有其他方面的压力。
但是现在我感觉很放心。
因为思雨说过, 要么不结婚, 如果嫁人, 只会嫁陈一鸣。
有彼此的爱意在那里, 我觉得风雨过后, 结局一定不会让人失望。
说实话为朱一龙看的,还冲着丁黑导演的作品。
45集看完,我觉得编剧应该小学都没毕业了吧,关于投资,理想,奋斗,创业,这些编剧都是想象型创作,根本没有实际根据。
在之前两人结婚闹那么大矛盾就不理解了,恋爱七年,不结婚后来和闺蜜说是恐婚,那你恐婚为什么不和陈一鸣说?
你和陈一鸣之间就是“结婚吧”“不!
”“为什么?
”“.......”之前因为车祸和工作付出多少钱已经记不得了,反正就是几万块跟几块似的。
直到销售经理位置没做上,自己创业要陈一鸣辞职卖房,我真的,创业能理解,创业难道不应该至少保证一个有收入吗?
创业就要卖掉当初男方出大头的房子?
还铮铮有词?
二套房要如何购买根本没想过吗?
哦,对,女主的创业都是一年回本两年上市。
就这样的创业听着就是传销好吗?
好,赔的血本无归,回家,所谓的冷静之后回去上海反而是更疯狂的毫无理智的投资,先前潘总投的三百万打了水漂,没有任何偿还方案,又要借五百万,还大言不惭就是从您身上薅根毛,大姐,您之前那三百万已经害的潘总丢了董事长的位子,潘总借不到就找自己姐妹借,芝芝因为借钱“反省”自己要做职场女性,而放弃去欧洲的机会,(芝芝,做文员十几年,转做销售几个月,一跃成为新公司销售经理,我也是醉了,劝一个单亲妈妈放弃稳定的收入大公司去新单位带领七人团队开发市场)顾晓菱,只会打扮找备胎找有钱男人嫁的,为了她去找人借钱,为了借到五百万决定嫁给有钱人,备胎雷浩文,为了讨好顾晓菱把自己房子抵押给银行换来两百万,李思雨自己去前客户那里借五百万,借不到说自己免费给别人打十年工来还钱,嗯,还给自己开出年薪50万的工作。
这次妹妹的备胎和前客户凑来500万,几个失败的实验,让雷浩文崩溃,雷浩文动了让李思雨签股权转让书,在签下名字的前一秒,雷浩文说了,你还爱陈一鸣,李思雨当场双眼失明,鬼使神差,什么都不看签下股权转让合同。
雷浩文拿着变卖股权一千万里的五百万对顾晓菱求婚,说,你要的,我的妈,之前知道顾晓菱要嫁给有钱人,大喊,你五百万卖给他还不如卖给我,我爱你啊,求婚失败后回去澳门赌博,姐妹,看清楚,这样的男人根本不能嫁好吗?
对投资没有丝毫判断力,失意就赌博,有什么可嫁的点,哦,顾晓菱也是,人物刻画的只会购物和找有钱人,这一对,倒也般配。
最后陈一鸣终于把房子卖了,钱给了李思雨,试验成功啦。
一下市值变成100亿,我,尼玛,一次实验成功就变一百亿,特斯拉吗?
最后,强行要王子茹和雷浩文坐牢,大结局,这叫“亲爱的自己”?
看这部剧,前十集网友就总结了,每一个人是讨人喜欢的,是一点不假。
李思雨,盲目创业拉几百万投资跟拉几块钱投资一样,根本不考虑投资者利益,她的话就是,不就五百万吗,没了就没了。
陈一鸣,盲目自尊,失业后死鸭子嘴硬不和女友沟通,女友给介绍工作,坚决不去。
顾晓菱,只会买,找有钱人,找备胎聊天。
张芝芝,明知老公收入有限,自不量力加入豪门太太团,根本不管老公和女儿的感受。
雷浩文,满嘴跑火车,把冲动当真诚。
刘洋,出轨,还打老婆。
唯一一个正常的就是王子茹,还能说出一点正常人视角的话,最后一集也强行让智商下线。
总结,一群没有任何社会经验,创业经验人写的,深井冰创业记
三对感情线,三种现实摆在我们面前思考。
思雨与陈一鸣,像极了现在的我和我的朋友们,独立自主,有梦想有底线,有爱有温暖却又不善于表达,让爱我们的人没有机会帮助我们,让相爱的人产生了距离。
都想着「我为你好」可却将对方拒之门外。
我们要学会敞开自己,学会示弱,学会给人爱的机会。
就像思雨学习去征询一鸣的意见,就像一鸣生气时也不忘关心思雨的胃;而刘洋那对,在我看来既像我们的父母爱情,又仿佛是现实中相亲快速在一起的情侣。
第二集时我在思考,他们为什么会走到一起?
两个人处事方式让我怀疑他们很难有共同的社交圈,也许是相亲认识?
那么又为什么会结婚?
两人对待家庭都有各自的艰难付出,但对待孩子教育也有自己的规划,只是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并以为对方会理解会按照自己的观点进行下去,看预告还将出现婆媳关系,这些问题也许就是思雨,也是我们畏惧走进婚姻的原因,希望剧里会给出一种答案;第三对,雷浩文和晓菱,有人戏称是一对「海王」。
我没有很高的道德标准,我认为在感情中,只要认真对待对方,只要全身心投入,只要没有故意伤害对方,那么就是指感情关系和择偶态度的差别,求同存异,不要用含贬义的词去称呼。
他们两个人,凑到一次很有趣,两个人第一眼就了解对方的本质,同类人,他们追求不同的标准「高颜值」和「高身价」,这比我的「有感觉」好定义好寻觅。
我们都没有学过如何爱人,但一直在与人相处。
所以通过雷浩文与陈一鸣的交流,他和一鸣一样也是一个重情谊讲义气的人,只是会更加理智(为下属辞职我做不出,也不会用这种方法),晓菱面对恋人劈腿伤心大打出手,也能看出她的真心。
期待接下来人物更多元更立体。
李思雨其人,风风火火雷厉风行,但是内心极其没有安全感,一点就炸,在感情世界里把“男朋友劝自己休息”当做自己的雷区,对待朋友掏心掏肺但说出来的话有时候就是那么难听......她好像就是平行世界的另一个我,犯着我改不掉的那些毛病李思雨很工作狂,持续的高强度的工作输出对她和对我来说是一种安全感的来源,因为没有安全感,所以自己主动做出的努力是可视的,但对于无法预测未来的事情,难以强迫自己内心去相信。
加班到凌晨四点,虽然很累,但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种满足的快乐。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天都很忙很忙,因为在那个地方喝水又很麻烦,一整天下来可能忙到口干舌燥但一杯水都来不及喝。
但就像李思雨一样,当我告诉我的朋友们“我快要累到虚脱了”的时候,我期盼的不是他们告诉我:“你找点时间休息吧,别这么累了”,而是“你太厉害了吧”。
这里又牵扯出李思雨和我的一个共同的毛病,在表达感情的时候把期盼藏在潜台词里,陈一鸣作为男朋友听到女朋友垂着头说“你养我啊”,肯定会第一反应是把自己的肩膀靠过去告诉女朋友我就是你的港湾,而我的朋友听到我对工作强度的抱怨第一反应肯定也是顺着我的话让我放轻松。
我们不好意思把求夸夸求鼓励直接说出口,但又忍不住挑剔亲近的人为什么听不出自己的潜台词,这样剖析了我自己之后觉得挺对不起我的朋友们的,是我自己太难沟通。
李思雨在感情上把“男朋友劝自己多休息”当成一个一点就炸的雷区,有的时候甚至不管男朋友是不是真的这个意思就直接炸了。
某些情况下我们这方面也很像,我对自己价值观上的某些观念非常敏感,别人发出与我的这个观点相悖的言论立刻会变得很清晰的不舒服,而对于无关的人我或许就忍下来了,但对亲近的人很难忍住不反驳。
而在和朋友讨论这部剧的时候,我猛然发现我的恐婚和李思雨太像了,我和一个看剧的朋友都很认同陈一鸣已经是现实生活中所能找到的最好的男友了,但她能在看出了陈一鸣很好很靠谱之后说出“如果男朋友是陈一鸣真的可以考虑让他养我”,但我不行,我羡慕的只是陈一鸣作为男友的好,但无法去想象婚姻。
剖析下来,我们发现成长环境对一个人的婚姻观影响太大了。
李思雨预告里说自己焦虑、浮躁、急功近利、目中无人,不配被人爱的时候我太能共情了,每当我意识到我的敏感,缺乏安全感,难以沟通的时候,也会觉得,这样的一个我真的值得别人爱吗
看了一集,观感一般,没有让人强烈看下去的欲望。
两个实在人的事业爱情生活,祝好(???)好个毛线啊……这都什么走向
这是一幅现实主义的生活画卷。都市围城里,我们爱过笑过,也累了哭了,却依旧咬牙硬撑、不肯走开。我们到底在留恋什么?也许是街角24小时亮灯的便利店,也许是陌生人善意的微笑,也许是朋友淡淡一句好久不见,也许是爱人恋恋不舍的拥抱,也许还是那个在钢筋森林里横冲直撞的不服输的自己。这剧太真实了,每个曾在大城市奋斗过的灵魂,都会忽然与某一帧镜头不期而遇,看见自己疲惫而成熟的脸庞。当霓虹灯一盏盏熄灭,多看看自己,多善待自己,每个倔强硬撑的灵魂都值得被温柔对待。
刘诗诗这部剧怎么看起来很疲惫很显老???
沪漂生活真的很难,大城市快节奏的生活压的人喘不过气,看朱一龙把沪漂的艰难和对生活和爱情的希望与坚持演绎出来~整部剧的直击我这个打工仔的心~~只有磨砺过的自己,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爱情也一样~成人的世界太难了~品味当代青年对未来对自我的审视。拥抱亲爱的自己,不忘温暖。
明明我是喜欢刘诗诗的,但不得不说,男女主角都选的不好!可以老,但一定要有成熟魅力,意气风发的大龄男女的那种阅历后的气场
连幼儿园都开始有排挤了,男女主作为职场小领导,还在意气用事,儿女情长,这是职场精英该有的表现???吐槽下男女主,男主总给人一种畏畏缩缩的感觉,女主少了点烟火气!
光第六集我就可以反复刷一百遍!剧情节奏极度舒适,演员演技炸裂,陈一鸣和思雨那对小情侣真的天生一对!
原来很期待,看过以后很失望,人物个性不鲜明。演员表演没有灵气,一鸣吧,听说是顶流演技派,看了以后觉得毫无生气,索然无味。刘诗诗人老珠黄,变了太多,演技也不可,总之是失望
诗诗啊,你的演技。。。
看预告的时候就很期待,这部剧反映的在大都市里奋斗各形各色的青年困境和现状,很是戳人心,尤其朱一龙这条线,大龄问题并不只存在于女性,男性同样也面临,这才是残酷的现实。
期待很久了,没电视网络上一更就开始看。很喜欢陈一鸣!是一个有情有义有担当的人,一鸣加油啊!实现梦想!
都市剧一直都是非常经典的题材,好的剧因为这个现实感让大部分人都能产生共鸣,亲爱的自己,剧情很棒,代入感太强让人跟着主角的情绪处境不免也有些压抑,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特别是这两集陈一鸣面试被羞辱,真的让人很窒息。朱一龙的演技太🉑了!!陈一鸣这样的大帅哥我可太爱了,又帅又暖又有安全感,这谁不爱呢!!😍加分加分加分!目前最轻松的就是顾晓菱那条线了,蛮欢乐😂张芝芝那条也是看着让人揪心,迟早出问题。阚清子,彭冠英,许放炮(😂)演技也很自然,陈米麒好看的!!太好追了!👍
寡淡......怎么会有这么无火花无CP感的男女主搭配......
一集看一半已经难看预订了
开播前对刘诗诗的演技没信心结果也没让我失望,刘诗诗的演技还是一如既往的稳定难道她的演技是跟他那位没演技的老公学的?30多岁了,颜值也在下降
女明星都是这个毛病,演技都没进步过,开局及巅峰,然后一路划水。两人毫无CP感,都是特别冷
现在看这部剧真的好尴,颜值不错,演技有待提高。朱一龙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怎么说呢,刘诗诗朱一龙颜值都可,可就是不吸引人,就是那种打发时间可以,但是看完一集并没有着急想往下看的欲望…不知道后面什么样
最开始两集想弃剧了,但是看下来还是觉得还行。不拖沓,很写实,全员演技在线。就是编剧不要再虐我们陈一鸣啦,赶紧让孩子找到工作吧。PS:已弃剧。令人无语的剧情 抱歉了龙哥